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6-12 10:24:20
为确保完成我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根据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吕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项目的通知》(吕环发〔2012〕3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扼制增量、削减存量”的原则,坚决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实施环境污染末位淘汰制度;加快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建设进度,全力推进工程减排项目的实施;加快污染减排“四大体系”能力建设,加大“六项”约束性指标污染减排力度,进一步强化对减排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完成2012年减排目标任务,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民生幸福型区域中心城市打造良好的环境平台。
  二、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吕梁市政府下达的2012年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烟尘、粉尘六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重点减排项目减排任务。
  三、工作内容
  (一)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增量。严格限制“两高一资”项目,坚决杜绝不符合环保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上马,从源头上严把项目环保审批关。认真开展贯彻《环评法》专项检查,特别是对钢铁、水泥、煤化工等行业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未进行环评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未落实环保“三同时”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试生产,对违规建成投运的项目要依法责令停止生产。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取缔污染企业。要继续挖掘潜力,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扎实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和取缔搬迁污染企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城市规划区和敏感区范围内的污染企业实行关闭取缔,按照整治标准如期完成整治任务。同时对重点企业要按照改造提升标准,扎实开展厂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管理,达到组织验收标准。
  (三)加大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和管理的督促力度。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企业(矿区)污水处理站、燃煤电厂和烧结机脱硫是实现减排的重点工程。要确保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年内完成竣工验收。要增加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设施,提高处理后的污水质量;启动建设污水调节池和清水收集池;加强污泥收集运输管理,提高污泥添埋处置水平。环保部门要督促所有在建工程减排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并投用。对新建项目,待项目完工后,及时监测,及时申请,参照吕梁市环保局《关于加快推进减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吕环发[2010]48号)要求的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抓紧进行验收,按减排计划时间要求形成减排能力。
  (四)加大对重点减排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大对列为今年重点减排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重点工程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对辖区内所有减排项目要采取“一企一人一策”的监管办法,由市环境监察大队和监测站联动执法,实施驻厂式监督监测,责任到企,责任到人。要加大减排巡查与核查的力度,市环境监察大队要做到每周至少巡查、核查一次,做好现场督查笔录。市环境监测站要对污水处理厂(站)实行每月一次,其他重点企业实行每季度一次的监督性监测,对监察和监测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重点项目脱硫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在线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数据要稳定有效,以此提高监测与监察系数,坚决杜绝因超标排放使减排量得不到认可或倒扣往年减排量现象的发生。
  (五)强化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在确保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的基础上,要加快今年减排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进度,重点企业要抓紧建设和完善在线监测系统,并实现联网运行。市污水处理厂和所有电厂脱硫设施,必须按规定完善中控系统建设,实时监控生产设备和治污设施的运行状况。所有在线监测设施要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认真校核,保证在线传输数据符合国家总量减排考核要求。已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减排项目,不能形成准确信息数据的,环保部门和企业要及时上报吕梁市环保局监控信息中心和环境监测站,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校核。同时,要定期对其排污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每月一次),作为减排量核算的依据。
  (六)加强减排项目台帐管理。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认定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作为佐证。要进一步规范我市总量减排工作,环保部门和减排企业要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认真整理减排资料,建立和完善企业、环保部门两级污染物总量减排档案,形成规范化的减排档案台帐,确保每项减排措施都有相应的档案资料。
  (七)启动减排预警制度。环保部门要加强减排月度、季度形势分析和预测预警,紧紧抓住减排关键环节和重点项目,制定污染减排预警方案,按照“扼制增量、算清减量、控制总量”的原则,根据污染减排核算细则,逐月认真测算新增量。同时要筛选核查减排项目,测算减排量,凡是新增量大于减排量的,要立即采取超量预警措施,对违法排污企业限期整改,未按期完成整改要求的,实行挂牌督办,采取强硬措施,该限产的限产,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对污染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目标上来,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污染减排的关系,把污染减排作为今年的一项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减排任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污染减排工作领导组。由政府市长担任组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政府秘书长、环保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发改、财政、经信、监察、环保、城建、公用事业、畜牧、水利、科技、公安、国土、交通、统计、工商、电力、银行、新闻办、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污染减排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污染减排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并责成专人精心组织实施。环保部门要做好减排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如遇省、吕梁市对减排项目和减排任务的调整,及时做好安排部署、积极做好我市减排工作。发改和经信部门在核准或审批项目时要从严把关,监督企业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公用事业局要加强市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监管和运营数据记录;财政部门要加大污染治理的资金投入,监督治污资金的使用情况;统计部门要提供每月主要产品产量和核算新增量所需的有关数据,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的测算工作;新闻办、广播电视台要大力宣传减排先进典型事例,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监察部门要加强督查,推进减排各项工作进展;畜牧局要做好畜禽养殖等农业源减排工作;公安、国土、工商、电力等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污染减排的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的环保方针政策;定期向社会公布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和各重点企业减排任务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新闻办、广播电视台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公开曝光,宣传环境保护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要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减排工作,在全社会努力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为圆满完成今年的减排任务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加强考核,严格问责。市政府将把污染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单位年终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具体总量控制指标和减排任务量待吕梁市确定后下达)。市环保部门要把减排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重点企业和项目单位。环保和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减排工作进展情况的监控和核查工作。对减排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影响到全年减排任务的,监察部门要启动问责程序,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要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孝义市环境保护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