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修编版)

发布时间:2013-4-10 9:48:57
1. “十一五”环境保护回顾
1.1 “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进展
“十一五”期间,仙桃市环境保护工作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环保厅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力、诚信、生态、和谐新仙桃的总体战略目标,把加强环境保护与“保增长、抓项目、重民生、促落实”的工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以环境宣传为先导,以污染减排为抓手,以加大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整治为突破口,以加强环境基础能力建设为着力点,不断解放思想,更新服务理念,完善工作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改善环境质量,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全市重点流域和城市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部分地区有所好转,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高,基本完成了“十一五”环保规划的主要任务和主要目标,使全市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了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共赢。
1.1.1 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启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抢抓中部崛起、沿海产业转移以及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历史机遇,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要争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把仙桃打造成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良好、生态文化繁荣的生态文明城市的战略目标。成立了仙桃市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明确了实施八大生态工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思路,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启动。
1.1.2 主要污染物减排顺利推进
“十一五”期间,我市将污染减排作为优化经济结构和加快经济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精心部署,扎实推进。一是不断健全污染减排监测指标、考核体系,加强重点减排工程建设督办及稳定运行监管,将污染减排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二是精心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重点减排单位,明确要求,明确责任。三是强化督办,由市政府督办室牵头环保、监察等部门对各地各减排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专题督办,对各地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月督查、每季通报,对减排项目实施进展缓慢的地方进行重点督办。2007年-2010年,我市连续四年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市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为推进“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奠定了良好基础。
1.1.3 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
“十一五”期间,我市充分利用国家新增投资扩大内需保增长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省委省政府建设仙洪新农村试验区的良好机遇,围绕污染减排和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大力推进全市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城区日处理6万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三伏潭镇污水处理厂、沔城镇污水处理厂、张沟镇污水处理厂及毛嘴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入运行,杨林尾镇污水处理厂正在加紧建设,彭场镇污水处理厂已进入初步设计和招投标阶段,郭河、陈场镇及通海口镇建设污水处理厂的相关工作已经启动。同时市区日处理600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期工程已进入施工阶段,张沟镇日处理80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相关工作也已经启动。全市污染控制和环境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1.1.4 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初见成效
“十一五”期间,我市通过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大力推进规划环评,不断强化环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宏观调控作用。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我市建立健全了环保、发改委、规划、国土、工商、金融等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体制机制,采取综合措施,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整体推进,使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执行率逐年稳步提升。近几年共依法审批建设项目近500个,否决、劝阻污染严重或选址不当的项目50多个。二是全面启动规划环评。我市以国家颁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为契机,加大规划环评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各种会议大力宣传,并成立了工作专班加强督办。目前,仙桃经济技术开发区、仙桃工业园区、仙桃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已通过省环保厅评审,陈场、毛嘴、彭场等地几个拟建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已经全面启动,我市环境管理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作用日益凸显。
1.1.5 农村环境保护明显加强
“十一五”以来,我市以“创建生态村、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两创),“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两治)为突破口,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开展生态村创建试点。结合新农村建设,对基础条件较好的三伏潭镇栗林嘴村和张沟镇联潭村,我们因地制宜指导制定了生态村创建实施方案,并积极跟踪监督实施,从给予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等方面大力推进两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生活污水处理以及清洁能源设施建设,目前村庄环境明显改善,创建省级生态村工作通过省环保厅现场考核验收。二是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通过积极申请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和加强宣传引导,我市共有105个村庄实施完成以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灌溉沟渠截污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及分散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部分突出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九合垸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及郑场镇潭口村业发有限公司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公司污染治理试点工程进展顺利。
1.1.6 辐射环境管理迈上新起点
“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核技术应用日渐广泛。为加强全市辐射环境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和全市核技术应用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市强化辐射和核技术应用单位日常环境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排查整改辐射环境安全隐患。建立健全了全市辐射工作单位环境管理档案,正在建立放射源全寿期跟踪管理信息系统,督促大部分辐射工作单位补办了辐射安全许可证,全市辐射安全管理迈上了新台阶。
1.1.7 环境宣传教育力度加大
“十一五”期间,我市围绕三个方面重点调整了宣传方式和策略:一是不遗余力地向企业经营者宣传环境保护的政策以及环境保护的发展趋势,增强企业规范发展的意识和自觉性。通过采取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发文件资料、办工作简报、开橱窗专栏以及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专题报道等方式,不间断地宣传环保工作动态和环保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企业承担自身的绿色责任和义务,争创环境友好型企业。二是保障广大市民的环境知情权,激发公众的参与热情。我市以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强化了宣传教育工作。举行了环保志愿者行动启动仪式,倡议全社会积极投身全民环保行动。组织志愿者清理仙下河白色垃圾,用实际行动唤起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加强环境保护政务网的建设,最大限度地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开通环保局长信箱和纪检信箱,受理企业及群众的网上投诉。三是树立环保工作的先进典型。在市内主流媒体开展了争创环境友好型企业系列专题报道,对拓朋药业、燕京啤酒、亲亲食品、绿色家园等17家企业在污染防治上的经验和做法,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在全市进行宣传,增强群众对企业落户的认可程度,为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1.1.8 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十一五”期间,我市充分利用上级环保部门下拨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对监测监察仪器设备进行了补充和更新,相继购置环境监测车2辆、污染源采样运输专用车1辆、PM10颗粒物采样器6套、气相色谱仪1台、便携式红外烟气测试仪1套、煤含硫量分析仪1套、土壤样品研磨机1台、KD浓缩器1台、COD快速测定仪1台、环境监察车4辆、摄像机2部、照相机6套、录音设备5部、影像设备1套、降水降尘器1 部、pH快速测定仪1部、溶解氧快速测定仪1部、大气采样器1部、台式计算机4台、打印机1台及等笔记本电脑1台等环境监测监察装备。大力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全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在线监控设施10套。启动了以环境信息中心、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标准化环境监测实验室及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中心为主要建设内容的仙桃市环境监控中心项目。成立了应急指挥中心,组建了应急处置队伍,配备了部分应急处置装备。2008年5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市局机关内设机构增加污染控制科。2009年,为加强全市辐射安全管理,经市编委批准,我们成立了市辐射环境管理站。2010年仙桃市环境监控中心挂牌成立。全市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及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高,初步形成了适应两型社会建设的环境监管能力。
1.2 “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1.2.1 “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总体目标
仙桃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全市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污染防治能力进一步增强,环境监管水平显著提高,汉江、东荆河仙桃段水质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辐射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在良好状态,通顺河、通州河流域水质恢复到Ⅲ类水体标准,农村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开始减缓,基本实现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2.2 “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
2006年10月省政府与我市签订了“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规定:“十一五”期未,废水中化学需要量(COD)年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14000吨以内,废气中二氧化硫(SO2)年排放总量控制在5600吨以内。
1.2.3 “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1)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十一五”以来,汉江、东荆河仙桃段水质持续保持良好,各项监测指标均一直符合规定类别水质标准,基本实现规划目标;通顺河、通州河、仙下河水质虽然不断改善,但是尚未恢复到规定类别的规划目标;城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平均值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空气质量良好,基本实现规划目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及交通干线噪声加权平均值持续达标,声环境质量良好,基本实现规划目标;农村主要灌溉沟水质恶化趋势逐年减缓,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基本实现规划目标。
(2)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全市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较好控制。2010年COD排放量为1.3582万吨,比2005年的1.51万吨下降了10.05%,完成了目标任务的138%。2010年SO2排放量为0.5567万吨,比2005年的0.59万吨下降了5.64%,完成了目标任务的111%,顺利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全市“十一五”期间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表1-2-1及表1-2-2。
表1-2-1 “十一五”期间仙桃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表

