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2012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2-14 11:27:59

一、总体思路
  牢固确立环保工作、生态建设“全省先进,全国领先”的目标定位,紧紧围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这条主线,以全面实施“工业园区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为重点,在推进污染减排、服务经济发展、提升监管水平、解决民生诉求四个方面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放大张家港环保在全国的优势和影响力。
  二、主要目标
  全市主要河流和城区河道综合污染指数分别较2011年下降10%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2011年上升3%以上,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保持在90以上;重点水污染企业达标排放率在92%以上;完成现场执法检查8000厂次以上,挂牌督办重大环境信访案件20件以上,排污费征收额度达到8000万元以上;全面完成一般固废污泥“三化”整治,新增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许可证发放率100%;COD、SO2、NOX、NH3-N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较2011年削减4%以上;完成200个建设项目的“三同时”验收,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完成各类监测数据20万个以上。
  三、重点工作
  1.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2012-2014年工作意见》,在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培育特色亮点、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不懈努力,到2014年,在全国率先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城市;
  2.持续加大污染减排力度,重点推进钢铁行业脱硫、电力行业脱硝工程以及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等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污染减排指标;
  3.不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狠抓化工、印染、重金属等污染企业的监管,综合利用经济行政手段,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4.突出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制定实施工业园区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
  5.加快空气灰霾监测站建设,在全国县级市中率先探索开展PM2.5监测工作,为今后灰霾污染治理打下基础;
  6.推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实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环保管理;
  7.加强固废规范化管理,全面完成一般固废污泥“三化”治理工作,全面实现危废转移网上申报,全面动态掌握危废信息;
  8.继续深入推进太湖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交界断面水质达标,完成太湖目标责任书规定的治理工作;
  9.实施“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年”计划,重点提高一线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10.着力培育“清风环保,生态港城”服务品牌,创出特色,全面打造“清廉高效、为民务实、创新争先”的环保形象。
  四、具体措施
  1.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率先建成生态文明城市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对照《张家港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指标(征求意见稿)》,深入查找我市的差距与不足,制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2012-2014年工作意见》。一是着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全面实施节能减排、绿色经济、碧水蓝天、城乡绿化、生态保护和生态示范创建等六大工程,力求在环境优化发展、构建生态经济体系、打造城乡宜居环境、恢复生态系统功能、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二是精心培育特色亮点。全力推进沙洲湖工程、小城河二期改造、中丹生态科技园、生活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处理厂等特色亮点工程建设,完成生态文明示范工程20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并启动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冶金工业园力争建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创建苏州市级以上绿色社区、学校、家庭等14个,分别建成苏州市级以上“生态村”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5家和3家以上。三是持续营造良好氛围。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刊发生态环保方面的消息100篇次以上,创新采用电影、手机短信等方式,将生态文明宣传触角延伸到全体市民。积极对上沟通,争取生态文明研究促进会来我市开展生态文明相关研讨活动。
  2.持续加大污染减排力度,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污染减排指标。健全总量监测预警、统计、考核三大体系,强化结构减排,落实工程减排,完善管理减排,全年计划完成污染减排重点工程20项,COD、SO2、NOX、NH3-N四项主要污染物指标较2011年削减4%以上,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污染减排指标。大气方面:继续实施钢铁行业烧结脱硫治理,沙钢、永钢各完成1台烧结机脱硫任务;深入开展对全市燃煤热电企业的专项治理,确保现有脱硫设施正常运转,发挥最大效能;持续推进电力企业脱硝试点工作,沙洲电力完成1台机组的脱硝工程建设,全市公用热电企业全面开展脱硝试点,推动自备热电企业探索脱硝治理;华尔润集团完成1条以上生产线的脱硝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全市78家加油站以及油罐车、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水方面:全面推进集中式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作,中水回用率达到30%以上。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推动保税区胜科水务的中水回用,鼓励沙钢集团、华兴电力等用水大户使用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全面完成金港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督促加快污水管网,特别是乡镇支管网建设,不断提高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收集处理率。农村集中居住区生活污水治理以接入城镇污水管网为主,同时,在较偏远地区因地制宜建设有动力、微动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力争2012年市区、镇区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和60%。
