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小河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7-2 9:30:47
 为切实推进“十二五”期间我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根据《贵阳市小河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贵阳市小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现监管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确保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
  二、实施原则
  1.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资源消耗、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综合性工作方案,系统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做好与节能降耗工作的衔接,分析节能降耗工作对污染减排工作的促进作用,重点提出各项节能降耗措施之后的现有污染源总量减排针对性工程措施,总体规划、分步实施。
  2.责任分解落实原则:以实现从上到下的约束性指标为基本要求,通过计划编制,将污染减排的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企业。
  3.可达性原则:减排计划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污染减排责任和任务落实兼顾需求和实际可能,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做好增量、存量、减量之间的系统分析,确保减排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减排目标
  到2015年,辖区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为:化学需氧量1788.9吨/年、氨氮257.4吨/年、二氧化硫1503.8吨/年、氮氧化物109.4吨/年,分别比2010年下降14.9%、10.61%、7%和14%。
  四、主要任务
  (一)2012年4月30日前将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重点任务逐级分解到区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
  (二)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本行政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并严格执行。
  (三)确保空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逐年提高。
  (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实行环境准入制度,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新增量。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污染物排放量超总量的建设项目,通过排污权交易进行调剂。对未按期履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要责令停产整改。
  (五)把结构调整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按期完成省和市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工艺任务,核准审批新建项目要求关停的产能必须按期淘汰。
  (六)2015年,完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污水收集管网,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南明河四方河段截污沟断面COD浓度达到200mg/L以上。新建大中型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现有污水处理厂应完成脱氮除磷改造,提高脱氮除磷能力。
  (七)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强化重点行业和企业污染整治。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责令停产整治;整治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依法坚决关闭。加强农业污染源治理,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八)强化环境监督管理,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明确各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标准、总量指标,禁止超标、超量排污和无证排污。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工作。加强污染源日常监管,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转。鼓励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对超标、超量或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
  (九)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2005年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全部淘汰,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
  (十)加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提高机动车和农业源减排监管能力。
  (十一)列入本责任书的重点减排项目(见附表)应按期建成,并确保稳定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目标考核
  进一步加强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考核制度,对各有关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实行严格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问责制度。
  (二)完善减排经济政策,激励企业减排
  建立重点污染企业环境行为数据库,加强环保、税收等信息交流,将节能减排和环境行为作为政策优惠、贷款发放和环保专项资金补贴的重要前提条件;进一步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完善和实施排污权交易配套政策法规。
  (三)加大减排监督力度,确保减排效率
  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排污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达标排放水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稽查制度,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与运维制度,加强监察、监测设备投入,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实施重点污染企业环境行为和污染减排情况定期巡视报告制度。
  (四)加强减排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参与
  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污染减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大力倡导健康、节约、环保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使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自觉行为。(小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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