 表1-2-2 “十一五”期间仙桃市二氧化硫排放情况表

1.3 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强化污染控制和生态建设,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效解决了部分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污染问题,全市水污染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空气环境及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保护和修复明显加强。但是,由于工农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依然超过环境承载力,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1)水污染依然严重
据监测,除汉江仙桃段外,我市通顺河、通州河、电排河、通北河、改道河、城南河、老楼河、柴河、八寸垸、新电排河、仙下河、西流河、展翅长河等13条内河水质虽然逐年有所好转,但是化学需氧量、氨氮及总磷等主要监测因子季节性超标现象仍然突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2)局部噪声扰民问题突出
分布在城区人口稠密区的市文化宫、爱民广场、钱沟建材市场、沙嘴建材市场、大新路商业区大都没有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噪声任意排放,污染扰民严重,一直是市民投诉的焦点和环境管理的难点。
(3)危险废物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
由于尚未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及遍布城乡的100多家大、小卫生院、诊所废弃的针头、纱布等医疗垃圾任意填埋和倾倒,直接污染土壤和水源,成为传播疾病的源头。
(4)农村面源污染逐渐蔓延
据统计,我市2010年农药的施用量已高达5757吨,化肥施用量达75268吨,有机肥施用量仅占肥料总量的25%,化肥利用效率维持在35%的较低水平,农膜残留量高达1859吨。农药、化肥的过量施用以及农膜未回收利用导致农村水环境和土壤环境质量急速下降。同时畜禽水产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带来的污染更是让脆弱的农村生态环境雪上加霜。
(5)跨区域污染问题尚未有效解决
我市境内通顺河、通洲河的上游是潜江市境内的总干渠。潜江市泽口开发区化肥、水泥、石化、制药等一批排水量和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其工业废水基本上都排入了总干渠,流进了通顺河、通洲河,成为我市境内水体的重要污染源。

 2. “十二五”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2.1 面临的机遇
(1)生态文明建设赋予环境保护新使命
建设生态文明、大力推进历史性转变、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等重大战略思想提出并要逐步落实,为环境保护事业提供了新的大舞台。
(2)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试点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
作为武汉城市圈重点成员城市、城乡一体化建设试点市、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市和汉江中下游城市,仙桃市可优先享受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把握机遇,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创新,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开创环境保护事业新局面。
(3)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技术创新进程加快
国家经济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仙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通过电子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努力淘汰落后的技术和产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4)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新的环境问题不断显现,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关心、支持、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日渐浓厚,有利于推动齐抓共管环保工作格局的形成。
2.2 面临的挑战
(1)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
根据仙桃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到2015年,仙桃市城区建成区面积60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达到60%。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污水、垃圾、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产生量持续增加,“热岛效应”加剧,城市及周边地区资源、环境将面临巨大的压力,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将不断加剧。
(2)农村污染日益严重
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十二五”期间将成为我市创建畜牧大市、水产大市的重要时期,由于农村环保意识淡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村环境污染将成为制约新农村建设进程的重要因素。
(3)南水北调加大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压力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成投运后,汉江中下游常年径流量将减少近三分之一,水体稀释和净化能力将明显降低,水生动植物栖息环境将收到较大影响,对包括我市在内的汉江中下游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将带来巨大压力。
(4)污染减排任务艰巨
仙桃市“十一五”期间,圆满完成化学需氧量与二氧化硫的减排任务,水污染治理水平逐步提高,水体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价值。但城市排水设施仍然存在排水管网系统建设滞后;排水系统出路不畅;现状排水设施水平落后;城市污水处理率低;污水处理厂建设落后;污水资源化利用率低等问题。大气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方面,由于我市产业结构偏轻,既无燃煤电厂,又无大型耗煤排水工业企业,仅有的几家规模稍大污染较重企业已完成减排措施,且燃煤锅炉吨位均比较小,因而减排空间很小,全市污染减排潜力非常有限。
3.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总则
3.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以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为着力点,以工业污染全防全控为抓手,以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方向,以武汉城市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契机,把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放在首位,全力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作用,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3.2 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民生优先。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遵循自然规律,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道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城镇和产业,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推动低碳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将环保作为经济结构升级与战略调整的重要抓手,从区域整体的角度综合解决环境民生问题,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从公众对环境的基本需求出发,以公众参与为协调手段,着力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促进社会和谐。
预防优先,防治结合。坚持源头预防,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的研究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坚持环境优先,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全过程预防,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各个环节融入环境保护;坚持高效治理,不断提高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努力还清旧帐,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消除环境安全重大隐患。
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以优先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及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水污染问题为重点,按照“正本清源、一河一策”原则,全面开展流域水污染整治,加强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电磁辐射污染控制。
政府主导,综合推进。强化环境保护的政府责任,力争做到目标与任务,政策与投入匹配。综合运用经济、技术、行政、法律等综合手段,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相互合作和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3.3 总体设想
“十二五”国家环保工作将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作为三个着力点,即以环境要素为切入点,以削减总量为重要抓手,着力形成有效的机制体制,在实现环境形势趋好的同时,严格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切实改善民生。
湖北省“十二五”环保规划总体设想为:“一线贯穿、三区控制、四项支撑、六域建设”。即贯彻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主线,在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圈分区推进,针对不同的环境要素,通过将全省分为严格保护区、控制性保护利用区及引导开发建设区(对应两圈中的红黄绿线),实行分类指导,分区管理;落实环境政策管理、环保科技支撑、公众环保责任与重点环保工程四大保障体系;突破水环境污染治理、大气环境质量维护、固体废物资源化、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建设、土壤污染防治以及环境辐射管理六大重点领域,全力打造绿色湖北。
根据国家及省确定的“十二五”环保工作思路,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十二五”环保规划总体设想为:高举生态文明建设旗帜,以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为载体,以保障民生和优化经济增长为根本目标,以实施重点环保工程、落实环境政策管理、强化公众环保责任、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为支撑,着力解决日益突出的水污染问题,全面加强大气、噪声、固体废物、辐射污染控制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仙桃进程。
3.4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
(9)《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91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
(1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80号)
(1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
(13)《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
(14)《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8]38号)
(15)《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
(16)《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17)《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18)《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2011年)
(1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
(20)《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21)《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
(22)《湖北省环境保护条例》(1994年)
(23)《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1999年)
(2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5)《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技术规范》(中国环科院1999年)
(26)《湖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省环保厅)
(27)《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省环科院)
(28)《仙桃市城乡总体规划》(2008-2020年)
(29)《仙桃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二○二○年远景目标纲要》(仙桃市发改委)
(30)《仙桃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仙桃市环保局)
(31)《仙桃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仙桃市环保局)
3.5 总体目标及指标体系
我市“十二五”环境规划目标的确定,宏观上要与我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和全省环保发展目标相衔接,符合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上体现环境保护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揭示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
在具体目标的确定上,要以“十一五”环境状况为出发点,在充分掌握全市“十一五”环境质量和污染控制现状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污染源普查结果),根据日益增长的环保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在目标制定过程中,要将质量目标与总量目标,区域目标与整体目标有机结合,为实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环境目标奠定基础。经综合考虑制定的目标应满足以下条件:(1)改善环境质量;(2)保障人体健康;(3)目标积极稳妥。
总体目标: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控制,汉江仙桃段水质稳定保持在优于Ⅱ类水体标准,通顺河、通州河、仙下河、柴河及洛江河等流域重点水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乡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环境总体恶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4. “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
4.1 水域概况
仙桃市境内河湖密布,水系发达。共有大小河流、沟渠4326条,长7516公里。其中自然河流11条,包括汉江、东荆河、通顺河、通州河、四方河等。人工开挖的电排河5条,包括排湖电排河、沙湖电排河、保丰电排河、杨林尾电排河、周帮电排河。现有垸内湖泊13个,围堤固定湖区44平方公里,泛湖泊3个,面积15.5平方公里。
全市水资源由地表水、过境客水、地下水等部分构成,年均水资源总量为376.9亿立方米。过境客水按取水量计算,年均水资源量55.1亿立方米,人均水量3673立方米。其中,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9.68亿立方米;汉江、东荆河平均过境客水量分别为445.6亿立方米、48.5亿立方米,是全市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用水的主要水源。地下水储量在5.1—7.1亿立方米之间,有补给保证的承压力开采资源为5.43亿立方米,平均每平方公里可开采水量21.4万立方米,是一个丰富的“地下水库”。
(1)汉江仙桃段
汉江,又称汉水,古代也称沔水,是长江左岸第一大支流, 长1570余千米,流域面积为15.9万平方千米。汉江发源于陕西省汉中市,也是中国中部区域水质标准最好的大河,南水北调中线方案的渠首。汉江仙桃段全长约92km,河床宽度为250-400m.据多年历史资料,其多年历史最高水位36.24m,历史最低水位22.94m;历史最大流量14600m3/s,最小流量为180m3/s;平均河宽220m,平均河深2.5m。市自来水公司的二个水厂均从本江段取水。根据仙桃市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方案,汉江仙桃区段使用功能主要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适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
(2)仙下河
仙下河是仙桃市环城河,为人工开挖的灌溉渠道,发源于汉江仙桃城区北坝闸,全长29km,河宽约30m,平均水深约1.5m,多年平均流速为0.6m/s,多年平均流量约12.0m3/s,其水量主要受汉江北坝闸控制,可以通过北坝闸由汉江调补水量,自北向南最后汇入长江支流东荆河。
(3)东荆河
东荆河于潜江泽口接汉水,向东流经新沟镇、杨林关、北口至雷家台,经汉阳至沌口入长江,全长 140公里,流域面积417.5平方公里,最大流量5060m3/s,最小时水涸断流。东荆河仙桃段长度103.34公里。其径流很不稳定,水位随季节变化大。历年最高水位为39.05米,历年最低水位为 25.49米。
(4)通顺河
通顺河全长184公里,流域面积为1.788平方公里,汛期排水量平均为50m3/s,最大流量为121m3/s,冬季流量为10-20m3/s。从仙桃上游开始流经8个乡镇,在仙桃境域长112公里,占全长的60.8%。
(5)通州河
通州河贯穿着仙桃的整个西南片区,从西往东汇入汉江。 通州河全长83公里,流经陈场镇、通海口镇、郭河镇、张沟镇。流域面积261平方公里。河面不宽,夏季雨水多时河面也不过40余米。
4.2 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4.2.1 水环境质量现状及趋势
2010年,各类水体受污染物浓度的影响,平均综合污染指数和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不定,无明显规律。仙桃市省网常规地表水监测断面为汉江汉南断面,“十一五”期间总磷偶尔超标,2010年开展的粪大肠菌群偶尔存在超标现象,其他各污染物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要求。
“十一五”期间仙桃市新增“1+8”武汉城市圈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点,监测点位为东荆河姚咀王岭村断面、通顺河郑场游潭村断面,为东荆河和通顺河进入我市的入境断面,受上游来水的影响较大,各月份的水质情况无明显规律。通顺河入境断面水质严重污染,各监测月水质基本属劣Ⅴ类,东荆河入境断面水质状况略好。
2009年开始,我市对各乡镇受纳污染的水体开展了内河水质季度监测,结果表明,我市主要内河通顺河、通州河、仙下河水质污染严重,其水体水质状况均表现为Ⅴ类水体水质,属重污染水体。
2010年全市主要地表水体汉江仙桃段、通顺河、通州河及仙下河水质监测结果分别见表4-2-1、表4-2-2及表4-2-3。从水质监测结果可看出:汉江仙桃段水质状况良好,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要求;其余几条主要内河均不同程度存在超标现象。
表4-2-1 汉江仙桃段2010年度水质监测结果

