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1-12-5 11:35:29

为确保完成我市2011年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1〕11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污染减排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实施污染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十一五”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责任考核,全力落实减排措施,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减排任务,为改善民生、建设生态文明作出了重要贡献。“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阶段。我市的减排任务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削减20%、20%、21%、23%。与“十一五”相比,增加了减排指标,拓展了减排范围,减排工作面临任务加重、压力加大、难度加剧的新考验。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完成好2011年的减排任务至关重要。2011年,市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是: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在2010年的基础上削减4%。今年上半年,经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初步核查,我市化学需氧量基本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但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不降反升。下半年如不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全年减排任务将难以完成。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减排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关键措施,狠抓督促检查,确保完成全年减排目标任务,实现“十二五”减排开门红。

    二、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作为减排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减排指标逐级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和重点企事业单位,把减排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把减排进度落实到具体时间,把减排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进一步完善减排统计、监测与预警、考核体系,切实把落实5年目标和完成年度目标结合起来,把年度目标考核与季度减排通报结合起来,严格执行减排奖惩制度。落实月报制度,每月通报各地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重点减排设施运营情况,对工作不力和运营不正常的地区提出预警,并定期开展减排督查,督促有关地区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地方与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市监察部门要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污染减排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任务完不成的地区、部门负责人坚决予以查处,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将各地减排任务完成情况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全面接受监督。

    三、突出重点,全力实施减排工程

    全力推动7个方面减排工程:

    一是切实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污水管网配套,在全面完成4172块排水达标区建设的基础上,全面启动新一轮1048块控源截污工程,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截流和收集能力,充分发挥设施减排效益。加大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力度,强化氨氮去除效果。年内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0万立方米以上,“十二五”期间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40万立方米以上,配套建设主干管网500公里。2015年,全市城镇污水管网和排水达标区实现全覆盖。

    二是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程。今年全面完成年度计划确定的23个畜禽养殖治污工程。2015年,大、中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都要配备治污设施。对小型规模养殖场或散养户比较集中的地区,分片建设集中处理设施,畜禽粪便统一收集、处理和利用。

    三是进一步加大城市再生水和企业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力度。推动工业园区水资源循环利用,扩大城市绿化、保洁的再生水利用量。加大造纸、印染、化工、食品饮料等重点行业工艺技术改造和废水治理力度,增加中水回用量和循环水重复利用率。2011年,各地要建成一批再生水利用和中水回用示范工程,完成江阴周南污水处理厂、碧悦污水处理厂、锡山区污水处理厂、玉祁污水处理厂、梅村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工程和江苏湟里纸业有限公司、江阴比图特种纸板有限公司、江苏坤风纺织品有限公司、无锡迈克斯纺织品有限公司等企业中水回用工程。“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惠山区中水回用工程、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利用工程、锡山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利用工程、市排水总公司再生水利用工程、太湖新城再生水供水站等项目。2015年,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率达到15%。

    四是完善提高已建脱硫工程。现役燃煤机组采用石灰石—石膏法等湿法脱硫,烟气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必须进行脱硫设施改造。装机30万千瓦以上火电企业年内拆除现有脱硫设施烟气旁路总数的一半,脱硫设施烟气旁路2013年底前全部拆除,综合脱硫效率达90%以上。加快热电企业、企业自备电厂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改造,采用循环流化床燃烧工艺的燃煤机组,全部进行炉内喷钙改造,实现自动添加脱硫剂。2011年底,全市热电机组综合脱硫效率达60%以上,低于60%的执行省加倍扣减脱硫补贴电价政策。2013年,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全部拆除,热电燃煤机组综合脱硫效率达80%以上。

    五是全力推进电力脱硝工程。2011年底,全市45家火(热)电企业全部完成脱硝前期工作并具备开工条件,江阴利港、苏龙和宜兴协联等重点企业的部分机组脱销工程开工建设,已建成脱硝设施的机组脱硝效率年内必须达到设计效率的90%以上;2013年底,未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或低氮燃烧效率差的燃煤机组全部完成低氮燃烧设施改造,单机容量13.5万千瓦以上现役燃煤机组脱硝改造完成,综合脱硝效率达75%以上。

