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区七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和七届六次人大、政协会议决议、决定,践行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境保护战略思想,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着力抓好“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三大任务,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同步上档次、上水平。
二、总体目标
(一)提高好于二级及二级以上天数;
(二)保障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
(三)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限值之内;
(四)农村重点区域生态环境有所好转。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污染控制,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一是结合松山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及2012年度减排计划,以结构减排和工程减排为重点,大力削减主要污染物,为我区新上项目腾出环境空间。二是建立污染源排污数据档案,核定排污单位的排污指标和主要污染物削减指标,监督排污单位制定和落实污染物削减计划。三是加强对城区煤烟型污染的控制,采取严禁新建燃煤取暖锅炉、督促有条件的单位淘汰取暖锅炉,实行集中供热、整治洗浴业原煤散烧炉更换为清洁燃烧方式锅炉等措施,使城区空气质量逐步好转;四是对重污染企业实行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进行节能减排。五是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严格经营许可证准入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置全程监督管理体系和动态淘汰制度。六是加强放射、辐射源管理,放射源定期监督检查,防止放射源丢失,督促报废源安全送回生产厂家;协助上级环保部门核发辐射源《辐射安全许可证》。
(二)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把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关
一是对新建项目提前了解、及时介入、跟踪服务。对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的项目,要积极搞好服务,主动协助办理环评、审批事项。二是强化建设项目初审及其选址工作,高度关注敏感区域,对排放主要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存在潜在污染的项目要加强审查。三是对小型三产项目实行预审批,待环保措施落实并经相关部门查验合格后,再由管理部门出具环评审批文件。四是强化管理部门的督导协调作用,加强在建项目和已建成项目的重点监督性监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和现场环境监察。五是重点推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由管理部门牵头,相关股站队室配合,力争2012年底前将2010年、2011年由我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全部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六是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扶持力度,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联营,将先进技术引入,转变为生产力,使企业提高技术水平,为节能减排服务。
(三)加强农村环境整治,不断改善生态环境
一是以畜禽规模化养殖为重点,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管理名录的规定,切实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环境影响评价,推动畜禽规模化养殖业走向规范化管理。二是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年内完成上官地镇富达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哈拉道口镇赤峰恒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废弃物综合利用与污染治理项目编制申报工作。三是以重点区域上游为重点,围绕农村环境整治,强化我区项目库建设,丰富项目建设内容,进一步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四是在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的同时,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五是抓食品基地安全,促成赤峰神农工贸有限公司在夏家店乡10000亩粮食生产基申报为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四)加强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一是围绕重点监控企业,制订监测方案,开展委托监测工作。二是围绕有机食品基地安全,开展土壤监测工作。三是围绕水源地饮用水安全,开展水中主要污染物及农村面源污染监测工作。四是围绕城区大气污染,开展大气中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有机废气企业的监测工作。五是围绕矿山企业安全防护范围,细化监督性监测工作。六是围绕环境信访案件,强化城区噪声及大中型饭店监测工作。七是加强监测数据档案管理工作。八是加强监测质量保证工作。
(五)加强环境监察,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突出对新上项目的三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监察和已建成项目的日常巡查,确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二是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重中之重,加强水源地环境监察,坚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定期巡查制度,及时制止违法项目建设,逐步清理水源地保护区内现存的违法项目,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三是根据不同季节,开展有针对性的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四是加大环境隐患排查力度。重点是矿山采选企业的“双尾”(尾矿库、尾矿坝),金属冶炼行业、重化工行业的“双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企业。主要进行冶炼企业的重金属污染排查、矿山企业的地下水污染排查、化工企业的污染排查,并对此类企业建立台账,跟踪管理。五是加强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指导环境风险企业完善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环境应急系统。择机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事件反应演练,借以提高各部门的应急响应能力。六是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及时妥善地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努力避免越级上访案件的发生。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着力抓好自身建设。
一是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二是强化岗位责任,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廉政风险防范。三是狠抓“一岗双责”和“四四服务准则”落实,强素质树形象。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区委部署,认真完成好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五是实行请进来辅导、送出去培训、岗位上自学等一体化的办法,强化培训。六是加强机关管理,坚持执行机关各项制度,不断强化岗位价值观、集体主义观、奉献意识观。
(七)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一是抓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引导公众关注、支持和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二是抓法制宣传,发挥好宣传教育在推动执法工作上的先导性作用。三是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的环境纪念日、节日和重大环境事件为契机,结合环保中心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活动。四是继续推进绿色创建活动,加强对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的指导,推动条件成熟的学校及社区提档升级。五是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大稿件报送力度,力争2012年稿件信息在数量和质量上有新的突破。六是年内举办一次乡镇、街道环保助理培训班。
四、保障措施
(一)每1-2个月,各分管局长(副书记、纪检组长)要调度主管部门及相关股站队室汇报工作,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克服不足;
(二)每2-3个月,召开一次局务会议,听取各分管局长(副书记、纪检组长)工作汇报,进行工作会商。
(三)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党员会议,检查和通报党员在业务工作、机关建设等各方面的模范作用;
(四)签订目标责任状,层层落实岗位责任;
(五)对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分别实行已聘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承包制和过错问责制。(松山区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