 表4-2-2 通顺河、通州河2010年度水质监测结果

从表4-2-2可看出,总体上通顺河水质优于通州河,但生化需氧量超标率为100%;通州河生化需氧量超标率为100%,枯水季节化学需氧量超标。
仙下河地表水环境质量2010年度监测结果见表4-2-3。
表4-2-3 仙下河2010年度水质监测结果

 从表4-2-3可看出,仙下河2010年度除生化需氧量略超标外,其它主要监测指标监测值均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要求。
“十一五”以来,汉江(仙桃断面)和东荆河水质状况总体良好,各监测因子(总氮除外)均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但其余几条内河水质仍然较差,均不同程度存在超标现象。各项监测因子中COD、BOD5、总磷保持稳定,NH3-N呈逐年递增趋势。据调查,造成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部分工业企业和畜禽养殖业超标废水的直接排放及农业面源污染等。
4.2.2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状况
“十一五”期间,仙桃市饮用水源地汉江汉南断面按规定对各监测项目进行了水质监测,除总氮外其余各监测项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限值,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十一五”期间水质无明显变化。仙桃市饮用水源地汉江汉南断面水质状况较好,除总磷、粪大肠菌群无法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外,但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饮用水源的要求。仙桃市饮用水源地总磷、粪大肠菌群略高的原因是我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低,仍有部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但经水厂处理后不影响饮用水的安全。
2010年,仙桃市市河流型水源地集中供水量为3233.5万m3/年,供水人口46.3万人:其中城区供水量为2920万m3/年,供水人口36.3万人;乡镇及农村供水量313.5万m3/年,城镇及农村人口10万人。供水区域为仙桃市城区、沙湖镇、杨林尾镇、彭场镇;地下水型水源地集中供水量1236.5万m3/年,其中供水人口24.95万人,供水区域为郑场镇、毛嘴镇、剅河镇、三伏潭镇、胡场镇、西流河镇、郭河镇、沔城镇、通海口镇、陈场镇及15个农村饮用水源地。

根据仙桃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2010年度各月仙桃市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可知。仙桃市5个乡镇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中,除城区2个水厂水源地取用汉江水及杨林尾镇水厂取用东荆河水,进水水质达到饮用水质量标准外,彭场镇及沙湖镇水厂取用通顺河水,进水水质均不能满足饮用水质量标准要求;26个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中,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中除三伏潭镇、胡场镇及通海口镇达到饮用水质量标准外,其余8个饮用水源地均存在超标现象,超标因子主要为铁、锰等;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均能达标。

4.2.3 存在的主要问题
仙桃市地表水污染呈现有机污染和富营养污染。造成水污染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业废水排放量日益增长,虽然近几年来处理效果有所改善,但还是对地表水水质存在较大影响;
(2)农药化肥流失,同时乡镇大量生活污水的排放,导致高浓度的有机污染物直接排放到各河渠,最终进入通顺河、通州河,导致两河遭受严重污染;
(3)沟渠相连、江河相通的水系特点,客观上加速了水污染的扩散;
(4)上游来水的污染日趋严重,导致我市水体污染更加严重;
(5)水流量的大小影响河流的污染程度,汉江年径流量大,自净能力较强,因此水质较好,通州河、通顺河相对较差,仙下河由于城区加大了污染治理力度,纳污力量较小,因此污染较轻。
4.3 废水及污染物排放预测
据统计,2010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6527.79万吨, 其中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1462.76万吨,生活废水排放总量为5065.03万吨,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3582吨,氨氮排放总量为1456.56吨。
4.3.1 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现状及“十二五”排放预测
“十一五”期间,仙桃市化学需氧量的总量控制目标为1.4万吨,经统计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3582万吨,其中工业COD排放量为2686吨。
十二五”期间,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为2011-2015年各年度的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之和。工业化学需氧量主要来自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饮料制造业,食品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等九大行业。根据要求“十二五”水污染物预测均需进行单位GDP排放强度法核算后,再通过分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法进行校核。
按照我市“十二五”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虑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等因素,预计到2015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2000万吨,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为3876.45吨,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1050.68吨。

