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时间:2014-1-13 14:43:07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十二五”时期是我县全面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县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我县目前的环境和生态现状,和我县创建生态县和旅游强县的要求,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创建规划,认真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建设绿色发展、清洁发展、低碳发展、生活富足、环境优美的和谐新芮城保驾护航。
    芮城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是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专项规划之一,是未来五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规划将充分体现宏观性、战略性和指导性,为改善我县的环境质量,建设国家级生态文明县,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芮城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理念和思路,紧紧围绕让全县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和生活的目标,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

第一章:“十一五”环境保护计划执行情况

一、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十一五”以来,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环保局一班人的艰苦努力,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污染控制、生态创建、能力建设等各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但是,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

(一)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十一五”期间,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我县十分重视搞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山西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制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立项建设,积极支持技术含量高、能耗物耗小、符合清洁生产工艺和循环经济的项目建设,严肃查处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违法案件,确保竣工项目环保设施安装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有效地控制了新污染源。

大力开展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依法关闭小造纸企业14家,取缔污染严重的石灰窑10家、砖瓦窑10家。2005年以来,按照《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实施方案》的要求,县政府逐年对工业企业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开展了工业企业全面达标工作。“十一五”期间,我县工业企业共投资655.2万元,新建废气治理设施55台套,投资2410.2万元,建成污水处理站14个。其中山西国投中鲁果汁有限公司投资1100万元,建成了日处理4000吨废水的厌氧好氧生物组合污水处理站,2个20吨锅炉安装了2套麻石水浴除尘脱硫设施;蓝星新材料有限公司芮城分公司投资700多万元,25吨锅炉配套建成多管旋风除尘+麻石水膜脱硫除尘设施,建成了日处理80吨废水的一体化生物接触氧化过滤污水处理站。按照《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规范》要求,我县山西国投中鲁果汁有限公司、蓝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芮城分公司两公司已按要求配置了监控设施、监控用房,安装了水质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省市环保局联网。

通过实施关停减排、工程减排、结构减排三大措施,促进企业加大治理力度,截止2009年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235.8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097.5吨,比2005年分别削减了25.37%和29.9%,完成了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2005年(二氧化硫:2996吨;COD:2992吨)的基础上分别削减14%和13%的总目标。

城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二级以上天数逐年上升,由2007年的242天,增加到2008年的310天,2009年的336天,综合污染指数由2007年的2.42下降到2009年的1.4,截止2010年7月31日,2010年我县二级天数213天,排名全市第二,综合污染指数1.08,排名全市第一。

(二)生态创建取得明显成效

2007年初,芮城在全市第一家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之际,县委、县政府高瞻远瞩,率先在全省提出走生态文明发展之路,用5—10年时间把我县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县战略目标。先后编制了《芮城县生态县建设规划》、《芮城县生态功能区划报告》、《芮城县生态经济区划报告》、《山西省芮城县风陵渡镇环境优美乡镇规划》、《山西省芮城县南卫乡环境优美乡镇规划》、《山西省芮城县陌南镇环境优美乡镇规划》、《山西省芮城县阳城镇环境优美乡镇规划》、《山西省芮城县风陵渡镇环境优美乡镇规划》、《山西省芮城县古魏镇环境优美乡镇规划》、《山西省芮城县东垆环境优美乡镇规划》、《山西省芮城县大王镇环境优美乡镇规划》、《山西省芮城县学张乡环境优美乡镇规划》、《芮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刘原村国家级生态文明村建设规划》、《古魏镇创建国家环境优美乡镇规划》等15个规划,并按照规划开展了一系列创建活动。“十一五”期间,全县已建成7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8个省级生态文明村、40个生态文明企业、40个生态文明学校、40个生态文明单位,69个县级生态文明村,并分别通过省、市、县验收。生态创建成效显著,2007年我县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2009年被评为“中国绿色名县”2010年被评为“全国生态文明县”。目前我县已达到省级生态县建设要求,预计2010年年底通过省级生态县验收。

