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2011-2015年)

发布时间:2013-4-11 10:07:51

一、基本情况

  自2009年3月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来,我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一项惠民工程、环境工程、管理工程和作风工程来抓,全市各级各部门思想统一、实干争先、强力推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拥护、大力支持、广泛参与,通过治“五乱”、塑风貌、强示范、添设施、建机制、促深化,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城乡容貌改观、环境管理有序、城镇品位提升、人居环境改善、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可喜局面,为推进“实现新跨越,建设新内江”创造了良好环境。与2009年以前相比,主要工作成效如下:第一,规划管理迈上新台阶。完成了《内江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内江城市东兴、城西片区合计53.1平方公里控制性详规的修编和沱江景观规划、高铁站区规划、内江大千园4A级景区等专项规划,制订了《关于加快新农村农房建设工作的意见》。同时,加大了《城乡规划法》的宣传贯彻力度,调整充实了市第二届规委会,严格落实规委会议事制度,确保了规划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第二,基础设施取得新成绩。城乡环卫设施得到较大改善,全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扎实推进。重点完成了城市出入通道、中心城区和建制乡(镇)主要街道、城市和乡(镇)历史文化区及河湖水岸等主要景点的风貌塑造工作。第三,环境质量实现新提高。全市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空气质量逐年提高,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明显好转。沱江干流水质保持稳定,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趋好。城乡园林绿化水平持续提高,森林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逐年上升。第四,居民素质发生新变化。通过广泛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和“文明市民”、“道德模范”、“文明楼院”、“十大文明和不文明行为”评选等活动,广大城乡居民的文明卫生素质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进一步提高。2011年5月1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正式命名内江市为“四川省文明城市”。第五,机制建设取得新成效。通过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成立了工作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加强了“三支队伍”;通过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把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长;通过建立健全“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机制,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可利用回收工作进展明显;通过建立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更高了、主动性更强了。第六,城乡容貌得到新提升。“五乱”治理深入开展、风貌塑造扎实推进、“示范工程”卓有成效、城市管理更加有序,农村地区的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治理工作效果明显,城乡容貌和形象不断提升。在今年6月14日的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2010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命名大会上,我市史家镇、凌家镇、黄家镇、田家镇等4个镇和市中区永安镇园坝村等50个村被省委、省政府正式命名为“2010年度环境优美示范乡村”,市中区李光辉等9名环卫工人荣获“四川省优秀环卫工人”称号。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在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促进作用日益显现。

  二、主要问题

  在城乡环境建设与管理方面,我市历史欠账较多、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比较突出。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目前我市城乡环境的整体质量和相关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仍然偏低,各地在城乡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脏乱差”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反映在城乡环境质量、卫生状况、容貌秩序、基础设施和管理机制等方面。

  (一)环境质量与公共卫生状况有待进一步改进。

  部分城区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低,污水直接排入水体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随着乡(镇)集镇规模日趋扩大,污水收集管网亟待延伸。部分农村地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存在比较明显的粪大肠菌群等污染物,个别水源地出现总磷、铁、锰、细菌总数超标现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偏低,处理技术单一,生活垃圾处理基本以填埋为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程度较低。城市二氧化硫浓度有所上升。城市夜间特别是某些分类区夜间噪声超标现象仍较突出。此外,部分县(区)仍存在着“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差的状况,存在着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运输车辆抛撒渣土污染环境等问题。城乡环境质量与卫生状况不容乐观。

  (二)容貌秩序和城乡风貌有待进一步治理。

  从目前的情况看,全市不少城镇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摊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或跨门槛经营、车辆乱停乱放、无序占道、擅自乱搭乱建、侵占公共绿地和公共空间、户外广告和牌匾及霓虹灯设置不规范、“牛皮癣”屡禁不止、各种管线私拉乱搭等现象。同时,在城乡风貌塑造方面也存在着进展缓慢、建筑风貌不统一、文化特色与形象特征不突出等现象。从总体上看,我市容貌秩序和城乡风貌还存在着不少急需治理的问题。

