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州“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2011-12-1 14:15:19

“十二五”期间,是我州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力推进“和谐凉山、生态凉山”的重要时期。随着深入开展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振兴发展得到更大关注,我州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加速推进,资源环境面临着空前的压力,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本规划根据“关于奋力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意见”、“关于加快彝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和《凉山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安宁河谷地区跨越式发展总体规划》等重要规划为依据实施编制,在总结“十一五”期间我州环境保护工作成果和未来五年面临的环境形势的基础上,明确“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确定环保工作重点领域、任务和工程,提出规划保障措施。规划以“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凉山”为核心目标,以“控制排污总量、改善环境质量和维护环境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切实抓好工业污染源、农村污染源、城市污染源、重金属污染整治、矿山生态修复和水电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突出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污染防治,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防范环境风险,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制订并组织实施本规划,对推动我州创建发展集约型、资源节约型、生态保护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回顾
  “十一五”期间,全州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总体取向,准确把握“乘势而进、加快发展”工作基调,大力实施提速增量、提质增效“双提升”战略,围绕发展抓环保,抓好环保促发展,把强化生态环保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确立了“测算容量、严守总量、削减存量、控制增量”的总量减排工作思路,着力解决了影响凉山全域可持续发展和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完成了“十一五”总量减排和其他环保目标任务,进一步改善了环境质量状况,推动了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了生态文明水平,全州呈现出经济快速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良好、社会和谐稳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局面,为加快推进我州“十二五”时期跨越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环保工作基础。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

  (1)环境质量持续优良

  全州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重点城市西昌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100%,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体保持稳定达标,所有县城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酸雨污染状况持续改善,西昌市降水pH平均值5.53,酸雨频率13.7%,,酸雨量占总雨量的比例为14.30%,降水酸度有所增强,酸雨发生频率和酸雨量占总雨量的比例无明显变化,受酸雨污染程度总体较轻。

  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州境内金沙江干流水质优,省控断面葫芦口为Ⅱ类水质,河流断面达标率为100%。安宁河干流水质良好,西昌市城区控制断面阿七大桥为Ⅲ类水质,安宁河出凉山州昔街大桥断面为Ⅱ类水质,河流断面达标率为100%。邛海主要监测断面水质均稳定达标。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较好,常年全时段稳定达标。西昌市青龙寺、关坝堰、二水厂取水点3个饮用水监测断面的各项监测因子全部达标;其余各县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城市声环境质量维持在较好水平。声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区域声环境质量保持在较好水平,交通噪声污染有所下降,城市功能区声质量指标总体保持良好。

  生态质量持续优良。2010年凉山州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8.83,达到“优”级。其中生物丰度指数为99.95,植被覆盖指数为104.17,水网密度指数为45.89,土地退化指数为78.92,环境质量指数为94.55。其中,西昌和木里2县(市)生态环境质量为优,其余15个县的生态环境质量全部为良。总体来看,凉山州的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2)总量减排顺利完成
  我州高度重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2006年5月签订目标责任书以来,不断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强力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

  “十一五”期间,全州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着力控制高耗能、重污染行业的盲目发展,在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重点领域狠抓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二氧化硫结构减排;同时对州内的黑色冶金行业优势企业新建二氧化硫脱硫工程,对州境内唯一的自备电站新建脱硫工程,对有色冶炼尾气制酸均采取“一转一吸”改“两转两吸”工程技改,通过严厉督促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的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烧结机、会理县益门煤矿自备电站锅炉、会理县财通球团厂烧结烟气二氧化硫脱硫设施建设等省政府挂牌督办项目限期治理,实施二氧化硫工程减排。对化学需氧量排放大户实施关停技改,新建成6万吨生活污水处理厂,对部分传统工业企业实施生产废水深度治理,实施化学需氧量工程减排。

  “十一五”期间,获环保部核查认可减排项目共59个。其中,结构减排项目41个,工程减排项目18个,共计减排二氧化硫7191.25吨;减排化学需氧量9593吨;减排氨氮318吨。于2010年底按期顺利完成十一五”凉山州污染物总量目标任务,减排工作成绩在全省21个市州中名列前茅,得到省环保厅的高度认可。

  (3)污染治理成绩突出
  坚持推进重点工业污染企业挂牌整治,突出工业污染治理。关停了西昌建昌水泥厂、西昌钒钛制品有限公司、会理小石房锌焙烧等22个大气高污染企业,关停了西昌科兴薯业、冕宁稀土采选厂、宁南金沙江糖业等17个废水高污染企业。重点实施了新钢业烧结脱硫工程、康铜制酸系统改造工程、会理益门煤矿自备电厂脱硫工程等11个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实施了西昌邛海、小庙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泸沽铁矿尾矿库中水回用工程、宁南银鸿丝业废水治理工程等9个废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重点开展黑色金属采选及冶炼、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稀土矿采选等高耗能和高污染行业的整治,工业污染源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全州国控和省控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率100%。

  加快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的建设步伐。截止2009年,西昌市建成运行污水处理厂2座,处理能力6万吨/天,处理率达到71%。全州建成并投入运营西昌、会理、德昌、盐源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场共4座,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740吨/天,在建冕宁、普格、宁南、喜德、布托、雷波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场6座,处理能力260吨/天。

  农村污染防治不断加强,对重点畜禽养殖污染企业进行挂牌整治,在狠抓重点小流域治理的基础上,同步加大了对邛海、泸沽湖、马湖等重点湖库的水环境治理。建成一批不同类型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示范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率不断提高。

  切实加强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完成全州28个城市饮用水源和342个乡镇饮用水源调查和划定工作,开展了全州饮用水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集中清理并取缔了城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对重点城镇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实施了综合整治。

  (4)生态保护效果显著
  “十一五”期间完成了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工作,基本掌握了全州的生态环境现状和动态变化,完成了《凉山州生态数据库》的建立工作。加大了植树造林、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到2010年,全州森林覆盖率达到43%,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平方米,水土保持治理度19.2%。矿山的治理和生态恢复取得一定的进展,针对生态问题突出的矿区开展了植被恢复工作,截止2010年底,完成矿山恢复25.2公顷,矿山植被恢复率达到33%。同时,加大对外来入侵物种水葫芦、紫茎泽兰生态危害的治理,“十一五”完成治理面积65万亩,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外来物种危害成灾的趋势。

  “十一五”期间,完成退耕还林2.13万亩,配套荒山造林18.10万亩,封山育林14.30万亩,新建木里恰郎多吉、巴丁拉姆2个州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分别为39076公顷和21086公顷;完成美姑大风顶、冕宁冶勒、甘洛马鞍山、越西审果庄、雷波麻咪泽、金阳百草坡、木里鸭嘴等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启动了盐源泸沽湖、布拖乐安湿地保护区一期工程建设;新增森林面积525.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3%,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61.47km2,通过小流域综合治理,有效地遏制了水土流失,治理区内实现了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初步形成了全州自然保护区网络,截止到2010年,凉山州已建立自然保护区16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七个,州级自然保护区五个,县级自然保护区三个,面积约5337.74平方公里,占全州面积的8.3%以上。目前我州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受保护总面积达到6950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1.6%。

  (5)排污强度持续下降
  “十一五”期间,我州地区经济总量年均增长率15.5%,超过全省平均增长速度13.7%;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通过实施总量减排,污染治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十一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由10.6千克/万元下降到3.1千克/万元,下降了7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硫排放强度总体上由13.6千克/万元下降到4.36千克/万元,下降了68%。。

  (6)生态文明建设加快
  编制了《凉山生态州建设规划》、《安宁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和《“美丽富饶文明和谐”安宁河谷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以及17个县(市)的生态县(市)建设规划;完成了全州342个建制乡镇农村饮用水源地的调查和技术报告的编制及17个县(市)的垃圾布点调查;开展了重点县(市)村级饮用水源调查、重点湖库调查和外来物种入侵调查;搜集了大量生态数据并录入了《四川省环境保护数据库》,协助省环科院完成了《凉山州生态数据库》的建立。

  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积极创建环保模范城市。2010年,西昌市“城考”成绩优秀,在县级市综合排名前列。2007年通过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验收组对西昌市创模工作的考核验收,成为全省22个申请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市(区、县)中,首个通过创模规划、首个完成技术核查、首个通过考核验收的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生态州建设全面启动并扎实推进。生态市、县建设正在积极有效的推动。通过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示范区及环境优美生态乡镇建设,共创建了37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7个省级生态村,50个州级生态村,300户州级生态家园;创建了省级绿色学校7个,州级绿色学校24个,绿色社区5个,绿色军营1个,申报国家级绿色学校1个。

  (7)监测监管工作不断强化
  立足环境监测管理职能,规范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开展了3个省控断面和25个州控断面逐月地表水水质监测工作,及川滇两省跨界水域同步监测工作,加强了对国控、省控、州控重点源监督性监测和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对西昌3个集中式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断面和邛海4个监测断面每月一次的水质监测;开展了西昌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监测任务、城区声环境质量监测、酸尘降监测工作。

  立足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全面履行环境监察职能。把对重点行业、企业、区域、流域的监管与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整治、尾矿库专项整治、环境应急管理相结合,狠抓环境执法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推进环境监察工作。

  严把新建项目环保审批关。在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的基础上,我局立足全州经济发展大局,服务打造工业凉山,所有项目的环评率和环保“三同时”率均达到100%。环境宣传教育成效显著。立足法规及宣传教育,全面推动环境保护工作。

  核与辐射监管工作全面启动。完成宁南金沙江糖业1家《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发,着手接管省环保局下放的仅使用Ⅲ类射线和Ⅴ类放射源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发,完成了全州电磁辐射装置的申报工作。

  (8)能力建设不断提升
  环境监测、监察、宣教现代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我州17个县(市)中14个县(市)环保局单列,布拖、昭觉、金阳3个县也实行了“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两个章子”,落实了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在已建州环境监测站和西昌市环境监测站的基础上,新建了会理、冕宁、宁南三个县级环境监测站和凉山州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州环境监测站配发了2艘环境监测船,配置了260万元的环境污染应急监测车及车载设备,建立了5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在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上,州环境监察支队已通过了环保部二级标准化建设验收。各县(市)都成立了环境监察大队,其中西昌等11个县(市)环境监察大队均已达到环保部规定的标准化建设三级标准,环境监察能力得到了全面提高。

  环保宣传得到加强,全民环保意识不断提高。从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大力普及环保科学知识入手,以各类创建为有力抓手,引导各个层面广泛深入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使全民环境意识、绿色消费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环保科研能力不断提升,为充分利用环境容量,扎实推进总量减排,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局按照省环保厅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摸清全州环境容量家底的指示精神,开展了凉山州环境容量测算工作。2008年,10月,《凉山彝族自治州环境容量测算技术报告》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技术评审,为州委、州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行经济决策和环境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十一五”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结构型污染依旧突出
  2010年,全州COD排放量3.36万吨/年,SO2排放量3.42万吨/年,其中工业SO2排放量高达2.89万吨/年,工业SO2排放量与2005年相比仍有小幅增加。工业固废产生量高达1080万吨,其中尾矿产生量685万吨,固废综合利用率低,大量固废堆存不仅占用土地,而且多数存在处置不当的情况,对区域土壤、地下水和流经河流有较大的污染隐患,对生态破坏严重,环境风险较突出。

  凉山州重化工业特征明显,重工业比重达65%。我州工业主要分布在水电、钒钛钢、铜镍、铅锌、稀土、烟草、化工、水泥、轻工食品医药等九个产业。从产业结构上看,呈明显的资源消耗型为特征的粗放型、采选冶业为主的重工业结构、高耗能行业占主体。同时,由于我州产业组织水平不高。大企业、大集团少,产业配套能力不强,产业集中度不高。工业园区发展滞后,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产业布局的分散,产业园区发展和建设相对滞后。

  这些不利因素体现在,黑色金属开采、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开采、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高耗能工业比重大,资源能源消耗量大,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大,资源环境绩效落后全国平均水平约2~3年,结构型污染突出。

  (2)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垃圾无害化水平低
  全州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截止2010年底,全州仅西昌市具有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能力,污水处理率为71%,其余县市污水处理能力为0。城市生活废水污染物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导致生活COD、氨氮上升为地表水体的首要污染物。仅西昌、会理、德昌、盐源建有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大部分县没有规范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水平薄弱。

  (3)小流域和中小湖库污染较重,重金属污染突出
  “十一五”以来,我州水环境治理取得了丰硕成果,金沙江、安宁河干流水质持续保持良好,但小流域环境问题仍很突出,南河、尼日河、甘洛河、大桥河、城河等部分支流特别是流经矿区的河流污染仍很严重。再加上环境监管、监测力度不到位,无法确切详实掌握各小流域的实际污染情况,污染治理投入不足,造成部分受污染的小流域环境污染问题较大。

  凉山州污染源较为集中的水系为:安宁河、金沙江、尼日河的部分小支流。相对于干流而言,安宁河和尼日河部分支流水质略差,为轻中污染。总磷、Zn、Pb和BOD5是主要的污染指标。随着经济的发展,矿产资源需求的增加,以及部分流域资源的不合理开发,矿区污水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很大,SS、Cu、Zn等污染不断加剧,水环境恶化趋势未得到缓解。

