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关于深化生态质量提升战略打造“美丽鄞州”的决定》,深入结合《鄞州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创建国家级生态镇,努力打造环境优美、城镇秀美、社会和美、生活悦美的“美丽鄞州”先行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理念,以深化生态质量提升战略为核心,以彻底改善全镇生态环境为目标,强势推进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按照“全面布局、铁腕治理、明显改善”的要求,突出河道水体、大气土壤和镇容镇貌三大主体,立足治本,狠抓源头,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切实提升我镇综合竞争力,为全面建设“美丽鄞州”先行区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注重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坚持注重短期强势推进和长效机制落实相结合、联防联控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综合整治成效与满足群众感官相结合。
2、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各办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并将整治内容分解落实;明确进度进程,立足于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时推进,排进度、抓落实;明确考核机制,实行定量评价、社会评议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考核机制。
(三)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措施,在2015年底前完成镇域内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力争达到国家级生态镇要求。到2016年,全镇水体、大气、土壤等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中心镇区和3个集中居住点全面完成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天蓝、水清、地绿、景美、空气清新的“美丽鄞州”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河道水体综合整治
把科学治水理念贯穿水环境治理的各个环节,统筹运用截污纳管、清淤疏浚、生物修复等手段,综合运用水环境治理的新技术和行之有效的新举措,着力提高治水科学化水平,推进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一)工作目标
到2016年,全镇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1%;中心镇区主要河道水质力争70%达到IV类;中心镇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农村实施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5%以上;建成生态河道10公里,主要河道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全镇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国家级生态镇建设考核要求。
(二)主要任务
1、强化河道综合整治。深入排查辖区内所有河道水质,对“垃圾河”、“黑水河”、“五彩河”等存在问题的河段,要分析原因,按照“一升一降三无”(水质透明度提升,综合污染指数下降,水体无黑、臭、垃圾)的要求制定“一河一策”,加强中心镇区河道和辖区内主要河道综合整治,到2015年完成河道综合治理10公里以上,到2016年完成辖区内重点河道整治工程。统筹实施清淤疏浚、生物修复、截污纳管、铁腕取缔、完善设施、水系沟通、护岸防洪、景观绿化等生态治河措施,建设生态亲水河道。到2016年,全系贯通辖区内河流,完成河道疏浚30公里,生物修复覆盖10公里,累计建成污水收集管网50公里,基本建成镇村一体的污水收集系统,确保中心镇区和三个集中居住点70%实现一家一户纳入污水管网。同时,建立专业化的运营机制,完善污水管网、泵站和农村生活分散式生态处理设施的专业化运营管理体系,健全专业化运营的监管和考核。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机器换人、技术换代、腾龙换鸟、业态换新、空间换地”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倒逼机制,推进产业结构的转型和优化,坚决取缔一批低小散、高污染的落后产能,建成1个水环境示范村,拥有1条清水景观河道,基本实现辖区内主要河道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农办、城建办)
2、贯彻落实“河长制”。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担任辖区内重点污染河道的“河长”,牵头负责所联河道的水质改善工作。按照“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原则,开展重点污染河道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按照“统一领导、分块治理、集中考核”的方式,将管理责任落实到“河长”,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从根本上改善我镇的水环境质量,修复水生态功能,促进我区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来巩固和提升河道综合整治的工作成效,形成洁化有人保障、美化有人建设、绿化有人维护、工作有人监督的工作机制。(镇长、人大主席、农办)
三、大气土壤综合整治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实施大气复合污染综合整治,严格控制燃煤、工业废气、施工扬尘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有效解决当前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同时以农业用地和污染场地为重点,以土壤污染源头治理为切入点,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
(一)工作目标
到2016年,我镇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5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1年下降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5%,环境空气质量优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形成较为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无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窝点和废家电非法拆解窝点;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利用率达到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无垃圾、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重大土壤环境安全隐患基本消除。
(二)主要任务
1.深化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加快推进“禁燃区”建设,大力推广应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替代能源,逐步减少原煤消耗,坚决淘汰高耗能燃煤锅炉。到2013年底完成绕城高速以内23台燃煤(油)锅炉淘汰工作;到2014年,按照区政府要求深化“禁燃区”建设。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加快开展“腾笼换鸟”工作。至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30%以上;深入推进清洁生产、节能改造工作,至2016年底累计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0家,实施节能改造项目10项。加强项目文明施工,采取封闭作业、封闭运行、净车上路、喷洒抑尘等减尘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工办、城建办)
