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2-7-27 11:29:13
    为深入开展我区“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促进社会生产的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推动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综合协调发展,实现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确保完成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汕头市澄海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书》的污染减排任务,保障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污染减排主要目标
到2015年底,全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生活、工业、农业)分别控制在13185.81 吨、1619.71 吨以内,比2010 年的17365.81 吨、2074.71 吨分别减少24.07%(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24.92%)、21.93%(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22.34%);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1993.50 吨以内,比2010 年的2373.50 吨减少16.01%;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314.88 吨以内,比2010 年的 364.88吨减少13.70%。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环保准入,有效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
严格环保审批,建立建设项目与减排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衔接的环评审批机制,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控制新建造纸(纸制品除外)、印染、皮革鞣制、农药、氮肥、化工、常规煤电、炼油、金属冶炼、水泥熟料、陶瓷、平板玻璃等重污染项目。污染严重以及没有环境容量的地方实行区域限批。新建项目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新建燃煤机组要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设施;新建新型干法水泥窑要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配套烟气脱硝设施;新建的钢铁烧结机、石油石化设备、有色冶炼设备、炼焦炉、燃煤锅炉等重点污染源要安装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一是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支持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和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二是强化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按期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加大对小锅炉、小造纸、小印染、小电镀、小化工等的淘汰力度。
(三)提高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和效率,持续推进生活源减排
一是继续推进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5%以上,再生水回用率达到10%。到2014年,所有中心镇均建成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配套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高管网雨污分流比例和脱氮除磷能力。二是加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力度,加强对污泥处理和安全贮存运输的管理,执行联单管理制度,污泥利用处置必须交由有污泥处理许可证的单位,确保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三是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完善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做好在线监测装置的日常维护,定期进行检验和校准,确保在线监测监控装置正常使用,强化台帐规范化管理,制定相应的内部运营管理制度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四)着力抓好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继续深化工业源减排
一是推进大型燃煤工业锅炉烟气治理工程。现役10 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含10 蒸吨/时)均需配套脱硫脱硝治理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0%以上,脱硝效率达到30%以上。二是稳步提高工业水污染防治水平。加大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化工、食品、饮料、再生塑料等重点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和废水治理力度,提高脱氮除磷能力。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下降5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下降50%以上。三是强化垃圾渗滤液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五)优化养殖模式和强化污染治理并重,全面推进农业源减排
一是推进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产业化养殖模式。大力推行标准生态规模养殖模式,推广干清粪及垫草垫料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合理布局,鼓励养殖专业户进行适度集中,建立养殖小区,对污染物统一收集和治理。二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大养殖废弃物的肥料化和沼气化处理,鼓励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机肥生产利用工程,推进畜禽养殖业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到2015年,全区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养殖企业安装废水处理在线监测、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视频监控等设备,并与市环境保护部门联网,保证设施正常运行。三是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督查力度,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实施“以奖促治”,对开展资源化利用、进行全过程污染治理的养殖场(小区)给予资金补贴,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
(六)强化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夯实减排基础
按照国家要求,强化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减排统计和信息传输基础能力建设。加强部门协调,健全和完善减排统计工作体系,落实重点减排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减排措施调度制度。二是积极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按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公布的国控、省控企业名单,按期完成国控和省控污染源在线监控监测设备的改造和验收,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强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维护,强化对自动监控系统数据有效性的审核及使用,提高污染源日常监督性监测能力。三是进一步强化减排考核,按期完成重点减排项目,并确保稳定运行。
三、职责分工
主要污染物减排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多部门,各有关部门必须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共同推进,确保全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减排工程项目详见附表)
(一)区环保局:负责牵头做好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做好与市环保局及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组织制定减排计划,提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对策建议,分解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制定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及进度安排。建立完善污染减排统计、考核、监测体系。指导、检查和督促各镇(街道)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对重点减排项目开展日常督查。负责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技术核查,建立减排相关基础档案。负责编制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工作报告。
(二)区发改局:负责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和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将减排重点工程优先列入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制定有利于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政策。
(三)区经信局:负责制订实施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考核办法,并每年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执行情况。负责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
(四)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实施全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财政政策,多渠道筹措减排资金。负责安排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相关专项资金。
(五)区国土资源局:落实新建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协助解决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污泥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用地问题。
(六)区城管局:负责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建设,加快配套管网建设进程;推行城镇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和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建设。
(七)区农业局:负责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工作,制定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规划计划,检查、督促指导各镇(街道)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负责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规划和管理,引导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适度集中。负责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开展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及时准确提供污染减排核查核算所需的全区畜禽养殖业年度统计资料。
(八)各镇(街道):对本辖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镇(街道)要将本辖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减排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和重点污染源监管力度,依法关停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和污染严重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环保投入,按时完成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等工程减排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减排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加大减排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及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各项任务。同时,强化企业污染减排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减排政策,自觉履行减排义务,努力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考核
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考核制度,将落实五年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对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实行严格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问责制度,对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是未能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的辖区、单位和企业,一律不能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对在污染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加大财政投入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资金支持,按照国家和省对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的要求,落实区级财政和镇级财政配套资金,把污染减排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并逐年增加投入。
(四)加强能力建设
加强减排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减排机构,充实减排人员。加强环保监察、监测队伍建设,配备环境执法、监测、取证的交通和通讯等设备,推进环保监察、监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污染源监察核查能力,提高机动车污染监控、农业源污染监测和减排管理能力。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排污企业的分类培训,树立绿色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提高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执行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
组织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省和市需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减排先进典型,揭露和曝光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污染减排,发挥职工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作用,倡导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