  凉山州境内湖库数量众多,星罗棋布的分布着各类大小湖库几百个,其中较大的天然湖泊有邛海、泸沽湖和马湖等。从水质现状监测结果看,几大主要湖库水质良好,邛海呈中营养化,泸沽湖和马湖为贫营养化。但部分中小湖库由于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的影响,部分水质出现超标,富营养化较突出,少数靠近矿产开发重点区的湖库面临矿山开采废水及重金属污染影响,湖库生态服务功能受到水质污染影响较为严重,特别是饮用水源服务功能受污染影响大,区域生态环境整体不佳。

  凉山州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重金属问题突出,西昌、冕宁、会理、会东、甘洛等地区的钢铁钒钛、铅锌铜和稀土等矿产资源重点开发区域的土壤、地表水和河流沉积物中As、Cd、Cr、Cu、Hg、Ni、Pb、Zn等重金属浓度较高,部分支流部分河段甚至出现重金属超标现象,且大部分重金属以生物可利用态的形式存在,对流域土壤和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对区域人群和农业具有一定的生态环境风险。

  (4)矿产资源开采量大,生态破坏仍在持续
  凉山州以钒钛磁铁矿、有色金属矿、稀土矿开采为代表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比较严重,矿山生态环境恶化面积未得到有效控制,矿产开采对周边农作物及区域空气、水环境质量产生恶劣影响。剥离表土和采矿废石占用大量土地,矿渣、尾矿排放导致原有地表形态和生态群落遭到破坏,矿山迹地恢复工作严重滞后,矿区农作物减产,地下水遭受污染,水土流失严重,水源涵养功能退化,部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较差。同时料场、裸露地面、矿山排岩场、尾矿库干坡段、道路等产生的扬尘污染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矿山不合理开采引起的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固体废弃物会占用占用大量的土地,增加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的难度;同时,固废特别是尾矿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等有毒物质,可能会随雨水进入地表水系;或是渗入地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或是形成飘尘,污染周边大气环境。在矿产开发中没有足够的重视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的处理程度还远远达不到要求。据凉山州重点矿山的统计资料,矿山开发的土地占用面积28.835km2,应复垦面积0.805km2;已复垦0.252km2,占应复垦面积的33%;废物存放量1143.76万吨,废物排放量705.07万吨,废物处理量260.03万吨,废物处理量占废物排放量的36.88%。总体而言,处理率离环境保护要求的差距还很大。

  (5)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环境形势依旧严峻
  “十一五”期间,我州森林面积恢复较快,但森林植被分布不均。特别是人口密度大,垦殖率高的安宁河谷区森林植被较差。森林特别是人工林的生态功能不完整,生物种群多样性趋于简单化,生物基因库的功能削弱;水源涵养功能减弱。复垦有林地面积主要为人工林,其树种单一,生态系统自维持功能差,导致拦水、滞洪、保土、涵养水源及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较差。矿山和水电开发造成局部地区生态环境脆弱,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带生态环境总体不容乐观。

  目前,全州自然保护区总面积5337.7平方公里,但由于资金等原因,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不足,多数自然保护区基本未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生态示范区各项建设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水土流失防治、生态示范区、生态功能区、生态旅游区创建等各项生态保护任务艰巨。

  凉山州外来物种入侵问题仍很严重,如对生态环境构成威胁的植物紫茎泽兰、水葫芦等,广泛分布于全州各地,继续在农田(包括水田和旱地)、空地、鱼塘、沟渠、河道等环境中生长为害。

  二、“十二五”期间面临的环境形势
  根据国家和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四川省将继续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发展壮大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省十二五规划”中要求凉山州依托钒钛、稀土、水能、特色农业资源等优势资源,加快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建成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全国重点的钒钛产业基地和全省重要的亚热带农业基地。以攀钢集团西昌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为带动,建设国内最大的钒钛工业园和西南最大的板材基地,构建完成产业链,形成国际领先水平的钒钛产业集群。继续整合凉山铜铅锌有色金属和稀土资源,引国际先进水平,建设大型稀贵金属回收综合利用项目,推动全州有色和稀土行业升级。

  十二五期间,凉山州将以抢抓机遇、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优势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工业强州、生态立州、开放兴州,大力实施提速增量、提质增效“双提升”战略,突出改善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四个重点,一手抓安宁河谷地区率先发展,一手抓大凉山和木里藏区跨越发展,放大“西昌经济圈”的辐射作用、培育“两会”增长极,提升安宁河谷、“三江”开发的带动作用,统筹兼顾、梯度推进、多点发展、重点突破,推进全域凉山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成我省南向大通道交通枢纽和重要经济走廊、现代农业发展的试验区、城乡统筹发展的创新区、“三化”联动的示范区、民族地区现代文明生活方式的模范区和西部最佳阳光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民生,实现富民强州升位,经济总量进入四川“第一方阵”,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凉山工业发展定位是依托资源优势,以产业链为纽带,整合发展要素,跨越行政区划,打破体制限制,对全州工业进行合理分工与产业布局,推动区域合作、产业集聚与对接延伸,尽快形成规模优势、产业优势和产品优势,重点发展“6+4”产业,即:以水电、钒钛钢、铜、铅锌、稀土、烟草为优势资源产业,以轻工食品生物医药、化工、建材、新能源为潜力资源产业;建设“八大产业基地”,即:全国水电产业基地、现代化钒钛钢铁生产基地、四川有色金属材料生产基地、全国重要的稀土材料生产基地、四川化工产业基地、全国优质烟叶生产基地、四川优质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四川新能源产业发展基地。

  国家、省把凉山州作为“世界级钒钛产业基地”组成之一,为我州工业基地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的政策支撑,也为加快生态补偿和恢复提供机遇。按照安宁河谷规划的加速实施,全州将逐步由工业化初期进入工业化中期,工业化不断加强,重化工特征将更加明显。城市化、工业化互动促进,将迎来资源、能源消耗和人口数量的高峰,农村环境问题逐步显现,环境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不仅要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历史欠账,还要面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避免爆发大的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维持生态环境稳定。如果处理不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将影响“和谐凉山、生态凉山”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1)经济高速增长,总量控制任重道远
  预计凉山州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将在“十二五”初期达到3000美元,根据国际上衡量工业化水平的标准——钱纳里工业化进程划分标准,凉山州将初步跨入工业化中期阶段,按国际上发达国家此阶段的发展状况,正是加快发展工业,大幅提高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的时期,同时也是污染负荷大幅增加的阶段。根据州十二五规划草案,“十二五”期间我州GDP增速按14.5%计,预计2015年GDP总量将达到1600亿元。按现状的污染物排放强度进行预测,全州COD、SO2排放新增量将达到1.9万t/a、4.7万t/a,分别比现状增长80%、112%。即使省上不下达新的减排指标,我州在发展过程中也要消化如此大的COD和SO2新增量。特别值得提出的是,攀钢投资150亿打造的西昌新钒钛钢铁基地,将在“十二五”期间,形成年产400万吨铁、360万吨钢、350万吨热轧板、钒渣近20万吨、钛渣20万吨、钛白粉10万吨巨大钢铁产业基地,经核算至少带来约5000吨SO2和300吨COD新增量,西昌市将面临更大的环境负荷。经济快速增长、经济总量大幅增加将给我州带来巨大的减排压力。

  我州污染物总量减排面临着增量增长快、减排空间小、结构调整难、资金投入少、监管能力弱等问题,同时“十二五”期间国家在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原有两项指标的基础上,将增加氨氮、氮氧化物2项总量控制指标,再加上农业面源纳入减排体系,减排情势更加严峻。

  (2)资源型产业为主的特征突出,环境压力仍然较大
  “十二五”期间,凉山州将逐步进入工业化中前期阶段,工业将快速发展,以“资源依赖型”产业结构的经济增长对资源环境压力较大。工业以钢铁、稀土、铜、铅、锌、非金属矿产资源型产业为主,资源综合利用率低,铁矿资源总回收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达20%,钛资源利用率不足30%,矿产品精深加工能力远远不足,重工业比重过高且结构单一,规模经营和产业化水平低。产业布局分散,全州工业小区存在多、小、散现象,建设规模小,产业层次低,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配套,污染治理欠帐多,粗放型的增长方式、结构性污染在短时间内不能得到根本有效解决,环境质量改善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3)城市化步伐加快,城镇污染更加严峻
  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化水平的提高,生活消费规模的扩大及其从生存型向发展型和享受型快速过渡的机遇与压力并存,城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产生量将大幅度增加,城市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噪声扰民等问题将日益突出,城镇化环境问题将更加突出,到2015年城镇化率将达到36%。“十二五”期间城镇建成区年均增加2km2,现有的环保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发展需求,城镇生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任务更加艰巨,人口密集区空气质量继续保持良好难度大。

  (4)农村污染治理水平低,土壤污染日趋突出
  由于我州区域、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突出,初级阶段特征明显,“十一五”期间的环境监管工作,主要着力于解决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点源环境污染问题,对农村环境面源污染的防治力度相对较弱,随着城市环保基础设计建设的加快和工业污染源的有效治理,农村环境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和滞后,农村小集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药、化肥、秸秆造成的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农村环境压力非常大。

  根据十一五期间的污染普查调查结果表明,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总氮近一半来自于农村面源,农村面源污染已经成为水环境质量难以改善的重要制约因素。农村污染防治目前几乎还是空白,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率低,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不高。农村环境监测、环境监管、环境统计工作滞后,针对农村污染防治的技术尚不成熟,农村饮用水安全形势严峻,农村污染防治任务艰巨。

  安宁河谷区是除成都平原外全省第二大平原,根据《安宁河谷地区跨越式发展总体规划》,“十二五”期间,将围绕优势特色农业资源开发,加快安宁河谷沿河灌区配套及节水改造力度,发展节水农业,建设亚热到特色农产品基地和四川省第二大粮仓。安宁河谷区农业发达,但农业开发与矿产资源开发、工业化及城市化发展存在较大的掣肘。土地正面临着巨大的污染压力,土壤污染防治形势严峻。2008年土壤污染普查表明,重金属及有机物均有超标,砷、镉、铬、汞、铅的检出率较高。随着化肥、农药的使用,土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有加重趋势。少数地区存在农田重金属污染。

  (5)矿产和水电资源开发全面铺开,生态环境压力大
  凉山州水能和矿产资源丰富。根据《四川省主体功能区划》,凉山水电集群是省级七大水电集群之一。凉山州也是国家级攀西能源黑色有色矿产资源发展区,将以攀钢西昌基地为重点,加强钒钛磁铁矿资源开发,建设世界级钒钛产业基地。整合会理会东有色金属资源、冕宁稀土资源和甘洛铅锌矿、会东盐源铁矿资源,实现规模开发和深加工研发。在“十二五”期间,凉山州将迎来新一轮的资源开发热潮。

  但凉山州丰富的资源分布区域与生态重要区域存在高度重叠,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将日益突出。作为生态脆弱区,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的矛盾较大。点多面广的矿产开发,造成分散性环境污染,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且不易监控。根据卫星遥感调查,安宁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高达53.44%。作为攀西战略资源开展重要区域之一,是全省重要的黑色、有色金属、稀土和非金属矿产原材料生产基地,水能资源是凉山经济发展的主要资源,今后一段时期矿产资源的开采力度不断加大。“两片一线”的水电基地建设,将加大水电资源开发力度。矿产和水电资源的无序开展,将对区域、水、气和矿山植被等生态破区域生态环境带来较大破坏,部分河流开发规划不科学使河流水生生态系统失去平衡或存在失衡的潜在可能性。矿产资源开采和水电开发带来影响不容忽视,生态保护与恢复任务艰巨。

  (6)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监管力度明显不足
  环境监管能力落后是我州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之一,难以支撑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监测能力达不到国家建设标准,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手段处于空白,部分县没有独立的环保机构,各县监测、监察执法能力与国家标准相差甚远,县环境监测有人有牌子,但缺乏基本的监测设备和仪器,县缺乏环境监察执法交通和取证设备,县级环境信息化、宣传教育、统计能力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尚待健全,公众参与渠道、能力尚待提高。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攀西经济开发和彝区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机遇,实施“工业强州、生态立州、开放兴州”战略。以环境保护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总体取向,以环境准入、产业布局优化、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解决重点流域、区域突出环境问题为主攻方向,以污染物减排为抓手,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为保障,削减排污总量、遏制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环境安全,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全面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凉山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预防优先、防治结合。坚持源头预防,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的研究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坚持全过程预防,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各个环节融入环境保护;坚持高效治理,不断提高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努力还清旧帐,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消除重大环境风险隐患。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坚持长远谋划,总体设计,对全局性、普遍性的环境问题,要全面部署、全面推进。同时,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集中力量率先突破。

  统筹兼顾、民生优先。坚持统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统筹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兼顾需要与可能,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坚持以人为本,将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等民生问题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逐步实现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均等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坚持因地制宜,在不同地区和行业实施有差别的环境政策,突出目标指标的区域差别,实施区域性、特征性污染控制。坚持开拓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县市采取更加积极的环保措施。逐步理清环境保护事权,落实环境保护目标,层层落实、严格考核、各负其责。

  政府主导、协力推进。强化环境保护意志,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力争做到目标、任务和投入、政策相互匹配。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促进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形成政府、社会、企业相互合作、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三)总体目标
  全面实施环境保护战略,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控制,环境质量保持良好,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良好,矿产和水电资源开发破坏的生态迹地持续恢复,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环境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城乡生态环境呈现良性循环,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在经济快速发展中,坚守“生态功能不退化、水土资源不超载、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突破、环境准入不降低”四条环保红线,确保全州生态环境安全。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流域性、区域性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良好,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现稳定达标,受污染的小流域环境显著改善,重点矿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酸雨水平保持在良好状况。

