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全县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县城总体规划、望城新区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同时,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根本任务,围绕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减排这一核心工作,加大了环境污染防治力度,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但目前我县的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离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而且随着县城规模的扩大、望城新区规划的实施和县域经济的发展,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既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必须继续做出不懈努力。“十二五”时期将是我县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低碳经济、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关键时期,有效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一、环境保护形势与环境质量状况
(一)“十一五”环保工作回顾
“十一五”时期,全县经济发展迅速,与2005年相比,2009年地区生产总值由813180万元增长到1474598 万元,工业企业(包括个体工业)由4459个增加到5305 个,其中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规模工业企业由68个增加到96个。与此同时,全县以防治大气、地表水污染为重点,广泛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有所改善,形成了领导重视、群众支持、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携手开展环保工作的局面。
1、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被确定为我县的基本发展战略,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被纳入全县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特别是新建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新建县“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和南昌市望城新区规划的编制,为“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十一五”期间完成了南昌市望城新区规划的环评,完善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制度》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
2、继续加大环保投入,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十一五”时期,新建县环境保护投入1亿多元进行了龙潭水系污水截污管网和南昌市望城新区污水管网建设、望城新区日处理1.5万吨污水处理厂建设以及礼步湖综合整治,县城居民部分生活污水引入红谷滩污水处理厂处理,望城新区工业废水和居民生活污水已进入望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礼步湖水质和景观有所改善。
3、进一步加大了环境污染整治力度。“十一五”期间,开展了“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县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了整治。9家限期治理企业基本治理达标。科学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依法取缔了保护区内排污口;划定了畜禽养殖区,强化了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划定了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防止大气污染和噪声扰民。全县每个集镇建设了生活垃圾中转站,改善了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开展了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促进了农村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4、开展了污染原普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全县污染物排放状况。“十一五”期间,对全县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进行了普查。共普查了2901个普查对象,其中工业源普查数共259个(详细调查企业数181个,简要调查企业数78个);生活源普查总数514个,其中住宿业26个,餐饮业242个,洗染服务业3个,理发及美容保健业180个,洗浴服务业13个,洗车业26个,医院13个;建制镇10个,城镇人口10.26万;农业源普查2127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1家。通过普查,基本摸清了全县污染物排放情况。
5、进一步加大了环境监测力度,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十一五”时期,添置了35万元的环境监测设备,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定期对礼步湖、乌沙河长堎段、全县七座水库(溪霞水库、幸福水库、梦山水库、肖峰水库、店前水库、朱坊水库、乐化水库)、赣江(新建段出、入境段面和生米镇魏家)、锦江(松湖镇夏家、石岗水厂、义渡大桥)水质进行了监测;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降尘进行了监测;对县城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进行了监测。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县环境质量的知情权,定期在县广播站发布了《新建县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6、公众环境意识有所提高。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公众关心和积极参与环保工作,举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不断增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新闻媒体将环境问题作为重要的报道对象,及时曝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公众意见已成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验收的重要依据。
(二)环境质量状况与存在的问题
通过“十一五”时期的努力,全县环境质量呈现改善趋势,城乡生态系统逐步趋于良性循环。“十一五”时期,全县9家限期治理企业基本达标,位于城区的赣丰农药厂实行了搬迁,望城新区日处理1.5万吨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
环境空气:2009年,县城大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总悬浮颗粒物(TSP)年日均值分别为0.032毫克/立方米、0.030毫克/立方米、0.123毫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降尘年月均值为10.35吨/平方公里,高于国家推荐标准。
地表水环境:礼步湖水质符合国家Ⅳ类水质标准;乌沙河长堎段水质类别为劣Ⅴ类;全县七座大中型水库水质较好,均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赣江、锦江新建段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水质标准。
固体废弃物: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较高,大部分煤渣用于修路或填坑,部分掺入粘土砖中;粉煤灰用作水泥生产原料,部分掺入粘土砖中。
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环境: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环境保持在正常水平。
声环境:2009年,交通干线的噪声为69.2分贝,达到国家4a类标准;县城区域环境噪声为56.7分贝,达到国家2类标准。
环境污染现状:
2009年全县工业企业5305个,工业用煤量为6万吨,工业废气排放量为152488万标立方米,废气中排放二氧化硫 1268吨、烟尘512.14吨。
2009年全县工业用水量195 万吨,其中新鲜用水量161 万吨,重复用水量34万吨,重复用水率17.4 %,全县工业废水排放量123万吨,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化学耗氧量、悬浮物、石油类。