4.3.2 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现状及“十二五”排放预测
截至2010年底,仙桃市总人口149.6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57.45万人。 “十二五”期间,随着城市的发展,仙桃市的城镇人口将不断增加。按照每年人口增长速度1%计算,预计到2015年底,仙桃市常住人口达到60.38万人。
根据仙桃市的2010年环境统计数据可知,2010年全市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065.03万吨,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为10896吨,氨氮排放量为1456.25吨。综合考虑人口增加、生活水平提高及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增强等因素,预计到2015年,全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5322.82万吨,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为11580.6吨,氨氮排放量1541.85吨。
4.4 水环境保护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仙桃市水环境保护总体目标为:到2015年,我市几大主要河流水质得到基本改善,汉江仙桃段水质达到优于Ⅱ类水体标准,通顺河、通州河、仙下河、柴河及洛江河等流域重点水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管进一步加强,一、二级保护区基本防护设施完备,建立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及城市集中饮用水需求量相匹配的备用水源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河流省控断面达Ⅲ类水质达标率100%。
4.5 总量控制目标
(1)化学需氧量:2015年的排放量比2010年减少7.4%,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3.29万吨以内。
(2)氨氮:2015年的排放量比2010年减少9.7%,全市氨氮排放量控制在0.38万吨以内。
4.6 水污染防治主要任务
4.6.1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
建立完善城区三水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制度,开展影响水源地水质排污口整治:加快建立乡镇及连片村水厂水源地保护区,积极推进安全饮水工程,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对饮用水源地分级分重点进行管理。加大水源地水质全分析工作,建立饮用水源地水质和饮水水质公告制度。
4.6.2 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以武汉市城市圈碧水行动为契机,以通顺河、通州河、仙下河、柴河、洛江河为重点,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全面开展以截污、治污、水土保持及生态修复为主要内容的流域综合整治。
一是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和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
二是采取适宜工艺推进有条件的重点建制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大力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是对仙桃市城区现有的两个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提升其氮、磷去除效果,城市污水处理厂要实现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基本控制项目全面达标。
四是要继续提高污水回用规模,明确污水回用方式和途径。
4.6.3 规范全市化工产业发展
按照ISO14000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高标准建设西流河化工产业集中园。提高园区项目环境准入门槛,杜绝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明令禁止或淘汰的项目进入园区。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截污管网的建设。筹划并推进园区内集中供热供汽及大宗基础原料集中供应工作。所有入园企业必须建设废水预处理设施,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并强化对特征污染物的处理措施。
下大气力整治长埫口何坝工业小区。严格限制新的化工企业进入长埫口何坝工业小区,督促小区内现有化工企业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责令小区内所有化工企业限期建立污水预处理设施和事故废水应急池,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完善小区内现有废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严禁小区内化工企业污水直接向周边环境排放。
在西流河化工园内部或其它适当位置,建立一个中小化工企业发展平台,让一些投入少、污染轻、科技含量高的精细化工企业、中小规模的化工企业集中建设、集中管理,便于现有中小化工企业进行搬迁、改造。
建设钛产业工业园。以中星电子为依托,在沙湖原种场规划建设无机化工产业园区。引导污染小、附加值高的相关产业进入园区集聚发展。
对全市现有化工企业分类分期进行规范整治管理。一是搬迁一批。要求全市现有的重点化工企业按照仙桃市城乡总体规划实施的要求,在五年内逐步搬迁入西流河化工集中园。二是限产一批。对于凡是不在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的小型化工企业,不允许扩规、扩能,实施限产减污措施,促其搬迁入园或逐步萎缩关闭。三是转产一批。对于一些产值低税收、贡献低、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且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的化工企业,督促其实施产业优化,逐步淘汰低端生产环节。四是淘汰一批。对于严重污染扰民、且涉及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生产线,以及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的化工企业分批实施淘汰、关停。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要求全市所有化工企业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排污申报登记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没有履行“环评”审批手续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没有“三同时”验收的,一律不得投产使用。所有化工企业必须按要求进行排污申报登记、申领排污许可证,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严禁超标排放工业废水,严禁偷排、直排。
建立引导老企业入园的激励机制。为引导现有化工企业加快向西流河化工集中区搬迁,市政府应设立相应的鼓励和奖励政策,并在土地、资金、税收等方面予以优惠。
开展化工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定。根据企业的规模、产品、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效率、环保投入、清洁生产水平、排污及达标情况、违法情况、污染纠纷情况、污染事故情况等各种因素,建立企业的“环保信用”动态档案,向社会公布。
4.6.4 农业污染源治理措施及途径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农业源污染主要来自于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和种植业等。“十二五”期间将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主要切入点,将农业污染源纳入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
4.6.4.1 畜禽养殖业
加强对畜禽养殖场(小区)规划建设指导,建立地方人民政府为主体、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把关、定期会商、联合督办的齐抓共管机制。按照“农牧结合、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循环利用、控量减污”的原则,切实提高各类养殖场的准入门槛。由市政府组织,各镇(办、场、园)具体负责,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根据职责予以配合,开展一次畜禽养殖环境执法专项整治。普及推广生物发酵床污染零排放养猪模式、中小规模的“150”+厌氧+还田模式、中小规模猪场配套三级沉淀池模式、大规模养殖场配套大型沼气池处理模式、“153” 养鸡技术模式及“猪(牛、鸡)—沼—果(菜、树、鱼)”等多种一体化生态养殖模式等先进畜禽养殖技术。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畜牧业生产,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扶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的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继续加大《环境保护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养殖户的环境保护意识。
4.6.4.2 水产养殖业
水产养殖业是部分流域、区域和局部水体污染及富营养化的主要来源之一。要根据水生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逐步减少围网养殖;发展生态养殖,少投饵料;推广池塘循环水养殖技术,构建养殖池塘——湿地系统,实现养殖水的循环利用。“十二五”期间,全市重点流域、区域以及各地确定的重点保护水体,要按照规划要求,逐步缩减围网养殖面积,减少污染排放。
4.6.4.3 种植业
种植业污染物的削减潜力主要来自于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要通过测土配方施肥和改变施肥方式等措施,提高化肥的利用率;通过调整种植结构,防治污染物流失。积极推广循环农业生产模式,使污染物在农业系统内得到循环利用,以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农药市场监管,鼓励使用高效、安全、低毒农药产品,推广新型植保机械和实用技术,提高农药的利用效率。
4.6.5 加快推进城镇污水集中设施建设
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增加脱氮除磷的功能,把城区污水处理“提档升级”作为重点,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大对污水排入城市管网的工业企业排污监管,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率;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推进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结合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普及推广投资省、效果好、运行维护方便的氧化塘、人工湿地、化粪池等简易适用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
(1)新建和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十二五”仙桃市将重点推进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15年,全市应建设16座以上乡镇污水处理厂,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应不低于80%。
(2)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按照“十二五”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要求,现有的二座污水处理厂在“十二五”期间要进行进行升级改造。全市2座污水处理厂需要增加脱氮除磷设施,确保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指标达到更严格的排放标准。
(3)完善污水管网系统:“十一五”期间,污水管网覆盖率低、管网渗漏等问题,导致部分污水处理厂负荷率、污染物进水浓度低,影响了污水处理设施减排实际效果。要通过推广网格化的城市精细管理模式,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大力推行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管道系统,新建配套管网50公里以上,提高城镇污水管网覆盖率以及城镇污水收集率,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平均负荷率由80%提高到85%以上。
(4)重视污泥安全处理处置:目前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每年产生污泥1800吨左右(含水率80%),全市污泥处置率不足10%。大量剩余污泥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排入环境,大大降低了污水处理厂削减污染物、改善环境质量的实际能力。为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持续减排,“十二五”期间 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应对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因地制宜地采用土地利用、污泥农用、填埋、焚烧以及综合利用等方式。到2015年,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要达到50%。
4.7 重点工程
仙桃市“十二五”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主要包括饮用水安全项目、工业治理水污染物减排项目、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等,共规划建设87个。其中:饮用水安全项目16个、工业治理水污染物减排项目28个、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6个、循环经济及清洁生产项目14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13个。
5. “十二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5.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5.1.1 “十一五”期间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仙桃市监控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地区执行二级标准。主要指标为PM10(TSP),SO2和NO2及污染指数。

