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决策,着力推进全国、全省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巩固台州市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管理,确保所有已建设施的完整和运行正常,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正常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农村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二、总体要求
各地要根据实际,充分利用现有体制优势,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制度。要明确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或按运维专业化的要求,通过招标的形式选择专业化公司负责。保障所有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实现“污水进,清水出,湿地植物长势良好”的处理实效。
三、主要任务
1、设施主体运行维护。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确保处理设施进出水运行正常,池体无堵塞、渗漏、开裂、破损等情况发生,要保持池体及周边绿化带内无杂物堆放,做到池体整洁美观。对于有动力处理设施,要保证水泵及配电设施运行良好,无漏电、跳闸、读数异常等现象发生。对于人工湿地处理模式,要按绿化养护要求,对湿地上的植物定期做好修枝、整形、轧草修边、防病、补种等养护工作,池内应做到无板结、无垃圾、无杂草,保持场地的整洁美观。
2、管网运行维护。各地要结合城镇建设实际,制定污水管网建设规划,对所有纳入治理范围村庄的生活污水,按照雨污分流的要求建设排水管网系统进行收集。要建立并完善污水管网的巡查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一旦发现污水管网破损或堵塞,要立即安排进行维修,保证管网的完好通畅。
3、管理制度建设。各地要根据实际,落实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专(兼)管员,明确其管理范围、职责,或按运维专业化要求,委托第三方运行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对设施日常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要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尽量减少可变因素,将管理固化到体制内。要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台账资料,对纳管情况、排污管网建设以及设施运行情况,应当记录并保存完备。
四、技术标准
1、排放标准。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排放应根据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或二级标准。即排入Ⅲ类水域或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B标准;排入Ⅳ、Ⅴ类水域或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2、污泥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要根据污泥的成分结合本地区的具体实情来选择处置的途径。一般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经灭菌处理,各项指标达到《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后,可用于农肥处理。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我市目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滞后于建设的现状,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2、加大资金投入。切实加大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的资金投入,实行专款专用,保证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理制度的落实。各地要积极向上争取各类专项补助资金,并积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维管理上来。
3、强化督查考核。要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和生态市建设工作考核。要强化考核措施,定期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中共台州市委 台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