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十二五”环境治理和保护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1-11-30 11:01:54

一、“十一五”成就

“十一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观,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工作主线,致力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通过开展实施“碧水蓝天净土静音”、湘江流域整合整治等多项治理行动,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实现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要求的指标中均明显得到提升。

(一)“十一五”环保工作回顾

1、落后产能淘汰工作成绩显著。“十一五”期,我市加大了落后产能及生产线的淘汰力度,对清洁生产水平低下、产能落后、污染严重又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期间共关停污染企业123家,淘汰落后生产线113条,淘汰落后产能企业79个。包括攸县醴陵72家污染严重的造纸企业,明珠选矿、天成化工、茶陵康华化肥、煤气公司等化工企业,康力冶炼、映峰福利、清水冶化、天桥冶炼等小型冶炼企业及其生产线,华银电力1#、2#发电机组,智成化工2#、3#发电机组。

2、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通过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现县城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5万m3/d;建成了株洲市医疗垃圾处置中心,无害化处置医疗垃圾及相关危险废物;醴陵市建成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其它各县的垃圾填埋场也正在建设中;加快了清洁能源天然气的推广力度,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54.22%。

3、重点污染源得到进一步治理。“十一五”期,我市完成了一批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工作,主要包括华银电力1~4#机组烟气脱硫工程、株化集团使用低砷硫铁矿及化肥废水处理、电石泥上清液回收利用工程、含铁废水治理工程,株冶集团总废水处理站改造工程及废水回用、铅鼓风炉烟气脱硫工程、渣场综合整治工程,智成化工烟气脱硫工程,攸县海达化工废水处理回用及烟气炉内脱硫工程、酒江化工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等。通过一系列重点治理工程的实施,重点污染源达标率由90%上升到96.04%。

4、清水塘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初见成效。“十一五”期,我市着重加强了对清水塘工业区的治理力度,一是实施了霞湾港港水变清一期工程,基本消除了霞湾港的色相污染;二是对清水塘工业区受镉、铅等重金属污染24口水塘的底泥进行治理;三是株冶集团完成老渣场的综合治理,回收有用金属,建设符合环保规范要求的新渣场;四是对受镉、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老霞湾港底泥进行治理,共处理含重金属污水3.2万t,无害化处置重金属底泥11546m3;五是关停了一批涉重金属的小型冶炼企业和臭气污染的化工企业;六是株冶、智成等企业开展了循环经济建设工作,株冶投入40多亿元实施循环经济改造,重点实施了直接炼铅项目和重金属废水回用工程,智成化工完成了碱法回收烟气中二氧化硫、粉煤灰制砖等项目,充分利用“废弃”的资源,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七是启动了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园的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得到完善,工业废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

5、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圆满完成。期间共完成二氧化硫减排项目81个,净削减3.37万吨;完成COD减排项目174个,净削减0.6万吨;砷排放量净削减9.79吨;镉排放量净削减1.4吨。均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

6、创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十一五”期间我市提出了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并出台了创模规划和创模实施方案。通过几年的创建工作,全市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目前,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6项指标,已有21项指标达标,未达标的5项已有较大幅度提高。

(二)环境质量状况

1、环境空气质量。“十一五”期,市区污染综合指数逐年降低,良好天数由2005年的298天上升到2010年的340天,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2010年各项因子年均值能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下辖的五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桃源洞自然保护区、炎帝陵风景名胜区、云阳森林公园、大京风景名胜区等风景名胜和自然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一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湘江水质,“十一五”期间湘江干流朱亭、枫溪、白石、霞湾断面参与评价共20个项目年均值均未超过III类水质标准。各重金属监测因子年均值呈逐年下降趋势,表明重金属污染已基本得到控制。但受上游城市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以及我市部分工业废水的影响,氨氮偶有月均值超标现象;洣水、渌江水质,湘江一级支流洣水、渌江水质各监测断面水质均达III类;饮用水水源水质,“十一五”期全市饮用水水源地单因子评价水质达标率大幅度上升,2010年达到100%;港水水质,市区的枫溪港、建宁港和白石港水质“十一五”期间有所改善,但COD和氨氮仍有不同程度超标,属劣V类水体。

3、声环境质量。“十一五”期,市区环境噪声均控制在标准范围内,噪声值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各年声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将株洲建设成为以现代工业文明为特征的生态宜居城市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全面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为建成“两型”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基础。

三、目标与指标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

“十二五”期间总量控制因子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铅,到2015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各总量控制因子排放量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10%,总铅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20%(暂定,具体以省政府文件为准)。

(二)环境质量指标

桃源洞自然保护区、炎帝陵风景名胜区、云阳森林公园、大京风景名胜区等风景名胜和自然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一级,其余地区全面稳定达到二级标准。湘江干流及支流洣水、渌江继续保持Ⅲ类水质,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单因子评价)100%,枫溪港、建宁港、白石港水质达到Ⅴ类水质要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分别≤60dB(A)、70 dB(A)。