5.1.2 存在的主要问题
仙桃市环境空气污染来源主要是工业企业的燃煤锅炉、生产性烟尘和粉尘、建筑施工及机动车辆的污染物排放;其次来源于裸露地面以及因人类活动而引起的地面二次扬尘;另外,空气质量受气象条件影响较大,频繁出现的逆温、浓雾等不利于空气污染物扩散和气象条件,以及沙尘暴天气都会直接影响城市的空气质量。
5.2 废气及污染物排放预测
仙桃市大气污染源可分为工业、生活和交通三大类,主要来自生产与生活锅炉、工业炉窑、工业生产废气和机动车尾气。
(1)工业污染源
据统计,2010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354854万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排放废气为352104万标立方米,工业生产工艺排放废气为2750万标立方米;2010年全市生产SO2排放总量为3799.87吨,烟尘排放总量为2140.52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3896.9吨,工业粉尘排放总量为316.89吨。
(2)生活污染源
2010年全市生活源排放燃烧废气190778.25万立方米,烟尘413.34吨、二氧化硫1767吨、氮氧化物399.45吨。
(3)交通污染源
近年来我市汽车拥有量逐年上升,年平均增长率为3.0%,汽车尾气排放量增大,成为我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氮浓度增高的主要原因之一。机动车排放主要污染物有总颗粒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

