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2-8-2 11:45:28

2011年,在全市各级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四项减排考核指标全部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二五”开局之年总量减排“开门红”。2012年是“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重要的转承之年,为认真做好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并结合各地自报计划,编制扬州市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扬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要求,到2015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要在2010年6.11万吨、0.84万吨基础上削减11.7%、12.9%,分别控制在5.40万吨、0.73万吨以内;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要在2010年6.10万吨、9.64万吨基础上削减12.44%、17.10%,分别控制在5.34万吨、7.99万吨以内。
  2011年根据环保部减排现场核查核算,全市共完成COD削减量4436.8吨、NH3-N削减量682.34吨、SO2削减量1953.22吨、NOx削减量4066.52吨,分别比2010年削减4.08%、5.43%、2.82%、1.73%,全面超额完成省环保厅下达的年度减排工作目标。
  2012年省环保厅下达我市总量减排目标为:COD削减1.63%、氨氮削减1.28%、SO2削减2.12%、NOx削减1.50%。根据各县(市、区)“十二五”总目标,并结合2011年度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按照紧扣序时、留有余量、加快推进的原则,核算下达各地2012年总量削减目标,各地四项主要污染物2012年度总量控制目标及削减率数据见附件1。
  二、减排项目计划
  根据环保部“十二五”总量控制规划提出的结构主导、工程支撑、监管保障的总体要求,2012年全市共列出减排项目171个,其中: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71个,计划减排量5280.73吨;氨氮减排项目68个,计划减排量534.61吨;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8个,计划减排量12540.99吨;氮氧化物减排项目14个,计划减排量7312.76吨。(具体减排项目计划见附件2、附件3)
  三、工作要求及措施
  1、落实总量减排的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的减排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核算,拟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抓紧进行目标分解,把各项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细化落实。
  2、健全总量减排工作机制。建立总量减排月报制度,定期开展重点减排项目现场督查,每月调度重点减排工程的进展情况,通过减排工作简报、专报信息等方式按季通报各地污染减排核查结果。各级发改、经贸、农委、公安、城建、水务、财政、统计、环保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上下联动、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总量减排工作机制。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文件精神,设立减排专项引导资金,加大重点减排项目扶持力度。建立年度主要行政首长环保述职制度,将总量减排列为重要内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全力推动重点减排项目建设。把推动现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和乡镇污水集中处理作为我市实现总量减排目标的主要途径。全力推进高邮海潮、宝应仙荷、仪征实康、凯发新泉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最大程度地提高二期工程的污水处理量。同时,推进天雨清源、沿江汇同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为及时消化区划调整带来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做好准备。全面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住我市创建生态市的良好契机,进一步完善软硬件条件,拓展农村化学需氧量减排空间。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重点企业的中水回用工程。按照上级要求,切实推进火电企业的旁路拆除、脱硫设施改造及脱硝工程建设,扬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脱硝工程确保6月底前建成投运,同时完成1#机组脱硫旁路拆除工作;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确保完成6#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力争完成6#机组脱硝工程;中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6月底前完成1#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
  4、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推进农业面源及机动车减排。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以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养殖场沼气工程和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同时要加强科学核算,合理统计规模化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年度养殖数量。公安交管部门要强化机动车环境管理,加大在用黄标车的淘汰力度,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淘汰高污染机动车4187辆的序时目标任务,提高新车准入门槛,加快车用燃油清洁化进程,提高机动车排放水平,扭转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降反增的被动局面。
  5、继续加强总量减排“三大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及省政府批转的《江苏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实施办法》(苏政发[2010]3号)要求,加强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减排统计办法明确的统计技术路线和统计计算办法。加强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各地要按照《扬州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计划及实施方案》(详见附件4)的要求,落实相关经费,组织环境监测部门开展重点污染源和减排项目监督监测及在线监控的比对监测工作;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加强对自动监控设备的监督考核,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自动监测设备的完好性。强化总量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把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和有关单位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6、加大区域环境监管力度。各级环保部门应紧紧围绕影响我市总量减排任务完成的重点项目,一要督促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确保达到序时进度要求;二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杜绝任何性质的超标排放,努力提高污染源达标率,巩固已取得的减排成果;三是监督自动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按照环保部有关要求,督促全市日处理能力2万吨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燃煤脱硫设施完成污水处理设施中控系统和脱硫设施DCS系统完善升级。
  7、加大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环境资源配置。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禁重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生产线,腾出环境容量,优先发展污染轻、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产业,从源头上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扬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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