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净化回用范围

发布时间:2018-4-10 16:34:44

  废水的净化回用

  废水净化回用范围

  过去,重金属废水处理合格以后直接排放。今天,这种废水处理模式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虽然处理合格后的废水中各种污染物浓度控制指标符合排放要求;但是,按过去的废水处理模式,大量的重金属污染物还是排放到了受纳水体。它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废水中重金属等污染物对环境的危害,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废水的资源化问题。另外也不符合以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控制指标的废水排放要求。所以,新的废水处理模式应该是零污染排放。目前,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主要是建立废水净化回用系统,即将处理合格废水再进行适当地处理,然后回用于各种不同的使用过程。要建立废水净化回用系统,首先要确定回用目标。即可以根据企业内用水平衡图确定回用水点、回用水量。再根据各用水点的水质要求确定回用水的水质。具体联系污水宝或参见http://www.dowater.com更多相关技术文档。

  该目标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回用水质要求,其二是回用水量。这两者的最终确定要以经济和技术为基础,本着经济上实惠、技术上先进可行的原则。重金属冶炼企业内各种用水既有用水类型的区别,又有用水水质的差别。这就为废水净化回用提供了广阔的选择范围。根据重金属冶炼企业用水情况,目前最为可行的回用范围是冲渣用水、冲地用水、便器冲洗用水、绿化用水、消防用水、冷却水补充用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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