5.3 大气污染防治目标
到2015年,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减少2%,工业和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0.38万吨以内;SO2在2010年的基础上减少6.9%,总排放量控制在0.63万吨以内;机动车排气污染得到全面控制,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70%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达到310天以上,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稳定保持在优良水平。
5.4 大气污染防治主要任务
5.4.1 大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
加快推进中石化川气东送仙桃门站及城区天然气管网建设,积极争取中石油忠武管道及中石化川气东送管道气源量,为重点企业、公交车、城市居民改用天然气创造有利条件,提高全市清洁能源普及率。通过淘汰落后燃烧工艺,推广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全面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程进度,全面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我市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积极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加快天然气管道建设,大力发展煤气、液化石油气、电、热泵等清洁能源供热技术。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的同时,挖掘现有热电企业潜力,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和覆盖面。进一步加大城区所有宾馆、饭店、洗浴等行业天然气、太阳能、移动供热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的实施力度,在保证供热效果和排放指标达标的前提下,在全市推广以生物质能源、生物原料为主要内容的生物质燃料锅炉。
5.4.2 加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以结构调整为重点,以工程治理和强化环境监管为依托,加快实施SO2减排重点工程;全面加强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建立以防治机动车排放为核心的城市氮氧化物防治体系。
(1)推进能源结构持续优化,严格控制新增量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全面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要求,在单位面积排放强度大的乡镇要进一步加严产业结构调整要求,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发展,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新建项目必须按照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最严格的环保要求进行控制,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机动车实行国四排放标准、供应配套油品。进一步改善能源消费结构,控制煤炭消费增量,促进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
(2)推进机动车NOX排放控制,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减排
NOX排放控制以机动车为重点,强化重点区域减排。提高新车准入门槛,加大在用车淘汰力度,重点地区供应国四油品;其他工业行业加快NOX控制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
2007年仙桃市机动车的NOX排放量中老旧机动车尤其是黄标车(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一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三标准的柴油车)的NOX排放量很高,据统计黄标柴油车的NOX排放量占机动车总排放量的50%以上,单车排放强度是轻型车的10-100倍,主要包括公交、邮政和环卫车辆,以及城市间的长途客、货运车辆,应为“十二五”淘汰重点。
另外,车用燃油质量差、含硫量高是制约机动车NOX排放控制的最主要因素,尤其是当前的柴油品质极不利于柴油机尾气后处理技术的应用,影响NOX减排效果。
目前我国供应的汽油和柴油油品含硫量分别为500ppm和2000ppm,按计划2010年初才会供应汽油车国三(硫含量150ppm)标准的汽油油品,2011年左右才有可能供应上国三(硫含量350ppm)标准的柴油油品,“十二五”期间全面供应国四油品的难度非常大,应先在汽车保有量大且氮氧化物污染严重的地区供应国四油品。
“十二五”期间机动车NOX排放控制的主要措施包括: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制度,除正常淘汰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外,加速淘汰黄标柴油车(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3标准的柴油车)全面供应国四油品。
5.4.3 工业污染防治
以结构调整为重点,以工程治理和强化环境监管为依托,加快产业调整步伐,加大各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加快实施SO2减排重点工程,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严格审批新、改、扩建排放SO2的建设项目,确保区域SO2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指标内。对新建项目应提倡采用更为先进的工艺水平和更为严格的SO2治理措施。尤其是冶金、食品加工、建材、化工等重点SO2排放行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在生产工艺过程中加强硫回收,使之资源化,发展循环经济,仍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必须配套脱硫设施或采取其它控制措施。
对全市落后的工业锅炉、炉窑实行改造,削减工业SO2排放量。因地制宜地发展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取代分散的中小型燃煤锅炉,淘汰高能耗、重污染的锅炉,推广应用高效节能锅炉技术和设备。分期分批淘汰高能耗、重污染的各类工业炉窑,积极发展低能耗、轻污染或无污染的炉窑,积极发展清洁煤燃烧技术。
扩大烟尘控制区面积,关闭城区内小于1t/h的燃煤锅炉、各种窑炉、茶水炉以及超标的其它锅炉。控制第三产业对环境污染的影响。
(1)建材行业
① “十二五”期间建材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治理要求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仙桃市“十二五”建材行业大气污染物减排属于结构减排,淘汰年产1000万块以下的砖瓦生产企业,18门以下砖瓦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所有平拉工艺平板玻璃生产线(含格法)。
② “十二五”仙桃市建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治理途径
目前仙桃市砖瓦生产企业尾气都未进行任何处理,砖瓦生产企业数量众多、生产规模小,难以大范围推广烟气脱硫;平板玻璃行业安装脱硫设施的生产线不足条,平拉法(含格法)等落后生产工艺仍占平板玻璃产能的50%左右。
(2)燃煤锅炉
①“十二五”期间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治理要求
a、结构减排,根据产业升级需要,淘汰小型燃煤锅炉。
b、SO2治理工程,规模在20t以上、SO2排放超标的燃煤锅炉实施烟气脱硫,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
c、NOX治理工程,规模在20t以上的燃煤锅炉建设低氮燃烧示范工程,NOX去除率达到30%。
②仙桃市燃煤锅炉治理途径
仙桃市现有燃煤工业锅炉71台,总容量233.5蒸吨/小时,预计2010年燃煤量约13.73万t/a,排放SO2 2886t/a,仙桃市燃煤工业锅炉已成为城市中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为有效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十二五”将燃煤锅炉作为SO2治理重点之一,加快结构升级,淘汰小型燃煤锅炉,对大吨位燃煤锅炉因地制宜安装脱硫设施。
5.4.4 开展油烟污染治理试点
提高城区饮食娱乐业准入门槛,强化源头控制;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联合,增强监管合力;引进油烟污染治理先进技术,开展油烟污染治理试点。严格控制新建的餐饮娱乐单位,重点清查现有的未普及清洁能源的餐饮娱乐服务单位,确保2011年使用电、液化气等清洁能源。要求餐饮娱乐服务业全部使用清洁能源,餐饮企业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现达标排放。积极推进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的使用,确保2012年城区气化率达到50%。
5.4.5 加强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环境管理
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扬尘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
5.4.6 加快热电联供项目建设
结合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制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用区,逐步淘汰城区中小燃煤锅炉。
热电联供项目拟选厂址目前有两个方案比选,一个为蔡帮厂址,位于仙桃市城区东南、龙华山街道办事处辖区,西靠肖杨河、南临王家蔡帮水泥厂及规划仙桃市东翼工业园片区,沪渝高速、北接西杜公路秦家台;另一个为打字号厂址,位于市中心城区东北方向约3.0公里处,厂址南邻西杜公路、杜家台,西靠袁市台、老318国道,北接汉江。厂区占地约800亩。项目计划投资28亿元,新上2台350兆瓦热电联供机组。项目建成后,年发电40亿度以上,每小时产蒸汽1500吨以上,将极大地改善我市基础设施。“创模”期间,我市将结合该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制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用区,逐步淘汰城区中小燃煤锅炉。
5.4.7 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积极参与建立武汉城市圈区域空气质量管理机构和协调机制,探索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机动车总量约束性控制的措施和途径。积极推动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将实施环保标志管理、强化燃油品质管理、对高频使用社会车辆推广清洁燃料和替代燃料及对高排放机动车实施限行等措施,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为“十二五”NOx减排及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标打好基础。
6. “十二五”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规划
6.1 固体废弃物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33.01万吨,其中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0.47万吨,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54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中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08万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0.049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为99.8%,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为60%,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为98%。我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相对薄弱,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欠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仍处于简单填埋阶段,对城市空气环境和地下水环境形成较大威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尚未提上议事日程,固体废物随意堆放、丢弃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既占用土地资源,破坏植被,又污染环境,影响美观,固体废物污染已成为我市一个不容忽视的环境问题。
6.2 固体废弃物产生量预测
综合考虑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城市发展规模、产业结构调整、燃煤消耗量及科技进步等因素,预测我市2015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35万吨,其中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2万吨,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3.5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中危险废物产生量为0.09万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0.045万吨。
6.3 固体废弃物控制目标
“十二五”期间,仙桃市计划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和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各1座,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强化源头控制,建立和健全医疗废弃物和电子垃圾收集和回收体系。鼓励和扶持固体废物综合回收,加快固废处理处置工程建设。预计全市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5%,危险废弃物达标处置率达到100%。
6.4 主要防治措施
(1)加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
加快仙桃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妥善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建设工业危废处置中心,加强工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严格要求企业将危险废物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
(2)综合处理工业固体废物
强化固体废物源头控制,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建立示范,促进各类废物在企业内部的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3)加强生活垃圾管理
加快城区日处理700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建设,建设完善城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设施;加快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中转、市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鼓励偏远乡镇建设生活垃圾简易卫生填埋场;建设完善农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设施,鼓励采用堆肥、简易填埋等方法就地集中处理。建立分类收集与回收网络体系,建立完善的垃圾回收利用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4)资源化利用电子废物
加强与武汉格林美公司等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合作,完善废旧电池回收网络。加快推进毛嘴镇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项目建设。
7. “十二五”噪声污染防治规划
7.1 声环境质量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7.1.1 “十一五”期间声环境质量状况
(1)区域环境噪声
“十一五”期间,仙桃市区域环境噪声均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55BdB(A)范围内变化。
(2)城市交通环境噪声
“十一五”期间,仙桃市道路交通噪声在2009年出现轻度污染,但随着我市不断加强噪声治理,2010年道路交通噪声已呈明显下降趋势,与“十一五”初期基本持平。
(3)声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①2010年声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2010年影响我市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噪声源是交通噪声和生活噪声,两者均占较高的比例,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中,工业噪声略有上升趋势,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仙桃市城区范围内车流量增加较多,导致平均等效声级大幅度增加,甚至个别路段的交通噪声出现了超标现象。
②“十一五”期间声环境质量变化分析
“十一五”以来,仙桃市城区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但局部地区如市文化宫、爱民广场、钱沟建材市场、沙嘴建材市场、大新路商业区等周边居民反映噪声扰民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道路交通干线噪声加权平均值超标,道路交通声环境受到轻度污染。近几年我市机动车拥有量快速增长、城市建设进程加快及我市噪声监管能力约束是造成两项噪声指标逐年递增的主要原因。近几年我市机动车拥有量快速增长、城市建设进程加快及我市噪声监管能力约束是造成两项噪声指标逐年递增的主要原因。
“十一五”期间,仙桃市出现道路交通噪声的轻度污染,究其原因主要是2009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期间,车辆的大量鸣笛造成,但随着我市对噪声污染问题的逐渐重视,2010年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已开始呈现下降趋势,噪声治理的成效开始逐渐显现出来。
③主要污染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新标准的出台,噪声污染已成为一个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关于噪声的投诉呈逐年上升趋势。影响全市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交通、工业、生活产生的噪声。形成噪声污染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市居住、机关、文教、商业、工业分区不合理,布局混乱,不利于管理,另一个重要因素是我市绿化隔间带建设水平低,形成交通噪声污染。此外,环保认识不够,资金投入不足,城镇基础设施跟不上城市发展建设等,也是影响我市声环境质量的重要原因。
7.2 噪声污染控制目标
“十二五”期间,仙桃市噪声控制目标为:中心城区及市域绝大多数城镇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下,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95%以上,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分贝,达标路段长度占90%以上。
到2015年,基本建立健全噪声污染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噪声功能区划分,厂界噪声和道路噪声超标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别保持在55dB(A)和70dB(A)水平以下, 噪声环保投诉持续减少,成功创建2个“安静小区”,为市民创建一个和谐安静生活环境。

