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薛城区“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
“十一五”期间,我区在发展经济总量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并举,全区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辖区空气环境质量、地表水水质、城镇区域环境噪声等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规定的功能区相关标准:辖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境内地表水体总体良好,薛城大沙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薛城小沙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标准,取得了迎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核查工作的全面胜利;城镇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
(二)加大环保投入,环境污染得到控制
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据统计,“十一五”以来,全区排污企业共投入资金2亿元用于环境工程污染治理,加快环保设施建设,环境污染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城乡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三)环境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一是严把项目环保审批关,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杜绝产生新的污染源,优先发展高新产业。“十一五”以来,共完成218个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合格率达到90%以上,项目管理日益规范。二是连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十一五”期间,共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50起,出动人员3400人次,处理环境投诉共400多件,有效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我区良好的生态环境。三是不断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抓污染治理,督促污染企业建成环保治理设施,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得到加强,生态环境形势趋于好转
以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为载体,努力加快生态建设,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完成国家级生态镇创建1个,省级生态镇创建4个。
(五)完成污染源普查和节能减排工作任务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在规定时限高质量顺利完成了全区共1002个污染源(其中工业污染源110个,生活源260个,农业源630个,集中污染处理设施2个)普查对象的清查、入户调查以及普查表格的填写、审核、录入、复录和最终数据上报等工作。节能减排是“十一五”期间一项主要工作,通过制订年度减排计划、关停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等,扎实推进我区的节能减排工作。“十一五”期间,共完成减排项目14个,其中,SO2减排项目6个,COD减排项目8个,圆满完成“十一五”削减任务。
二、当前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
在看到我区环保工作取得了成果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当前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在历史性转变过程中,对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解决环境污染历史遗留、欠账问题,维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水平,还要面对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巨大环境压力。
“十二五”期间,将是我区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实现2020年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的关键时期,同时,也将是环境保护要着力解决重大问题的关键时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将会越来越突出,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将面临非常严峻的形势,生态环境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尚未找到适宜的结合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不够协调,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是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仍将会使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增加,若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切实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耗能低、污染少的产业,不采取严格有效的控制措施,污染物排放量将会持续增加。
三是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竣,环境污染潜在压力仍未得到有效缓解。
四是生态环境系统较脆弱,生态环境继续破坏依然发生,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的矛盾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畜禽养殖、农药化肥施用等面源污染问题日渐突出。
五是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滞后城市建设的步伐。
六是环境监管能力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环境监察装备不强,执法技术手段落后。监测设备空缺,技术力量不足。环境管理和执法人员编制偏少,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管理能力的提高。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还没有真正建立,环境管理手段和技术落后的问题日益突出,满足不了现行环保工作的要求。
三、“十二五”环保发展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生态立区,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按照“巩固治水、突出治气、统筹农村”环保工作原则。把总量减排、农村环境保护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管护水平。强化执法监督,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实现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四、“十二五”环境保护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明显,解决局部区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重点领域整治工程逐步开展;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得到有效控制;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集中无害化处理基本达标;工业和农业节约用水,提高用水重复率,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枣庄市领先水平。
(二)规划指标
1、空气环境:城区空气质量逐年改善,辖区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并达到功能区标准。
2、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出境水质达到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水质要求。
3、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
4、化学需氧量(COD)、氨氮、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总量分别控制在“十二五”控制目标范围内。
5、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35%。
6、工业用水重复率:大于80%。
7、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50%,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8、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大于80%,且无危险废物排放。
9、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
10、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12、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5%。
13、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重:大于2.0%。
五、“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任务
(一)有效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1、加强环境管理,提高污染防治力度
全面推行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企业无证排污。完善排污申报制度,对污染源排污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新建项目审批,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中后期管理力度,强化验收环节管理,做好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督管理。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监管,完善监管体制和机制,加大专项整治和限期治理工作力度。
2 、完成重点工程建设
推进薛城大、小沙河人工湿地、截蓄导流工程,等重点工程进展,保障南水北调东线调水工程水质安全。加快城市集中供热、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容、镇(街)污水处理厂建设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对城市烟尘污染、饮食服务行业油烟气污染、建筑扬尘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问题加大力度进行专项整治,进而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3、加强环境监管,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
严格依据水务部门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一切排污行为和对水源地有影响的旅游和水产养殖、堆放工业废渣、垃圾、粪便等废弃物,禁止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项目;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建设化工、印染、造纸、冶炼、放射性、炼焦、电镀、皮革、染料、制浆等其他污染重的企业。禁止向饮用水源地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薛城区城市饮用水集中式供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薛城区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职责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高无害化水平
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储运系统设施的建设,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完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对固体废弃物重点产生行业,实行清洁生产审计制度。积极开展煤矸石、粉煤灰、炉渣、尾矿、各种建筑废弃物与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废弃物无害化利用,最终达到农产品的无害化,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态系统。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
以生态示范系列创建为载体,大力推进生态区、生态镇、生态示范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环境友好企业等生态系列创建,提高生态文明整体水平。通过开展生态县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明发展道路。树立循环经济典型,通过示范作用,提升企业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节约能源,降低物耗,提高资源的循环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实施清洁生产,取得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三)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统筹考虑、全面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和城市环境保护,不断加大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力度。花大力气推进农村沼气、改水改厕等项目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重点开展对生态污水、村镇垃圾、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尽快改变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加剧的状况,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四)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1、提高环保执法能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提高环境监督执法装备水平,重点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污染事件能力建设。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强化现场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加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注重环保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不断提升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
2、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按照国家标准化要求建成并通过省级计量认证。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和防护装备,增加实验室快速测定分析能力,确保能够得到快速处置一般性的突发环境事件。
六、“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一)污染物总量控制
继续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家的要求,对主要污染物实施从目标总量控制转化到容量总量控制,逐年降低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生态区建设
各镇(街)、部门根据《薛城区生态县建设规划》的目标、任务、要求和措施,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大力推进生态区建设,保证规划指标优于生态建设指标。
(三)科学划分薛城区环境功能区
根据薛城区实际情况,统筹考虑自然资源和经济发展情况,科学地对全区辖区进行环境功能划分,为经济决策、产业布局和环境管理打好基础。
七、保障措施
面对未来五年全区环境主要任务,环境保护工作应在以下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建立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新建项目审批机制和工业类项目环境保护准入标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控制新建项目排放总量,杜绝产生新的污染。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加强排污总量控制。实施新建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批制度,新建和技改工业项目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必须符合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严禁企业无证、非法排污。完善排污申报制度,对污染源排污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落实环境污染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
(二)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整体水平
建立高效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培养环境管理人才的力度。按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配好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机构人员和装备设施,提升环境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三)加大环境保护投入
制定有利于筹集资金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争取上级专项建设资金,扩大资金投入渠道,区政府逐步加大环保投入,实施饮用水源保护、环境综合整治、工业污染治理、生态功能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督管理能力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四)加强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建设
建立完善长效的合作联动机制,形成环保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加强沟通联系,信息共享,协助配合,及时制止和有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科学发展,有效保护和改善我区生态环境,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薛城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