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行动计划(2011-2015年)

发布时间:2013-7-30 9:36:58

2010年7月市委作出了《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的决定》,并被省环保厅批准为省级生态文明试点市,这对我市在新的发展阶段如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余姚建设生态文明,就是在生态市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余姚的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优化生态环境,弘扬生态文化,完善生态制度,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消费模式和集约、高效、持续、健康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实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为把余姚建成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区和示范区,展现“秀丽山水、幸福城市、美丽乡村、人文余姚”的新风采,贯彻落实《宁波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五年行动纲要》,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宁波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列入省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市为契机,以创建国家级生态市为载体,以建设生态文化为先导,以发展生态经济为支撑,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施“清风蓝天、清水绿地、清洁城乡”工程,努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
  (二)基本原则: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创新机制,持久推进;全民参与,合力推进。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5年,城市的山水特色更加鲜明,市民的幸福指数更加提升,努力使余姚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人与自然、社会相处更和谐,力争创建成为全省的生态文明先行区和示范区。
  到2015年,在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生态人居、制度机制五个方面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生态经济目标:人均GDP达到6万元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比值大于1,居民人均收入增长率与GDP增长率比值大于1。生态产业不断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到40%以上。主要农产品中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及无公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达到40%以上。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达到200家,省绿色企业超过10家,市级以上清洁生产企业达到230家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低于20m3/万元,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6以上。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和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单位GDP能耗低于0.6吨标煤/万元。
  (二)生态环境目标:生态用地比例达到50%以上,基本农田保留率达到30%以上,建成48万亩生态公益林,森林覆盖率达到45.05%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以上。城市水功能区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平原河网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面源污染治理率达到85%以上。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任务;公众环境保护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三)生态文化目标:生态文化教育不断加强,中小学环境保护教育普及率达到100%,生态教育基地数量建成投入使用2个以上,中小学生态环境教育课每学期3个课时以上。生态文化宣传广泛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程度达到30%以上,重要公共场所的生态公益广告比例不低于5%,市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知晓率高于90%。国家级生态镇比例超过80%、省级及以上生态乡镇、街道比例超过85%、宁波市级及以上生态村比例超过50%。建成宁波市级以上森林城镇5个、森林村庄90个。生态墓地覆盖行政村率达95%;“三沿五区”治理率达到95%以上。
  (四)生态人居目标:城乡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占有率达到40%以上。公交出行率达到15%以上。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m2以上。万人拥有卫技人员达到80人以上。公众对居住环境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公众居住生态环境得到不断改善。
  (五)生态文明体制机制目标:创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立健全绿色政绩考评、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等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形成比较完善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重大生物灾害的防控体系,确保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5%以上,气象服务公众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实施五大行动计划
  (一)水质保护行动计划
  1、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梁辉水库、陆埠水库及四明湖水库等三座大中型水库的水资源保护规划,明确饮用水资源保护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治理措施。加大饮用水源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确保城乡饮用水安全。继续推进饮用水源上游农家乐的环境整治工作,饮用水源上游农家乐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5%以上。
  2、狠抓水源涵养林建设,强化涵养区及其上游区域植被保护和恢复。加快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全面推进陆埠水库水资源保护生态湿地工程建设,在一期南洪桥73亩湿地工程全面竣工后,继续推进二期袁马桥77亩湿地工程建设。
  3、加大饮用水源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继续实施梁弄镇集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开展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到“十二五”末,全面建成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县(市)交接断面和重要敏感水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加快饮用水源地上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到“十二五”末,饮用水源地上游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5%以上。
  4、加大“千里清水河道”和小流域整治力度,加快河道清淤工作。三年内完成全市主要河道的清淤和河道生态化改造,疏浚土方量1100万方。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重点治理四明山花卉种植区域水土流失,到“十二五”末,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下降至8.5%。
  5、加快推进城乡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积极实施城区污水收集系统三、四期工程和乡镇污水治理工程一、二期建设。到“十二五”末,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污水管网覆盖到所有平原乡镇、街道,乡镇及重点村污水进管率达到60%以上,山区片五个乡镇到“十二五”末,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以上。