7.3 噪声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任务
(1)科学规划城市发展与布局
科学划分城市功能区,合理布置工业区、交通区、商业区、文化区与居住区,能有效防止噪声污染与噪声扰民,促进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良性循环。城市规划部门应对城市科学定位,立足长远,高起点规划城市建设与发展,合理布置城市各功能区,使各类区域相对独立。对有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项目,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建设单位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加大执法力度,扩大噪声严控区
坚持依法管理噪声污染,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项目制定和落实防治措施,执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对工业噪声和建筑噪声严格实行噪声排污登记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噪声污染处理力度。加大12369环境污染投诉热线建设,及时处理噪声污染投诉,加大扰民噪声处理力度。
(3)加快“安静居住小区”建设,提高环保降噪意识
加快城市“安静居住小区”的建设力度,每年递增一批城市“安静居住小区”和“绿色社区”。用市场机制鼓励建设单位在设计居住小区时,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精心设计、科学布局,使区内行车道、人行道、商业网点与居住区合理分布,合理布置绿地、乔木和灌木的比例,减少噪声污染,从而创建“安静居住小区”,造福居民。
在城市主要交通路口安装噪声监控显示屏,对交通噪声采取实时监控,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现场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的环保降噪意识。鼓励市民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教育引导市民在使用家用电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及装修等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4)严格控制交通噪声污染
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仙桃市交通运输发展“十二五”计划的要求进行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减轻中心城区交通噪声的污染;加大城市道路新建、改建的力度,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提高路面质量,如道路黑化等措施,减轻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加强交通管理,实行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分流,对主要交通干线继续完善交通管理措施,切实改善车辆通行能力,同时,进一步扩大各中心城区“禁鸣”区域并严格执行禁鸣规定;进一步加大道路两侧绿化带建设力度。
敏感区域附近设禁鸣区和限速区,对路过的车辆吨位加以限制以改善附近的声环境。加强交通管理,制定噪声违章收费标准,强化违反交通规则罚款制度。
加强机动车管理,合理分配各交通干道的车流量、车吨位和规定限速要求。加强道路建设,完善道路系统,改善路况,对破损的道路路面及时修补,必要时交叉口设置立体通道。
实行单车噪声控制,规定单车噪声容许限值,控制机动车辆出厂的噪声指标,对噪声超标的旧车,要求其安装降噪装置,必要时淘汰、更新噪声排放超标旧车。采集者退散采集者退散。
(5)全面管理社会生活噪声
严格限制商业促销宣传活动,加强娱乐业以及夜市摊点的规划和管理,加强生活噪声污染的预防,提高广大市民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文化娱乐场所噪声管理,严格环保审批制度,要求居民区内的娱乐场所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达到所在功能区的排放标准。与文化、工商、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针对不符合标准的娱乐场所,要求其限期整改。
(6)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管理
加强建筑施工的全过程管理,实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污登记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大对建筑噪声扰民事件和超标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监督管理,要求建筑单位开工前修建隔声墙,采用低噪声新技术和低噪声施工机械,采用吸声、隔声、隔振降噪技术。执行“公众参与”的监督制度,采用突击抽查或检查方式监督其噪声,限制其施工机械与施工时间,并根据污染范围、强度、时间及建设规模向建筑单位征收建筑噪声排污费,以此对环境、社会和周围居民补偿。
(7)加大工业噪声防治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科学选址,合理布置厂房,规范项目建设,加强厂区绿化,减少噪声污染;实行清洁生产,预防噪声污染。

8. “十二五”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规划
8.1 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仙桃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取得较大的进步。全市建成省级湿地保护区2个、林场2个、鸟类自然保护区2个。打造了全省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全市耕地保护和植树造林工作稳步推进,通过土地开发整理新增耕地1万亩,全市栽植各类林木100万株。仙桃市是一个正在兴起轻工业名城,老城区的改造工作还十分艰巨,加上地理环境的因素,城市建设与发展受到一定限制,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包括:(1)城市生态环境还比较脆弱,城市道路交通、生态调控功能差,城区永久性绿地受建设项目侵占现象时有发生。(2)水土流失现象仍然存在。
8.2 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建设目标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集中连片治理为主,以农村环保“四两” (两清、两减、两创、两治)工程为重点,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的建设,控制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以奖促治,以奖促防,以奖代补,以激励为主,城乡统筹,完善目标责任制,不断强化农村环境治理与保护。以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四湖流域农业面源控制国家级示范区规划为基础,加强农业生态文明建设,通过试点示范探索农村环保的新模式,为创建农村环保模范示范市做基础。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加强全市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建设,构建生态安全体系。要加大对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严格控制外来入侵物种,维护生物多样性。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与安全评估技术和标准体系,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生态环境监控网络。推动自然保护区建设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由“面积型”向“功能性”的转变。针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实施“减轻压力、休养生息"的方针,引导产业生态转型、部分生态超载退化严重地区的人口转移;以维护重要生态功能为导向,整合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优先实现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恢复。
8.3 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1)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强化源头控制,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加强农村地区环境监管,确保现有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以农村环保“四两” (两清、两减、两创、两治)工程为重点,以仙洪示范区所涉及乡镇全覆盖为目标,组织开展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分散养殖密集区污染治理、清洁种植、清水养殖等为主要内容的集中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结合产业特色,在其它乡镇开展集中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示范试点。
(2)大力发展生态工业。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加速形成具有地区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的强势产业,打造一批特色鲜明、附加值高、价值链长的核心产业群,把仙桃建设成为国内乃至世界有名的轻纺城。把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工业污染防治的主线,实施工业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工程,切实解决工业污染问题,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有力抓住武汉城市圈的重大发展机遇,努力将仙桃建设成为武汉“菜篮子”基地,在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同时,开展农村环保科普宣传教育,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扎实稳定推进生态农业建设。
(3)生物多样性和自然资源保护
①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尽可能将现存的自然生态系统划定为自然保护区,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覆盖率,加强现有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水平。
②加强自然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维护水生态平衡,加强水资源管理,建立河流基本流量保障制度,逐步调整高耗水产业的发展,严格限制高耗水项目,严禁超采地下水。加强国土和矿产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国土资源管理,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保证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用地,保护好重点水域和重要湿地。
(4)加强湿地生态保护
禁止开垦占用和随意改变自然湿地用途;积极推进排湖的整治与恢复,充分利用湿地、坡岸以及水生生物的自然净化功能,实现湖泊生态系统的自然恢复。抓好沙湖省级湿地公园等重要湿地保护和生态恢复。开展湿地调查,建立重要湿地名录。
(5)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
积极划定自然保护区,保护自然生态平衡;依托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加强赵西垸林场、刘家垸林场、五湖渔场等农林牧渔场建设,建立鸟类自然保护区。
(6)开展水土流失治理
积极开展庭院绿化、村庄绿化活动,增加绿化覆盖面积;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畅通排灌水系;严格基本农田保护,明确责任,禁止毁坏基本农田和建筑占用基本农田行为。
(7)加强林业建设
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加大农田水利林网建设力度;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林业建设;加大防护林建设力度,合理利用各类滩涂、草地、沼泽地和荒地等未利用地。
(8)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引进高新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实行污染全过程控制,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积极推进化工、食品、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创建2个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大力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9)积极发展环保产业。环保产业是国家的“朝阳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产业市场前景广阔。“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投资7000亿元用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鼓励和扶持环保产业做大做强。环保产业的发展要充分利用环保新技术,在垃圾、固体废物处理、生态设施建设等领域形成产业化。
(10)创建节水型社会
①创建工业节水型企业。加强企业用水管理。通过工艺改革使生产主要过程中少用水或不用水;通过工艺改革使生产洗涤过程中少用水;通过对冷却用水的管理来节水;一水多用,以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
②创建节水型城市。提倡“节流优先”,大力开发和推广节水器具和节水的工业生产技术,创建节水型工业和节水型城市。提倡节水型的城乡现代生活方式,推进分质供水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加紧供水系统的改造,逐步实现分质供水。

