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7-2 9:03:57

为做好“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根据《宁波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宁海县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以及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减排指标,制定本方案。

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得到了飞速发展,但与此同时,发展的资源环境要素制约也愈加突出,环境保护压力不断加大。“十二五”期间,我县经济仍将保持高速增长,而按国家要求减排指标由原来的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两项,增加氨氮和氮氧化物(NOx)两项,达到四项,工作领域更广,工作量更大,且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减排指标除二氧化硫外要求都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我县污染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是做好“十二五”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基础,对全面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调整经济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我县生态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控制增量、削减存量,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电力行业减排工程和能源替代工程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配合、深入推进我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强化总量控制的倒逼传导机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经济发展。

(二)工作方针
1.全过程、多角度控制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资源消耗、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过程提出综合工作措施,系统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总量约束、质量指导”的减排模式,逐步实现从单纯注重总量减排向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结合转变,从单一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向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从工业、生活污染削减向工业、农村和生活全面污染削减转变。

2.统筹衔接、强化动态削减

服从国家、省、市宏观经济政策及节能减排重大战略,上下衔接、部门联动,协力推进减排工作。重点确定各项工程措施,以能形成稳定削减能力的硬件建设为主,将能反映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削减量的工程因素作为核心。

3.目标落地、责任分解落实

以实现从上到下的约束性指标为基本要求,将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重点街道、乡镇或园区,重点行业、企业和责任单位。明确工作时序、重点和方向,严格考核,强化总量控制的实际实施效果。

4.合理可行

s要污染物减牌的结合实际,在综合考虑基数和增量的基础上,做好增量、存量和减量之间的系统分析,使减排目标和规划任务相吻合,强化可达性分析。确保经济可承受、技术可达可控、保障措施可行。

三、主要目标
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到2015年,全县工业加生活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比2010年削减15%和14%;农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比2010年削减12%和1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削减5%和46%。

四、重点领域及任务
(一)强化污染源头控制
强化源头管理,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大力推进工业的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高耗能行业的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

1.严格环境准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严格环境准入门槛。按照环境承载力和区域发展规划要求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行业准入,以技术经济可行为依据,倒逼表面处理、化工、印染、造纸、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新增量。新建项目必须按照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最严格的环保要求进行控制,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

(2)严格污染物总量替代制度。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政策,新建项目有污染物排放的,必须根据行业类型按比例实行总量替代,将污染减排绩效与项目审批挂钩,把好总量准入关。

2.实施煤炭总量控制,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

控制新增用煤量,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到2015年,全县煤炭消费增量严格控制在100万吨以内,其中电煤消费增量控制在95万吨以下。建立新建项目新增用煤量的调剂和替代机制。严格控制新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等设施。实施中小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大力引入天然气、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加快煤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替代步伐,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全县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切实推动我县能源结构向清洁化方向转型。

(二)加强工业污染减排
加大工业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深度治理力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全面落实淘汰落后产能。继续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通过新建或改造污染治理设施,针对表面处理业(主要是电镀)、印染业、造纸业、食品加工业等重点行业进行达标治理、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降低污染物产生强度和排放强度,从根本上促进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确保到2015年全县工业企业主要水污染物负荷整体下降20%以上。

1.电镀行业减排

“十二五”期间,我县将根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要求,对现有电镀企业进行提标改造,行业污水COD平均排放浓度将降低到80mg/L左右。同时,还将结合电镀行业专项整治,进行结构调整,改造关停部分技术设备落后、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小规模生产线,规范电镀车间防腐、防渗、防混措施,全面淘汰高污染电镀工艺和手工电镀工艺。根据宁波市环保局《关于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有关事项的函》(甬环整办函〔2011〕3号)有关要求,对我县的电镀行业新鲜用水量实行总量控制,到“十二五”末,全县电镀行业新鲜用水量控制在756720吨以内,比2009年下降10%。

2.印染行业减排

印染行业通过结构调整、总量控制、提高排放标准以及清洁生产来实现减排。

“十二五”期间,淘汰年加工能力在3000万米以下的印染生产线。根据《关于宁波市印染行业环境整治及规范发展的规定》要求:①印染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时淘汰落后的原辅材料、工艺和设备,大力推广高效短流程前处理、少水无水印染先进技术。②印染废水原则上均应纳入集中污水处理厂,如废水确实不能纳管,则排放指标按CODcr≤60mg/L执行。③厂区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各类生产废水经处理后优先考虑回用,减少废水排放量;鼓励采用膜技术等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技术;生产设备采用多路供水管道,根据产品要求不同,分别采用回用水或新鲜水供水。棉印染项目工艺废水回用率要求达到30%以上,其余印染项目废水回用率达到50%以上。

