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2013-9-9 10:55:27

“十二五”时期是峡江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建设关键时期。未来五年,峡江县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都将进一步加快,环境污染、资源约束与经济快速发展的矛盾也将更加突出。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和谐峡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情况

“十一五”期间,峡江县环境保护工作在峡江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确定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谐发展的指导方针,狠抓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质量总体上保护稳定,基本完成了“十一五”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完成了峡江县城南工业园区和造纸工业园区环评和审批工作;二是严格按照环保政策和有关产业政策审批新建项目,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否决和查处了一批与产业环保不相符、布局不合理、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的项目;三是加大监管力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四是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加大污染防治专项投入,完成了造纸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染防治能力。2006—2010年,全县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1.1亿元,工业废水、废气处理能力及工业园废物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

(二)城市污染防治能力进一步加强。完成了峡江县城一期日处理3000吨生活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基本达到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70%的目标;日处理50吨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理场工程全面启动,加强了对建筑工地和餐饮业等经营场所的监管,通过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限制施工时间、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等措施,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广大市民创造了较好的人居环境。

(三)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报请省政府批准划定了县城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范围,围绕县自来水取水口设置了一、二级保护区,在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审批对水源保护有危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餐饮、设置排污口、装卸垃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等行为,有效地保护了赣江水质,确保了全面人民饮用水安全。

(四)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启动了创建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工作,完成了生态县、生态乡(镇)环境规划的编制和专家论证。砚溪镇被省环保厅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福民乡大倪村、罗田镇大屋得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百花社区被命名为省级绿色社区。

(五)环境监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峡江县环保局自2005年10月正式独立以来,全县环境监管能力与“十五”期末相比有明显加强,大大改善了办公条件,2010年启动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设。

(六)公众环保意识明显增强。“十一五”期间,县环保局充分运用各种方式,向社会公众积极宣传环保知识。每年除“六.五”世界环境日开展大型户外宣传活动外,还启动了各种形式的环境教育工作,通过创建省级生态县、省级卫生城市、国家级森林城市活动,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保知识水平,增加广大人民群众环境保护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二、“十一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县工业的快速增长,特别是化工、医药、造纸、铁矿采选等行业的发展壮大,我县园区污染逐步显现,生态破坏相比“十五”期末有所加剧。农村面源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畜禽养殖污染也有所加剧。

随着县城机动车辆日益增加,尾气污染日趋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县城扩张人口增加,旅馆、餐饮、娱乐等服务性行业的快速发展,油烟污染、噪声污染成为群众投诉热点。“十一五”期间,由于环境保护投入不足,产业结构调整缓慢,资源型产业引起的结构性污染问题仍然严重。

三、“十二五”环境保护的指导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的总体要求,以“进位赶超、跨越发展、绿色崛起”为主题,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峡江为基本要求,以污染物总量控制,抓好新型工业化推进中的环保为主线,以确保饮用水安全,城市空气质量达标为重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优化工业布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创新环保机制,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增加环保投入,为把峡江建设成为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家园提供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科学发展。牢牢树立“绿色生态峡江是最大的财富、最大的优势、最大的潜力、最大的后劲、最大的品牌”的理念,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优先的位置;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节约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工作;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科学规划,突出预防为主的方针,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

——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努力实现增产减污;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

——政府引导、市场推进。政府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发挥引导作用,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制。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区规划,依据生态功能分区和各地特点,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重点和任务,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优先保护赣江峡江段重要生态体系,改善县城区域环境质量。

(三)总体目标

以“一流的水质、一流的空气、一流的生态环境、一流的人居环境、一流的绿色生态保护和建设机制”为目标,让全县人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为峡江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环境保障。2015年,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强度有所降低,排放总量控制在吉安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总量范围内;城镇集中式饮用水和农村饮用水水质得到改善;城乡环境质量特别是县城规划区和乡(镇)墟镇所在地环境质量得到稳定改善;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在开拓创新中取得新进展。全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能力明显提高。

(四)规划指标(2015)年

1、环境质量指标

(1)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表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2)赣江峡江县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Ⅲ类水质标准;