(三)环保机构和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几年来,先后投资20余万元为各股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投资110余万元建立了空气质量日报站,2007年1月1日正式投入运行;投资30余万元购置了监测仪器,按全国环境监测建站标准要求,建立了标准实验室,拥有全自动烟尘采样仪、分析天平、大流量空气采样器等25台仪器,已具备分析环境空气和废气6项、水和废水13项、噪声3项等3大类、22个项目的能力,为监察监督提供了科学依据;投资30余万元强化应急装备、取证设备,配备了监察车辆,由原来的2辆增加到4辆,提高了执法能力和水平。通过努力,监测站已顺利通过省技术监督局现场考核,通过了资质和计量双认证。监察大队已基本达到了三级环境监察机构建设标准。

(四)环境宣传教育深入人心

为使全县人民群众提高环保意识,使环保知识深入人心,我们围绕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总体目标,在全县范围内掀起阵阵生态宣传热潮。2007年,印发宣传单10万张,生态宣传年画20余万张,分发到全县10余万农户;编印《学生生态文明手册》图书1万册,发放到全县每个小学生手中。2008年,倡导全省第一个3.29生态日宣传活动,并连续三年,邀请省市领导、县四大班子领导参加;与县委宣传部联合举办了声势浩大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在报纸开展环保生态知识之窗栏目,在电视台进行生态知识讲座;投资20余万元在我县东西出口制作了2个生态宣传龙门。通过宣传造势和舆论引导,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县人民群众中牢固树立,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的决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尤其是2008年3月29日全省第一个生态日活动的成功举办,对全市乃至全省生态创建起到了极大的辐射带动作用。2008、2009年连续两年被省环保厅授予宣传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缓慢,“十一五”规划和芮城县蓝天碧水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工程应在2007年建成投运,但由于各种原因,到目前为止,只有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预计9月份开始试运行。垃圾处理场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未开工建设,集中燃煤供热工程已暂停筹建,开始筹建集中供气工程。垃圾处理场和集中供热、集中供气工程建设严重滞后。

(二)工业规模小,布局不合理

我县企业规模小,数量少,规模以上企业仅42家,总资产上50亿元的只有一个大唐电厂,上20亿元的只有一个亚宝药业集团。兽药、橡胶、化工、造纸企业四散分布,且企业大多分布在城区内和县城周围,没有统一规划建成工业园区,废水不能集中起来统一治理。既浪费资源又给环境带来压力。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混合排入城市下水管网,给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带来了潜在的威胁,也给环境监管造成很大的困难。

(三)环境执法监管能力亟待提高

虽然我们环境执法监管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与当前的环境形势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现场执法监管能力有待提高。环境监察还未通过省局的标准化验收。

(四)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亟待解决

农村垃圾污染、污水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日趋严重,成为当前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课题。

第二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一、“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与环境资源承载力分析

“十一五”期间,我县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经济实力明显加强,全县生产总值从2005年的24.72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50.4亿元,五年翻了一番。

我县在“十二五”期间,生产总值要比“十一五”翻一番,GDP要达到100亿元,财政收入达到8亿元,城镇居民收入达到3万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万元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且生态环境日益脆弱的情况下,预计资源和能源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剧,污染物种类和数量将持续增加,未来环境压力将越来越大。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矛盾会更加突出,产生的城市环境问题也会更加严重。环境保护既要偿还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欠账,又要紧跟经济快速增长的步伐,实现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双赢”的任务十分艰巨。“十二五”期间,我县将会面临越来越重的资源、能源和环境压力,因此,必须从现在做起,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大力降低资源消耗,通过水循环利用率,提高固废利用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

二、“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

(一)环境质量目标

1、县城环境空气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并稳定在330天以上,稳定达到二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

(1)、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三类标准。

(3)、城市污水入黄段面水质达到市局考核要求,化学需氧量不高于90mg/l

3、声环境质量

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二级标准。

4、生态环境质量

(1)、城市建成区绿化率达到36%以上,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平方米。

(2)、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

(3)、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65%以上。

(4)、退化土地恢复率达到90%

(二)污染物总量控制与环境经济指标

“十二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指标。我县“十二五”总量控制目标为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5600吨/年范围内;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3800吨/年范围内。

(三)污染防治与环境管理指标

1、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80%,城镇生活污水回用率大于10%。

2、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

3、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大于90%。

4、集中供热率达到70%。

5、城区气化率达到70%。

(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指标

1、环境保护监测站达到国家三级站标准要求。

2、环境监察大队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化要求。

(五)“十二五”生态创建规划目标

“十二五”期间,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环保部制定的生态文明县验收标准。全县80%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标准并通过验收,建成国家级生态县并通过国家环保部验收。生态、经济、环境进入良性协调发展阶段,实现环境优美、生活富裕的小康社会目标,成为华北地区的生态经济强县、生态文化大县和生态人居名县。