2.加强土壤污染综合整治及修复。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积极开展镇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推进生活垃圾处置减量化、资源化,降低有机质垃圾的填埋、焚烧比重。深入实施“肥药双控”工程,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覆盖面,推广“精准施药技术”和各类生物、物理病虫害防治技术,大力推广节肥、节药和农田污染最佳综合管理措施等先进适用技术,积极防治秸秆、地膜、农药(兽药)包装物等农田废弃物污染,严格执行秸秆禁烧规定,加强综合利用,杜绝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到2016年全镇单位面积减少氮肥施用量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85%以上。配合国土部门规范土地储备和污染场地开发利用,化工、制药、农药、重金属排放企业搬迁后原址土地,收储前须经有资质评估机构调查评估,坚决制止未经修复或修复不达标的污染场地进入开发利用环节。(城建办、农办)
三、镇容村貌综合整治
以建设良好人居环境、改善镇容村貌为目标,加强农业农村污染综合整治,强势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加快镇区、三个集中居住点以及农村的生活环境综合治理,同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老百姓人居生活环境、提高镇村形象。
(一)工作目标
到2016年,我镇完成取缔16个重点畜牧养殖场(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7%,农村垃圾集中收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75%以上。到2015年全面完成镇区主要道路沿线综合整治,到2016年累计完成为违章建筑20万平方米。
(二)主要任务
1.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锁定16个重点畜牧养殖场(户),视情强行取缔,有效防止畜禽养殖污染。规范并完善非禁养区畜牧养殖排泄物生化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全面排查辖区畜牧养殖情况,按照0~300头猪50立方、300~1000头猪100立方、1000头猪以上按每千头100立方1个配备沼气池,切实做到干湿分离、充分发酵、达标排放。到2015年,全面完成生猪存栏50头以上畜禽养殖场治理;到2016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7%。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加强农村环保设施建设,完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截污纳管工作,大力推进幸福美丽新家园建设。到2016年,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5%以上,卫生户厕农户达到总农户数的91%以上。
2、加强镇容村貌提升。强势推进三改一拆行动,把“三改一拆”与开展城乡环境“四清行动”、高速公路沿线和主要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等结合起来,有效改善主要道路、主要河流沿线环境形象,到2015年全面完成镇区主要道路沿线整治工作;加大“三改一拆”力度,到2016年累计完成违章建筑拆除20万平方米。推进镇村生态设施的完善和环境的综合整治,通过“美丽乡村”、“森林鄞州”等创建载体,形成整体统一但各具特色的镇村生态面貌。大幅提升全镇保洁效果,全面实施市场化保洁,完善全时段、全覆盖的垃圾回收和处理系统。加强生活垃圾及工业混合垃圾收集的各点负责监管制,并进行常态化巡查管理,坚决杜绝焚烧现象发生。
五、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保障。为进一步加强整治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担任组长的“姜山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圆满完成全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组织保障。根据客观存在的环境问题,制订“姜山镇生态环境整改具体实施方案及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和分工,并抓好年度工作的落实,共同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
2、严肃考核问责。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我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综合整治每月上报进度、定期督查通报、年度考核考评的工作制度。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效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与干部职务晋级相挂钩,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工作实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对责任人进行约谈乃至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3、强化综合执法监督。探索建立基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综合执法制度,完善环保所、派出所、法庭、国土所、工商所、城管中队等部门和供电所、自来水厂等单位的联动机制,规范通报、协查和移送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无缝监管,打好“组合拳”,改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违法企业案件查处会商机制,首先要按照“谁最有效谁先出拳”的要求,在第一时间制止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其次要按“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无证无照经营、违法建设、违法排污等违法行为进行综合查处,对遭破坏的生态环境由责任人予以修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水、电供应的,自来水厂、供电所立即停止供应,以最优的方式调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快捷高效。
4、加强宣传教育。要切实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要将生态保护政策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确立正确政绩观,自觉履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职责。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保持各类信息渠道通畅,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即时依法公布环境信息。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新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培育壮大志愿者队伍,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形成全社会重视生态环保,参与生态环保的良好氛围。
姜山镇将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抓重点、攻难点、推亮点,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完成生态环境整治的各项任务,全面打好这场攻坚战,以实绩实效来证明姜山镇对于提升生态质量的决心和打造“美丽鄞州”的信心。(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