  ——污染防治全面推进。重点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危险废物实现安全处置,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得到控制。强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行业环境绩效明显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稳定达到全国同期平均水平。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做到排污总量达到全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生态质量进一步改善,矿产和水电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生物多样性基本得到有效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加快恢复。逐步构建以金沙江、雅砻江、安宁河等主要河流水系为骨架,以森林、草地、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为重点,以点状分布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农村环境保护取得重大突破。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基本得到治理,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初步建立健全农村环保监管体系和投入机制。

  ——环境监管明显加强。完善全州环保体系建设,建成较为完备的环境监测业务、监测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境突发时间应对能力显著提高。

  (四)规划指标
  “十二五”期间,是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规划目标必须中长期统一,保持指标的基本稳定。本着可监测、可核定、可统计、可检查、可评估的原则,科学设置指标体系,为未来五年面对的新形势服务,突出区域环境保护特点。凉山州“十二五”环境保护指标体系由环境质量、污染防治、总量减排、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整治、环境监管能力体系等五个方面的指标组成。

  (1)环境质量
  ——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重金属污染指标稳定达到III类;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5%;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0%以上;

——噪声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

  (2)污染防治
  ——城市生活污水二级达标处理率70%;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4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率60%;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100%;

  ——工业危险固废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100%;

  ——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90%,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

  (3)总量减排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2010年减少7%,控制在6.86万吨/年;

  ——氨氮排放总量较2010年减少8.6%,控制在0.56万吨/年;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2010年减少9%,控制在3.19万吨/年;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0年减少6.9%,控制在1.53万吨/年。

  (4)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
  ——到2015年,受保护地区占区域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16%,省级以上的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90%,森林覆盖率达到47%,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30%;

  ——新建和生产矿山得到全面治理,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率达到80%;

  ——矿产资源合理利用水平逐步提高,2015年矿产资源总回收率达到70%,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达到40%;

  ——到2015年完成40%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

  (5)环境监管能力及保障
  ——凉山州环境监测站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西昌、会理、宁南、冕宁、美姑、甘洛6县(市)达到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水平;

  ——凉山州环保执法队伍达到二级标准化建设水平,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冕宁、盐源、雷波、甘洛、宁南、喜德、越西、普格12县(市)达到二级标准化建设水平,其余县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化建设水平。

  (五)考核指标
  本着可监测、可核定、可统计、可检查、可评估的原则,突出凉山州环境保护特点,将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等10项指标作为我州“十二五”环境保护的约束性指标,纳入目标考核。

专栏1 规划目标考核指标

序号

指标

2010年

2015年目标

“十二五”增减

1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万吨)

7.38

6.86

-7.0%

2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万吨)

3.50

3.19

-9.0%

3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万吨)

1.64

1.53

-6.9%

4

氨氮排放总量(万吨)

0.61

0.56

-8.6%

5

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比例(%)

100

100

6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95*

7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比例(%)

100

>90*

8

城市污水二级达标处理率(%)

41.2

70

+28.8

9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51.5

85

+33.5

10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100

“十二五”饮用水源地水质、空气质量的监测及评价将按新标准执行计

  四、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十二五”环保规划在继续完善优化总量控制的同时,强化环境质量约束性要求,着力解决资源开发生态破坏和重金属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积极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全防全控的新型污染防控体系,以环境功能区划为导向,以规划任务全面落实为基础,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分类指导和分区控制。

  (一)推进污染总量控制,落实污染全防全控
  以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特别强化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坚持源头预防和全过程综合推进,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推进清洁生产,降低产排污强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1)持续推进污染物总量控制
  “十二五”期间,按照“协调控制总量、严格限制增量、重点考核减量”的基本原则,结合凉山州污染现状,遵循排放强度显著下降、流域水质稳定达标、空气质量持续良好的原则,同时考虑区域环境容量、协调资源环境与各县(市)经济发展等因素,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和重点排污单位,定期公布排放状况。到2015年,全州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省政府要求的范围内。

  (2)继续实施重点行业减排
  “十二五”期间,坚持以环境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建立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与新建项目相结合的机制,实施“等量淘汰(置换)”或“减量淘汰(置换)”,对钢铁钒钛、稀土、铜镍铅锌、水泥、磷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实施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尤其抓好钢铁钒钛、铜铅锌、稀土、磷化工等重污染行业的总量控制,加快研发推广高效环保应用技术,开发绿色环保产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经济结构。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最新出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有关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关闭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及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加大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农产品加工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钢铁行业:大力推广高温高压干熄焦、干法除尘、煤气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烧结烟气脱硫等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三废”的综合治理和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水平。在2012年底以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淘汰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捣固焦炉可延期至2011年)和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有色冶炼:严格控制铜铅锌新增产能,有计划的实施钒钛、稀土产业扩能。按期淘汰反射炉、鼓风炉和电路炼铜产能、烧结锅炼铅产能、落后锌冶炼产能。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烧结机铅冶炼产能。淘汰离子型稀土矿堆浸和池浸工艺,矿石处理量50万吨/年以下的轻稀土矿山开发,2000吨(REO)/年以下的稀土分离项目。

  建材行业: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产能,淘汰年产1000万块以下的砖瓦生产企业,18门以下砖瓦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等,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淘汰所有非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

  食品行业:淘汰日处理能力1000吨以下的甘蔗糖生产企业、环保手续不齐全的小淀粉企业。

  煤炭采选:淘汰单井井型低于3万吨/年规模的矿井,既无降硫措施又无达标排放用户的高硫煤炭生产矿井和6AM、φM-2.5、PA-3型煤用浮选机等。

  (3)新上项目要做到环保高起点,减少污染物新增量
  以“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的创建为契机,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建立健全新建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逐步推行和实施主要行业单位产值或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量评价制度,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降低40%。严格执行“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的环保准入门槛,严防盲目重复建设。加强攀钢西昌基地等重大项目的监管,确保大型项目真正做到技术设备世界一流、环保治污水平全国领先,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新增量,坚决杜绝“先污染后治理”现象出现,避免污染物负荷增加给区域环境空气带来不良影响。稀土行业要严格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稀土产业准入门槛,加快转变稀土行业发展方式,推动稀土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4)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有效整合产业园区,优化园区布局,推动产业聚集发展,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在产业发展中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工程,推行清洁生产,严格执行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强化对重点行业和涉及环境安全(涉重金属、医疗危废等)行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把清洁生产审核作为环保审批、环保验收、核算污染物减排量的重要因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集聚发展工业,壮大产业规模,建设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区,按照“一业为主、特色突出、多元发展、功能齐备”的原则,通过科学规划、整合提升,推动园区企业关联发展、成链发展、集聚发展、集约发展,打造主业突出、配套协作、特色鲜明、品牌知名、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产业基地。加快发展西昌钒钛产业园区、冕宁稀土工业园区、会理有色工业园区、雷波磷化工工业园区、成凉工业园区、德昌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资源利用——绿色产业——资源再生——循环利用”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钢铁钒钛、稀土、有色金属、磷化工、水泥、农副食品和医药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专栏2 凉山州工业园区规划布局及产业定位

园区名称

产业定位

园区面积

备注

主业

辅业

西昌钒钛工业园区

钒钛资源采选冶、黑色冶金、新材料

建材

24

重点

成都•凉山工业园区

烟草食品医药、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制品及设备制造、新能源

现代物流业

100

重点

会理县工业园区

有色金属采选冶、钒钛铁资源采选

烟草、食品、农产品加工

13.1

重点

冕宁县工业园区

黑色金属采选、建材、稀土采选冶

食品、农产品加工

15

重点

德昌县工业园区

化工、冶金及辅料生产、机械加工

新能源、烟草、食品、农产品加工

23.4

 

喜德县工业园区

合金生产、冶金辅料生产、建材

食品、农产品加工

1.8

 

宁南县工业园区

轻工、食品、农产品加工

黑色、有色金属采选、建材

11

 

会东县工业园区

有色金属采选冶、非金属资源综合利用

烟草、食品、农产品加工

4.1

 

雷波磷化工园区

磷化工

 

5.82

重点

盐源县工业园区

机械铸造、建材、煤焦化工

农副产品加工

3.7

 

金阳县工业园区

有色和非金属洗选、冶炼

农副产业加工

1.5

 

美姑县工业园区

磷化工

建材

3.43

 

(5)优化产业布局,落实产业规划与规划环评
  结合凉山州“十二五”重点发展产业,加快落实凉山州钒钛产业、有色金属产业、稀土产业和磷化工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产能布局和重大项目布局。重点产业发展必须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以减缓对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制凉山州战略规划环评,发挥战略总体规划环评和工业园区规划环评作用,加大区域性环境问题统筹规划研究力度。通过规划环评,理顺工业化、城镇化和资源环境间的关系,合理规划工业园区与城市间,工业园区相互间的关系。明确工业园区发展规模、定位及环境保护措施要求,使环境保护真正从源头抓起。工业园区和水泥、冶炼等重大工业项目布局应严格按照《四川省主体功能区划》、《四川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十二五”大气联防联控规划》相关要求,避免对城镇、地表水体、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要环境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坚持重大污染项目在敏感目标“下风、下水”的布局原则。2012年前重点工业园区必须全部完成规划环评,通过园区规划环评强化全州及各县市、各工业园区产业定位的执行,促进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凉山州工业发展必须走工业集中发展的道路,深化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区一主业”的发展模式,通过建设一批规模大、产业聚集度高、环保治理水平高的工业园区,以工业园区为单元细胞,促进我州“全国现代化钒钛钢铁生产基地”、“全国重要的稀土新材料生产基地”、“四川省有色金属材料生产基地”、“四川化工产业基地”、“四川优质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等产业基地的建设和“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的创建,实现全州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落实总量控制要求,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产业污染的无序发展。发展环保产业,促进新一轮的技术和产业革命,推行绿色制造,发展绿色经济。

  坚持治理与预防并重,建立经济发展、资源能源节约、污染物排放之间的联动诊断机制,建立单位产品或工业增加值的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的评价(控制)制度,淘汰、准入、标杆三套标准同时驱动,大力强化传导作用使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倒逼机制能从末端逐步延伸到中端和前段,实施主动引导战略,做实硬抓手,大幅度减少工业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二)加强水环境污染治理,保障饮用水安全
  “十二五”时期,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小流域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尤其对邛海、泸沽湖、马湖、安宁河、大桥河、尼日河、木里河等重点保护水体,要实施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坚决淘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从以污染治理为主、逐步向污染治理与预防结合过度,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水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

  专栏3   凉山州“十二五”水污染防控重点

重点控制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

重点控制行业:矿山开采及洗选(重点包括铁矿、铜矿、铅锌矿、金矿、稀土矿、煤矿和非金属矿等)、钢铁冶炼、有色金属冶炼、稀土加工、磷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等

工作重点:饮水水源保护、城镇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流域风险防范、重点单元水质改善、重金属污染防治、产业结构调整及优化布局、环境准入等方面

敏感水域 : 各级饮用水水源地、河流源头、凉山州出境断面

重点整治水体:重点流域为安宁河;重点小流域尼日河、甘洛河、南河、城河、大桥河、黑水河、木里河、西溪河、美姑河、孙水河等;重点湖库:邛海、泸沽湖、马湖等

重点监管企业:国控、省控、州控重点企业,以涉重金属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累计占80%的企业为主

(1)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来水区域的保护工作。制定实施环境风险较大的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方案,坚决取缔和搬迁危及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源和排污口,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非点源综合整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以邛海和受污染的小湖库治理为重点,开展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重点解决水源地受高氨氮、高有机污染、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威胁问题,进行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以控制氮、磷排放为重点,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地周边生态农业建设和退耕造林,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等农业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农村生产、生活对饮用水水质的影响。加强水源保护区外汇水区有毒有害物质的管控,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来水达标。

  对农村饮用水源地进行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筛选出存在环境问题或潜在环境风险较大的农村饮用水源地,开展重点乡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全面分析水源地环境管理、污染防治及环境监管,将流域、区域污染治理、生态建设与饮用水源地保护有机结合,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突出问题,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到2015年,城镇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清拆率达到100%,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5%,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5%。

  提高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理顺水源地监管体制,建立全州城镇饮用水水源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水源地监督管理水平。

  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评估机制。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体系,加强汇水区工业污染源有毒有害物质管控,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预警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加快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应急处置设施建设,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逐步开展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在西昌市开展城市水源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的监测试点。

  加强环境管理,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尽快建立针对水源地及上游水源涵养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境执法及环保督察能力,建立健全环境应急体系机制;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及周边居民的环保意识。

  “十二五”期间,城市水源地常规指标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水源地水质月报制度。

  (2)综合推进工业废水污染治理
  以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和循环利用为重点,加快西昌、会理、德昌、冕宁、雷波、会东等县市的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到2015年前,完成西昌经久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冕宁稀土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雷波磷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和攀钢西昌基地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力争开工建设太和工业园区、西昌北工业园区、冕山工业园区、会理有色工业园和德昌大坪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高耗水行业废水排放限额标准,提高冶金、采选、磷化工、农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努力实现废水少排或零排放。到2015年,全州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0%。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COD、氨氮排放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降低40%以上。

  严格实施工业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强化环境准入和淘汰制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大幅度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产业结构,严格行业准入,以技术经济可行为依据,对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以及落后产能标准进行从严执行,倒逼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新增量。