第三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生态环境保护任务

全县80%的乡镇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80%村建成生态村,80%单位建成生态文明单位,80%的学校建成生态文明学校,各项考核指标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标准并通过环境保护部验收。

二、环境容量总量控制任务

1、“十二”五期间,我县环保工作将以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经济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科学使用环境容量核算结果,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计划,把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控制污染物的主要任务,采取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大环境监管和污染源治理力度,有效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具体任务是:

1、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

坚决淘汰高耗能、高排污、低效益的落后生产能力。对国家和省明令取缔、淘汰的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设施、工艺和产品,要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期限分批次予以淘汰,对逾期未淘汰的,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拆除。

2、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力度

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察检查力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完善治理设施,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严格控制新污染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国家产业政策,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并通过“以新带老”、“总量置换”,实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

4、大力推行清洁生产

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促进企业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实现污染物防治从单纯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和全过程控制转变,达到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排放。

三、城市环境保护任务

1、加强城市水污染防治,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

加强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快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2010年8月底,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6万吨一期工程建成投运。在“十二五”期间,完成二期工程建设,达到日处理2.5万吨废水。投资2200万元,建成日处理2.5万吨中水回用项目,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

2、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加快建设县城集中供热和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县城建成区烟尘控制区。投资7000万元,筹建集中供气工程,该工程实施后,既可以以天然气代替煤炭解决集中供暖问题,又可解决城区居民用气问题。按照城市生态建设要求进行绿化、美化、硬化,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城市扬尘。优化城市布局,加快城中村的改造,对于严重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污染企业和设施实施搬迁、改造。

3、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加快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设施建设。2015年前建成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建设免烧砖厂,使我县工业固废用于建房、铺路,做免烧砖原材料,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大于90%。

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任务

1、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继续进行三级站标准化建设,达到国家三级站标准要求。

开展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加强环境管理、环境监测、技术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环境监测系统人员的整体素质。更新设备,配置生态和电磁辐射监测设备,拓展监测领域。改善环境监测办公条件,申报建造环境监测执法大楼

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应急监测体系,能够快速、准确地完成应急监测任务。

2、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按照国家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标准要求,达到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三级标准。配置监察车、快速便携式监测仪器等设备,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确保完成各项监察任务。

3、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加强环境宣传机构建设,建成三级环保宣教机构,在能力建设方面达到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组织实施“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社会化环保大型宣传活动。实施“绿色创建”系列活动,建设“环境教育基地”。通过实施一系列措施,引导人们树立环境伦理道德观念和绿色消费观念,养成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习惯,并自觉参与环境保护实践。

五、农村环境保护任务

在大力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同时,开展农村环保科普宣传,把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任务。

1、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

划定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采取保护措施,确保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

2、建设农村污水处理示范工程

农村生活污水进行人工湿地处理,建设农村污水集中处理、排放工程。

3、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严格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在主要产粮区开展“肥料减量增效工程”试点,推广使用有机肥及易降解、低残留的农药与化肥。大力推广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推广秸秆气化、秸秆繁育饲料技术,提高秸秆循环利用率。

4、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

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筛选、推广经济适用的污染防治和养殖废物利用技术。

5、实施沼气工程

实施农村沼气工程,推广沼气清洁能源和沼液、沼渣、有机肥的使用,减少农村环境污染。

6、搞好绿化工程

在不占农田、少荫农田的原则下,搞好河渠、道路的绿化,实现农田、道路、河渠林网化。绿化荒山荒坡,大力营造生态林和水源涵养林。

六、建设旅游强县,开展旅游景点环境保护。

我县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历史悠久,物华天宝,拥有永乐宫、大禹渡、圣天湖、城隍庙、百梯山、凤凰嘴等六大旅游景区。县委县政府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打造旅游强县。按照保护优先、统筹安排发展旅游业的原则,合理规划旅游景区,加强景区环境保护,依法保护和建设旅游环境,为实现旅游强县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县委县政府号召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只要全县人民坚定信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生态强县”的战略部署,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就一定能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推进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步伐。(芮城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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