2009年全县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2.17万吨,以煤渣为主;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3万吨。
我县城区噪声污染的主要声源为商业娱乐噪声和交通噪声,县城主要道路交通噪声超过国家标准。从噪声污染危害分析,施工噪声对局部构成的污染危害较大。
2009年全县工业废气处理率为90%,工业废水处理率为 68.5%,生活污水处理率为8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乡镇企业的主要污染为砖瓦厂,2009年全县有砖瓦厂90个,生产粘土砖63000万块。
根据环境现状分析,我县环境问题突出表现在:
1、县城大气污染比较严重:
(1)县城部分居民生活燃煤,加上长堎工业园区存在未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设施的手烧锅炉的排污,对县城的大气污染较大,酸雨频率82.5%。
(2)大街小巷饮食行业、排档排放的油烟已成为县城大气污染的又一因素,群众反映强烈。
(3)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且大部分集中在县城,机动车尾气排放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
(4)县城房地产开发建设产生的扬尘也是造成大气污染的因素之一。
上述四个方面是造成县城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
2、地表水水质呈下降趋势。礼步湖、乌沙河长堎段地表水水质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主要原因是礼步胡、乌沙河吸纳了大量的县城居民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废水,水质难以满足功能要求;饮用水源保护区溪霞水库、幸福水库水质呈现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水库养鱼投放化肥、畜禽粪便以及周边的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水排入水库,影响了水库水质。
3、县城噪声扰民较严重。县城交通噪声没有采取禁鸣措施,主要道路交通噪声超标。特别是商业活动滥用音响、文化娱乐活动噪声排放和建筑施工噪声以及金属切割噪声已成为群众投诉的焦点。
4、生活垃圾压缩产生的废水形成二次污染。县城生活垃圾经压缩后运往麦园垃圾处理场处理,生活垃圾压缩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形成二次污染。
5、乡镇企业污染环境。乡镇企业普遍存在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污染环境。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有时死灰复燃。砖瓦企业和采石场破坏植被,水土流失严重。
随着我县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预计“十二五”时期县城建成区面积、人口规模、能源与资源消耗总量、机动车保有量、生产和生活需水量、施工规模等可能影响环境质量的诸多因素,仍将呈增长趋势。
总的来说,“十一五”时期已经打下了良好工作基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又创造了有利契机,“十二五”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二、“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为根本目标,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基本策略,以防治大气、水污染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的环境,努力建设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新新建,为发展低碳经济、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奠定基础。
(二)环境保护目标
1、总体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全县重要水体、县城环境空气及声环境的主要指标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2、主要环境保护指标
大气环境——到2015年,全县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均值达到或好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降尘年月均值达到国家标准。
水环境——到2015年,全县七座水库水质力争达到国家Ⅱ类水质标准,稳定在Ⅲ类水质标准,县城礼步湖水质符合功能要求,赣江出境断面水质、锦江新建段水质符合国家Ⅲ类水质标准。
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到2015年,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实行无害化处理。
声环境——到2015年县城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县城主要道路交通干线噪声达到国家标准。
放射性、电磁辐射环境——“十二五”时期实现放射性、电磁辐射环境规范化管理,环境放射性、电磁辐射水平符合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工业污染——“十二五”时期全县工业污染源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全面完成南昌市“十二五”期间核定我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北郊奶牛场迁出城区。
自然保护区建设——“十二五”时期建设好南矶山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33300公顷。
编制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规划——“十二五”期间烟尘控制区和噪声达标区面积达到80平方公里以上。
三、污染防治
(一)大气污染防治
1、控制煤烟型污染
(1)继续改善燃料结构,大幅度减少燃煤量。到2015年,除新昌电厂外,全县耗煤总量控制在4.6万吨以下。
(2)县城常年主导上风向(东北方)不得新建污染环境的工厂企业;实施长堎工业园区“退二进三”计划,将园区企业逐步迁至南昌市望城新区和樵舍产业园区。
(3)在全县范围内淘汰现有的手烧锅炉;新建工业企业锅炉全部采用低硫优质煤,安装高效脱硫、除尘装置或采用燃气、燃油锅炉。工业园区禁止新建产热量2.8兆瓦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
(4)在全县农村推广秸秆气化技术,逐步减少农村燃烧秸秆现象。
2、控制机动车污染
(1)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控制机动车流量并减少机动车污染。
(2)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车用油品质量。
(3)鼓励使用清洁燃料车、燃料电池车、电动汽车或提前达到更高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3、控制扬尘污染
(1)加强建筑材料运输和施工工地管理。
(2)所有工地周边必须设置硬围档,采取洒水、遮盖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防止扬尘。拆迁工地必须随拆迁随洒水、随清运渣土。运输车辆驶出工地时,必须清洗,不得产生遗撒。
(3)加强道路交通扬尘的防治。到2015年城区主要车行道洒水率达到100%。
(4)鼓励小区绿化、庭院绿化、鼓励立体垂直绿化,继续实施拆墙透绿措施。
(5)防止县城地区垃圾暴露,保证及时清运。采取洒水、遮盖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防止街道和庭院内煤堆、料堆、土堆二次扬尘。
(6)在全县范围内禁止随意焚烧垃圾、枯草、树叶、秸秆,县城地区禁止露天烧烤。2015年年底前,县城地区规模餐饮业油烟全部治理达标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
1、饮用水源保护
划定饮用水源保护范围,设立界碑和标识,禁止新建向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放废水的工业企业和度假村、宾馆等。
2、加快污水管网建设
“十二五”时期,建设和完善县城和长堎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把城区居民生活污水和长堎工业园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引至南昌市红谷滩污水处理场处理。
3、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合理施用化肥、农药。
(三)固体废物管理
1、危险废物
(1)实行严格的申报登记制度、管理制度和危险废物经营性设施许可证制度。
(2)严禁新建危险废物小焚烧、小填埋、小回收装置。
2、工业固体废物
结合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调整,提倡源头削减,降低燃煤炉渣等废物产生量,严格控制工业固体废物排放。
3、城市生活垃圾
(1)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工作,实行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制度。
