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发布时间:2013-6-28 9:48:30

为确保实现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以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为方针,以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按照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规范监管减排的要求,全面加强环保执法监管,强化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年度污染物减排任务。

二、编制依据

(一)《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 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通知》。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节能减排行动计划和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四)《丽水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

(五)《丽水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2011-2015)》。

(六)《丽水统计年鉴2012》。

(七)《丽水市2012年环境统计年报》。

三、编制原则

(一)系统控制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资源消耗、人口变化、结构调整、工程治理和监督管理等环节提出相应措施和对策,全面系统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二)动态管理原则。按照GDP、人口、能源消耗等变化趋势动态测算污染物新增量。以工程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为基础,以资金、措施落实为重要依据,动态测算新增削减量。

(三)责任落实原则。将减排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到部门和地区,将具体减排任务层层落实到单位和企业,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考核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与环境统计相衔接原则。在减排潜力分析、责任目标落实、计划措施制订等方面紧密结合环境统计,确保年度计划的准确性和可达性。 

四、减排目标

2013年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 )排放量在2012年基础上,分别削减2.5%、2.5%、1.00%和0.00%。

丽水市各县(市、区)2013年减排目标

单 位

2013 年减排目标(%)

COD

NH 3 -N

SO 2

NO X

莲都区

2.5

2.0

0.0

0.0

丽水开发区

1.0

1.5

1.5

0.0

青田县

1.5

2.0

1.0

0.0

缙云县

2.5

2.5

1.0

0.0

遂昌县

2.0

2.0

1.0

0.0

松阳县

1.8

2.0

1.0

0.0

云和县

1.5

1.0

0.0

0.0

庆元县

2.0

2.0

1.0

0.0

景宁县

1.0

1.5

0.0

0.0

龙泉市

3.0

2.5

0.5

0.0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着力推进工程减排。

    1.继续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厂网并举、管网优先”原则,继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全年完成5个、开工建设3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和建设90公里以上污水管网,同时提升改造一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切实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加快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努力实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2.稳步实施热电企业脱硫改造和小锅炉脱硫改造工作。丽水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同步建设炉外烟气脱硫工程;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热电烟气炉外脱硫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投入试运行。对热电锅炉脱硫设施进行中控系统建设和改造,确保烟气综合脱硫效率达到80%以上。鼓励各地采取切实有效的脱硫措施。

3.切实实行畜禽养殖量和污染物排放量双控制度。在畜禽养殖数量过大、增长过快的地区适当控制畜禽养殖数量,稳步实施农业减排工程项目,进一步完善污染治理设施,提高主要污染物去除率,按照资料完整、数据准确、管理到位的要求做好支撑材料。重点抓好规模化养殖场减排工程的实施。

4.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有效控制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速度。全面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等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建立机动车排气检测体系和监督管理信息网络体系。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管理,按环保分类标志,对机动车采取相应的限制行使区域、时间或车型的交通管制措施。

(二)积极推进结构减排。

1.着力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深入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建立严格的耗能行业准入制度,抓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改造和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对高耗能、高污染工艺、设备及生产能力等限期淘汰制度,腾出环境容量。通过节能减排的倒逼机制,有选择地改造提升纺织、造纸、建材等传统行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移过度依赖资源环境的加工制造环节。

2.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完善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和专家评价、公众评价“两评结合”的环境决策咨询机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制度,建立环评审批约谈和项目法人承诺制度,继续完善实施总量削减替代和区域、行业限批制度,制定环评审批技术指导政策。完善重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标准体系,逐步提高造纸、印染、制革、化工等行业的环境准入条件。

3.努力优化能源结构。推进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充分利用现有水电资源。对重点企业燃煤锅炉进行煤改气、重油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努力提高清洁能源在我市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不断加大对非电行业的整治力度,鼓励节约用煤和使用优质煤,控制非电大气污染物增量。

(三)切实加强监管减排。

1.加快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根据初始排污权核定和分配技术规范,核定排污单位的排污总量,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按要求核发排污许可证。逐步建立排污许可管理与总量控制、减排考核、排污权交易、环评审批、排污收费、环境执法等相结合的点源管理新模式。

2.逐步开展省控以上企业刷卡排污工作。制定全市刷卡排污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流程、制度,分阶段开展系统建设工作。6月底前完成试点缙云县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刷卡排污总量自动控制系统建设,12月底前,完成全市范围省控以上重点源的建设,并建立刷卡排污质量监管体系。

3.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等各类执法检查活动,着力加强对涉重、造纸、印染、化工等企业、污水处理厂和减排重点项目的监管检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继续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全市环境安全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管,提高企业环境安全意识和应急管理能力。

六、重点减排项目

(一)化学需氧量(COD)。

1.工程减排项目53个,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3546吨。其中,近两年间建成且为新申报减排项目的污水处理厂(站)共44座,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2567吨;工业企业实施工程治理项目9个,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979吨。

2.结构减排项目16个,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580吨。

3.农业畜禽养殖减排项目41个,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295吨。

以上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合计110个,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4421吨。

(二)氨氮(NH3-N)。

1.工程减排项目53个,预计削减氨氮394.26吨。其中,近两年间建成且为新申报减排项目的污水处理厂(站)共44座,预计削减氨氮388吨;工业企业实施工程治理项目9个,预计削减氨氮6.26吨。

2.结构减排项目16个,预计削减氨氮22吨。

3.农业畜禽养殖减排项目41个,预计削减氨氮46.04吨。

以上氨氮减排项目合计110个,预计削减氨氮462.3吨。

(三)二氧化硫(SO2)。

1.工程减排项目12个,合计二氧化硫削减量1633吨。其中集中供热锅炉替代减排项目1个,预计二氧化硫削减量1000吨;清洁能源替代减排项目9个,预计二氧化硫削减量427吨;企业新建脱硫设施减排项目2个,预计二氧化硫削减量206吨。

2.结构减排项目13个,合计二氧化硫削减量370吨。其中,关停落后产能项目13个,预计削减二氧化硫370吨。

以上合计25个减排项目,初步预计二氧化硫削减量为2003吨。

(四)氮氧化物(NOx)。

1.工程减排项目10个,合计氮氧化物削减量129吨。其中,集中供热锅炉替代减排项目1个,预计氮氧化物减量59吨,清洁能源替代减排项目9,预计氮氧化物削减量70吨。

2.结构减排项目13个,合计氮氧化物削减量89吨。其中,关停落后产能项目13个,预计削减氮氧化物89吨。

以上合计23个减排项目,初步预计氮氧化物削减量为218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任务,作为必须确保完成的硬任务,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完成今年的污染减排任务。

    (二)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污染减排激励和约束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减排目标着眼于环境质量、减排任务立足于环境质量、减排考核依照于环境质量的工作机制。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体系,抓好交易平台建设,积极开展重点污染源刷卡排污工作。深化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目标管理考核。

    (三)严格督促检查。对列入减排计划的重点项目,各地要逐个与实施单位签订责任书,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减排日常督查,完善环保长效管理机制,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暗查,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挂牌跟踪督办。重点要做好对污水处理厂、电厂、 热电厂和其他国控、省控重点企业的现场监管。

    (四)强化科技支撑。加大先进适用减排技术的应用推广力度,提高运用新技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能力。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加强对减排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积极推进环保服务产业发展,促进环保设施的专业化运营。

    (五)深化宣传教育。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党委、政府关于污染减排的决策部署和已取得的成效,提高全社会对污染减排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组织开展污染减排科普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污染减排工作的了解。落实环境质量公报、污染减排结果发布和企业环境行为公告等制度,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切实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丽水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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