  (三)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市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滞后,导致城镇化质量不高。内江中心城区主要存在以城市内外环路、市与县(区)以及城市各片区之间的快速通道为主体的大城市道路交通系统主体骨架尚未形成,城市园林绿化差距较大、水平较低,市级行政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商务中心、商贸中心等城市主体功能型公共服务设施缺乏,大城市功能不够完善,存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落后等问题。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低下,影响城市功能的发挥。资中县、隆昌县、威远县旧城区普遍存在着密度过大、容积率过高、绿化率偏低和市政设施配套不足等问题,居住环境质量较差。有的城区背街小巷和“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地段还存在着路不通、灯不明、排水不畅等现象,居住环境亟待改善。多数城镇存在集贸市场建设不足、布局不合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场地设置不够、交通标志标识不足等问题;大部分城镇,尤其是县城和边远城镇比较普遍地存在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现象。

  (四)管理政策和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总体上看,我市在城乡环境以及与此相关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方面尚未建立起完善的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在制度保障、经费投入,以及提高管理队伍素质、加强管理力度等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落实、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情况;部分涉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行业还存在着政策机制的创新问题,尤其是市政公用及其相关行业在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充分发挥现有设施作用上还面临着来自政策、资金、专业队伍素质等多方面的挑战,在行业改革和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同时,城区和乡(镇)都还存在着规划设计水平不高、项目建设不规范、管理政策不配套、日常管理不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力,或治理工作不彻底、治理成果不能保持的现象,在治理工作中也往往缺乏整体和长远意识,持久开展和保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效的工作机制亟待完善。

  三、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顺应人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紧紧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成渝经济区建设和内江建设特大城市为契机,以治理涉及民生的环境卫生、容貌秩序为切入点,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发展环境为最终目标,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和“科学规划、稳步推进、集中治理、全域覆盖”的工作思路,明确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力争通过五年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使我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得到彻底改善,为加快建设川南城市群中心城市,打造“成渝经济区重要增长极”,实现内江在成渝经济区快速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注重民生。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开展与城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质量提升和容貌秩序改观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2、坚持不懈,综合治理。充分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不懈、扎实推进,把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环境优化与发展提升、设施配套与提高素质、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整合各种政策与制度平台,综合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工作。

  3、巩固成效,拓展提升。持续抓好“五乱”治理,切实加大对城镇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铁路公路河道沿线等区域的环境治理,全力推进治理工作向基层延伸、村庄延伸、盲点死角延伸;巩固环境工作成效,努力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范围和内容的全覆盖,全面提升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水平、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4、完善机制,强化保障。不断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建立治理工作责任监督和考核、经费投入、队伍建设、宣传教育等机制和法规政策体系,保障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四、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底,我市所有县城区、乡镇和80%的村庄要达到“四化”标准,形成城乡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乡管理有序、城镇品质提高、城镇形象提升、发展环境优化、企业信心增强、居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实现人居环境和容貌秩序明显改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相适应的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的总目标。其中,内江市主城区和县城的空气污染指数、环境噪声平均值、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以及人均道路面积、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指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等主要环境指标要力争达到全省先进水平;省市重点小城镇要建成能够满足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相应的配套管网。

  (二)分项目标。

  1、环境治理指标方面: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5%;重点工业污染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95%;城市、乡(镇)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城区建筑渣土运输、处置规范率达90%以上。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认证率达到80%,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0%;全市酸雨强度和频率达到四川省酸雨控制水平,平均降水酸度4.95以上,酸雨频率低于28.3%;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率达9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0%,乡镇场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45%;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处理率达到90%,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新增绿地面积447公顷,其中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95.14公顷,建城区绿地面积达到1692公顷、绿地率36%,建城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1880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40%,森林覆盖率达到35%,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5分贝,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5分贝的比例≥7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沼气普及率达到30%以上。

  2、基础设施建设方面:①环境保护设施。全力推进重点流域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处置、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示范、环保系统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共计规划项目104个,总投资203.2869亿元,基本建成服务支撑内江特大城市的基础设施系统。同时,开展水土保持绿化美化江河285.7千米、水渠318.14千米。②市政环卫设施。力争到2015年底,新改建商品交易(农贸)市场及农产品批发市场166个,确保全市50%农贸市场达省、市“三化”标准;城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公共厕所卫生保洁和使用率达到100%;所有县城、80%以上的镇乡要完成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③交通基础设施。力争把内江建设成为“一中心三支撑两走廊一环线”的成渝经济区交通枢纽,即围绕“一个中心”(内江市区),依托“三个支撑点”(隆昌、资中、威远三个县城),发展“二条经济走廊”(东西经济走廊依托成渝铁路、成-内-渝城际铁路、成渝高速、321国道发展通道经济;南北经济走廊依托绵-内-宜城际铁路、内昆铁路、内宜高速公路和内遂高速公路发展通道经济),构筑“一条经济环线”(依托威远、资中的矿产、旅游资源,发展内江-永安-凌家-自贡-向义-新店-威远-新场-连界-铁佛-渔溪-资中-内江环线)。其中,投资   341.3亿元修建、改造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县城区重要通道;投资8600万元建设718个乡镇客运站,实现100%的乡镇客运站全覆盖;新改建机动车停车场10个、道路交通信号10处、标志标线10000平方米。④风貌塑造工程。完成城乡风貌塑造规划编制项目66个,总投入资金16.9 亿元,打造特色街道112条,改造农房133600户。