  重视行业特征污染物的治理,加强对铜铅锌冶炼、稀土金属冶炼以及有色金属采选、稀土采选行业废水中重金属的治理,实施采矿酸性废水、选矿废水、含砷废水等治污设施改造项目,推进冶炼行业的“提标升级”工作,实现冶炼行业废水从严控制达标排放,采选行业实现废水循环使用“零排放”,减轻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确保安宁河及重要支流重金属达标,有利保障农产品安全。

  全州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淀粉企业规模小、数量众多、废水排污量大,COD排放量占有全州工业COD总量约1/3,而GDP贡献率却很低,且部分环保手续不全,治污能力差,环保达标无望,“十二五”期间将纳入重点产业结构调整行业。

  (3)全面提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
  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从建设到运营的转变,全面启动县县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作,把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污泥处置作为污水处理设施的系统内容和“十二五”的工作重点。全州“十二五”规划力争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16座,扩建污水处理厂1座,并配套建设管网987.3km,污水收集率达到80%,处理率提高到70%,日处理能力力争达到21.7万吨。其中安宁河谷区的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冕宁、喜德、宁南7县(市)以及甘洛率先全部完成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官网建设,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出水标准达到或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的一级B标。昭觉、金阳、布拖、美姑、普格、木里、盐源、雷波则力争在2015年前开工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西昌市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率,新增污泥焚烧处理能力30吨/天。

专栏4   凉山州“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工程

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在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宁南、普格、布拖、昭觉、金阳、雷波、美姑、甘洛、越西、喜德、冕宁、盐源及木里17个县(市)城区,新建或扩建污水处理厂17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力争达到18.4万m 3 /d,总投资5.99亿元,其中安宁河谷区(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喜德、冕宁、宁南)污水处理全部达到一级B标准以上。优先完成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喜德、冕宁、宁南、甘洛8县(市)的污水处理厂建设。

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在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宁南、普格、布拖、昭觉、金阳、雷波、美姑、甘洛、越西、喜德、冕宁、盐源及木里17个县(市)城区,新建污水收集管网987.3km,其中污水厂配套管网68.5km,总投资8.68亿元,污水收集率达到80%以上。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 在西昌市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处理能力1.96万m 3 /d,总投资0.2亿元。

污泥处置工程: 在西昌市建设污泥焚烧处理设施,处理能力30 t/d,投资0.36亿元。

推进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在人口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分级别建设一批小型生化污水处理厂、一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池、小型氧化沟等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到2015年,乡镇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40%。在广大农村地区和城市管网不能覆盖的区域,适宜发展沼气的推行生活污水沼气净化处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或就地回用,减少对地表水体的污染。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普及污水处理设施的自动化控制水平,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动态监督与管理,实现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达标。鼓励污水的再生利用资源化,建立有利于鼓励使用再生水替代自然水源的成本补偿与价格激励机制;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良性循环。规范城镇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管理,科学评估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状况,城市污水处理费拨付应绑定出水水质、水量,确保处理效率。“十二五”期间,对所有城镇及园区污水厂开展监督性监测,对5000吨/日以上规模的城镇及园区污水处理厂实行排放物总量的在线监测。

  (4)开展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
  实施西昌、冕宁、喜德、会理、会东、越西、昭觉、美姑、木里等县市境内的重点小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实施西昌的海河、东河、西河、关坝河,冕宁的南河,会理的城河等涉及城镇饮用水源或经过城区河流的环境综合治理,完成引水工程、截污清理、堤岸整治,完善河岸建设绿化带,整治流域面源污染,确保小流域水质稳定达标,确保居民饮水安全。实施会东的鯵鱼河、大桥河和小坝河,冕宁的南河,甘洛的甘洛河和尼日河等涉及重点矿山开发区的河流的矿山生态修复,环境污染整治,截污防护,实施水保工程和生物工程,减轻矿山开发对小流域的影响,减少重金属污染。实施黑水河、西溪河、普雄河、美姑河、孙水河等流经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河流,对采沙、采石损毁土地进行覆土改地和复垦,应做好配套的河道疏浚、堤堰修筑等恢复治理工作,建设流域生态修复和恢复工程,减少河流泥沙含量,保护流域生态环境。结合流域水电开发的生态保护实施木里河、尼日河流域生态修复整治。

  通过加强小流域污染综合整治,严格保护流域现有植被和自然生态系统,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实施生态保护措施;对已经破坏的重要生态系统,要结合生态环境建设措施,认真组织重建与恢复,尽快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5)继续加强重点湖库的水污染防治
  加强邛海、泸沽湖、马湖等重点湖库的水污染防治工作,防止农业面源污染、防止旅游污染,避免和防治富营养化。具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功能的湖库应列为重点保护水域,严防发生生活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

  加大湖区周边和流域工业污染源和城镇污染源的面源治理,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部达标排放,湖周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基本控制点源排放污染物的入湖总量。从严控制临湖宾馆、饭店的污水排放,将其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努力做到生活污水不入湖库,减少进入湖库的污染负荷。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因地制宜地采取农田基本建设及坡耕地改造,进行农田污染控制。加强流域的农田管理,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鼓励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业。严格控制湖库周边畜禽养殖的规模和布局,所有畜禽粪便必须做到合理处置。农村固体废弃物采用堆肥、厌氧发酵、卫生填埋等方法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禁止直接向湖库倾倒或抛弃。

  进行生态恢复和建设示范,基本完成湖库水生生态系统恢复、湖滨带生态恢复及湖库流域生态恢复。基本恢复湖库水生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加强对水葫芦等外来入侵物种的治理,湖库富营养状态得到改善。湖滨带严禁不合理占用,已占用的应限期拆迁,退田还湖,湖滨带保护区应限制工业、农牧业的发展;严禁破坏湖滨带植被。加强湖库上游山地侵蚀区、矿山、农作区及水源涵养林的恢复建设,加强山地侵蚀区疏林、灌丛、采伐迹地及荒山、荒坡等的坡面径流整治,矿山生态恢复做好表土管理,植被恢复,控制水土流失。农作区加强蓄水保土、减少水肥流失。加大水源涵养林保护力度,严禁乱砍滥伐。同时,鼓励针对湖库退耕还湖(林、草)、休耕(养、捕)、上游流域生态恢复等开展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研究。

  (6)逐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开展工业固废堆场、垃圾填埋场、矿产资源开发场地等重点场地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普查。在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垃圾填埋场、矿山资源开发场地等区域,筛选典型污染场地,有计划地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禁止设置渗井、渗坑、固废堆放等污染地下水的工业企业行为,着力解决城镇生活垃圾对地下水的影响,城镇生活垃圾场的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达标率100%,逐步控制农业源对地下水的污染。

  (三)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消化潜在环境压力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33号),理顺“排放大户”与“污染大户”的关系,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切入点,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为手段,以优化产业布局、持续改善城镇环境质量为中心,以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和重点行业污染控制为重点,全面推进污染物综合控制和总量减排。全面加强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的控制,重视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建立健全相应的多污染物减排监管机制。

  专栏5  凉山州“十二五”大气污染防控重点

重点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重点行业:钢铁、有色金属、磷化工、水泥、机动车尾气

重点问题:SO 2 、酸雨

重点控制区域:安宁河谷沿线及“两会”区,涉及西昌、冕宁、德昌、会理、会东和雷波等,其中以西昌和会理为首要控制区域、潜在控制区为雷波,冕宁

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累计达80%的企业

(1)优化调整产业布局
  以规避环境风险、减缓环境压力为基点,优化全州特别是安宁河流域经济带的工业产业布局,改变原有沿安宁河、国道108、西攀高速呈“糖葫芦串式”的散乱布局,形成以经济带沿线冕宁、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各工业园区为支撑统筹发展,构建安宁河流域协同防控机制,在省政府、州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流域城镇布局、产业布局、工业园区及重大项目设置,以及流域基础设施建设、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形成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省州县三级和流域上下游会商机制,协同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转变流域治污模式。避免重化工业产业在安宁河中游的过度聚集,尽量向西昌下游的安宁河中下游区域布局。

  逐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建立企业优化退出机制。实施三类企业的“加快退出”,加快推进城区范围内和周边工业企业的关停搬迁,加快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治污能力达标无望落后企业的淘汰,加快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企业的关停搬迁。加快实施西昌新钢业、康德合力、江西康铜、会东铅锌西昌冶炼厂等重点污染源落后产能的淘汰,为攀钢西昌基地等重大项目的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2)继续实施二氧化硫污染防治
  从注重重点行业污染物防治向全行业污染防治转变。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磷化工为重点,抓脱硫设施建设与结构调整;以钢铁行业全面实施烧结机烟气脱硫,加强工业窑炉烟气二氧化硫治理,现有有色冶炼设备、建材窑炉、炼焦炉等安装烟气脱硫设施。加快老、小、落后锅炉淘汰。重点抓好西昌新钢业、重钢新太平球团厂、康西铜业、湘渝冶炼等重点项目的污染治理,以消化由于攀钢西昌基地等大项目上马带来的新增环境负荷。

  冶金行业:对90m2以上烧结机、年产量100万吨以上的球团设备全部安装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

  有色行业:加大冶炼烟气中硫的回收利用率,SO2含量大于3.5%的烟气应采取烟气制酸或其他方式回收烟气中的硫,低浓度烟气和制酸尾气排放超标的必须进行脱硫处理。

  炼焦行业:加强炼焦炉荒煤气脱硫,H2S脱除效率达到95%以上。

  燃煤锅炉:淘汰小型燃煤锅炉,大型燃煤锅炉配套建设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

  改善城市能源消费结构。加强民用燃煤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对于中、高含硫量的型煤(蜂窝煤)要添加固硫剂,减少民用燃煤二氧化硫的产生量,削减区域二氧化硫排放量。

  严格限制高污染燃料的使用,提高能源结构中油、气、电的比重,积极推动重点污染企业的能源转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同时利用凉山州区域太阳光照强的优势,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等新能源。到2015年,全州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和工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均控制在省政府要求的总量指标范围内。

  (3)全面加强氮氧化物污染防治
  以攀钢西昌钢铁钒钛产业基地和全州年产100万吨以上水泥生产线为重点抓手,加强低氮燃烧技术推广使用,钢铁行业新建烧结机配套安装脱硝设施,综合考虑VOCS的协同减排。开发氮氧化物污染控制最佳实用技术,选择会东利森水泥、冕宁锦屏水泥、昭觉金鑫水泥、宁南水泥、德昌水泥、西昌水泥、盐源水泥、越西水泥等8家规模大于2000吨-熟料/日生产线的新型干法水泥窑进行低氮燃烧技术试点示范,安装氮氧化物在线监测设施。

  有效管理和监控营运车辆,实施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环保标志管理。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淘汰制度。提高机动车环境准入门槛,禁止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的销售和注册登记。落实财政部等国家十部委《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采用经济补偿或激励措施提前报废老旧汽车及“黄标车”,完善老旧车限行措施。2011年,严格实施国家第Ⅳ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2013年,重型柴油车严格实施国家第Ⅴ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4)深化颗粒物污染控制
  全面加强工业烟粉尘污染控制,对于烧结(球团)设备全部安装袋式或静电等高效除尘器,推广使用干熄焦、转炉干法除尘技术,加强工艺过程除尘设施配置;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应安装静电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20蒸吨以下中小型燃煤工业锅炉鼓励使用低灰优质煤或电等清洁能源。

  积极推进道路与建筑扬尘控制。继续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建筑业的施工资质制度,实施科学管理,科学合理组织施工,落实建筑施工中的各项防尘措施,从源头减少扬尘。加大“一部三沿”(城郊结合部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沿线)的烟尘治理。

  (5)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
  推进燃料油和有机溶剂输配及储存过程的油气回收,加强输送和储存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泄露的监测监管,减少泄露。鼓励溶剂和涂料使用类企业使用水性、低毒或低挥发性的有机溶剂,建设有机废气回收利用与治理设施。

  重点加强对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主要排放行业的监管,制定重点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措施,推行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工业VOCs排放,西昌市试点开展VOCs监测。

  加快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进度。重点区域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所有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及验收工作,并确保达标运行;新增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应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后才能投入使用。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控制,控制源头,加强对现有饮食业污染源管理,所有餐饮点必须安装油烟进化装置。严格控制居民集聚地餐饮业的发展,通过优化新建项目布局,加强污染防治。

  (6)完善区域空气质量监管体系
  完善大气环境质量评价体系。优化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开展酸雨、细颗粒物监测和城市道路两侧空气质量监测;制定大气污染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理预案,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制度,实现区域监测信息共享。

  强化城市空气质量分级管理。大气环境受到一定污染的区域,如西昌、甘洛、会理部分工业集中的区域,应当制订达标方案,确保按期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空气质量已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应制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防止空气质量恶化。

  加强区域环境执法监管。凉山州环保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重点企业名单,开展区域大气环境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并推进其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到2012年,全州的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实施固废污染防治
  (1)建立健全固废管理体系
  建设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固废、重金属等危废各类固体废物的固体废物管理数据库,明确产生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处理处置机构情况,为固体废物管理现代化、决策科学化提供数据和技术依据。建全污染源档案,做好危险废物、工业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强化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贮存和处置的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环境管理与监督。