(3)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4)县城区环境噪声达到国家2类区标准。

2、总量控制指标

(5)化学需氧量排放控制在0.4万吨,比2010年下降8%;

(6)二氧化硫排放控制在0.2万吨,比2010年下降8%;

3、污染防治指标

(7)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标85%以上;

(8)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9)墟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

(10)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理和处置;

(11)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12)废放射原收贮率(含返回原生产单位)达到100%;

4、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指标

(13)县环境监测站通过计量认证,并达到国家三级站标准化建设要求;县环境监察大队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三级标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机构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5、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重点

重点流域:赣江峡江段流域以水环境综合整治为主。

重点区域:城南工业园区(以水和空气污染为整治重点)

重点行业:建材、医药、化工、冶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行业,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全面达标排放,推广畜禽养殖“零排放”生物发酵养猪技术。

饮用水源保护区: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责任制,严格环境保护监管,保障饮用水安全,确保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

重点生态系统:加强生态敏感区域的保护和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四、“十二五”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大力推进节水工程,防治水资源污染

1、重视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水系源头和水源涵养区的保护,建立健全饮用水安全应急保障体系,确保饮用水水质达标。以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建设为契机,规划和建设好峡江境内的沿赣江两岸农田排灌配套设施,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建立“谁受益谁补偿”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经济、政策、项目等帮扶措施,使水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

2、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完善灌溉渠系及附属设施,提高水灌溉系数,推进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淘汰落后用水设备、工艺和技术。以水边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为基础,大力倡导中水回用,将中水大量用于城市草地喷洒、景观及娱乐用水,增加农业中水灌溉面积,提高企业中水用于工业冷却用水的比例。改变城市消费观念,降低人均生活用水消费量,并通过科学合理制定水价,利用经济杠杆节约用水。

3、加大建材产业、有色金属工业、造纸产业等的废水综合治理力度,推进水边镇污水处理厂和有色金属加工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扩建峡江县污水管网,推广污水处理技术,对工业企业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生产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继续实施赣江流域或峡江段和峡江中小河流的水污染治理,提高城镇和重点企业的污水处理率,积极防治农村水源污染。

(二)全面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优化生态环境

一是全县实行严格的污染防治政策,全面提高污染防治水平。统筹生产和生活,全面治理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推广污水处理技术,执行生产和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和重点排污企业整治,控制工业废气,严格达标排放。续建县城垃圾处理场,推行“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市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解决城镇和农村固体废物污染的问题。二是全面推进水环境、土地环境、大气环境和固体废物的整治,不断优化城镇和农村的生态环境,深化生态保护观念,保护区域的生物资源,构建县内生态廊道,统筹湖区及流域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高环境容量和生态功能,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农业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一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化肥的利用率,减少化肥对土壤及水体的污染。逐步建立和推广以沼气建设为主的生态农业模式,推进峡江县农村沼气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复合菌预处理桔杆沼气技术”,进一步完善“猪一沼一稻,猪一沼一果,猪一沼一烟”等成熟生态农业模式。二是国绕效益农业、科技农业、现代农业、生态农业的发展要求,按照产业化的要求,依靠技术集成创新,构建物质能源高效转化利用的生态产业链,集中扶持建设一批实行标准化生产和管理的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峡江县供港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通过配套完善基地生产性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强化农业技术试验示范。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完善生态工业体系

一是坚持节约资源、清洁生产和废弃物多层次循环利用为原则,以现代科学技术为依托,并依靠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按照“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循环利用模式,逐步推广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大力推广清洁生产,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二是改善峡江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着重对峡江工业园区的经济系统(工业生态系统)、生态系统(景观生态系统)和社会系统进行合理的生态化设计或改造,积极推进峡江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建设,把江西峡江工业园区建成功能分区明确、产业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服务系统配套、环境优雅、具有相当规模的经济和品牌优势的生态工业园区。三是积极承接“长珠闽”产业转移,促进项目集聚、产业集群,形成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体系。以市场为导向,深入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成战略,构建以医药化工、金属加工、食品等龙头产业为重点的工业发展格局。

