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梨洲街道水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1-23 11:26:08
各村、社区、机关内设各办(所、中心、线)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水环境,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街道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余姚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水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的实施意见》(余党发【2013】53号),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科学规划、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基本原则,着力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行动、源头污染治理行动、河网水系畅通行动、农村环境清洁行动等“四大专项行动”促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造和谐优美的城乡人居环境,为全面建设美丽富裕幸福新梨洲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二、总体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到2016年,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1%,河道基本消除劣V类水质,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好转;进一步完善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努力实现河网“水清、流畅、生态、安全”的整治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分类实施的要求,着力开展“四大专项行动”。
  (一)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行动。坚持规划先行,结合全市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企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畜禽养殖场污染的排摸、治理工作,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区“农家乐”及休闲旅游项目整治力度。加快饮用水水源地污水收集管网和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设施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垃圾清运处理,推进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库上游湿地和生态公益林等建设项目。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与考核制度,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应急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
  (二)开展源头污染治理行动。全力推进全街道截污纳管整治,完成城区企事业单位污水接纳和城区老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接纳;做好街道区域内污水专项治理规划,完成污水收集管网阶段性建设任务,做好建成区、工业区、河道沿线的企事业单位污水接纳工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加快集中式、分散式处理设施建设。全力推进企业污水排放整治,采取重点监管、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和动态管理等措施,实现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全力推进河道排放口日常监管,实行排放口“红黄绿”分类整治管理,对污水排放口、雨污混合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分别用红、黄、绿三色进行标识,对红色标识的排放口,能封堵的一律予以封堵;对黄色标识的排放口进行全面整治,并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全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规定,推进全街道畜禽养殖场的整治提升,合理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杜绝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对水环境的影响。
  (三)开展河网水系畅通行动。加大城乡河道整治力度,以“双清”和“四边三化”等专项行动为依托,清理拆除街道、村二级河道两岸垃圾、废弃物、违章建筑及河道非法渔网(箔)等,切实做好沿河两岸乱占、乱堆、乱倒、乱搭等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河道两岸整体环境。加大城乡河道水系沟通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河道两岸整体环境。加大城乡河道水系沟通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河网水系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水体顺畅流动,提升河道水体自净能力。加大城乡河道生态修复力度,做好河道水面保洁、清淤疏浚、绿化护岸等工作,运用生物处理技术强化生态化改造,推进全街道河网水生态系统的修复和保护。
  (四)开展农村环境清洁行动。深入开展清洁乡村建设,进一步健全环卫设施,推进农村垃圾的分类清理、收集和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深入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加大监管力度,加快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健全完善“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深入实施村庄绿化工程,加快形成村级河道两侧及道路、房前屋后、村庄周围整体绿化的格局。深入完善农村保洁网络,以“整合职能、提升成效”为方向,建立街道、村为主体,集河道、道路、集镇、村庄于一体的保洁队伍,构建水岸同治、整体运作的长效机制。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3年12月底前)
  成立街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水治办”),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任务,完成“四大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的前期调查摸排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下达的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总结完善阶段
  各部门根据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查情况,进行查漏补缺,总结完善提高,确保年度各项工作及时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和办事处副主任任副组长的街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事处农业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街道内设各办主任任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全街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部署年度治理工作任务,及时了解掌握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推行“河长”(河道管护牵头责任人)制度。全面实施街道、村二级“河长”管理制度,落实相应责任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要协助“河长”履行河道治理的指导、协调和日常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河道良性管护机制,实现河道长效管理。
  (三)强化资金保障。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对涉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四大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的政策进行梳理、整合。街道财政要根据水环境综合整治年度计划及预算,保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资金到位。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网络、公益广告、宣传标语、主题活动等多种平台和载体,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民众对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坚持示范引领,深入挖掘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全社会重视并参与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余姚市人民政府)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