  (2)优先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实行清洁生产,鼓励企业采取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和扶持企业积极开展危废的循环利用,采用先进的回收利用技术,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加强重金属废渣的处置,以“治旧控新、消化存量”、“保安全、防风险”、“以奖促治、带动全面”等为基本思路,突出“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及末端治理”,实施综合防治。建立健全应对重金属污染事故的长效机制,力争减少污染物排放量、遏制重金属污染事故发生。加快实施尾矿库等治理方案,确保历史堆存含重金属废渣得到无危害化处理。无主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得到解决,优先实施企业责任主体灭失的、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区域性重金属问题,或因环保基础设施落后或建设不完善等引起的历史遗留重金属排放问题。突出矿选、冶炼重点县和铜铅锌冶炼、稀土金属采选和冶炼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会理县,会东县,甘洛县,西昌市,冕宁县,越西县等县加强砷污染防治,会理县、会东县、甘洛县、冕宁县、布拖县、西昌市、越西县、金阳县等县加强铅污染防治;会理县、会东县、西昌市、越西县、甘洛县加强镉污染防治。

  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同步加强城市和农村医疗废物的环境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回收、运输、处置体系,尽快落实建成西昌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其余16县各自配套完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完善处置设施及在线自动监测控制系统,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减少二次污染。

  完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加大淘汰落后危险废物利用、处理、处置设施力度,加强经营许可证准入管理和动态淘汰。对现有设施进行全面的监督性监测、清查,公布监测结果。开展风险评估,全面监督和检查企业自行建设和管理的处理处置设施。建立全过程管理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专业化运营,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水平。

  (3)继续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以县级和重点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继续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县县建设垃圾处理厂的基本公共服务要求。因地制宜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以卫生填埋为主,垃圾焚烧、堆肥资源综合利用为辅,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由单一填埋向填埋及综合利用处置相结合的多元化处置方式,提高垃圾资源化率,节约土地。落实渗滤液处理要求,搞好垃圾处理设施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修复工作。加快现有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强化垃圾处理设施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执行污染控制标准,加强简易垃圾处理场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有效防范二次污染。完善渗沥液处理设施,把填埋场作业管理、压实机压实密度检测作为规范运行的关键指标,纳入考核内容。结合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及处置。

  到2015年,新建和续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4个,新增垃圾处理能力1265吨/天,其中,西昌市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600吨/天,其余13个县以建设卫生填埋垃圾场为主。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乡镇设置简易填埋设施或堆肥等综合利用设施,有条件的建设卫生填埋场。提高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率,现有卫生填埋场加快渗滤液收集系统的配套改造。“十二五”末,全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垃圾渗滤液处理率达到90%。乡镇建成区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率达到60%。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加大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费支出或者财政支出最低比例保障,有计划、有步骤的提高生活垃圾处置收费标准。

  专栏6  凉山州“十二五”城镇垃圾处理工程

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 在会东、 宁南 、 普格 、布拖、昭觉、 金阳 、雷波、美姑、 甘洛 、 越西 、 喜德 、 冕宁 及木里13个县新建或续建13座垃圾卫生填埋场,新增垃圾处理能力665t/d,投资3.186亿元;

垃圾转运工程: 投资7.92亿元,建设垃圾清运和中转设施,提高垃圾清运转运能力,满足生活垃圾全部收集的要求。

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在西昌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场一座,焚烧能力600t/d,投资2.19亿元。

现有垃圾场治理工程: 对西昌、会理、德昌、盐源4座垃圾填埋场进行整治,重点对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改造。投资0.19亿元。

(4)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全面实行清洁生产,采用先进生产工艺,降低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减少固废产生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依靠科技进步,回收工业固体废物中有利用价值的物资和能源。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对历年堆存的工业固体废物实施限期治理。

  以资源化综合利用为重点,抓好伴生矿、矿山尾矿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积极拓展冶金废渣、采掘洗选废矿的废弃物管理,推动不同行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耦合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加强综合利用过程监管。到2015年,矿产资源总回收率达到70%左右,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达到40%。鼓励构建以尾矿、高炉渣、冶炼废渣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生态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含钛高炉渣提钛等关键技术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广。

  加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汽车回收处理力度,规范引导行业发展,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贯彻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范废旧电器及汽车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拆解处理,合理布局,实施处理机构资格许可制度,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补贴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废旧电器产品收集、运输、储存、拆解和处理等过程的污染防治。

  (五)以水电矿山开发为抓手,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坚持保护优先和植被恢复为主,以矿山资源和水电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防护林、退牧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及恢复等生态建设工程。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提高凉山州生态环境质量和承载能力,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开展全州生态保护现状调查,摸清实情,掌握底数,坚决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主体投入、政府适当补助、部门监督实施”的公平公正、积极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有序开展冕宁县牦牛坪稀土矿区生态修复等试点工程,努力在“十二五”期间使全州矿区生态修复率达到60%以上,重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率80%。

  (1)强化资源开发过程的生态保护和监管
  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加强矿产资源、水利水电、旅游、森林、草原等重要资源开发和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度,严格控制破坏地表植被的开发建设活动。严格限制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不符合规定的任何开发活动,禁止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开发。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完善旅游区环境基础设施,加强旅游区生态环境监管。

  (2)矿山开发的环境保护及生态修复
  加强矿山环境现状调查,详细掌握矿山环境的污染破坏区域级别、恢复治理区域类别和恢复治理工程等级,确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控制指标,逐步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信息,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进行统筹安排和重点监控。

  逐步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征收与使用管理,建立健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补偿机制;新建矿山和生产矿山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标准,编制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明确矿山企业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未经批准的,应责令生产矿山停业整改;实行矿山环境保护现状年度检查制度,生产企业必须向州环保局及相关部门提交环境年度监测报告并接受检查,及时发现矿山环境问题并落实治理措施;加强矿山环境动态监测;对有重大贡献的国有矿山,采取政府扶持和企业分担等方式,政府和业主合力做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严格执行矿山闭坑审批制度,矿山企业必须按照批准的关闭矿山报告,完成有关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缴清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费用;对已闭坑和无主矿山,各级政府应采取有力措施,通过竞争出让复垦土地和整治工程使用权等方式,鼓励多元化投资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切实做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示范与推广工作,通过重点示范工程的实施,指导和推动全州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合理划分矿产资源准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因地制宜发展矿产资源加工业。在生态重要区和敏感区,在国家产业政策基础上,根据区域特征和矿产资源类型,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环境门槛,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准入标准。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建设和违规采矿等违法活动的查处力度,对生态破坏严重或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的环境治理和恢复,建立矿山开采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保证金制度,推动矿山开采的生态修复。加大治理矿山采空区、塌陷区等矿山环境问题,优先开展国有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建设一批矿山开发与生态保护恢复示范区。

专栏7 矿产资源开发的重点生态防治区域

黑色金属

西昌、盐源、会理、越西、宁南、喜德

铅锌

会东、甘洛、会理、布拖、金阳、宁南

会理、昭觉、会东

有色

冕宁、德昌、西昌、喜德

稀土

冕宁、德昌

磷矿、盐矿

雷波、会东、宁南、盐源

水泥建材

西昌、德昌、会理、冕宁、昭觉、越西、盐源

煤矿

越西、会理、美姑、盐源

针对凉山州矿山环境问题,因矿制宜地组织开展恢复治理工作,逐步提高全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对矿山水土资源破坏引发的土地压占、地表水漏失、林地损毁、水源污染等,主要采取植被恢复工程和土地复垦工程、采取废水处理措施予以治理,逐年减少矿山生态破坏,逐年提高矿山压占土地复垦率;采矿活动导致重要地质遗迹、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等破坏且不可恢复的,应依法追究采矿主体的相关法律责任。对采矿诱发或可能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尾矿库、排碴(土)场溃坝等灾害,采取崩塌治理工程、滑坡防治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边坡治理工程、采坑回填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尾矿库和排土场整治工程予以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必要时应采取避让措施;采矿活动诱发灾害导致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采矿主体的相关法律责任。对矿山“三废”排放引起的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植被和大气等环境污染,主要采取粉尘处理工程、废水处理工程、废气处理工程和废渣合理堆存处置、尾矿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工程进行恢复治理,促进矿山企业增产不增排放量。

  “十二五”期间将重点开展26个矿山的生态修复治理工程,2012年前,完成8个矿山的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程;2015年前完成8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并力争在“十二五”末开始10个矿山的治理工作。

专栏8   重点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实施时段 矿山名称 合计
2012年前完成 盐源平川铁矿山、西昌太和铁矿山、冕宁牦牛坪轻稀土矿山、会理益门煤矿山、会理拉拉铜矿山、会理盆河锡矿山、会东大梁子铅锌矿山 8个
2015年前完成 会东满银沟铁矿山、会东双水井铁矿山、会东杨家沟铁矿山、盐源树河非金属矿山、冕宁泸沽铁矿山、会理天宝山铅锌矿山、德昌永郎硅石矿山、木里唐央燎源铅锌矿山、雷波猴儿沟铅锌矿山 8个
2015年前开始实施 木里唐央燎源铅锌矿山、冕宁后山滑石矿山、西昌园宝山硅矿山、越西大瑞硫铁矿矿山、喜德拉克铁矿山、昭觉三比洛呷铜矿山、美姑天喜石膏矿山、普格黎安硅石矿山、金阳底舒铅锌矿山、宁南银厂沟铅锌矿山 10个

(3)水电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
  按照“统筹兼顾、科学论证、合理布局、有序开发、保护生态”的原则,优先开发境内大中型水电站,适度开发小水电,切实做到“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以开发促保护”,实现开发与保护的“双赢”。将环境保护贯穿于水电开发的

  全过程。高度重视流域水电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源头杜绝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不科学开发计划;加强水电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做好水电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和施工期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特别要落实好低温水、鱼类增殖保护、陆生珍稀动植物保护、施工期水土保持和移民安置等环境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小水电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建成后,根据用电、用水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要求,研究制定电站优化运行方式,最大限度地减轻对水环境和水生生态的影响。

  合理布局,科学拟定水电开发方式。慎重决策引水式电站,对于引水式等水电开发方式,应避免电站运行造成局部河段脱水,根据当地生产、生活、生态以及景观需水的要求,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合理确定生态流量,并切实落实泄水建筑物的建设和运行。凉山州境内除大渡河、雅砻江、金沙江及其主要支流等大中型河流外,还分布有众多小型河流,对其需编制小水电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区域,进行适度有序的开发。对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可对小水电资源进行重点开发;对部分生态脆弱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要根据功能定位,对小水电资源实行限制开发;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禁止开发小水电资源。

  严格管理水电建设施工活动,料场开采、弃渣堆存需合理选址,禁止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及生态环境脆弱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采石取土和弃渣;优化工程开挖工艺,有效减少新增水土流失和防止工程地质灾害;注重表层耕植土的剥离和保护,及时开展施工迹地、取弃土场的植被恢复,美化环境,并结合移民安置工程进行复垦综合治理,恢复和增加耕地。要求每个电站项目建成后,影响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必须优于电站建设前。区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生态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土地退化指数、环境质量指数)大于电站建设前。

  控制开发强度,以珍稀鱼类保护为目的,加强过鱼设施、增殖放流、替代栖息地等的建设,每条流域干流应保留不低于30%的原生态河流,下泄生态流量不得低于多年平均流量的10%。积极实施水电站移民移入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以及移民移出区的生态恢复工程。

  (4)加强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区域生态屏障
  严格按照生态功能区划实施调控,凉山州生态功能区划分为4个生态功能区,分别为Ⅰ.西部高山、亚高山农林牧业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Ⅱ.中部安宁河谷平原特色农业与经济发展生态功能区;Ⅲ.南部与东部金沙江干热河谷资源开发与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Ⅳ.中部与北部山原、山地农林牧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同时,为了满足宏观指导和分级管理的需要,在4个生态功能区划分的基础上,以主要生态系统类型、生态服务功能类型以及经济类型为依据,进一步划分为15个生态建设亚区,其中,优化开发亚区6个,重点开发亚区7个,限制开发亚区2个。重点和优化开发区应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聚集发展;限制开发区要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严格控制有污染的产业布局,大力实施以生态修复为主的环境保护,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专栏9 凉山州生态功能区划及主导功能

一级生态功能区

二级生态建设亚区

涉及区划范围

主导功能

开发类型

西部高山、亚高山农林牧业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Ⅰ 1

木里林牧业与水源涵养生态建设亚区

涉及木里全县、冕宁西部以及盐源北部的小部分区域

森林覆盖率高,林业用地多,优质建材云杉居多,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发展林产业;河流纵横,落差大,水能资源蕴藏量多,具有较大的开发利用价值

优化开发

Ⅰ 2

盐源农业生态建设亚区

涉及盐源县大部分区域和西昌西南部小部分区域

土壤种类多,土地肥沃,盛产水稻、小麦、玉米、油菜;卧洛河等支流具有开发中型水电站的潜能

重点开发

Ⅰ3

自然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亚区

涉及木里县和盐源县境内的各自然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

有国家保护的珍稀树种十多余种,天然草场100多万亩,饲草种类繁多,已建有泸沽湖、恰朗多吉、巴丁拉姆自然保护区,盐源泸沽湖和木里香格里拉风景名胜区,应在保护自然生态的基础上,有序开发生态旅游

限制开发

中部安宁河谷平原特色农业与经济发展生态功能区

Ⅱ 1

特色农业生产及农产品加工生态建设亚区

涉及德昌、西昌沿安宁河谷的平原区

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玉米、豆类为主,经济作物主要有烤烟、甘蔗、蚕桑、早熟和反季节蔬菜等;农业紧紧围绕“一个基础”(粮食)、“五大支柱”(烤烟、蚕桑、甘蔗、早市蔬菜、林果业)求发展

