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县2013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6-27 10:01:33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绿色、生态”工程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1〕100号)和《关于印发2013年度环保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吕政办发〔2013〕42号)及《吕梁市绿色生态工程三大重点任务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吕政办发〔2012〕16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任务,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县建设,提升和改善全县环境质量,确保我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县政府2013年环保工作重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我县2013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以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治污减排为主线,以绿色生态工程为载体,以“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为重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城乡生态化建设进程,全面改善和提升区域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4+2)指标及重点项目(5项)建设任务。

2、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85%,综合污染指数控制在1.7以下,稳定达到国家的二级标准。

3、三川河大武断面稳定达地表水V类标准。

4、建成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60%,中水回用率5%。

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8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63%。

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

7、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烧区覆盖率10%。

8、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60%;

建成区燃气普及率65%,城市居民使用天然气人口比例50%。

9、城镇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40%。

10、在用机动车环保年检率80%、发标率90%。

11、完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村5个。

12、辖区内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率100%,环境信访案件查处率100%。

13、污染源在线现场端监控设施验收率100%、现场端设备运行运转率达到95%以上,有效数据传输率85%以上,有效性审核通过率达到93%以上。

14、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三大能力建设目标:2013年6月底前达到《全省市县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确定的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并通过达标验收;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机构达国家三级标准;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达国家三级标准。

二、具体工作任务

(一)以治污降耗为重点,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为抓手,实施“减排工程”

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继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污染减排“三大工程”为抓手,突出抓好减排重点项目的监管,全面完成2013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烟尘、工业粉尘排放总量减排任务。

1、强化对减排重点项目的运行监管,加强对重点减排项目及其他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减排数据和在线数据真实有效(由环保局负责)。

2、扩大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以确保COD、氨氮减排任务的圆满完成,启动中水回用工程;开工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由城建局负责)。

3、鼓励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利用项目,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对固体废物安全处置(由涉及企业负责)。

4、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组织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着力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和资源能源消耗,对取缔、淘汰企业吊销营业执照、予以断电(由县经信局、工商局、电力公司负责)。

5、坚决打击辖区内土小企业,建立严防死灰复燃的长效机制(各乡镇负责)。

6、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管理,督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所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现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由畜牧中心负责)。

(二)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为重点,以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为保障,稳步推进“净空工程”

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治理燃煤污染、城市建筑扬尘污染,大力普及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推动城镇大气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

1、推进城市集中供热热源和配套供热管网建设,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由公共事业局负责)。

2、加大集中供热锅炉烟气高效脱硫、除尘建设工作力度。对建成区集中供热范围之外或不能气化改造的集中燃煤供热锅炉全部安装脱硫、除尘装置(由涉及单位负责)。

3、深化城市建成区烟尘控制工作。在建成区集中供热范围内禁烧原煤及高污染燃料。(由所涉单位和圪洞镇负责)。

4、加大过境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推广力度,扩大使用范围,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县发展计划局负责)。

5、加快清洁燃料置换进程,建成区集中供热范围内或气化改造范围内的所有营业性燃煤炉灶、宾馆、洗浴中心全部改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由所涉单位和圪洞镇负责)。

6、严格控制建筑工地及物料堆放扬尘污染。开展“环保型建筑工地”创建活动,大力推广环保文明施工,建成区内的建筑施工工地全部采用挡风抑尘方式进行施工。增加城市道路保洁频次,对县城道路破损路面及时进行修复,以减少二次扬尘污染(由城建局、环卫队、公路段负责)

7、强化城市道路运输扬尘污染防治。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进入建成区必须采取密闭式运输方式;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严禁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通过机动车年检并上路行驶。(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

8、大力开展公园、道路、社区、单位庭院、环城林带、东西两山绿化建设,提高城镇绿地率、绿化覆盖率(由林业局、园林局负责)。

(三)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重点,以提高北川河大武出境断面水质为目标,实施“净水工程”

强化北川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大流域综合整治,加强水源地整治力度,全面改善流域水环境水质。

1、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建设,清理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污染源,保障群众用水安全(由各乡镇、县公共事业局负责)。

2、取缔河道内所有企业,关闭非法排污口,改善河流水质,北川河水功能区达到相应水体功能区的标准(由水利局负责)。

3、对河道内及两侧200米内的所有工业固体废物全部进行安全处置,彻底改善北川河周边环境(由涉及企业负责)

4、强化对涉水企业废水处理设施环境监管力度,确保废水循环利用和达标排放(由环保局负责)。

(四)以建设“两型社会”为重点,协同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目标,推进“创建工程”

以我县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切实开展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1、积极开展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城镇整体能力和宜居度,为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由相关部门负责)。

2、继续开展生态示范系列创建活动(由创建乡镇、村负责)。

(五)以提升环境监管能力为重点,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为目标,重点推进“环保能力提升工程”

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出发点,努力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执法水平,为改善环境质量提供有力保障和科学依据。

1、加强环保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加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投入力度,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配置环境监测、监察、应急执法监管装备,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积极开展环保执法人员业务学习、技能培训以及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努力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环境监管水平(由环保局、财政局负责)。

2、全面提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扩展日报监测项目,提高日报数据的准确性,真实反映我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由环保局、财政局负责)。

3、加强环保资金使用的管理。按时、按标准完成2007年以来的环保专项资金、农村集中连片治理资金、跨界断面生态补偿金已支持的所有项目的建设任务,建立环保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各级各类环保专项资金。(由环保局、大武镇、涉及企业负责)。

4、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由环保局、涉及企业负责)。

5、进一步畅通12369环保热线,加大环境信访案件查处力度(由环保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的完成2013年度环保工作重点目标任务,我县成立专项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田安平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刘林梅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  叶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薛贵峰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薛万斌  县发改局局长

        刘福胜  县经信局局长

        常云录  县财政局局长

        穆天新  县城建局局长

        吕海平  县环保局局长

        高文祥  县水利局局长

        李文铭  县林业局局长

        李喜照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韩福平  县畜牧中心主任

        高海龙  县统计局局长

        王海青  县园林局局长

        王保平  县公共事业局局长

        任兔新  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志勤  县工商局局长

        柴福晓  县质监局局长

        秦连保  县物价局负责人

        郭小平  县煤炭中心主任

        白富军  县电力公司经理

        车卫民  县新闻办主任

        郭有杰   方山电视台台长

        范建国   县交警大队队长

        任星星   大武镇镇长

        刘亮勤   峪口镇镇长

        李玉春   圪洞镇镇长

        雷海云   麻地会乡乡长

        高保平   积翠乡乡长

        郭建文   马坊镇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吕海平兼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各项环保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负责组织对各乡镇、各单位环保工作进行督促和考核;各乡镇、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迅速开展工作。

县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2013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方政办发〔2013〕29号)中环保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要求,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年环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制定工作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县政府的要求及工作职责,认真制定本乡镇、本部门的2013年环境保护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量化指标、明确责任、细化时限,保证环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的实施方案务于 2013年5月5日前报送县环保局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三)加强工作调度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确定工作调度负责人,每月末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简报,按季度报送阶段性总结及年度总结报告,使县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全面掌握全县环保工作的完成进展情况。

(四)加大问责力度

在此期间,严格实行考核制度。市政府将抽调专人对各县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县政府将环保年度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拨使用的依据。县领导组办公室将会同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进行跟踪督查,对各乡镇、各单位的工作绩效实施考核、排名。并在电视台、方山报报道环保工作完成情况;对在环保工程年度考核工作中排名倒数的乡(镇)政府以及工作不力的部门主要领导实行行政问责,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在全县通报表扬。(房山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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