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和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1-12-5 11:25:56
为切实做好“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现就加强我县污染减排和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和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近年来,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十一五”期间,全县共削减化学需氧量1060.9吨,下降22%,削减二氧化硫6629.1吨,下降23%,全面完成了污染减排各项指标和任务,被市政府授予“十一五”污染减排二等奖。但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环境保护的压力仍然很大,任务十分艰巨。一是近年来工业和生活污染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工业和生活污染治理水平不断提高,落后产能得到淘汰升级,在这个基础上污染减排和治理空间明显减少。二是污染减排领域进一步拓宽。国家在控制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项主要污染物的基础上,“十二五”又增加了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新指标,要求我县2015年底,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0年静态削减9%、13%、12%、9%。在抓好工业污染深度治理的基础上,增加了畜禽养殖和机动车污染防治等工作。三是环保标准不断提高,考核更为严格。化学需氧量、氨氮2011年上半年渭河石村(华县出境)断面控制目标值为44mg/L、5.5 mg/L,下半年渭河石村(华县出境)断面控制目标值为27 mg/L、2.5 mg/L。石堤河、方山河入渭河断面稳定保持在Ⅳ类水质标准以内。考核奖罚力度加大,形势不容乐观。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污染减排和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切实削减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持把污染减排和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全力推进,确保按期实现。
二、突出抓好污染减排和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一)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达标运营。对华县嘉城水质净化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完善除磷脱氮工艺,提升污水处理水平,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2012年底前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完善污水管网建设,逐年提高处理水量,今年年底华县嘉城水质净化公司负荷达到70%,2014年底前达到90%以上。县住建局要据此编制管网改造计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加快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工程建设,2015年底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城镇生活污水中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加快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2014年底前建成一个100吨-200吨/日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厂,解决县城及周边村镇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对现有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工艺改造,重点解决渗滤液污染问题。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变化,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省上涉水关闭企业以奖代补政策,鼓励污染企业转产,为新型工业发展腾出空间,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各有关部门要严把企业准入审批关,禁止新建高耗能、高污染和涉及重金属污染的项目,对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项目,要通过“以新带老”或“关小放大”等措施,做到“增产不增污”。陕西陕化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化肥厂在2012年淘汰合成氨一、二系统2×13万吨/年。
(三)强化环境管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强化对污染源的环境管理。抓好治污示范工程,推广先进治污工艺。强化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对无证排污严格依法查处。加强环境执法,严查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健全县监控预警体系,减少超标排污、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禁止使用高残留农药,提倡增施有机肥,努力减少面源污染。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纳入环评审批,规范污染处理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四)推进生态治渭。积极利用生态净化方式对入河废水进行生物降解,促进渭河水质进一步好转。县水务局要充分利用河滩条件,采用湿地污水处理技术,实施湿地污水处理示范工程,进一步降低水体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建成华县生态湿地。鼓励在河道两岸种植芦苇等管束类植物,对渭河流域水质进行生态净化。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一河一策”,采取关闭污染源、改造排污单位治污工艺、实施生态治理等综合措施,全面提升河流的治污水平,确保“十二五”末各河流水质得到根本改善。
三、强化措施,确保目标按期实现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华县污染减排和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污染减排和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日常协调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任务和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制订工作方案,细化目标,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实现。
(二)强化责任考核。污染减排工作已纳入县目标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每年对污染减排和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实行问责。
(三)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的原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资金,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政策,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营,切实抓好污水、垃圾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治污工程的实施工作。
(四)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污染减排和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支持环境保护。落实信息公布制度,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各种投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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