(五)营造宜居环境,倡导绿色消费,构建绿色社区,优化城镇人居环境

一是按照城市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的要求,加快编制老城和新城、工业园区和各组团区的分区规划,优化城镇的空间布局结构,积极推进道路、绿化、水系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城镇绿化率和交通便捷度。加大城镇环境污染整治力度,推进峡江县小城镇环境污染整治建设示范工程的实施。推进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文体配套设施、金融商贸设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改造完善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机构,完善城镇公共服务功能。二是树立合理利用资源、适度消费的新观念,尽量不用或少用稀缺资源或不可再生资源,避免造成资源短缺和严重的环境污染。引导节能环保型产品的消费,推动使用节水型器具,推动城市公共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推广使用太阳能产品。提倡资源、物品的循环利用,控制产品的过度包装,逐步取消一次性餐具,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鼓励群众购买环保标志的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强制购买节能产品范围内的产品。三是为提高居住环境和城市品位,应积极开展生态人居建设工作,县城和其他城镇内建设生态社区、绿色社区,综合运用当代建筑学、建筑技术科学、环境生态学及其它科学技术,充分利用本地生态资源,建设能耗低、绿量高、废弃物就地资源化的生态住宅。强化住宅区的绿化,把住宅区域建造成一个小的良性生态系统,为居住者提供舒适、健康、环保的居住环境。

(六)优化村庄布局,打造生态乡村,树立文明乡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一是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重点,加强农村规划的引导,使农村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等相结合,优化村庄布局,本着边远山村向中心村发展,农村向集镇发展,集镇向水城镇发展的指导思想,重点建设中心村,推行村庄合并,加大空心村整治力度,逐步取消零星分散的农村居住点,改变农村村庄规模小、布局分散的现状,逐步引导村庄向社会转变,楼房向高层发展。二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改善村容面貌为重点,重点处理农村垃圾和生活污水,加快实施改水、改厕工程,加强主干道两侧和农村居住区的绿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居住环境,打造绿色生态家园。加快以沼气为主的生产模式的建立,并加强秸杆、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形成清洁、经济的农村能源体系。打造农村便捷节能交通,推进全县“村村通客车”工程的实施。三是以“三保一弘扬”为主线,以民生改善和平安创建为抓手,以“公民道德进农家、科技文化进农家、文明新风进农家、绿化美化进农家”为主要内容,进一步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增长农民科技文化知识,改善美化农村环境,助推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加强农村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推进村务分开和民主管理,依法保障农民的自治权利。

(七)强化生态文明理念

一是通过开展企业领导人环保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使之认识到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产业的重要性。建立企业生态文化的教育与培训制度,使绿色工业的理念深入人心,培育与发展企业独特的生态文化价值观念,以此指导企业整体经营活动的开展。随着消费者绿色消费意识的增长,购买绿色产品已成为时尚和趋势,所以,企业要逐步转变传统生产观念,在企业中实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废弃物排放、生产绿色环保食品。二是通过媒体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群众绿色消费意识,在全县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兴起节约型消费风气。提倡使用清洁能源、太阳能、生物能等新型能源和节能技术;提倡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二次使用;提倡使用生态建筑,用生态建材进行适度装修;提倡生态旅游,通过生态旅游宣传生态环保观念;注重食品的品质要求,提倡食用绿色食品;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娱乐方式;提倡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级分类处理,养成科学卫生的生活习惯。三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定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培训活动,加强决策层环境保护意识,树立生态县建设全局观念,指导生态县建设各项工作更好地进行。政府部门要深入开展绿色办公,在办公过程中的节能,降耗,废物循环等方面率先采取行动,以此引导企业、公众对生态文化的关注与热情参与。将环保教育纳入全县各级教育体系中去,在各类学校中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通过举办环保知识竞赛、环保小发明活动等,大力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公众、中小学生的生态意识,促进师生生态观念的形成。