  (二)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1、实施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工程,调整和优化城区能源结构。在划定的区域范围内全面淘汰煤炭、重油、直接燃烧的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成型生物质燃料等清洁能源,或采用集中供热,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到2013年,在凤山、梨洲两街道的东部行政界限—杭甬高速公路—规划兰曹路—规划姚慈路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
  2、加强对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从2011年开始,逐年开展蓄电池、喷漆喷涂、废塑料加工、熔炼等行业集中整治,到“十二五”末,全面完成“五小”行业的整治。
  3、加强对建城区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管理。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规定施工,确保建筑工地扬尘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抓好城乡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焚烧的日常监管,严格执法,严查违法行为。
  4、加快机动车排气检测体系建设和油气回收工作。完成现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综合治理。完成机动车排气检测体系建设并投入运行。
  5、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力争到“十二五”末,逐步形成秸秆还田和多元化利用的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部门分工协作,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杆的长效管理机制。
  6、加强矿山开采的污染防治。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程,努力减轻矿山开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矿山开采、加工作业、废弃物堆放、矿石装运过程中的粉尘排放。加强矿山企业整治后的日常监管工作,采取高压监管态势,确保矿山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废气达标排放。
  (三)污染整治行动计划
  1、积极推进以姚东区域为主的拉丝酸洗行业工艺改造提升工作。采用抛丸技术替代传统酸洗工艺,彻底杜绝废水产生,在2011年试点基础上,到2013年全面完成全市拉丝酸洗行业的改造提升工作。
  2、着力加快以河姆渡镇为主的不锈钢熔炼行业提升转型工作。进一步落实《余姚市不锈钢产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督促、监管,到2011年底基本完成全市不锈钢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3、加大电镀行业整治力度,巩固整治成果。持续抓好黄家埠、小曹娥两个重点电镀园区提升工作,在2010年完成整治的基础上,完成二个园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加快推进全市分散的7家电镀企业的搬迁, 2012年底完成搬迁改造。进一步提升电镀行业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到2013年全市电镀行业中水回用率达到50%,行业重金属排放量比2009年下降30%。
  4、开展姚北地区的榨菜腌制废水治理工作。依托小曹娥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黄家埠滨海废水处理厂,在处理工艺和能力许可的情况下对榨菜腌制废水实行纳管处理;对不具备纳管条件的,督促企业建造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到“十二五”末,基本完成榨菜腌制废水治理。
  5、开展消防、灯具、旅游用品等行业整治。规范企业环保审批手续和三废治理设施,推动企业提高生产工艺技术,到“十二五”末,完成全市消防、灯具和旅游用品等行业整治。
  6、促进我市印染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宁波市印染行业环境整治及规范发展规定》,对全市17家印染企业开展整治,提高中水回用率,做到增产不增污。强化对全市危化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抓好落实“一案一阀一池”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四)美丽乡村行动计划
  1、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取污水收集纳管和分散式治理等途径解决农村污水治理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逐步实现农村污水管网系统与集镇污水管网系统的对接。推广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布局相对集中的村庄和新建的集中居住点,建设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十二五”末,全市7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创新城乡卫生保洁体制,实行卫生保洁属地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模式,确保平原乡镇村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100%;山区片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推广实施“统一收集、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太阳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模式。到“十二五”末,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3、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落实禁养区、限养区要求,禁止在重点区域、流域、生态敏感区新建畜禽养殖场,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探索推广清洁养殖和微生物发酵床等新型养殖技术。重点治理规模化和年存栏猪50头、牛5头、禽1万羽以上畜禽养殖场,到“十二五”末,畜禽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4、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农药化肥污染治理工作计划,采取综合办法控制农药化肥污染。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农药化肥,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有机肥、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技术。到“十二五”末,肥料、农药利用率提高3%以上,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55万亩次以上,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85%以上。商品有机肥累计辐射推广面积5万亩,商品有机肥使用量增加30%以上。
  5、深入开展河道整治。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结合实施“千里清水河道”工程、全面推进农村河网治理。建立完善长效保洁管理制度,大力推广农村河道生态治理。
  6、积极推进村庄绿化。大力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和庭院绿化,围绕改善农村环境的生态质量和景观面貌,结合村庄个性特色,开展村庄绿化美化,形成道路河道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公园绿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村庄绿化格局,建设一批有特色、效果好的森林村庄。到“十二五”末,全市平原、半山区、山区三种类型的村庄林木覆盖率分别达到20%、15%、10%。
  7、推进生态墓地和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加大“三沿五区”坟墓治理。到“十二五”末,生态葬法入葬率达到40%以上,生态墓地覆盖行政村率达95%和“三沿五区”治理率达到95%以上;开展老公墓园林化改造工程,改造率年均达到20%。
  (五)生态文明宣传行动计划
  1、加强正反典型的报道。以提高民众生态文明理念为切入点,利用“6.5”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节日、户外生态公益宣传语和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对先进事迹及人物总结好、报道好。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除了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外,还要曝光,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2、发挥市理论讲师团和环保局生态宣讲团的作用。以增强全市企业生态文明责任意识为重点,坚持走进企业开展宣讲活动,促进企业经营者转变理念,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为全市节能减排作出贡献。
  3、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保教育活动。以培养全市中小学生树立良好的生态文明理念为基础,筹备编制余姚市生态文明教材,创设生态文明教育课程,坚持从小抓起从基础抓起,努力培育具有生态环保意识的一代新人。