3.造纸行业减排

“十二五”期间,我县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 淘汰年产量低,生产工艺、生产设备落后的造纸企业,关闭沿凫溪流域的宁海县春杰造纸厂、宁海县欣兵造纸厂、宁海县大里造纸厂、宁海县梅林振兴造纸厂、宁海县深圳岩头里造纸厂、宁海县天明纸业有限公司、宁海县梅林镇山下纸制品厂等7家小造纸企业。

4.食品加工行业减排

食品加工行业通过结构调整、总量控制、提标改造来实现减排。我县共有果蔬罐头加工企业4家,“十二五”期间,我县将关闭宁海县东达食品有限公司;宁波海静有限公司将在原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提标改造,以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宁波国盛食品有限公司将搬迁新址,新建的废水治理设施将按目前的生产能力配套建设。

(三)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提高治污设施环境绩效。通过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提标改造等措施,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要求新建和现有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一是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和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特别是污水处理相对落后乡镇(街道)的集中处理水平。二是把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纳入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未达到相关要求的予以扣减削减量。

1.提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十二五”,我县将通过新建污水厂和现有污水处理厂扩建(新扩建约新增9.5万吨/日处理能力),以及现有污水收集管网改造与完善,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平均负荷率提高到85%以上,新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负荷率提高到50%以上,全县生活污水日处理量增加4.75万吨以上。重点推进长街、西店、深?l、宁东、临港、城南等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要求在2015年底前,全县各乡镇(街道)污水都得到有效处理。加大现有污水收集管网整治修缮力度,确保污水收集浓度稳步提高。

2.升级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对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及以生活污水处理为主的污水处理厂要求逐步进行升级改造,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

新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对污泥实施减量化、无害化处置,有效解决污泥污染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推进脱硫脱硝工程建设
1.挖掘二氧化硫减排潜力

巩固电力行业减排成果,推进二氧化硫全面减排。“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硫减排将步入精细化管理阶段,要在“十一五”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推进全面减排,重点加大20吨以上燃煤锅炉的二氧化硫减排力度,由“十一五”主要依赖工程减排向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齐头并进方向转变。电力行业强化脱硫设施的升级改造与运行管理,显著提高综合脱硫效率,其他行业加快脱硫设施建设。

(1)火电机组二氧化硫减排

我县唯一一家火电企业―国华宁海电厂脱硫工程已实施完毕,且基本上做到稳定高效运行,目前基本无新建或改造潜力可挖,可行的途径是管理减排,要求企业加强管理维护、确保投入、完善在线监测、提高投运率,使综合脱硫效率保持在90%以上。

(2)非电行业二氧化硫减排

通过加强监管力度和脱硫设施改造等措施,开展20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确保宁波北新建材有限公司的42吨循环硫化床燃煤锅炉脱硫系统稳定达标运行。严格控制新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2.积极开展国华电厂脱硝工程建设

氮氧化物排放控制以电力行业为重点。国华电厂现役机组在低氮燃烧技术的基础上,加快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强化已建脱硝设施的运行管理,原则上要求脱硝效率达70%以上。

(五)实施大气污染物结构减排
加快推进集中供热,优化现有供热布局,推动县城、科技园区等区域供热设施建设,提高燃煤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燃煤锅炉走结构升级技术路线,以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替代小型燃煤锅炉。推广天然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大力推进热电行业及各类工业炉窑天然气的使用。

1.优化调整热电布局,推进集中供热

推进宁海电力等热电企业的关闭,推进环保热电项目建设,实施集中供热工程。

2.加快实施中心城区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大力实施中心城区无燃煤区建设,分阶段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鼓励使用天然气、电能等替代传统的生活用煤,在2015年底前淘汰禁燃区燃煤锅炉。

3.推进造纸和印染等企业燃煤锅炉结构减排

以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替代小型燃煤锅炉,对大吨位燃煤锅炉因地制宜安装脱硫设施。原则上印染项目应实行区域集中供热,若确需自备锅炉的,应尽可能使用清洁环保能源或低硫煤。印染企业自备锅炉的烟气必须经有效的脱硫除尘设施处理。

(六)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

1.通过多种措施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速度

实施严格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新车登记注册提前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提高新车准入门槛。