(八)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1、加大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进程,结合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强制淘汰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国家产业政策,按期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大气污染严重企业和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加大对造纸、化工、医药等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力度,大幅减少单产品的能耗物耗,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严格项目审批,严格排放标准,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重点污染实施在线监控,从源头控制污染。

2、加强工业废水污染防治。依法淘汰用水量大、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和设备,推行清洁生产,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鼓励企业再生用水,中水回用,降低单位能耗与污染物排放强度。对水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重点加大对造纸、化工、医药等行业的水污染防治力度。严格项目审批,严格排放标准,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做到废水全面达标排放。

3、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的源头控制,固体废物重点产生行业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有利于产品废弃后回收利用的技术和工艺,促进固体废物在企业内部和企业间的综合利用,重点提高谷壳灰、尾矿等的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固体废物堆存库的监督管理,确保堆存库的周围环境安全。建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实现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

4、严格控制新污染。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有关规划,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准建设。在重要生态屏障区域,水源保护地和已无环境容量的区域,严格禁止新建有污染的项目,赣江峡江段沿线干流两侧以河岸为界线,向陆地延伸1公里范围内和县城居民聚集区域、规划区、主导风上风向,以县城广场中心为界线,向外延伸5公里内,禁止建设或扩建各类高能耗、高排放的建设项目,扩改项目必须要通过“以新带老”方式,坚持配套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做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

(九)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建设全县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强化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提高环境监测应急能力。全面加强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建设,初步建成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系统,加快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信息化制度和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和条件,逐步构建具有公益性,基础性和全局性的环境监管体系。

以污染物减排为中心,优先建设和完善污染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为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奠定坚实基础,基本做到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县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变化趋势,具备对重大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

建立先进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完善县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2011年力争通过计量认证。到2015年,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要求,峡江县环境监测站达到国家标准化三级标准要求。

建设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对新建污水处理厂,省控国控等重点污源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县环保局联网,启动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力争建成一个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提高环境宣教支撑能力。加强县环保局环境宣传能力建设,创新宣传手段与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建立健全环境宣传网络,县环境自信基础网络平台与省、市联通,提升环境宣传能力。

加强县环保机构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激励机制和使用机制,加强全县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与专业技术培训,全面提高人员整体素质。

(十)“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项目一览表

序号

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

1

峡江县沿江区污水处理项目

一期工程总投资 1500 万元,建设期 2 年,占地面积 10 亩。二期工程投资 1000 万元,申请列入鄱阳湖流域综合治理规划

2

峡江县有色金属加工区污水处理项目

项目分两期,第一期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 1 万吨;二期工程总投资估算约 2000 万元,占地面积约 24 亩,申请列入鄱阳湖流域综合治理规划

3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测体系建设

建设县级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站 1 个,面源污染监测点 10 个,购置监测化验设备 26 台(套)。建设农田生态拦截沟 3.5 万米

4

峡江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建设

对园区企业生产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按照循环经济要求和生态绿色环保原则,进行综合处理和利用,建设资源节约、生态友好的工业园区

5

资源回收利用

推广农作物秸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农膜回收

6

峡江县小城镇环境污染整治建设示范示范工程

小城镇垃圾场、污水处理厂建设,申请列入鄱阳湖流域综合治理规划

7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按“六清六建”、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要求综合整治村容村貌

8

城市(镇)污水处理工程

建设县城污水处理厂、巴邱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9

环境宣传教育与绿色系列创建工程

深入开展四个层面宣传教育,创建绿色学校 5 个、绿色社区 2 个、绿色家庭 8 个、绿色医院 2 个、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10

生态文化培育

利用多种形式培育“保护峡江生态”的观念。保护峡江的生态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快经济结构调整

1、强化环境准入

加快制定高污染行业环保准入条件。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准入条件和排放标准。已无环境容量、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实施项目限批。

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规,加大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企业的力度。把淘汰落后作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

2、加快推进循环经济

根据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按照相关配套法规,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实行有利用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

开展重点行业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可循环”的原则,推进峡江县生态工业园建设,促进峡江县工业园区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