    六是全面实施钢铁水泥行业脱硫脱硝工程。2011年,江阴兴澄特钢球团设施脱硫工程完成并投运,已建烧结脱硫设施须正常运行,形成稳定减排能力。“十二五”期间,我市所有现役钢铁烧结、球团设施须完成脱硫工程建设,并纳入脱硫自动监控系统监管。到2013年,现役新型干法水泥窑全部实施低氮燃烧,宜兴天山水泥、新街南方水泥和青狮水泥等企业熟料生产规模在4000吨/日以上的水泥生产线全部实施脱硝改造,综合脱硝效率达75%以上;生产规模在100万吨/年以上的钢铁企业完成脱硝改造。

    七是积极实施机动车减排。逐步淘汰2005年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含运营货车和运营客车),2011年完成10%的淘汰任务。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不许上路行驶。结合实施“蓝天工程”,逐步在全市范围内供应国Ⅳ标准的车用燃油,积极推进机动车国 Ⅳ排放标准实施。

    四、淘汰落后,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采取综合手段,淘汰经济效益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落后产能。出台实施《无锡市热电行业整合整治方案》,热电企业密集地区实施热电综合整治,鼓励上大压小、集中供热,2011年底前,江阴市至少整合淘汰1-2家热电企业。深入推进化工行业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纺织、印染、造纸等重点水污染企业整治,提高淘汰落后产能标准,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年底前,淘汰一批排污量大、效益差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及产品,关闭一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染企业。进一步降低单位产值能耗,控制高耗能产业规模,扩大清洁能源区范围。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提高外市电量输入,积极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五、严格准入,切实减少新增排放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大对“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的调控力度。严把环评准入关,全面禁批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等6类重污染项目,积极引导企业向环境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园区集中,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资源集约利用、污染集中控制。严格建设项目总量审批,在化工、造纸、印染行业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新增建设项目总量与所在地区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对2011年减排工程进度滞后、不能完成减排任务的地区,2012年一律暂停审批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新建项目排污量超过审批总量的,暂缓环保竣工验收。严肃查处越权审批、分拆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责令停止生产,停止供水供电。

    六、强化监管,继续巩固减排成果

    高度重视减排设施监管,着力推进解决减排设施运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管,严格落实《江苏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对污水处理不达标、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泥处置不规范等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令限期整改、罚款、区域限批等处罚。将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处理水量、水质监测结果,作为污水处理运营经费拨付的依据之一。按照国家减排考核要求,继续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中控建设。强化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监管,推进电力企业脱硫设施运行规范化建设,对两炉一塔、设计硫份过低、CEMS(烟气自动监控系统)测点不规范的脱硫系统全面进行改造,DCS系统安装运行符合减排技术规范要求。狠抓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加大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上市公司环境监管力度,2012年底前,上市公司燃煤锅炉全部改用清洁能源或者配套建设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不低于80%。到2014年,上市企业中水回用率达到60%以上。

    七、完善政策,进一步深化机制创新

    深化创新,建立有利于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努力增强减排的活力和动力。出台政策,补助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建设运营,补助淘汰黄标机动车。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研究制订关停搬迁重污染企业和再生水利用管网建设的“以奖代补”政策,各级环保专项资金要向贡献量大、见效快的减排项目倾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充分发挥其引导作用。各级污染防治资金的分配,要加大对减排工程支持力度。根据《无锡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增加氨氮、总磷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强化科技支撑,把污水深度处理、再生水利用、畜禽污染治理、脱硫脱硝等减排急需的共性关键技术,列为科技攻关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引进和成果转化。

    八、制定预案,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各地要立即制订2011年的减排应急预案,排出一批减排量大、见效快的结构减排工程为年度应急项目,并于2011年10月底前报市人民政府。各地进入减排预警状态后,要立即实施减排应急预案,凡列入市年度减排计划的工业企业减排项目,未能按照计划期限要求投入运营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下达停产整治要求,减排设施建成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凡列入市年度减排计划的结构减排项目,未能按照计划期限要求关闭的,于计划期限次月起,由当地人民政府下达关停或搬迁要求,并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中共无锡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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