9. “十二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9.1 土壤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南城新区建设步伐而加快,一批工业项目纷纷落户仙桃,特别是无纺布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吸引大量人口涌入城市,生活垃圾随意乱倒、固体废弃物无序堆放、“工业三废”任意排放、污水灌溉导致农田污染、农药和有机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等对土壤造成的污染越来越严重。
土壤污染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并危害人体健康。我市土壤污染危害巨大,污染程度在加剧,但污染防治基础相当薄弱。
9.2 土壤环境保护建设目标
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和环境现场评估制度,在土壤污染调查的基础上,对遗弃污染场地进行一次系统调查,建立城市遗弃污染场地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以高浓度、高风险、重金属污染为主,初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机制。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菜篮子”基地等与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农产品生产地,创建一批土壤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加大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和扶持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题宣传活动,编写土壤污染防治科普宣传手册,制作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挂图,在村镇社区广为散发和张贴。
9.3 土壤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1)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并适时公布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2)建设土壤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工程
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菜篮子”基地等与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密切相关的农产品生产地,创建一批土壤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加大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宣传
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题宣传活动,编写土壤污染防治科普宣传手册,制作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挂图,在村镇社区广为散发和张贴。
10. “十二五”核与辐射防治规划
10.1 仙桃市辐射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仙桃市核辐射主要来源于电磁辐射设施。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仙桃市共有各类电磁辐射设备(设施)1000台(套),主要集中在电力工业、邮电通讯、卫生医疗、广播电视等行业。核辐射对环境卫生和人民生命健康带来的影响越来越突出,其本身的技术要求较高,专业性较强,加之仙桃市辐射环境管理站仅于2009年成立,核编4人,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专业检测设施缺乏。
10.2 核与辐射防护规划目标
“十二五”期间,仙桃市要大力加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和监测能力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环境监管、监测和事故应急队伍,加强辐射环境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将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电磁辐射源全部纳入环境管理范围,建立健全放射源安全监管体系,闲置、废弃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全部得到安全贮存和处置,保障辐射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到2015年,仙桃市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核技术利用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10.3 核与辐射防护主要任务
(1)加强仙桃市辐射环境管理站能力建设,健全核与辐射环境管理体系,认真贯彻核与辐射环境管理法规,强化监管,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2)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把提高各级辐射行政监管能力、监测技术水平作为加强辐射管理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根据辖区内辐射工作单位的情况,积极争取扩大全市辐射管理机构,配置满足管理需要的专职辐射监管人员,组建有一定专业知识的管理队伍,尽早解决辐射环境监管人员不足的状况,全面提高辐射环境监管能力。
(3)要抓紧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辐射监测技术能力建设,抓好辐射监测食品设备的配置,不断满足我市辐射环境保护和辐射安全监管的现实需要。
11. “十二五”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11.1 环境监管能力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市紧紧把握国家和省加快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的良好机遇,不断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目前,市环境监察支队以配置摄像机、照相机、GPS定位仪等先进的调查取证设备和20多台快速检测仪器装备,市环境监测站已配备101台(套)仪器设备,形成对45项水、20项气、2项机动车尾气、3项生物、4项噪声、1项放射性、1项煤质共76个项目监测能力,较好的满足了环境管理工作的需要。但是仍然存在监测执法用房紧张、标准化建设不到位、环境应急体系尚未建立、环境执法人员自身素质有待提高等方面的问题。
11.2 自身能力建设目标
以建立与新时期环境保护任务需求相匹配的环境监管能力体系为目标,加快全市环境监测预警、环境监察执法、核与辐射环境管理能力、环境信息化和环境宣传教育能力的标准化建设。
强化大气、水质、噪声自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积极开展新污染因子的监测试点工作;逐步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实行环境监测、环境监察集成、联动机制,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逐步构建具有公益性、基础性、全局性的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全市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变化趋势。
11.3 自身能力建设主要任务
加快全市环境监测预警、环境监察执法、核与辐射环境管理能力、环境信息化、环境宣传教育、环境应急能力的标准化建设,尽快形成适应两型社会建设的环境监管能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水平。
11.3.1 提高环境执法能力
(1)完善环境有关的规章制度,尽快制订和完善配套政策。制定、发布实施《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仙桃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完善环境监管规章制度,强化环境监管的力度。
(2)强化环境执法,开创环境执法工作新局面。一是完善行政执法体系;二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
(3)强化执法监督,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接受权力机关监督;积极引入新闻媒体等舆论监督,提高环境执法的影响力;积极鼓励市民参与监督,建立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加强和改善内部监督,建立并实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
(4)加强法制培训,提高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实行环境法制培训制度。
11.3.2 拓展环境监测领域
一是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二是在重点流域、水源保护地增加建设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三是继续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重点企业排污在线监测。四是加强实验室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改造实验室基础设施,添置大型分析仪器及自动化辅助设备,提高实验室分析工作的自动化水平。五是进一步完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系统建设。健全组织机构,理顺工作程序;配备完整的应急监测仪器及辅助设备;加强应急监测系统管理。
12. 保障措施
12.1 完善决策机制,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
进一步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处理好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完善和强化环境保护规划和实施体系,增强环境保护宏观调控职能。理顺环境管理体制,强化环保工作的统一立法、统一规划、统一监管。深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
12.2 坚持依法执政,加强环境执法力度
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三个到位”,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重点污染企业监管。检查到位,采取白天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定期或不定期抽样监测,加强对辖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执法到位。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做到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对重点监控的企业实行全天24小时监控,保证在线监控设施稳定运行,有效控制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或擅自停止运行,偷排偷放,严重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宣传到位,部门联合执法、发挥舆论监督,在全市上下营造“非法排污,人人喊打”的氛围,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震慑教育。
制定或修订相关政府决定(命令),在生活垃圾排放和分类收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机动车尾气的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等方面制定管理办法。加强环保专业执法体系的建设,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严格实行达标排放。要制定适合我市实际的城镇管理制度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来之不易的成果,使城市管理真正步入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
12.3 完善环境经济政策措施
对从事环保产业和环境建设的企业予以扶持。逐步建立并完善环境保护收费机制,逐步实行“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谁收费”。对于积极进行技术改造和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给予资金上的支持。
积极落实节能环保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加大对生态补偿的财政投入和转移支付力度,探索多样化的生态补偿方式。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制。统一制定污水处理和固体废弃物处理收费标准,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制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努力形成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循环体系。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12.4 建立环保科技支撑体系
注重运用科学技术解决城镇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些关键性技术问题。大力推广科技成果,积极推进现有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力争在短期内初步建立和形成环保科技的创新体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专业队伍。加快我市环保产业化建设。修订或制定相关技术政策,指导我市环保工作。
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生态文明建设技术创新体系。研发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支持技术入股、专利质押贷款,鼓励科研单位和科技工作者创办、领办环保型科技企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科技创新引导工程”,推进生态科技成果产业化。各级政府对在清洁生产、资源节约、能源替代、环保技术推广等领域内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2.5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扩大公民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在仙桃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深化社区环境问题居民听证,引导市民从自身做起,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支持民间组织开展环保公益活动。
把环境保护政策法律知识作为各级干部和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干部和群众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自觉性。采取多种形式向全市人民宣传和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环境意识,真正使“生态仙桃”成为全市人民的共识。广泛开展面向中、小学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使我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逐步达到80%以上。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电台,电视台、报纸要开辟专栏,对相关环境违法行为迅速予以曝光,使群众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时举报侵犯其合法环境权益的行为。
12.6 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开展保护生态、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活动;建立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将生态文明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引导党员干部、青少年学生和社会公众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观念,不断提高公众的生态价值意识、生态忧患意识、生态责任意识,使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成为社会风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建立生态文明道德规范。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方面入手,推动实施以“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简约生活消费、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为内容的生态文明道德规范。积极开展“生态文明道德规范进万家” 活动,推动各级机关、学校、企业和个人要自觉用生态文明道德规范约束日常行为,自觉养成善待自然、呵护环境,节约资源、尊重生命、厚生爱物的良好习惯和价值取向。
推行低碳文明生活方式。积极倡导适度消费,引导低碳消费,改变过分苛求、物欲无度的消费观念和模式,在消费过程中自觉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建立并完善激励购买无公害、绿色和有机产品的政策措施和服务体系,推行绿色采购制度,推进低碳销售,以低碳消费带动低碳生产,以低碳生产促进低碳消费。以节能、节水、节材为重点,提倡低碳出行,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简化商品包装,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全民环保行动”,积极引导和组织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发挥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各种社会团体和环境志愿者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面开展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和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和“低碳学校”、“低碳家庭”、“低碳社区”等生态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创建成果,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
12.7 资金保证措施
引导、监督企业环保投入。利用8+1城市圈优惠政策杠杆,在加快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要求企业加大环保投入,落实污染治理资金。
加大政府财政对环保的投入力度,在优化经济发展同时,增加政府环保投资,落实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仙桃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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