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特别是近三年来,徐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举全市之力,迎难而上,自加压力,坚定不移地治理污染,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努力,全面完成了国家、省下达的和市确立的各项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水污染防治能力显著增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由2005年的47万吨/日提高到103万吨/日,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85%以上;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国家考核的南水北调6个断面和淮河流域2个出省断面水质达到国家、省考核目标,市、县城区河道彻底消除了黑臭现象,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连续六年达100%。徐州市在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受到省政府的通报表彰。迎难而上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徐州地处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敏感地区和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是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同时,徐州是资源枯竭型工业城市,结构性污染突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是江苏省乃至全国沿淮同类城市中所承担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最为繁重的地区之一。“十一五”期间,徐州市累计投资40余亿元,用于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完成了国家、省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国家治污规划工程完成情况。徐州市列入国家“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共26项,其中:工业污染点源治理7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17项,区域污染防治2项。目前已全部完成,累计投入资金23亿元。列入“国家南水北调治污规划”项目共33项,其中:城镇污水处理设施9项,工业点源治理23项,截污导流1项。目前仅剩柳新污水处理厂在建,其余32项已完成,累计投入资金16亿元。
省断面达标方案治污工程完成情况。徐州市列入“省断面达标方案”项目共25项,其中: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完善9项,工业点源治理8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5项,区域水环境整治3项。目前已全部完成,投入资金近7亿元。
国家考核重点断面达标情况。国家考核江苏淮河流域2个出省断面水质均在我市,分别是奎河黄桥断面和沛沿河李集桥断面,2010年断面水质达标率分别为91%和100%,均达到国家80%的考核要求。今年以来,沛沿河李集桥断面100%达标,奎河黄桥断面也在90%以上达标,其余7个重点控制断面水质达标率均在90%以上,以上各断面水质达标率比“十五”末提高了50个百分点以上。采取有效措施水污染防治上轨道
为坚决完成南水北调和淮河治污工作任务,“十一五”期间,徐州市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目标管理,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促使水污染防治工作步入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强化组织领导,全方位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徐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将水污染防治列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和主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予以全力推进。市委书记曹新平、市长张敬华对水污染防治工作亲自过问、亲自批示、亲自调研,并经常专题研究水污染防治工作重大事项。市政府分管领导对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每周一调度,对督办情况每周一通报,及时协调破解水污染防治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市人大同样十分重视和关心水污染防治工作,市人大主任刘忠达和分管副主任多次开展视察调研,并组织人大代表每年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促进了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深入。为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市政府于2009年成立了治淮工作指挥部,由市长亲自担任总指挥,分管环保、水利的副市长任副总指挥,从环保、水务、财政、发改、城管等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治淮办,实行脱产集中办公,统筹推进治淮工作。各县(市、区)均相应成立治淮工作机构,建立工作平台和指挥协调体系,同心协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实行河长负责制。徐州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对涉及国控断面重点河道实行河长负责制的通知》,对全市14条涉及国控断面的重点河道实行市、县两级党政领导河长负责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别担任奎河、沛沿河市级河长,其它河道市、县级河长由分管副市长和相应县(市、区)长担任。为加大工作力度,“十一五”期间徐州市委、市政府还先后印发了《关于确保淮河流域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的意见》等56个涉及水污染防治的文件,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导向。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进一步明确和分解了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确立了“五大工程”和“五大保障体系”;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对完不成治污任务的地区,在年终各项考评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严格实行阶段目标责任制,市政府分别与各县(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明确时间节点和奖惩措施,确保全面完成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强化项目支撑,千方百计推进治污工程建设。徐州市委、市政府每年将水污染防治项目列入“三重一大”重要内容和年度城建重点工程,在资金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在服务方面予以重点保障。为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市政府印发《关于强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建设责任制的通知》,实行市、县领导包干制,由分管副市长和县(市、区)长、部门负责人分头包挂所有水污染防治工程,强化推进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市治淮办定期组织开展项目专项督查并下发督查通报,并对进展缓慢项目派人驻场督查,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通过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各级水污染防治工程任务,累计完成资金投入46亿元。