紫金县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3-9-9 11:00:33

  为确保完成市下达给我县2013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2〕238号)和《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府办〔2013〕51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发展为重要原则,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以重点减排项目为依托,科学测算、合理分配,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实现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二、紫金县污染减排控制总体目标

  根据预测新增量和市下达我县的2013年度减排目标,结合重点减排项目综合分析,我县2013年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9611吨和965吨以内,分别减排150吨和25吨,减排目标分别为1.5%和2.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518吨和723吨以内,分别减排110吨和15吨,减排目标分别为6.8%和2.0%。考虑工业、生活、农业等领域的新增量后,2013年我县应完成COD削减量253吨、氨氮56吨、二氧化硫190吨、氮氧化物25吨。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环保准入,控制新增量

  严格执行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总量前置审核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把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保试运行和验收的必要条件,大力抑制造纸、印染等重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减少工业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防止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上升而影响减排成效。确保2013年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新增量分别控制在60吨、10吨、5吨、5吨以内。(此项工作由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

  适度提高城镇化率,合理控制新增城镇常住人口,确保2013年新增城镇常住人口统计数据不高于2000人。生活COD新增量控制在43吨以下,氨氮控制在6吨以下。(此项工作由县统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环保局配合)

  (二)着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增加生活污水处理减排量

  大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设,切实提高进水水量和进水浓度。一是完善管网,紫金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今年新增配套主干管网建设长度4.5公里,提高进水浓度和处理水量,确保处理水量达到1.85万吨/日。二是确保紫金县古竹污水处理厂年底前建成通水运行;三是提前规划、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使污水处理设施与城镇化及城镇人口增长相适应。通过上述措施,确保可新增COD削减量350吨、氨氮削减量35吨。(此项工作由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配合,古竹污水处理厂由古竹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着力优化产业结构,全力淘汰落后产能

  加快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企业和落后产能,大力推动产业升级。我县2013年需关停企业2家,其中水泥企业1家(紫金县石王水泥厂)、其他企业1家(紫金县临江耐火材料厂),削减二氧化硫192.66吨、氮氧化物25.21吨。(此项工作由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配合)

  (四)着力控制养殖规模,全力推进农业源减排

  科学合理控制畜禽养殖业发展规模,确保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专业户,不包括散养户)养殖量(行业数据及统计数据)逐年降低,其中2013年生猪出栏量应比2012年减少5%以上。(此项工作分别由县农业畜牧部门牵头、统计局配合)

  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等农业源污染治理,改进养殖方式,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古竹广润农牧场、紫金县上元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临江镇彦琼良种猪场、河源市温氏畜禽义容种鸡场、紫金县龙窝镇振发养殖场、紫金县龙窝利民养殖场、紫金县乐园农业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共7家规模化养殖场进行治理,采取全过程综合治理方式处理污染物,确保削减COD334.9吨,削减氨氮57吨。(此项工作由县农业畜牧部门牵头,县环境保护局配合)

  (五)着力淘汰“黄标车”,全力削减机动车污染物

  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确保2013年机动车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低于10吨。加强新车登记注册和外地车辆转入管理,对达不到国家规定阶段性排放标准的,不予办理转入手续;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气污染环保定期检测制度,确保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并提供支持检测率数据的明细台帐。建立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提高环保标志发放率,确保2013年发放率≥90%。建设机动车排气污染环保监管平台,实现机动车排气检测信息及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信息与省、市、县环保部门联网。(此项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配合)

  提升油品质量,提高综合减排效果;加强监管,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此项工作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配合)

  (六)夯实减排基础,健全管理体系

  进一步完善减排管理体系,特别要加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确保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75%,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完善污染减排和环境监察联动机制,大力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和运行监管,确保减排项目按期完成并正常运行。(此项工作由县环境保护局牵头)

  四、工作要求

  确保我县顺利完成2013年度和“十二五”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是全县上下的共同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污染减排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减排机构

  污染减排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多部门,县政府建立污染减排联系会议制度,由县长任总召集人,分管环保的副县长为执行召集人,分管公安、环保、交通、农业、经信、统计的副县长为分管召集人,下设减排办,由县环保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环保和农业部门相关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抽调环保、公安、交通、统计、农业、畜牧等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制订计划、整理档案、督查检查,及时掌握与污染减排核算密切相关信息的汇总、分析。

  (二)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

  县政府对本县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因此,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坚持把污染减排工作作为硬任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实。环保部门要牵头做好污染减排工作,并负责工业领域污染减排工作;县农业畜牧部门要科学合理控制畜禽养殖业发展规模,推进农业源污染治理工程;县公安局应加强营运“黄标车”限行方案;县交通运输局要严禁污染物排放不合格营运车辆使用。确保2005年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全部在2015年前退出运营。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形成“政府负责、环保牵头、部门联动”的减排工作机制。

  (三)加强考核和责任追究

  县将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纳入各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镇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县环保部门要对各单位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和“三大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进一步完善预警监控机制,强化环境执法力度,采取定期通报、挂牌督办、企业限批和责任追究等手段,确保完成减排任务。(紫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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