  4、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生态文明理念。以倡导全市党员干部生态文明理念为突破口,将生态文明相关内容列入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计划和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办好《余姚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简报》,分发到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相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每期发送400份。
  5、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以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绿色创建为载体,动员全市学校、医院、村、社区及工矿企业等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力争每年创建宁波级以上绿色社区、医院、饭店、学校等20家以上。到“十二五”末,创建面达到70%以上。
  6、进一步扩大生态环保宣传覆盖面。以开辟新传播渠道为抓手,在城区主要路段设立户外公益广告牌10余块。与市气象台合作,在天气预报时段播出全市空气质量日报,插入公益广告。在继续搞好“6.5”世界环境日专题宣传活动的基础上,通过手机发送公益短信,宣传生态环保理念。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正面引导网民保护环境,共建绿色家园。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组织体系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一把手参加的余姚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事项进行全面部署、综合决策,协调部门、地区之间统一行动。加强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各级人民团体积极投身到生态文明建设,形成各方参与的良好局面。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成立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总体要求,分年下发工作任务书,抓好推进落实。各乡镇(街道)、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每年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全力抓好落实。市委办、市府办、监察局对各地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跟踪督查。
  (二)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完善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否决指标纳入年度考核范畴,把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将生态文明建设各项重点工程项目优先纳入各类中长期规划,并同步实施。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综合决策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领导干部问责体系建设中,明确问责事项、权限、程序及后果运用等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三)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综合决策体系
  建立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综合决策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主要内容,增强政府在产业发展、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综合决策和协调能力。完善和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实施体系,探索开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使综合决策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明确建设主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逐步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审计制度,确保投入与产出的合理性和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四)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筹措与投资保障体系
  把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作为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予以倾斜。市政府把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每年用在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资金的投入逐年增加,政府财政重点投入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饮用水源保护、环境质量监控、生态示范村镇建设、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河道水环境治理等生态建设项目。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多渠道拓展生态文明建设资金。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的新机制,通过政府引导,加强产业化运作,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吸引外商投资。除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外,抓紧制定有利于筹集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资金的各项政策,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保投入机制,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不同形式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充分调动全社会和各行各业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
  (五)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科技支撑体系
  注重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支持生态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大力培育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强绿色科技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生态科技产业化和普及推广。健全完善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机制,积极发展、引进和应用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先进育种技术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把生态文明建设急需人才、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列入全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与教育,支持参加各级各类“人才工程”选拔培养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培养、集聚一批生态文明建设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
  (六)建设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体系
  开展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各新闻单位和各类媒体把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作为宣传工作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围绕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们建设生态文明的自觉性,树立绿色经济观、价值观、资源观、生产观、消费观,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关心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树立人人为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作贡献的氛围。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加强基层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创新活动载体,为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搭建平台。(余姚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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