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发布时间:2012-8-1 11:40:55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十二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也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2012年是“十二五”污染减排的推进之年,为顺利完成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确保我县“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顺利完成,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阳新县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总量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环境质量、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严格执法监督,强化重点减排工程监管,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实行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确保我县减排任务如期完成,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量减排目标和任务

(一)减排目标

到2012年底,阳新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较2011年削减1.8%、1.5%、3.6%、1%。

(二)减排项目

1、工业源减排项目
结构减排项目:阳新鸿骏铝业有限公司、阳新阳华铝业有限公司、阳新万兴铝业有限公司。
2、工程治理减排项目
农业源工程治理减排项目:中粮(湖北)生猪健康生态养殖、马哲强生猪养殖场、大王镇有色湖养殖有限公司、龙丰养殖场、刘传宋养殖场
工业源工程治理减排项目:华新水泥(阳新)有限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减排工作领导。各镇(管理区)要将总量减排工作作为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抓手,切实加强总量减排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减排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减排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本地区年度计划的削减项目、完成时限,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二)强化减排项目管理。各镇(管理区)、责任单位要及时上报总量削减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工程治理减排项目、结构调整减排项目和监督管理减排措施的实施进度及效果,每月以书面形式报县环保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简称总量科),对每一个减排项目按照国家、省和市核查要求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同时,要按照国家总量减排核查办法的规定,建立减排项目的相关资料档案,实行一企一档。

(三)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产生量。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并将“减量或等量”置换作为新建项目环评审批中的前置条件,坚持“以新代老”,新建设项目排污量不得超过总量控制指标,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积极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淘汰落后产能。继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在万元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大的区域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有计划关闭或逼退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

(四)强化生活污染源控制。进一步加快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及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确保宝塔湖污水处理厂不低于甚至高于2011年处理负荷。

(五)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机动车污染防治。把农业污染源纳入总量控制管理体系,持续推进农业污染源减排。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主要切入点,通过加快实施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等实施农业源污染减排。同时,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控制机动车排污新增量,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和尾气不达标“黄标车”强制淘汰政策,加强对转籍车辆的环境准入管理。

(六)加强考核,奖惩兑现。由县环保局会同县农业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对全县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各责任单位及减排企业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日常检查采取明查、暗访方式进行,定期检查采取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对照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减排考核标准进行半年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各镇(管理区)的年度责任目标,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和问责制,对未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将实施建设项目环保区域限批并进行问责。(阳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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