重点开发

Ⅱ 2

西昌工业园开发生态建设亚区

西昌-冕宁工业带

集中发展西昌经久工业园区、西昌以北工业集中区、泸沽漫水湾稀土工业集中区等工业开发区建设

重点开发

Ⅱ 3

中药材产业经济生态建设亚区

冕宁县沿雅砻江与安宁河的二半山区域

天然药材羌活、大黄产量较大,虫草、贝母、天麻产量较多;鸡棕、松茸等野生食用菌丰富

重点开发

Ⅱ 4

林牧业生产与建材加工生态建设亚区

德昌南部、会理北部的中高山区域

林业用地多,活立木蓄积1560万m3,优质建材云杉居多,可供开发利用

优化开发

Ⅱ 5

旅游开发生态建设亚区

西昌、德昌北部、冕宁和普格小部分区域

有西昌卫星发射中心、邛海-泸山风景名胜区、螺髻山风景名胜区等,可开发阳光旅游、生态旅游及红色旅游

重点开发

南部与东部金沙江干热河谷资源开发与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

Ⅲ 1

蔗糖、茧丝、烤烟农产品商品基地生态建设亚区

宁南北部、会东北部以及普格南部部分区域

发展机制糖厂、缫丝厂及烟叶复烤厂,形成烤烟、蚕桑、甘蔗为主的支柱产业开发区

优化开发

Ⅲ 2

农副土特产资源开发与加工生态建设亚区

雷波、金阳大部分区域以及会理东南部区域

农副土特产资源品种十分丰富,以莼菜、茶叶、竹笋、天麻、脐橙、魔芋、各类药材、野生植物等最为有名

重点开发

Ⅲ 3

“两会”矿产资源开发生态建设亚区

会理、会东大部分区域

境内矿产资源十分富集,具有品位高、埋藏浅、开采条件好、综合利用价值高的特点,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有序开发开采;发展高载能矿冶产业

优化开发

Ⅲ 4

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建设亚区

会理、会东、宁南、布托、金阳、雷波沿金沙江河谷区域

金沙江干热河谷脆弱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生态旅游;金沙江干流水能资源开发与利用

优化开发

中部与北部山原、山地农林牧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

Ⅳ 1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建设亚区

涉及美姑县东北部区域和雷波县西北部区域

动植物资源极富特色,动物资源以古老珍稀动物大熊猫为代表,生存着牛羚、小熊猫、毛冠鹿、虹腹角雉、绿尾虹雉等国家一二类保护动物;植物种类繁多,类型复杂,有珍稀树种珙桐、连香、水青、银杏等30多种,应加强保护

限制开发

Ⅳ2

甘洛矿产业-农林业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亚区

涉及甘洛县全境

以矿产品开采和加工为支柱的经济框架模式,以铅锌矿系列为龙头的工业企业产值占主导

优化开发

Ⅳ 3

中部山原农产品生产及加工生态建设亚区

涉及越西、昭觉两县全境,美姑、喜德、金阳、布拖和普格的部分区域

属农业适宜区,为发展绿色产业提供了先决条件,形成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格局;美姑河、尼日河等山区河流有开发中型电站的潜力

重点开发

以川滇森林生态和生物多样功能区、大小凉山水土保持功能区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生态保育和恢复。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沙固风能力。构建以金沙江、雅砻江、安宁河等主要河流及重要支流为骨架,以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为重点,以点状分布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为重要组成的凉山生态安全格局。

  坚持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支持,加大对金沙江、雅砻江、安宁河及支流治理力度,继续加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抓好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县、生态修复县的水土流失治理,启动邛海保护修复工程。

专栏10 凉山州重点生态功能区

名称

区域

面积(km 2 )

功能定位

主要任务

川滇森林生态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凉山部分)

木里、盐源

21641

大熊猫等重要珍稀生物栖息地、国家乃至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全省重要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系生态平衡的主要区域

保护原生森林、流域生态系统,小流域治理、矿山恢复;

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公益林改造及迹地更新;

天然林草植被、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退牧还草,泥石流、干旱河谷、荒漠化草地治理;

已遭破坏生态系统重建和恢复,水土流失治理

大小凉山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凉山部分)

宁南、普格、布托、金阳、昭觉、喜德、越西、甘洛、美姑、雷波

20667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区域,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金沙江、安宁河、雅砻江干流生态治理,推进退耕还林换草、封山育林育草、建设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和人工草地;

小流域治理,坡耕地改造,补播优良灌草植物,治理泥石流和滑坡,控制沟谷蚀,治理荒漠化;

坚持“长治”工程,推进干热河谷和山地生态恢复;

结合堤防、护岸、谷坊、拦沙坝、排导沟、水库,完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

加强生态防护林带建设。工业园区、重大项目与城区之间,工业园区内不同产业功能区之间设置足够的生态防护隔离带,避免和减缓产业发展对区域环境和保护目标的不利影响。

  (5)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完善自然保护区布局。解决保护区权属不清、边界不清、重复管理的问题。结合自然保护区建设的空缺区,在保护区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通过新建、调整及拆并,使保护区布局更趋合理。“十二五”期间,新建自然保护区1个,新增保护区面积30万亩;争取升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保护区面积达到78万公顷;争取实施木里巴丁娜姆、恰朗多吉森林生态类型和金阳百草坡、木里鸭嘴湿地生态类型自然保护区基本建设;完成申果庄、嘛咪泽、马鞍山自然保护区基本建设;启动西昌邛海湿地保护工程项目。

  加强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建设。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加大建设投入,完善管护设施,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开展自然保护区本底资源调查,建立自然保护区数据库,加强重点保护物种的监测。推动自然保护区建设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由“面积型”向“功能性”的转变。

专栏11 “十二五”凉山州自然保护区建设与保护

序号

保护区名称

行政区域

面积(公顷)

主要保护对象

类型

拟规划升级级别

主管部门

1

螺髻山

西昌

20912

高山草原及其生态系统

野生动物

省级

农业

2

巴丁拉姆

木里

21086

森林及熊、金雕、麝等野生动物

森林生态

省级

林业

3

木里鸭嘴

木里

10000

马鹿等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

省级

林业

4

恰郎多吉

木里

39076

麝、雪豹、金雕、盘羊、熊及森林生态系统

野生动物

省级

林业

5

盐源泸沽湖

盐源

60000

湿地生态系统

内陆湿地

州级

环保

6

会理软籽石榴

会理

12000

软籽石榴及其生境

野生植物

县级

农业

7

龙肘山

会理

2500

杜鹃花、石栎等野生植物及其生境

野生植物

县级

林业

8

布拖乐安

布拖

22751

森林及野生动植物

森林生态

州级

林业

9

交际河

布拖

65221

湿地生态系统及野生动植物

内陆湿地

县级

林业

10

百草坡

金阳

44128

森林及野生动植物

森林生态

省级

林业

11

彝海

冕宁

2000

高山草地

草原草甸

州级

林业

12

治勒

冕宁

24293

大熊猫、川金丝猴、扭角羚等珍稀动物

野生动物

国家级

林业

13

申果庄大熊猫

越西

33700

大熊猫等野生动物及其生境

野生动物

省级

林业

14

甘洛马鞍山

甘洛

40826

森林及野生动植物

森林生态

省级

林业

15

美姑大风顶

美姑

50655

大熊猫及森林生态系统

野生动物

国家级

林业

16

雷波麻咪泽

雷波

38800

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

森林生态

省级

林业

17

新增一处

300000

县级

林业

合计

787948

加强物种资源保护。开展生物物种资源现状调查,建立珍稀、濒危及特有野生动、植物保护小区,有效保护栖息地;对原生地保护困难的珍稀濒危野生生物物种实施迁地保护,规划建立一批野生动植物抢救、驯养、繁殖中心和珍稀植物栽培等特别保护基地。

专栏12 凉山州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

重点区域

保护对象

大小凉山区域

大熊猫、四川山鹧鸪、珙桐等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

金阳—布拖区域

黑鹳、黑颈鹤等珍稀野生动物及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

木里—盐源区域

针叶林、高山栎林等生态系统;马鹿、林麝、鹦鹉类及红豆杉属珍稀动植物

(5)恢复退化生态系统功能
  深入实施草地保护和建设工程。加强“三化”草地治理,加大退牧还草、退耕还草力度,采取补播、围栏等措施,促进退化草地恢复。推行“草畜平衡”制度,实行禁牧、季节性休牧和划区轮牧,逐步实施以草定畜。严格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和建设行为,推动“游牧民定居工程”,发展人工种草、转变草地增长方式,实施草原生态恢复。控制草原鼠虫害,加快对紫茎泽兰等外来有害物种入侵的治理,加强草原生态监测和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开展草原面积、生产力、生态环境和草原灾害的动态监测,建立草原生态补偿奖励机制。

  加强湿地保护,恢复湿地生态功能,保护湿地特有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建设盐源县泸沽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布拖乐安湿地自然保护区、西昌邛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等4处湿地自然保护区,在人为活动频繁区域设立界桩、界标,有效保护湿地核心区域。

  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优先保护天然植被,加大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力度。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步伐,巩固现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推动水土流失向全州全面治理扩展。

  采用自然恢复和人工抚育相结合,对自然生态系统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的区域实施生态重建,建设生态修补和恢复试验区。十二五”期间,天保工程实施新造人工林30万亩,新启动退耕还林50万亩,配套荒山造林50万亩,封山育林300万亩,森林抚育200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63.51万亩,补植补造52万亩,新建自然保护区1个,沙化、石漠化治理40万亩,植被恢复25万亩。到2015年,全州森林覆盖率达到47%,森林生态及沼泽系统固定碳量累计达到1.8亿吨,基本建成功能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城乡绿化覆盖率达到65%,城镇人均绿地面积8平方米,人居和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

  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沿金沙江、雅砻江、安宁河等主要河流建设沿江生态防护林带,增进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湿地之间生态联系,恢复和强化重要河流的“生态廊道”功能,维护河流健康。实施金沙江干热河谷植被恢复示范工程,开展大小凉山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等特殊生境退化机理、驱动机制及保育技术研究。

  (六)实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农村环境保护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初步建立农村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和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专栏13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

污染防治

农村饮用水源保护、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乡镇生活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问题村庄综合整治。

环境管理

农村环境监管、农村环境保护投入保障机制

(1)实施“村庄整治”工程
  将“村庄整治”作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方式,优先解决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重点解决村庄及农户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的系统建设(收集、垃圾转运或排水体系、处理或利用),综合考虑户养畜禽污染治理、河道整治等环境问题,建立健全乡镇环境监督与管理机构、农村环境监督与管理制度和机制。实现“四没有”,一是农户庭院没有随地流淌的污水和零星垃圾;二是集镇、村庄没有散排的污水和散落的垃圾;三是河、库(塘)岸边没有未处理的污水和堆放的垃圾,水面没有漂浮垃圾;四是公路沿线、村间道路没有乱堆的垃圾、乱排的废水。以集中资金投入一批,见效一批,解决农村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确保和扩大惠民的政策效果。到2015年,通过“村庄整治”项目的实施,全州力争完成1190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治理和基础设施完善,建成“新农村示范村”,重点开展安宁河谷区“整村连片整治”,建设集中连片示范区,实现农村环境的巨大改观。

  加快大凉山和木里藏区农村环境的跨越式改善,藏区和彝区农村地区应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民族特色村庄建设为重点,以异地移民搬迁为抓手,突出民族地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综合整治工程,增加高山、二半山区贫困民族地区农民的福祉。

  (2)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在优先开展污染物源头削减、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和分类指导的原则,推进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城镇与周边农村污染治理相结合、农村生活与农业生产污染防治相结合,选取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已建环境基础设施、操作简便、运行维护费用低、辐射带动范围广的技术模式,以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和体系建设为重点,实施“农村环境清洁行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按照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深入推进城乡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建设,切实改变乡镇环境“脏、乱、差”状况。在经济发达地区(安宁河谷区、“两会”地区)和旅游地区,乡镇、村庄垃圾处理推行“户集、村收、镇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村庄配置完善垃圾收集/运输系统,乡镇建设可覆盖周边村庄的区域性垃圾转运/处置设施;在二半山区,可采取集中为主,就地处理为辅的模式,分片区规划建设集中式垃圾处理场;偏远高山区村庄,可采取集中与就地处理相结合的模式,分片区规划建设集中式垃圾处理场,并在垃圾分类基础上,积极推广混合堆肥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可采取就地处理模式。加强对农村临时垃圾堆放点的污染处置和生态恢复,做好垃圾中转站、填埋场的压滤液、淋沥液和渗滤液的处理;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落实保洁责任,推进农村卫生保洁的市场化服务;对村庄河道、沟渠和道路两旁等地的垃圾进行集中清理,有条件的村庄积极推进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置。到2015年,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率达到60%。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村庄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收集管网的建设,对人口规模较大、经济条件好的乡镇及村庄布局相对密集的连片村庄,宜采用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和人工湿地等集中处理技术;对偏远的乡镇应因地制宜选择实用、经济、运行管理简单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艺,或采用无动力的庭院式小型湿地、污水净化池、小型净化槽或沼气池等分散处理技术,提倡有条件的农村住户采用农村改厕与庭院生活污水处理结合的模式。对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须按照功能区水体相关要求及排放标准处理达标后排放。到2015年,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

  (3)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结合新农村建设,按“人畜分离、生态养殖、资源利用”原则,探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模式,改善农村环境。

  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管理。科学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根据土地消纳能力和水环境容量,合理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做到水土不超载。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将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为禁养区,将对水质有影响的畜禽养殖实施搬迁。

  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落实“三同时”制度,到2015年,全州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积极推广畜禽清洁养殖技术,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量。大力推广应用环保型饲粮,提高饲料利用效率;推广雨污分流和干清粪、节水设施及技术,减少清洗用水,减轻污水治理压力;积极探索生物发酵舍等新型的养殖污染防治方法。