(2)鼓励有利于环境的简易包装,鼓励净菜进城,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
(3)禁止建设简易垃圾焚烧装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
(1)完善噪声达标区规划,扩大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2)县城主要道路设立禁鸣区。
(3)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控制。禁止在居民区特别是居民楼内新建可能出现噪声扰民情况的餐饮、娱乐业和其它设施,已建成的2015年年底前限期治理达标或停止使用。
(4)严格管理施工工地噪声,推广使用低噪施工方法和器具,严格控制午间和夜间施工,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五)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1、环鄱阳湖乡镇严禁新建造纸、电镀、印染等水污染严重企业,发展新型建材、新能源、绿色家电、环保设备、生态农业等低碳产业。现有工业企业继续推进清洁生产、技术进步工作,在保证稳定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2、加强樵舍产业园区规划和建设,化工产业统一进入化工园区。
3、加强乡镇企业和工业园区的管理,特别要促进乡镇工业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
4、新建4个污水处理站:“十二五”期间,新建县中医院、南昌中源食品有限公司、江西太仔食品有限公司、江西新天地制冰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每个单位新建一个污水处理站,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5、重金属污染防治: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强化环境执法,依法查处重金属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对污染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超总量排污的重金属企业,依法责令整改直至关闭;建立健全重金属防治体系和污染事故应急体系,保障环境安全。
四、管理保障措施
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环境保护目标,完成各项污染治理任务,需要全县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各方面的通力配合以及公众的广泛参与。重点需要完善综合决策制度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法治建设,依法实施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生态文明水平,保障和开拓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途径和渠道。
“十二五”时期重点采取以下管理保障措施:
(一)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决策制度
1、进一步落实“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作用。“十二五”时期,继续坚持将环境保护纳入本县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经济和城市建设重大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县人大加强对环境保护事项的审查和决策。
2、县人大、政协加强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专项检查。县政府加强环境保护行政监察,加大对乡镇和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力度。
3、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信贷投向,加大对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为新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环境保护部门强化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相关环境资源管理部门密切配合,部门间加强工作信息交流,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环境状况。
(二)强化环保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依法强化管理是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有效手段。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打击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环境保护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执法装备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同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各项制度。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等环境管理制度,树立环境保护优先意识,实行环境保护第一审批权。
(四)提高环境意识、鼓励公众参与。
1、继续开展各种形式讲座、知识竞赛活动,坚持各种专题性新闻报道活动,开辟广播、电视、报刊专题栏目,鼓励在公共场合树立宣传栏和新闻媒体刊发公益广告。
2、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完善环境状况报告制度,适时向公众和新闻媒体介绍我县的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目标、对策和动态。进一步完善信访管理和处理工作。
3、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社区组织、民间团体、新闻媒体的作用,继续组织爱护野生动植物、推广使用再生产品、节约能源资源等活动,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政府和企业的环保行为,支持各项环保事业的发展。
(五)加强乡镇环境保护,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继续推动乡镇企业的健康发展,控制污染,调整乡镇企业产业结构,对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坚决实行关停。把乡镇企业的发展同小城镇规划建设结合起来,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名胜古迹建有污染企业。
(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维护生态平衡。
“十二五”期间,调整、修改《江西省新建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在此基础上编制《江西省新建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建设好南矶山湿地自然保护区,大力开展植树种草,治理水土流失,维护生态平衡。
(七)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要结合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推进环保产品的生产,形成环保产品生产骨干企业。要依托技术进步,引导环保产业健康发展,重点发展环保技术服务业,为企业治污提供技术、设备、安装一条龙服务。
五、重点项目及措施
为实现“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新建县将集中力量和资金,重点建设3个环保项目(详见附件),“十二五”时期计划投入16000万元。
除了上述重点项目之外,全县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团体、个人,还将通过各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完成本规划中的各项环境保护与生态改善任务,包括未纳入重点项目的工业污染防治与调整搬迁、危险废物与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生态保护、农业生态建设、噪声污染防治、环境绿化美化、城市综合整治、环境保护机构能力建设等。
六、2025年展望
力争到2025年,工业和城市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环境污染得到初步整治,基本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源安全;水、空气、声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标准,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理,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15%,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全面遏制;确保放射性、电磁辐射环境安全。(新建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