(三)污染控制指标

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废水排放和废气排放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均达100%,按照名录要求完成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处置利用率达95%以上,危险废物及放射性废源、废物做到100%安全处置。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继续保持在达80%以上。    

(四)环境经济指标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的工作力度,实现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7%,工业增加值废水排放强度和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50%。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城市环境保护

1、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以饮用水水源保护为核心,将饮用水水源地作为优先领域,确保集中式饮用水安全。“十二”五期间重点开展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各级人民政府应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区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功能划分工作,明确陆域范围,完善界标、交通警示牌、航道警示牌和宣传牌等标志的设立;二是要加强饮用水源地监测、监控的能力建设,完善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因子指标体系,加强饮用水污染预警机制、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提高饮用水水质处理效率。三是根据各段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的步伐全面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排污口要全部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体系,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四是规定采砂范围,规范挖沙船作业,严禁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采砂,范围内现有的采砂场要全面取缔。五是继续开展打击餐饮船的专项行动。六是对水域航行、采砂等船舶要全部安装油污分离器或污油水收集装置,各港口码头设置废油、垃圾集中收集装置,船舶废油、垃圾移交港口码头集中收集处置。确保“十二五”期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继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处理厂的建设步伐,对城市生活污染源进行全面治理。一是大力推进生活污水处理,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重点实施霞湾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龙泉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和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期间共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6万m3/天,配套建设污水管网186km,确保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进一步加强对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提制改造和管理,确保全面达到一级B以上标准。实施县(市)污水生活处理二期工程,并配套建设污水管网,期间共新增污水处理能力8.5万m3/天,配套建设污水管网94.4km。新建重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是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加快建设株洲县、攸县、茶陵县和炎陵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加快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步伐,确保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

3、进一步改善能源结构。重点建设株洲至炎陵高压天然气管线,主要供应株洲县工业园区、攸县、茶陵和炎陵县,改善南四县的能源结构。

4、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继续实施株洲公交车电动化项目,将城区的现有627辆公交车全部换成电动或混合动力车,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量。

5、加强饮食业油烟综合治理。对城区餐饮行业的油烟进行综合治理,全面消除油烟扰民现象。

(二)进一步突出工业污染防治

1、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一是大力扶持新型战略产业,打造两型产业体系。以建设千亿产业集群为目标,推进新型工业化,通过实施“5115”旗舰工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新兴产业崛起工程,构造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壮大轨道交通、汽车及零部件、中小航空、陶瓷和服饰五大千亿支柱产业;改造提升有色冶炼及深加工、基础化工建材、烟花鞭炮三大传统产业;做大做强新能源、健康食品与生物医药、电子信息以及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二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促进产业升级转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及污染严重的生产线。重点在2012年底前关停淘汰全市的立窑水泥生产线、鼓风烧结生产粗铅生产线、回转窑生产次氧化锌生产线、冶炼废渣选铁生产线等。三是优化工业企业布局,促进产业集约化发展。加强园区建设,重点完善 “一区七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各园区应突出自身优势与产业发展重点,实现产业集约化发展。适时逐步引导市区中环大道以内的企业搬迁入工业园,原场址实施“退二进三”。

2、加强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力度。一是加强废气污染源治理,重点建设大唐华银发电公司烟气脱硝工程、株冶4#5#挥发窑烟气脱硫工程和重金属粉尘治理工程、新型干法水泥烟气脱硝工厂等,削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二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实施智成化工中水回用工程、株硬集团总废水处理及回用工程、食品企业废水处理工程、屠宰场废水处理工程等,确保重点企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通过开展中水回用,不断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总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对洗水行业进行全面整合,另行选址建设洗水工业园。三是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重点实施株冶集团Kivcet直接炼铅工艺替代烧结鼓风炼铅工艺项目、重金属气型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清水塘地区沉积重金属治理工程等,逐步消除重金属的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四是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鼓励企业对工业固体废物开展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重点加强对含重金属废渣的管理,株冶产生的各类冶炼废渣实施就地处置,建设相关的回收处理系统处理含重金属废渣,不得跨区域转移。建设清水塘工业固废填埋场,对周边企业尚不能综合利用的的固体废物实施无害化填埋处置。

3、全面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按照《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要求,制定株洲市重点企业“名录”,对名录中所列的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每年公布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名单,按期完成审核和验收工作。

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广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中水回用等技术。株冶集团继续实施直接炼铅项目以搭配处理锌浸出渣,建设含重金属废渣回收综合利用基地确保废渣厂内利用;株硬集团实施总排废水处理与回用工程,减少一次性水用量;中成化工对工艺尾气二氧化碳回收生产干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通过一系列循环经济项目的实施,初步建立清水塘循环经济体系。

5、严格环境准入制度。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严肃查处未经环保审批的建设项目,防止因决策错误而造成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保证金制度,坚决查处环保设施滞后的建设项目,确保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100%。二是积极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土地利用、区域、流域等总体规划以及各行业专项规划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环评。各工业园区、城市新区开发建设等应开展区域规划环评。三是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关于长株潭区域产业发展环境准入规定》,严把项目审批关。