在完成国家规划和省达标方案确定的建设项目外,徐州市还建成了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污水处理厂、贾汪大吴污水处理厂、睢宁县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新沂市唐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新增规模共9.75万吨/日。此外,还多方筹措资金,建成了奎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施了“引黄济奎”生态补水、奎河市区段生态清淤与护底等工程,进一步保障了奎河黄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强化综合治理,大力实施重点河流整治。徐州市配合江苏省环保厅编制实施了奎河、沛沿河等两个综合整治规划,同时还编制实施了奎河岸线整治、奎河河道保洁及绿化、河道清淤、奎河市区段截污管网完善工程、奎河生态补水、奎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等6个专项规划和方案,以及房亭河、徐运新河、丁万河、三八河、九里湖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有效推进了水环境综合治理,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为理顺权属关系,徐州市打破奎河原有条块分割、多头管理模式,按照“高效统一、权责分明”的原则,探索实施了奎河市区段一体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奎河管理秩序。
强化执法监管,大力开展控源截污工作。徐州市立足标本兼治,加强源头管控,提高环保门槛,实施铁腕治污,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一是加强源头管控。在各地招商引资工作中,坚决实行“六个一律不批”: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污染重、高耗能、高物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主要河流水质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一律不批。二是坚决关闭重污染企业。对严重影响奎河、沛沿河断面水质达标的30余家企业、码头实施关停整改,并在市域内淘汰落后炼铁80万吨、焦炭156万吨、造纸3万吨、印染200万米、酒精1.2万吨;2010年,对14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减少废水排放量59万吨。三是强化企业排污监管。坚持着眼基层,夯实基础,建立了“盖边见底、信息畅通、高效有序、科学规范”的环境安全网络,按照“一厂一策、分类指导、限期完成”的总体要求,始终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规范企业排污行为,限期整改超标排污企业,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强化水质监测,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一是加强断面水质预警监测。市治淮指挥部印发了《徐州市“十一五”淮河流域监测工作方案》,正确评估“十一五”期间流域水质状况。对重点断面实行了加密监测、应急监测、部门联合监测、与淮委同步监测等,新建奎河水质自动监测站,有效地发挥了监测的预警作用,为水污染防治综合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建立跨区域环境应急联动机制。与临沂市、连云港市以及所涉及的8县(市)联合建立了区域污染联防机制,坚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周边区域协作,互通信息,相互监督,形成治污工作合力,增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2009年先后两次成功处置了山东过境客水砷污染事件,确保了区域水环境安全。三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把饮用水源地工程列入年度城建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投资4500万元实施了保护工程,确保市区饮用水源水质连续六年100%达标。抓好措施落实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
徐州市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全力抓好措施落实,继续坚定不移地抓好水污染防治,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
加快编制“十二五”淮河流域(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国家和省已经确定了淮河流域(南水北调)优先控制单元,明确了今后断面水质、总量控制和工程项目的总体目标任务,下一步,徐州市将结合实际,编制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方案,并抓紧启动治污工程建设。
严格实行断面水质达标工作目标责任制。继续严格实行市、县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断面水质达标工作负总责;继续严格实行断面水质达标工作“一票否决”制度,继续将断面水质达标工作纳入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加强对重点河流水质断面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对重点断面经常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各类影响水质安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集中开展综合治理行动,大力整治水面围网养殖现象,加大城市污水、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断面周边环境取得明显改善。加快断面保护区建设,在监测点上下游各三公里内开展重点治理。
继续加大控源截污力度。要从根本上实现重点河流水质改善、稳定达标,必须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来有效消减水污染排放总量和污染物入河量。对现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十二五”末全市所有城区污水处理厂要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十二五”末要力争实现所有镇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覆盖,并确保正常运行;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有条件的城区要逐步实施雨污分流;加快实施尾水资源化和导流工程。采取强制淘汰、技改搬迁、提标深度治理等措施,淘汰重点河流沿线的落后生产能力,对水质超标地区暂停批复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大力实施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提高全市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能力和水平,有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积极筹措水污染防治资金。“十二五”期间,在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与资金支持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淮河治污工程项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落实到位。加大资金协调力度,建立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投资,有效缓解资金瓶颈制约。(徐州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