2.加大在用车淘汰力度

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全部淘汰。制定促进公交车更新淘汰的激励政策,鼓励公交车提前执行国家下一阶段排放标准。

3.提高车用油品质量

积极创造条件全面供应国四、国五油品。加强油品供应升级后的市场监管,确保车用成品油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

4.推进机动车清洁能源使用

大力发展电动及天然气公交车、出租车。促进物流企业集卡车使用天然气动力。

(七)推动农业源水污染物减排

“十二五”期间将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主要切入点,将农业污染源纳入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一是以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加快建设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建设秸秆、粪便、生活垃圾等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推进人畜粪便、生活垃圾等向肥料、饲料、燃料转化。二是大力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倡增施有机肥。科学合理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三是推行农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探索分散型污水处理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落实好“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措施,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开展畜禽养殖场全过程治理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物排放量大且相对集中,是农业源水污染物削减潜力的主要来源。目前我县列入污普重点调查单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共有24家。养殖废弃物的肥料化以及沼气化处理是现有养殖废物处理的主要途径,鼓励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机肥生产利用工程,继续做好各种实用型沼气工程,鼓励适度集中养殖,对污染物统一收集和治理,提倡合理规划,养殖场与农田、茶(果)园、养殖水面和山林统一布局,实行农牧结合的生态养殖模式。减排技术措施主要有改进养殖方式(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等,且垫料还田利用或生产有机肥)和建设治污设施(干清粪、沼气工程、粪渣有机肥生产、沼液处理工程)。

“十二五”期间,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要逐步推广到50头(猪)以上养殖场,要求现有生猪存栏5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户)进行全过程治理,已有部分治理设施的补全缺少的治理措施,重点对3家万头猪场(绿港、海联、振宁)的废水进行达标工程建设。严格畜禽养殖场环评审批,新建50头(猪)以下畜禽养殖场原则上不予审批,要求进入养殖小区,配套完善治理设施。到2015年,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含新建)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2.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治理

水产养殖污染排放在我县农业污染源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应逐步减少围网养殖,发展生态养殖,少投饵料,推广池塘循环水养殖技术,构建养殖池塘――湿地系统,实现养殖水的循环利用。

3.开展种植业污染治理

种植业污染物的削减潜力主要来自于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提高化肥的利用率。应积极推广循环农业生产模式,使污染物在农业系统内得到循环利用,以减少污染物排放。

五、保障措施

(一)层层落实,明确责任

坚持建机制促落实,建立健全污染减排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企业双主体责任体系,明确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重点企业在减排中所承担的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由县发改、经信、财政、住建、农林、统计、环保、水务集团、宁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宁海科技园区管委会、宁海湾开发区管委会、西店、长街、深?l、强蛟、力洋、茶院、跃龙等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共同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减排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加大减排的投入力度
加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投入机制。政府投资主体要加大对减排重大项目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在财政预算内安排减排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减排新技术研发推广以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鼓励和支持企业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减排的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步伐。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加大对减排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考核管理
强化污染减排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区域项目审批、专项资金安排紧密挂钩。加强对减排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定期公布减排指标完成情况、治理工程和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减排核查管理,加快建立减排工程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减排设施有效运行,保障有效削减。

(四)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减排政策体系
抓改革创新,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减排体制机制,创新减排的政策措施,构建有利于减排工作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减排形势分析、减排预警和约谈制度。进一步完善减排监测、统计、考核三大体系。完善污染源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和维护,提高在线监测系统的稳定运行率和数据有效率。进一步建立完善污染减排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落后产能退出经济补偿机制。实行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经济鼓励政策。构建有利于中水回用水价体系,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深化绿色信贷政策。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规范的排污权交易机制。严格污染排放的约束机制,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单位、区域以及不符合水气环境功能要求的区域,停批新增总量的项目。

(五)加大污染减排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
抓平台载体,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城镇污水处理、电力、交通等重点领域的减排技术服务,运用先进技术推动节能减排。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类科技资金,加大对电力行业脱硝、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减排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的支持力度。

(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坚持造氛围聚合力,全员发动,全方位覆盖,进一步提高全县对减排重要意义的认识,努力形成人人促减排的良好氛围。推动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加强舆论监督力度,促使环保责任主体自觉履行环保义务。将污染物减排宣传纳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每年制定减排工作宣传方案,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阶段进展情况。定期表彰奖励一批减排先进单位和个人,对违法排污的企业和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责任单位要向全社会公布或曝光,强化舆论监督,形成减排高压态势。(宁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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