  3、居民素质提高方面: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八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社、进景区、进家庭、进医院)、“除陋习、树新风”活动,深入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和文明劝导宣传员活动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教育行动、活动,着力培养城乡居民良好的生活习俗和文明卫生的行为方式。

  4、健全完善机制方面:深入持久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的组织领导、工作运行、责任追究、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工作机制以及制度、政策、标准和规范等,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定量考核工作,完善各项考核标准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狠抓“五乱”治理确保整洁优美。

  针对治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紧治理城镇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边远乡镇和村庄,以及铁路沿线和沿江河两岸、水库、河道的“脏、乱、差”问题。将高速公路及国省道等公路沿线的服务区、加油站、收费站、公共厕所等作为治理重点,切实解决“脏乱差”及路边杂草、边沟淤泥、违规建设等突出问题。继续治理“乱扔、乱吐、乱倒”等陋习,落实“门前双五包”责任制,防止“五乱”回潮反弹,消除卫生死角、维护公共秩序、确保道路畅通、维护市政设施、创建文明工地、清除违章建筑和规范户外广告。进一步加大对“五乱”行为的处罚力度,真正做到“严管重罚”,切实解决好“五乱”问题。

  (二)狠抓硬件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统筹安排、逐步推进”的原则,下大决心、花大力气解决综合治理筹资难的问题。进一步整合项目资金、财政资金、土地出让金、民间资金,加快推进城乡基础和配套设施、市政设施、环卫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加快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道路清扫保洁车、垃圾运输车、垃圾桶、垃圾箱、公厕、农贸市场、路灯照明、道路、景观等设施建设,在全市乡镇普及推广组合式人工湿地生态污水处理站(厂)建设,着力提高城市机械化清扫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水平。

  (三)狠抓风貌塑造提升城乡形象。

  按照“四注重、四提升”和 “三打破、三提高”的要求,以新的理念、新的举措抓好城乡风貌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一是抓好规划的制定。注意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加强对地域特色风貌的塑造。在制定村落规划时,着力体现山水田园风光和自然和谐,融合各地域和民族文化、传统民居特色。注重生态性、景观性,保护好河流、湿地、绿地等城市生态资源,搞好城市绿化,绿得精致,绿得壮观,绿得深远。二是抓好规划的实施。加大城镇街道立面清理和风貌打造力度,统一规划店招,做到鲜亮、明快、现代,摆脱“农村版”形象,提升城镇形象和品味。在农村风貌塑造中,力戒“大拆大建”、“大包大揽”和“急功近利”,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新村庄布局,严禁在新建公路的两侧夹道修房,对已建成的“夹皮沟”逐步实施改造。力争内江主城区、县城、乡镇主要街道的风貌塑造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成高速公路、国省道和旅游交通要道两侧区域的风貌塑造,抓好村落和新农村综合体风貌建设,完成60%以上的村庄的风貌塑造工作,确保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边远偏僻乡镇和村庄等薄弱环节的容貌治理面达到90%以上,逐步实现全市风貌整治的“全覆盖”。