6、建设排污权储备交易所。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建设COD和SO2排污权交易平台,组建排污权储备交易所。

(三)继续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治理

1、开展城区港水综合整治。对城区的劣V类水体建宁港、白石港和枫溪港进行综合整治,对直排港水的生活污水排放口建排污管引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必须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港道内的淤泥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疏浚,两岸景观进行总体设计,从根本上改善水质,确保港水全面达到V类水质要求。

2、继续推进清水塘工业区综合整治。继续开展“清水塘工业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改造与污染治理步伐,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工业企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区划标准。

3、开展重金属污染土壤综合治理。开展醴陵洪源官庄金矿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工程、潘家冲铅锌矿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攸县铁矿区铀矿区土壤综合治理工程、茶陵县潞水镇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恢复当地生态,减轻重金属的环境的危害,消除污染隐患,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针对清水塘工业区、天元区周边部分农田土壤重金属超标问题,应继续开展土壤重金属的污染治理工作,对轻度和中度重金属污染稻田采用适当的治污模式对土壤进行修复治理,继续种植粮食。对重度重金属的稻田改变种植结构,改种经济作物,切断食物链,保障农产品安全和农民稳定收入,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

1、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按照“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的原则,开展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以点带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突出的系列环境问题,各县市区力争各建设2个以上环境连片整治乡村示范点。一是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力度。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或土地处理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条件的小城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县城周边村镇的污水可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在人口相对集中、水环境容量相对较小的地区可采用环境工程设施处理;结合农村沼气建设与改水、改厕、改厨、改圈等措施,逐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二是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工作,控制畜禽污染。在畜牧业中倡导发展循环工艺,鼓励废物综合利用;发展超大型畜禽养殖工厂,实现动物粪尿、沼渣、圈舍废弃物制肥的规模化,提高沼气、沼液的综合利用水平。积极开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技术,力争做到污染物零排放和最大限度地转化为农肥和能源。积极开展规模化养殖污染整治,到2015年,20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的污染得到治理,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居民集中区不得建设畜禽养殖场。三是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逐步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方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建设粪便、有机厨余垃圾、木屑等废弃物的集中堆肥设施;加强粪便的无害化处理,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标准,推广无害化卫生厕所。用同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起来,有条件的地区应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综合利用作物秸秆。四是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防治农村地区的工业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污染严重的企业向偏远落后农村地区转移。五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推行田间合理灌排,发展节水农业。六是积极防治农村土壤污染。继续开展污染土壤修复实验,研究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管体系。开展对重金属污染区域的土壤污染监测和修复示范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七是加强农村自然生态保护。以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为重点,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农村生态环境。

2、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一是推进功能分区,实现分类管理。积极落实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国土空间科学规范开发。二是构筑良好的生态屏障。进一步加强城区绿化建设,通过公共绿地建设、单位和居住区绿化建设、道路绿化建设以及立体绿化建设等一系列绿化工程的实施,不断拓展绿化面积,构筑良好的生态屏障。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2%,向森林城市迈进。三是继续加强“三区”建设。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保护,保护生物多样性。四是推动生态示范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全面推动炎陵县开展生态示范县建设。株洲高新技术开发区建成生态工业园示范区。规划各县市区各建设1-2个环境优美乡镇。五是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与综合治理,对生态破坏严重矿区的开展环境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

(五) 进一步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

1、完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管理。进一步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使用和销售的安全许可和监督,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换发。建设对放射源实施全寿期跟踪的放射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废弃放射源的安全收贮。

2、提高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水平。加强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优化电磁场的空间分布,合理布局场源建设,防止人口稠密区的电磁辐射污染。

3、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设一支专业齐全、业务能力强、执法水平高、与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市县两级核与辐射监测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六)加强环境能力建设

1、提高环境执法监督能力。提高环保执法装备水平,推动环保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和超标排污企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停产。公开企业环境信息,把环境诚信记录纳入商业、外贸、金融机构等综合诚信体系之中,使企业的环境行为接受市场监督。

2、提高环境监测预警能力。按照队伍专业化、装备现代化要求,推进各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整合环保系统和其它各种资源,依托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完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相结合,常规监测、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相互协调,人工监测与自动在线监控相互补充的环境监测体系。

3、建立现代化数字环境管理系统。加快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数字环保”。通过远程环境管理平台、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和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收集、整理环保信息资源,建成环境电子信息资源库,为环保部门和社会提供广泛、完善的环境数据查询服务。

4、加强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加快环境信息的公开化、社会化建设,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环保工作。积极扩展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鼓励和组织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环保工作。建立健全公众社会监督机制,逐步完善社会公众举报投诉、信访、听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公民监督参与制度。

(七)加强环境科研、壮大环保产业

结合“十一五”期间的主要环保科研成果,依托相关科研院所,继续深入开展有关重金属污染河道底泥环保疏浚与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等课题,鼓励相关单位开展环保课题科研与技术创新。大力扶持环保产业,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提升环保产业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以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园国际环保产业园为核心,打造一批有竞争力的环保产业群。(株洲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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