  3.不断强化环保执法监管,确保全市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是狠抓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继续将钢铁、电力、化工、印染、重金属、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企业作为监管重点,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力争重点水污染企业达标排放率在92%以上。全年完成现场执法检查8000厂次以上,其中节假日、夜间检查不少于2000厂次,排污费征收额度达到8000万元以上。持续开展积案化解,全年挂牌督办重大环境信访案件20件以上。二是加强对固废和放射源的监管。全面完成一般固废污泥“三化”治理工作,全面实现危废转移网上申报,全面动态掌握危废信息。组织开展对化工、金属表面处理等行业以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口废物利用单位的执法检查。做好全市废旧金属入炉熔炼前的辐射监测工作,确保年内不发生放射源缺失、移动探伤意外照射等辐射安全事故,新增辐射工作单位安全许可证发放率100%,辐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率95%以上。三是综合利用行政经济等综合管理手段。逐步扩大排污费征收范围,试点征收建筑工地扬尘排污费。继续实施脱硫电价补贴政策,严格考核,对脱硫设施投运率、效率不达标的电力企业协调电力部门扣减相应补贴电价。同时,对脱硫治理投入大、效果显著的非电企业,适当考虑电价优惠措施。将企业污染减排、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与金融信贷政策挂钩,作为信贷评估的重要内容。继续扩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范围,加强对企业环境风险的管理。
  4.突出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制定实施工业园区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一是全面落实园区规划环评制度。要求各类工业区按照循环经济理念,科学编制和修订发展规划,推行产业链发展模式,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着力提升园区竞争力。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按照规划环评要求,建立和完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居民拆迁,对未依法开展环评或未通过环保部门环评审查的,严格实行区域限批制度。对规划环评满规定年限的,应积极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二是切实加强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各类工业园区全面实行污水集中处理,园区企业接管率达到100%。严格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通过专用管道(化工区应为专用明管)输送至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并设置在线监控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和自动阀门。建立和完善集污染源、环境质量和图像监控于一体的环保数字化在线监控中心,加快化工区空气环境质量和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预警网络建设。三是实施重点工业园区专项整治。重点对扬子江化工园进行提档升级,对东沙化工区实施全面综合治理,对冶金工业园开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其他工业园区实施环境提升工程。
  5.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全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良性发展。一是逐步淘汰落后产业。运用环保倒逼的手段,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市区西延拆迁,对部分电镀企业实施关停;借鉴合兴印染小区关停经验,对全市印染集中区进行摸底排查,对规模小、产能落后的印染企业实施关停。配合市淘汰办,对初步确定的拟淘汰中小企业逐步实施关停并转。二是全面加强建设项目监管。从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上把好关,按照我市产业发展定位,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坚决拒批。重点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批小建大”,以及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推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实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环保管理,全年完成200个建设项目的“三同时”验收,确保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三是全力服务新兴产业。对我市重点发展的新能源、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及其他新兴产业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对上加大争取力度、对内完善制度措施,从立项、环评、审批、验收全过程实施跟踪服务,力促新兴产业项目的早落地、早投产,为全力打造三个千亿级新兴产业集群保驾护航。
  6.高度重视队伍能力建设,为环保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实施“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年”计划,重点提高一线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一是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实践水平。着力打造“环境监察讲坛”,邀请苏南督查中心、苏州市相关行业专家以及污染治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一线执法人员授课,系统讲解污染治理技术、现场监管技巧等方面内容。深入探索和研究太阳能光伏等新兴产业氨氮、氟污染的治理问题。大力推进“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认真做好持证考核上岗工作,切实提升监测人员监测水平。与岛津、哈希等在线监控设备厂商制定培训计划,分批对相关业务人员在线监控设备维护管理、现场操作检查等方面进行培训。二是不断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对监管人员实行责任包干制度,梳理出重点环境问题、重点污染企业,由一线管理人员,特别是年轻同志实行包干负责,加强责任检查,切实提升环境监管人员综合处理问题的水平和能力。采取重点污染企业A、B角管理制度,对认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适当减少监察频次,轻度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对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加密监察频次,每周检查不少于两次,对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额度的上限进行处罚。三是全力提升环境管理技术水平。围绕如何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如何更好实现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如何做好在线监控数据的实际应用三个方面问题,切实提升污染源在线监控运行水平,确保监控系统稳定运行率达到90%以上,数据捕获率达到95%以上。做好环境空气自动站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的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自动监测设备在监测预警方面的功能。加快空气灰霾监测站建设,探索开展PM2.5的监测工作,积累技术资料,为下一步灰霾污染治理打下基础。(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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