  (四)狠抓“示范工程”打造亮点特色。

  继续以实施“五十百千示范工程”为抓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治理工作。重点抓好隆昌县的“省级示范县”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大投入力度,加大督导力度,全力推进,打造典范,树立“标杆”,确保创建成功。将“示范工程”建设与土地整理、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打造一批具有特色风貌、功能完善的城镇和村庄,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由市委农办和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区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切实抓好内江境内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沿线的风貌塑造工作。由市住建、城管、工商等牵头部门,结合“示范工程”建设,确定一批街道、路段、市场等作为治理工作示范点,重点打造,带动行业治理。同时,把“示范工程”建设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总结创建鲜活经验,发挥典型引导作用,大力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适时曝光突出问题,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发现整改,狠抓反面典型,严肃问责处理,营造真抓硬碰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狠抓垃圾处理优化人居环境。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既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难点,也是全面深化阶段的工作重点。以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区为载体,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政策支持,特别是省政府相关政策性的专项资金支持,争取把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建设纳入成渝经济区发展规划,做大做强再生资源产业,以产业园区的发展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机制建设。加快推进内江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变废为宝,着力发展循环经济。扎实开展餐厨垃圾收集处理试点工作,逐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不断提高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逐步消除乱倒乱扔生活垃圾的不良现象。突出工作重点,千方百计增加垃圾箱、垃圾清运车等环卫设备,抓紧实施垃圾综合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垃圾分类处置中心等项目,着力提高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分类和处理的能力。到2011年底,全市基本建成“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

  (六)狠抓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坚持把宣传发动作为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有效抓手,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综合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充分利用橱窗板报、车站、收费站、公交站亭等宣传设施,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扎实开展养成良好公共行为的系列教育和实践活动,寓教育于管理,寓管理于教育,引导城乡居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自觉爱护和科学利用公共设施,培养良好的生活习俗和文明的行为方式,做文明人,做有品位的人,做有益于社会的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抵制和纠正不健康、不文明行为,营造和保持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着眼文明行为养成,深入实施“八进”活动,大力开展“我为创建整洁优美环境做贡献”、“村社是我家,美化靠大家”、“小手牵大手”等各种主题活动,激发全民支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参与环境治理、人人享有良好环境的生动局面。进一步丰富活动载体,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等活动为平台,组织志愿服务队和文明劝导队,宣传普及文明卫生知识,努力提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在广大市民中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坚持宣传与教育、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不文明、不卫生行为的教育和惩戒力度,确保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七)狠抓机制建设形成常态管理。

  始终坚持一手抓环境治理,一手抓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成效并能够长期保持。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着力发挥各级党委、政府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的作用,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全局工作统筹安排,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网格化目标管理,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严格考核和实施奖惩。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化管理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协调配合,形成推动治理工作的合力。紧密结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建立行政监督机制,充分发挥“96198”服务热线、采取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的方法,积极宣传先进,曝光问题,鞭策后进,强化检查督导工作。进一步调整各级财政支出结构,着力建立经费保障和稳定投入机制,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行政和事业经费及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建设,着力提高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科技化、数字化和信息化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全面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保证。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各级领导干部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全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统筹安排。认真落实 “市级领导包县(区)、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部门领导包街、乡镇领导包村”的责任制度,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全力以赴抓落实,其他领导积极主动配合,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建立健全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责任体系,确保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去落实。

  (二)加强规划设计。

  各级各部门根据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年规划的要求,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生态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工作思路,认真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实施规划,并抓紧编制(修订)并严格执行市政、环卫、绿化、交通管理、污水和垃圾处理等专业规划,并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国家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政策相衔接,大力推进公共服务设施的覆盖面和对农村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调整和优化农村生产力布局,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增加农村规划编制经费投入,切实提高村落规划覆盖率。

  (三)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专群结合、广泛动员、形成合力的原则,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管理队伍、执法队伍和技术队伍的建设。市和县区治理办明确为常设机构,切实做到有编制、有人员、有办公场地、有经费保障。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执业资格制度,逐步完善专业技术岗位准入与执业的管理,以及相关技能培训和教育计划等,不断提高专业工作水平。积极探索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逐步分离管理监督与日常保洁维护职能,鼓励社会资金及其它资金采用多种方式参与环境、市政行业的建设和运营,建立竞争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四)加强协调配合。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离不开部门之间协调一致、紧密配合。全面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必须整合各方资源,变“单兵作战”为“联动出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相互支持,紧密配合,主动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纪检、监察、宣传、城管、住建、环保、公安、工商、供销社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

  (五)加强督查问责。

  坚持把督查问责变成一种常态,成为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一种有效手段。采取日常监管与督查督办相结合、举报投诉与媒体曝光相结合等多种办法,推进群众监督与行政监督、媒体监督互动配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大暗访、曝光、问责工作力度,该曝光的坚决曝光,该通报的坚决通报,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各级各部门也要制定严格的问责制度,敢于逗硬、强力推进。继续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纳入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纳入绩效管理进行问责,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好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和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照相关法规和《内江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内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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