鼓励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在生产全过程中充分资源,使废物最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标准或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者排放有毒物质的企业,要依法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积极创建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环境友好企业和绿色社区,提高政府、企业和社会的环保意识,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在全社会形成资源节约的增长方式和健康文明的绿色消费模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3、大力开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广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发展节能、节水、节材型产业。积极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品和工艺。按照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原则,开展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技术改造,并使之与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机结合,实行统筹规划,同步实施,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二)完善体制,落实责任

1、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坚持各级政府对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把环保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层层抓落实。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是本辖区和本部门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到对环保工作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和投入到位。

明确政府职能部门的环境保护任务和职责,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规划执行情况的考核评估,坚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建立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环境保护绩效考核机制,把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环境保护问责和奖惩制度,制订科学的评价指标,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任用、奖惩的依据之一。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

2、落实单位负责

综合运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企业和其他组织严格执行环境法规和标准,自觉治理污染,保护生态。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3、加强部门合作

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建立政府、部门闸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逐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增强环境监管的协调性、整体性。有关部门、乡镇依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相关领域环保工作,尤其是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区域所在地乡镇,要编制好本辖区的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指导和协调。发展改革委要安排环保项目建设计划,保障建设资金的落实,要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从产业结构调整、投资建设方面,加强指导和协调。财政部门要按照把环保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并保证其增长幅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的要求,切实落实环境保护的财政支出安排。经贸部门要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加强对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强制性淘汰的监管。税务部门要贯彻落实环保税收优惠政策。科技部门要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公安、工商、质检、安监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共同做好环保工作。建设、国土、交通、卫生、农业、水利、林业、气象等部门要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文化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要积极开展环保公益活动,普及环境教育。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统一环境规划,统一执法监督,统一发布环境信息,加强综合管理。

(三)创新机制,增加投入

1、加大政府投入

把环境保护投入作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并逐步增加。基本建设投资向环境保护倾斜,保障环境保护重大项目的建设。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公共设施建设的投资,把环保部门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支出预算,切实提高环保机构经费保障程度。

2、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实施“绿色信贷”,加强全县环保和信贷管理工作的协调配合,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严格信贷投放环保要求。鼓励银行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对有偿还能力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企业治污项目给予贷款支持。建立和推行绿色税收调节机制,运用税收杠杆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实行政府绿色采购、对不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的企业,其产品不得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积极推进开征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费,严格执行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

全面征收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费,保证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环保公用事业市场体系,采用BOT、TOT等模式,鼓励各类企业参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

(四)加强环境执法,严格环境管理制度

1、加强环境执法监督

按照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高效运转的要求,明确执法责任和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强化执法监督,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建立部门之间环境监管联运机制,继续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打击力度和环境处罚的执行力度,重点解决执法成本高、守法成本高和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2、落实环境管理制度

落实污染物排放问题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和排污单位。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统计。

综合运用排污许可、排污收费、强制淘汰、限期治理和环境影响评价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和手段,实现总量控制目标。

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建设项目与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在加快试点的基础上推进各类发展和建设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遵照“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原则,严格建设项目的环境审批,在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目标或生态破坏严重的区域,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严格“三同时”验收,尽快扭转重审批轻监管、重要前评价轻事后评估和不审批就开工、不验收就投产的局面。

(五)动员社会力量保护环境

1、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积极开展各类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环境保护。充分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全方位、多层次推广适应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的生产生活方式。在县党校、中学、小学开设环境保护课程或培训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培育青少年的环境意识。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广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家族、绿色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倡导绿色消费,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

2、扩大公众环境知情权

加强环境政务信息公开,利用现代化的网络技术,为政府与公众间的沟通和互动提供快捷的通道,在制定重大环境政策、环境立法、环保规划和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时,通过听证会和社会公示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对重要环境决策的参与权。加强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环境质量信息,推进企业环境污染和突发性环境事故的信息披露,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

3、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

建立健全公众信息接入与反馈机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作用,拓宽与畅通公众举报投诉渠道,完善公众投诉反馈、处理机制,提高处理效率。完善公众参与的规则和程序,采用听证会、论证会、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民主决策。(峡江县人民政府)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