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7-30 11:35:36

为贯彻落实《大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深入推进全区“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确保我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规划和项目得到全面落实,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突出产业转型,协调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全面推动污染减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与分工
    建立健全“十二五”减排工作机制,成立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环保局、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旅游商务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局、龙凤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辖、区属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区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龙凤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制定考核办法和工作实施方案,注重工作调度,为“十二五”减排工作有效推进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全市减排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区环保局负责污染减排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污染减排综合推进和配合国家、省、市核查工作。
  (二)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负责减排项目的立项和向上争取资金工作;负责工业领域污染减排工作;负责实施淘汰落后产能。
  (三)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管理,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四)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提高畜禽养殖业规模化养殖比例,促进分散养殖户进入养殖小区集中养殖;组织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明确畜禽养殖底数,负责全区主要畜禽相关统计或预计数据,负责畜禽养殖减排的核查工作。
  (五)区统计局负责污染减排的有关统计工作,按照国家减排核查核算要求,及时提供核算期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或预期数据,包括GDP、工业增加值、城镇常住人口、煤炭消耗、主要耗能产品数据等。
  (六)区财政局负责制定落实支持污染减排工作的财政政策,加大对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支持,安排相关专项资金。
  (七)区监察局负责污染减排工作监察,督查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八)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本部门减排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确保自身减排任务落实并完成。
    三、总体目标
至“十二五”末,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分别比2010年削减10%、10.5%、5%、5%。实现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经国家环保部认定工程削减量分别为4027吨、335.18吨、50吨和50吨以上。
    四、工作任务
    1、将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和重点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
    2、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本行政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并严格执行。
    3、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和验收的前置条件。严格控制新建高污染项目,区域内新建项目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
    4、把结构调整、转变生产方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国家、省和市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必须按期完成,加大小锅炉等淘汰力度,经市级以上(含市级)核准审批新建项目要求关停的产能必须按期淘汰。
    5、完善区域内城镇污水收集管网,保证本行政区内城镇污水收集及处理率达到95%以上;2012年6月底前,完成龙北地区、卧里屯铁路区域、澳龙地区生活污水并网并通水;2012年6月底前,协助石化公司完成龙凤厂前地区生活污水并网并通水,实现达标排放和减排。
    6、“十二五”期间,加大辖区内主要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力度,全区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30%以上。
    7、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力度,以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治理为重点,推动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提高畜禽养殖业规模化养殖的比例,促进现有分散型养殖户集中养殖和管理,形成规模化养殖小区。全区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要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8、加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制定并发布本行政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实施方案,按照市政府规定及时上报各项减排数据及相关资料。
    9、列入责任书的重点减排项目(见附件)必须按期建成,并确保稳定运行。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考核问责。污染减排是一项约束性指标,实行严格的减排问责制。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必须按照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认真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确保如期完成。
    2、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污染减排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一种监督合力,将全区“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继续推向深入。
    3、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总量。在确保社会经济高速增长的前提下,通过以下措施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总量,一是执行更严一级的排放标准控制水污染物总量增加。不能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而独立排放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产生污水的工业建设项目,一律执行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GB8978-1996)或相应的行业污水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产生污水的工业建设项目,执行相应的行业污水排放二级标准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要求;鼓励和推进达标排放的工业污水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总量。二是对所有新建20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必须配套建设经国家认定的脱硫、脱氮(低氮燃烧)措施。控制大气污染物新增总量。
    4、保证工程实施。协助完成区内生活污水并网工程建设。切实对城区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根据“十二五”减排新要求,对处理负荷低的现有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并网工程建设,对存在运行不稳定、不能形成计划减排能力等问题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予以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和监管。加大对现有电力脱硫设施运行的监管和核查力度,确保我区“十二五”减排措施全面落实。
    5、实现多重减排。从单纯依靠工程减排向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并重的转变,特别是要在做好工程减排基础上,加快结构减排进度,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区总体工业发展布局,坚决淘汰高能耗、高物耗、污染重的落后产业。抓好农业减排。把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作为“十二五”期间污染减排新的突破口,努力将我区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监管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大庆市人民政府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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