  加快现代畜牧生态养殖场建设,积极引导畜禽散养户向养殖场集中,畜禽养殖污水优先考虑农牧结合、沼气化、生态化的综合治理方式,没有配套土地消纳污水的规模化养殖场,应建设污水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力度。积极推广畜禽粪便发酵新技术,提高堆肥效率、改进肥料配方和质量。畜禽养殖密度较高的地区,分片区建设区域粪便集中处理场或有机肥加工厂,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积极推广先进的水产生态养殖模式和清洁生产技术,实现“以鱼治水”和“以鱼养水”,促进水域生态环境、水生生物资源的修复和保护。优化养殖饵料投放,提高饵料利用率,广泛开展现代生物育种和育苗技术、饲料加工技术、水质调控技术与病害防控技术推广应用,有效地控制养殖对水环境的影响。

  按照不同养殖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和自然承载能力,确定合理的养殖种类、容量、方式。在高密度养殖区实行轮休制度,逐渐降低水产养殖密度。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的水库和水域取消网箱养鱼,禁止“肥水养鱼”。切实加强湖库、河塘和滩涂水产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禁止向水库库区及其上游支流水体投放化肥和动物性饲料。

  到2015年,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规模化养殖场废水处理达标率达到90%。

  (4)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完善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在土壤污染调查的基础上,对重要敏感区和浓度高值区进行加密跟踪监测,对土壤污染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初步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逐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测与发布制度,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监控能力。重点做好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和“菜篮子”基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加强会东县、会理县、西昌市、冕宁县等区域土壤污染状况监控。

  开展典型区域、典型类型污染土壤修复试点。按照土壤污染等级和危害程度,建立优先修复污染土壤清单,制定分区、分类、分期修复计划。针对城市周边、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治污设施周边、饮用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典型区域,以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等污染场地修复为重点,以点带面、因地制宜采用生物、工程、物理化学技术开展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风险控制。加强对历史遗留土壤污染治理。对于土壤污染严重不适宜种植养殖的土地,依法调整土地用途,提高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对于土壤污染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区域,要实施居民搬迁,并防止污染扩散。在西昌、冕宁、会理、会东、甘洛、越西等县市建立土壤环境安全保障专项资金,以高浓度、高风险、重金属污染为主,开展典型区域、典型类型污染修复试点,“十二五”期间选择8-10个示范区进行土壤修复,通过土壤污染防治工程的实施,到2015年全州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率达到40%以上。

  (5)加强农业生产污染防治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工程”,科学划分农田面源污染敏感区和化肥污染重点控制区。积极推广测土配方、平衡施肥,以控制氮、磷流失为主的节肥增效施肥技术和作物专用肥应用,提高肥料利用率,降低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量。建立精准施肥示范基地,推动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

  加快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积极推广应用植保“三新”(新方法、新农药、新药械)技术,加快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品种和生物防治技术、新型植保器械的应用,大力发展精确施药技术,减少农药用量,降低农药残留,提高病虫害防治效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开展“农田径流污染防治工程”示范和推广。采用延长径流停留时间、减缓流速、向地下渗透、物理沉淀过滤和生物净化等技术,有效阻控氮、磷等农田污染物进入水体环境。针对山地区和平原区不同的农田污染物流失模式,因地制宜地选择生态沟渠、植被过滤带、人工湿地等方式,截留过滤净化农田地表径流中营养物、沉积物、重金属和农药,减轻对河流、湖库水体的污染。

  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秸秆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推行秸秆粉碎翻压还田、堆沤还田、过腹还田以及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深入研发和推广秸秆气化利用技术。科学划定秸秆禁烧区,重点加强对城市周边、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和机场周边区域的监管。

  加强地膜污染的防治。大力推广一膜多茬、旧膜覆盖技术,提高旧膜利用率,减少大田用膜量。切实加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抓好地膜新产品的开发应用,积极推广环保可降解地膜。

  (6)生态农业建设
  推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在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通过农业生态园建设带动形成粮油、蔬菜及花卉、水果及茶叶、生猪及家禽、水产、林木等优势农产品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观光休闲农业,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业。至2015年,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达到50%。

  (七)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1)控源减排,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危态势
  抓紧研究编制《凉山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建立重金属污染追究问责制,加强对矿山开采、重金属加工和涉重企业生产的环境监管,把西昌、冕宁、德昌、会东、会理、甘洛作为我州的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点监控区域,将环境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完善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监管体系,包括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等三大体系,使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充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利用,减少全州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轻重金属污染物对环境的危害。

  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大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业、稀土采选加工业等重点行业防控力度,积极推进涉重金属企业落后产能淘汰退出。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

  分区分类推进重点区域整治。以重点防控区为核心,以产业结构调整、清洁生产源头控制、污染物末端治理为手段,按照一区一策、分区指导的原则,推进重点防控区域整治,重点解决污染产业密集、历史遗留问题突出、风险隐患较大的重金属污染区域问题。重点防控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重点防控区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降低15%,非重点防控区主要重金属污染物实现零增长。

  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鼓励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处理,进行提标升级。鼓励涉及重金属的行业实施同类整合、园区化集中管理。推动含重金属废弃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对涉重金属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重点防控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80%。加强企业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开展企业场地无组织排放的收集和处理,规范企业堆场、渣场,减少无组织流失。

专栏14 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

防控类型

级别

重点防控区

防控重点

综合防控

国家级

西昌市(安宁镇、四合、西乡、北山、青山机场之间区域)、会东县(双堰、铅锌镇、小街、发箐、野牛坪之间地带)

铅锌冶炼、铅锌矿采选、铜矿采选

省级

会理县(云甸、苍田、白果湾之间地带以及关河、城河、金山江与行政边界之间地带)、甘洛县(省道208线西侧、新市坝、劳雄之间区域)

铅锌矿采选、铜矿采选

国家级

会东县(双堰、铅锌镇、小街、发箐、野牛坪之间地带)、会理县(云甸、苍田、白果湾之间地带以及关河、城河、金山江与行政边界之间地带)、西昌市(安宁镇、四合、西乡、北山、青山机场之间区域)

铅锌冶炼、铅锌矿采选、铜矿采选、铅锌冶炼

省级

甘洛县(省道208线西侧、新市坝、苏雄之间区域)

铅锌矿采选、铅冶炼及加工

国家级

会东县(双堰、铅锌镇、小街、发箐、野牛坪之间地带)

铅锌矿采选、铜矿采选、铅冶炼及加工

省级

会理县(云甸、苍田、白果湾之间地带以及关河、城河、金山江与行政边界之间地带)、甘洛县(省道208线西侧、新市坝、苏雄之间区域)、冕宁县(回龙、森荣、回坪、城厢镇、复兴镇之间区域)

铅锌矿采选、稀土金属矿采选

省级

会理县(云甸、苍田、白果湾之间地带以及关河、城河、金沙江与行政边界之间地带)

铅锌矿采选

——提升重金属污染源监管水平。将涉重金属企业纳入重点污染源进行管理,加强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监控,对企业实施台账管理,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督员制度、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制度。以州环保局和重点防控区内的县(市)环保局为重点,加强基层环境管理部门涉重金属监管能力和应急处置队伍建设,重金属污染源逐步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建立健全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系统和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体系。每年开展实施一次重金属违法排污专项整治行动。

  (2)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建设
  开展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对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进行全面调查与综合评估,摸清环境风险的高发区域和敏感行业。对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等企业,进行深入调查排查,建立环境风险源分类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更新、分类管理。

  全过程推进环境风险管理。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对防范环境风险提出明确的要求,实现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将环境风险纳入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环境管理体系。

  探索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制度。以高风险区域和行业为重点,开展主要环境因素及环境所致健康损害调查;逐步开展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试点,构建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和应对技术体系,制定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的监测指标、评估方法和信息交流反馈机制。

  加强监管,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标准和建立激励机制,建立高风险重污染企业退出制度。对于危险化学物品等高环境风险物资的存储、运输、使用,实施全过程监控。建立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全面推行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切实加强企业防范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对重点风险源、重要敏感区域定期专项检查,对于高风险企业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或搬迁,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关停。

  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完善分行业和分类的环境应急预案,建立企业、部门预案报备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建好州、县两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加快形成全州统一、高效的环境应急决策指挥网络。

  (3)构建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强化化学品生产准入和行业准入。制定和实施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制定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清单。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高毒、高残留、对环境危害严重的和内分泌干扰物质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淘汰和限制使用列入《蒙特利尔议定书》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等国际环境公约要求的相关物质。制定重点环境管理类化工污染物排放单位的清洁生产审核管理政策。

  加强化工有毒污染物的污染预防和排放控制。削减、控制和无害化处置现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控制重点行业和地区二恶英排放,推动公约增列POPs类物质的淘汰、削减和控制。开展重点防控区域有毒污染物的污染预防与控制示范工程。加强重点环境管理类化学品废弃物和污染场地的管理与处置。加大对不符合标准的污染防治的改造力度。支持重点行业开展高环境关注类化学品的使用限制、替代和淘汰等环境风险管理行动。

  提升危险化学品监管能力。全面调查排查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及存储情况。定期开展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物处理处置领域的环境监察执法。

  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分级管理制度,落实环境风险分级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推行重点环境管理类化工有毒污染物排放、转移登记(PRTR)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环境风险防范和监管。

  完成重点区域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建立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管理信息数据库与信息系统。

  (八)促进核与辐射监管,提高环境应急能力
  (1)完善辐射环境监测网,提升监管水平
  建立凉山州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监管机构,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严格监督执法,进一步降低辐射事故风险,全面提高安全水平。

  (2)继续完善应急指挥网络
  建设凉山州辐射环境管理监测及应急指挥系统,形成有效的事故应急能力,实现分散采样,集中分析,形成对放射监管的监测技术能力和放射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能力,通过广域网传输,相关监测数据传输至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及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与省级辐射环境管理监测及应急指挥平台的联动。

  (3)建立环境辐射信息数据库
  开展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现状调查,明确政府在“三废”治理项目中的主导地位。对环境辐射剂量率,土壤、气溶胶、生物和水中放射性含量进行调查;对大型广播电视发射塔、无线通信设施、超高压输变电设施等重点电磁辐射污染源周边环境射进行电磁辐射空间分布、时间分布的监测与分析,建立数据库。

  (4)加大放射源使用和废源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对核技术应用单位实行严格管理,特别对可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或企业,要与其签定安全责任书,将安全管理责任和目标落实到人头。做好放射源编码工作,加强极低放射性废物、核技术应用废物处置,建立污染物料的回收利用制度。

  (5)提高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水平
加强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力争电磁辐射项目环评率达100%。优化电磁场的空间分布,加大对伴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管理力度,确保城乡电磁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标准限值内

  (九)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保自身能力
  (1)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以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与预警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与体制创新,健全环境监测业务、技术和管理体系,实施环境监测基础能力、运行保障、人才队伍三大重点工程,努力实现环境监测的现代化、标准化、信息化,为全州环境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和《四川省环境监测站现代化建设标准》,加强凉山州及县级环境监测办公场地和工作用房建设,配齐配强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以会理、冕宁等县为建设重点,实现重点县能够独立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全面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加快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与培训,提高全州监测队伍整体技术水平。

  优化州、县两级环境监测站功能,将州环境监测站建设成为满足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的监测骨干力量和基础力量,重点县环境监测站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监测的重要支撑力量。到2015年,凉山州监测站能开展水质全分析。

  深化环境质量监测。完善地表水预警(自动)监测站,形成较完备的地表水自动在线预警监测系统,加大监测频次,增加监测项目,自动站全部测流量。完善饮用水源地监测网络,将全州28个城市饮用水源地全部纳入监测体系,逐步开展342个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开展垃圾填埋场、重要工矿企业周边地下水水质研究,典型区域开展河流底泥监测,逐步开展地下水监测。

  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在重点县城至少建成一个自动监测站,西昌市建成六个自动站。

  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围绕农村典型环境问题,以基本项目为主,开展农村饮用水、湖库水质监测试点,启动农村环境质量调查。根据土壤调查结果,确定重点区域,逐步开展以重金属、有机污染为主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试点。

  全面加强污染源监测。围绕“十二五”减排任务,加强氨氮、氮氧化物新增总量控制指标的监测管理,开展环境质量和总量数据的相关性分析,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监测体系,发挥环境监测在污染物减排中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手工监测为主、自动监测为辅,覆盖全面、科学先进的污染源监测体系,形成以凉山州环境监测站、西昌市环境监测站等重点县市环境监测站组成的污染源监测网络体系。加强对停产、搬迁企业的监测,加强城镇污水厂监督性监测,逐步开展工矿企业固体废物、废弃尾矿监测,建立数据库。

  (2)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
  加快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州监察支队和各县(市)标准化建设,提高装备标准化配置水平,对环境执法装备能力比较薄弱的贫困县实行重点扶持,全面提升环保执法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环境监察人员轮训制度,执法人员执证上岗,进一步加强环境稽查工作。

  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完善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和验收,加大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范围,完成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设备安装;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测设备的对比监测,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

  建立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中心,推进 “12369”环保举报和应急接警中心建设,建立跨地区、跨部门报警服务系统,构筑数字环保,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实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和农业环境的执法监督,完善相关制度。

  (3)建立高效的环境应急响应体系
  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凉山州成立州级应急中心,认真清理环境风险敏感区域和重点行业,加强冶金、涉重金属行业和尾矿库等重大环境风险源的排查,建立风险源信息库、应急专家库;完善应急协调处置机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企业、园区、社会三级风险防范体系,纳入各级政府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中,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和物资储备,配备指挥装备、应急车辆、通讯、取证和防护设备等设备;建设重大风险源在线监测系统。开展环境信访大排查,及时处置和化解环境纠纷和群体性环境隐患。

  完善环境预警及应急监测机制。以凉山州环境监测站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为重点,强化实验室应急分析能力建设,配备快速、便携的现场应急监测设备;做好应急资源的普查与储备工作,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及时供应;成立应急监测专家库,建立污染源及危化品档案,针对企业、危化品仓库及危化品运输等各类突发事故制定应急监测技术预案。加强应急监测培训,定期开展流域、区域应急监测演练。

  (4)建立规范的环境管理系统
  加强环保机构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强化环保机构,充实环保队伍,做到机构到位、职能到位、编制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基本工作条件到位;重点加强县级环保机构建设,扩大环境监管的覆盖面;加大环保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培养高素质环保技术人才。布托、昭觉和金阳3个县要尽快实现环保局机构单列,按照各县环保局行政人员编制不低于8人,县环境监察大队和县环境监测站按标准化建设要求,配置足够的的人员编制,加强环保专业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保障基层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快环境信息能力建设。按照《全国环保系统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完善硬件和软件设施,建立健全环境信息机构。强化环境统计队伍建设,建立专业环境统计机构,充实专职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统计水平,着力解决环境统计能力薄弱、人员缺乏、手段落后、数据不准的问题。整合网络资源,完善环境数据处理及传输,实现统一网络平台,统一数据交换,统一安全运行,实现数据共享和动态更新。建设“环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污染源动态管理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

  大力开展环保业务系统建设,实现70%以上的环保管理业务实现信息化应用,8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网上办理,逐步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发布”的网络化、社会化办公模式。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机构建设。按照《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切实提高宣传教育机构设施设备水平,建成迅速、准确、多层面的新闻宣传体系和多功能教育培训中心,提高环保骨干队伍的环境意识和专业能力。推动和完善环境政务公开,建立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环境诚信制度,健全公众听证制度和参与机制,搭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平台。增强环境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加强环保关键领域的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提高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技术水平。

专栏15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空气监测网建设: 完善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交通干线空气自动监测站,典型农村空气监测站点,偏远地区空气监测站,酸沉降监测点。

水质监测网建设: 完善水质预警(自动)监测站点,地表水手动监测,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点。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建设:

建设片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建设凉山州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

建设金沙江干热河谷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

其 他:

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适时开展例行监测。

环境应急监测:凉山州环境监测站配备水、气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车及相应监测仪器设备各一套,开发通讯指挥系统和技术支持系统。西昌市、会理县站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

环境监测信息网络建设:建设环境监测信息处理及表征系统网络。

人才培训工程 :建设凉山州环境监测人才培训基地。

专栏16 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2014年底,州监察支队完成新二级标准化达标验收,

2013年底,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冕宁、盐源、雷波、甘洛、宁南9县完成县级环境监察大队新二级标准化达标验收;

2011年底,布托、美姑、昭觉、金阳、木里5县完成县级环境监察大队新三级标准化达标验收;

2014年底,喜德、越西、普格3县完成县级监察大队新二级标准化达标验收;

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全面推广使用排污费管理系统

加强12369环保热线建设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2015年底,州环境监察支队达到地市级二级标准

2015年底,17县市全部达到县级三级标准

(十)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创建美好宜居凉山
  以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凉山为发展目标,全面推进凉山生态州建设工作,进一步开展凉山生态州、生态安宁河谷区、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县、生态乡镇的建设活动。基本形成生态州——生态县(市)——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的生态示范系列创建体系。

  充分发挥凉山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在资源开发和实施工业强州战略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恢复,经过15年或更长时间的努力,基本实现人口规模、素质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根本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能减排的基础之上,基本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统筹区域和城乡建设,基本实现区域平衡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建立良性互动的管理体制和法规政策体系,保障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州建设。把凉山州建设成为具有比较发达的生态经济、优美的生态环境、宜人的生态人居、繁荣的生态文化、和谐的生态社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长江上游生态强州。

  到2015年,全州60%以上的县达到省级生态县指标并获得命名,其中西昌、会理达到国家生态县(市)建设指标并获命名,50%的乡镇达到生态乡镇的标准,凉山州基本达到生态市(州)规划要求。

  继续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继续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的工作,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到2015年,全州共建成“生态乡镇”120个 ,“生态村”约500个。

  五、重点工程
  (一)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
  为实现“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顺利完成规划任务,要调动各方面资源、集中力量,重点实施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水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集中式饮用水保护保护工程、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工程、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工程、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工程共十大工程,规划项目252个,投资初步估算约150.2亿元。

专栏17 “十二五”环境保护十大工程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十二五”期间围绕基础工程、人才工程和保障工程,大力推进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统计标准化建设,继续完善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与运行,实施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初步建立环境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初步测算,工程规划项目15个,投资2.07亿元。

水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以重点水域水质保障为重点,全面启动县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改造,加快重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受污染小流域综合治理及重点湖库综合整治,加大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废水治理。初步测算,工程规划项目60个,投资25.79亿元。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继续实施烟气脱硫工程,以采选、烧结、炼铁(钢)、水泥结和燃煤锅炉烟粉尘治理为重点切实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试点实施工业锅炉脱硝示范工程,逐步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和典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初步测算,工程规划项目15个,投资5.89亿元。

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工程: 以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实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工程、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工程、医疗废物处置工程、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及渗滤液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废旧电器及汽车回收工程。初步测算,工程规划项目25个,投资9.01亿元。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村庄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主线,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程、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污染土壤修复工程、农村面源治理工程。初步测算,工程规划项目34个,投资13.92亿元。

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 以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和生态脆弱区生态恢复为目标,重点实施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突出以矿山生态恢复和水电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初步测算,工程规划项目33个,投资67.03亿元。

集中式饮用水保护保护工程 :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全面提升饮用水监管力度,重点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防护工程(隔离防护、标识标牌、取水方式改变等)、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点源和面源整治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应急水源地建设。初步测算,工程规划项目8个,投资7.65亿元。

重金属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以保障人民健康、确保环境安全为目标,全面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工程、化学品及持久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等工程等。初步测算,工程规划项目11个,投资2.37亿元。

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工程 。“十二五”期间,继续完善辐射环境监测网,开展核设施放射性现状监测与评价,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设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开展放射性污染防治,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初步测算,工程规划项目1个,投资0.12亿元。

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工程: “十二五”期间,继续开展多种多样的环保创建活动,重点开展环保模范市(县)创建、生态市(县)创建、生态乡镇示范工程、生态家园(生态村)示范工程、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程和生态小区、绿色学校创建工程。初步测算,工程规划项目50个,投资16.36亿元。

专栏18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项目投资估算

序号

概算类别

规划项目(个)

总投资(万元)

1

水环境污染防治工程

60

257924

2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工程

15

58900

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25

90070

4

生态保护工程

33

670293

5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34

139174

6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8

76500

7

重金属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11

23681

8

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工程

1

1200

9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15

20706

10

生态文明创建活动

50

163598

合 计

252

1502046

 

十大工程的投资估算比例(%)

  (二)资金筹措
  “十二五”期间在政府调控下,拓宽多元化投资渠道,搭建环境保护筹资平台。逐步形成合理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充分体现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原则,多方筹集环保投入资金,逐步解决环境问题。

  本规划中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小流域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生态保护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项目中涉及公共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各级政府资金投入为主,同时争取国家资金和积极申请国债资金;涉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项目的投入,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企业自筹解决。

  重金属污染防控工程、二噁英污染防治工程、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与环保产业发展以及新建项目的环保投入,按照“破坏者补偿、污染者付费”的原则,资金主要由企业自筹解决或银行安排贷款,此外各级政府在有关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
  完善环保“一岗双责”,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既是经济建设和本职工作的履行者,又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切实执行者”的观念,在履行各自职能和决策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落实本部门的环境保护义务和职责。

  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问责制、行政责任追究制、行政监察制和环境保护进展情况监测评价制度。把环境保护指标纳入政府和党政领导绩效考核中,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2)加强执法,加大政府监管力度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改善执法环境,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逐步在一些部门和区域进行资源环境核算制度的试点。在进行经济开发和项目建设时,必须坚持先评估后建设,严格落实“三同时”措施,努力推进区域性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加强环境行政处罚和复议工作,提高执法效果。

  各有关部门必须结合本部门的职能定位,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州委、州政府下达的达标任务,履行本部门的环境保护义务和职责。切实加大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和执法的力度,通过法规与规章,落实环保执法责任制,强化环境法制管理,保障和促进“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的有效开展。

  (3)加强统筹协调全方位多渠道增加环保投入
  合理划分环境保护事权、财权,理清各级政府在环保投入中的责任。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强化政府环保投入的主体地位,以建立和疏通环境保护投资有效渠道为重点,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保障。各级政府要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确定环境保护年度预算经费占财政预算支出比例,以新增财政收入为突破田逐步提高政府预算中环保投入比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项目的市场化运作,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外商投资建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

  (4)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入开展不同层面的创建活动
  把逐步实现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一项基本任务,缩小区域、城乡差异,实现均衡发展,让老百姓享受发展实惠。将基本的环境监测与评估服务、环境监管服务、污水及垃圾等环境治理服务、环境应急服务、环境信息知情服务等纳入环境基本公共服务范围,通过实施环境基本服务,加大各级政府对环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投入,基本实现环境质量有人监测,环境破坏行为有人制止,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有设施消除和恢复,环境事故有效预防和处理,环境知情权得到维护,使不分地域、不分城乡、不分阶层的社会公众逐步享有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环境基本服务。各级政府要将提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作为主要职责,加大投入,积极推动。

  在基层广泛开展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清洁生产文明单位等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把保护生态环境的各项措施和任务落实到基层,充分调动全社会各个层面的能动性,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5)完善综合决策机制,提高实施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进一步建立并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处理好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重点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区域开发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保障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6)强化监督机制,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强化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监督职能,建立和完善市、县分级管理、部门分工配合,环保统一监管的推进工作机制。按照规划方案,积极推进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宣教和环境信息现代化建设。强化环保系统的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进一步提高污染源在线监控能力和水平,为规划目标的实施提供有效的监管保证。

  (7)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促进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科学知识和法律常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丰富人们的环境科技知识,提高环境法制观念。

  七、规划实施与考核
  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和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和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政府要把环境保护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确定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依据本规划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共同完成规划任务。发展改革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价格、投资政策,把重点环保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财税部门支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建设部门要做好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建设与管理。国土资源、交通、水利、农业、畜牧、林业、科技、旅游等有关部门也要依据各自职责,支持和推进全州环境保护。

专栏19 各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各县市人民政府

负责制定所辖区域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计划。确保大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和环境质量达标,州政府每年对各县市政府环保工作、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考核

州监察局

负责全州环保工作的行政监察与绩效监督,追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责任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强宏观调控,制定循环经济发展相应的政策,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环保项目,加大环保投入。

州经济委员会

组织实施工业污染防治项目,制定全州工业产业和行业发展规划,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组织开展全州工业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试点,促进工业污染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的战略性转变

州教育局

加强对学校环境教育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学校环境教育的普及率

州科技局

组织环保科技创新与发展,指导支持全州重大环保科研课题的研究

州公安局

建立在用车环保定期检测制度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网络,推进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工作;配合扬尘和噪声管理

州财政局

指导并监督规划项目资金的落实,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支持环境监测、监管和执法体系建设,加强对环保资金的管理

州国土资源局

开展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确保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和管理措施符合环保要求

州建设局

指导监督风景名胜区污染防治计划的实施,加强园林景观的规划与建设,组织实施建设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协调路面降噪改造、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等工作

州规划局

编制发展总体规划时注重环境保护,推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

州交通委员会

完善交通发展计划,配合控制交通噪声与交通扬尘污染,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督

州水务局

负责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节水工作的指导,督促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运行,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

州农业局

指导并实施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生态农业建设、无公害绿色食品基地建设等农村环保项目,开展农村面源污染现状调查,对面源污染防治开展研究,配合面源污染防治的实施,重点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管理

州林业局

加强对公园及城市绿化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绿化率,改善人居环境;负责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防护林带建设、湿地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保护建设工作

州商务局

督促屠宰场(点)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负责餐饮业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管理

州卫生局

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物收集、储运、安全处置和医疗废水达标排放

州环境保护局

全面负责全州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统一规范性监测、统一发布环境质量状况,统一指导环保产业发展。组织环境状况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十二五”期间凉山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等污染防治计划

州广电局

组织电视台、电台设立专题节目,加大对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新闻宣传报道力度,不断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技术机构的计量认证

州旅游局

加强对宾馆饭店、旅游景区以及农家乐的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星级宾馆等实行一次性用品减量

州城市管理局

加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度,查处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违法排放生活污水、倾倒固体废弃物等行为。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转运,垃圾处理场的建设、运行、维护及垃圾处理设施的技术改造

州房产管理局

强化拆迁工地扬尘污染的执法检查

环保部门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加强环境统计和监测,每半年公布一次各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重点流域与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州发改委和州环保局组织对规划的环境质量和生态保护建设目标,主要领域的环境保护任务和重点区域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具体分为中期和终期两个时段,2012年12月底进行中期评估和考核,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对规划目标及项目进行合理调整;2015年12月底开展终期评估和考核。(凉山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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