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总量减排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协调配合、综合推进。坚持把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与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相结合,与推进节能降耗,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相结合,确保实现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污染物控制目标
2013年,全县在2012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0.5%(其中农业源下降2%);氨氮排放总量下降1%(其中农业源下降2%);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与上年持平,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控制在5838.06吨、805.59吨、2468.16吨、604.3吨以内。
三、2013年全县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预测
(一)化学需氧量
1、全口径行业
造纸及纸制品行业:2013年全县造纸行业无新增排放量。
纺织行业:2013年全县纺织行业无新增排放量。
2、其他工业行业
预计2013年全县其他工业行业化学需氧量增量10.06吨。
3、生活源
预计2013年全县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新增量39.7吨。
4、畜禽养殖业
预计2013年全县畜禽养殖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21.6吨。
(二)氨氮
1、全口径行业
造纸及纸制品行业:2013年全县造纸行业无新增排放量。
纺织行业:2013年全县纺织业无新增排放量。
2、其他工业行业
预计2013年全县其他工业行业氨氮新增量0.11吨。
3、生活源
预计2013年全县生活源氨氮新增量5吨。
4、畜禽养殖业
预计2013年全县畜禽养殖业氨氮新增量4.5吨。
(三)二氧化硫
1、火电行业
2013年全县火电行业无新增排放量。
2、其他行业
预计2013年全县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218吨。
(四)氮氧化物
1、火电行业
2013年全县火电行业无新增排放量。
2、水泥行业
2013年,全县新增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1条(生产能力2500吨/年),预计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1222吨。
3、交通行业
机动车新增量氮氧化物排放量以州环保局统一核算量为准。
4、其他行业
2013年全县其他行业无新增排放量。
四、减排任务及重点减排项目
(一) 减排任务
化学需氧量净减100.7吨(存量29.34吨,新增量71.36吨)、氨氮净减17.75吨(存量8.14吨,新增量 9.61吨)、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分别净减218吨、1222吨(存量0,新增量分别为218吨、1222吨)。
(二)重点减排项目
1、涉水减排项目。全年计划减排化学需氧量111.74吨、氨氮23.61吨。一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分散型污水处理设施5个,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 70.7吨、氨氮16.97吨。其中:接转上年度减排项目3个,即三里乡石牌污水处理设施(接转6个月),高坪镇八角污水处理站、高坪镇桑园坝污水处理站(分别接转9个月),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 30.6吨、氨氮7.35吨; 新增分散型污水处理设施减排项目2个,即红岩寺镇蒿坝污水处理设施、景阳镇大树垭污水处理设施,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 40.1吨、氨氮9.62吨。二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增管网工程减排项目1个,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 29.38吨、氨氮2.3吨。三是农业源减排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项目5个,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 11.66吨、氨氮4.34吨。其中:北乡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阳坡污染治理项目(一期)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 6.62吨、氨氮2.07吨;高坪镇大店子村启航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可削减化学需氧量 3.24吨、氨氮1.02吨;景阳镇大里村程国兵养猪场污染治理项目可削减化学需氧量 0.7吨、氨氮0.44吨;景阳镇郑家坦村杨令华养猪场污染治理项目可削减化学需氧量 0.86吨、氨氮0.5吨;花坪镇石马村刘国凡养猪场污染治理项目可削减化学需氧量 0.24吨、氨氮0.31吨。
2、涉气减排项目。2013年全县暂无大气减排项目。
五、可行性分析
2013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量可基本完成减排任务,二氮化硫和氮氧化物当年无减排项目。
2013 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测算表 | ||||||||
类别 |
指标 |
单位 |
2012 年 基数 |
新增量 |
削减量 |
排放量 |
减排 比例 | |
化学需氧量 |
工业源 |
工业合计 |
吨 |
520.685 |
10.06 |
530.745 |
1.93% | |
其他工业 |
吨 |
520.685 |
10.06 |
530.745 |
1.93% | |||
城镇生活源 |
吨 |
3703.41 |
39.7 |
100.08 |
3643.03 |
-1.63% | ||
集中式治理设施 |
吨 |
15.12 |
15.12 |
0.00% | ||||
农业源 |
吨 |
1628.183 |
21.6 |
11.66 |
1638.123 |
0.61% | ||
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
吨 |
5867.398 |
71.36 |
111.74 |
5827.018 |
-0.69% | ||
氨氮 |
工业源 |
工业合计 |
吨 |
7.73 |
0.11 |
7.84 |
1.42% | |
其他工业 |
吨 |
7.73 |
0.11 |
7.84 |
1.42% | |||
城镇生活源 |
吨 |
493.55 |
5 |
19.27 |
479.28 |
-2.89% | ||
集中式治理设施 |
吨 |
2.52 |
2.52 |
0.00% | ||||
农业源 |
吨 |
309.933 |
4.5 |
4.34 |
310.093 |
0.05% | ||
全县氨氮排放量 |
吨 |
813.733 |
9.61 |
23.61 |
799.733 |
-1.72% | ||
二氧化硫 |
工业源 |
工业合计 |
吨 |
1131.87 |
218 |
1349.87 |
19.26% | |
电力 |
吨 |
589.32 |
589.32 |
0.00% | ||||
其他工业 |
吨 |
542.55 |
218 |
760.55 |
40.18% | |||
城镇生活源 |
吨 |
1336.29 |
1336.29 |
0.00% | ||||
全县 SO 2 排放量 |
吨 |
2468.16 |
218 |
0 |
2686.16 |
8.83% | ||
氮氧化物 |
工业源 |
工业合计 |
吨 |
418.72 |
1222 |
1640.72 |
291.84% | |
电力 |
吨 |
116.13 |
116.13 |
0.00% | ||||
水泥 |
吨 |
217.8 |
1222 |
1439.8 |
561.07% | |||
其他工业 |
吨 |
84.79 |
84.79 |
0.00% | ||||
城镇生活源 |
吨 |
185.58 |
185.58 |
0.00% | ||||
全县 NO X 排放量 |
吨 |
604.3 |
1222 |
0 |
1826.3 |
202.22% |
(一)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强化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重点企业污染物减排管理,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保政策、标准,严肃查处环保违法行为。建立长效机制,落实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部门责任分工如下:
县环保局:负责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具体协调、督办和核查核算工作;制定年度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并下达各相关部门减排任务;督促检查环保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定期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对各相关部门减排任务进行考核;协调全县各阶段污染物减排资料准备及核查核算工作;监管全县重点减排项目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负责全县污染物减排项目的监督管理。
县发改局:负责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在核准或审批项目时从严把关,加大对重点减排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县经信局: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做好全县工业污染物减排工作,完成工业污染物减排任务;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全县工业行业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对高耗能行业进行结构优化;按照国家减排要求,配合环保部门对全县重点工业企业下达减排任务并督促实施,确保完成全县工业源减排任务。
县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车辆的管理和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完成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任务;提供机动车相关数据,协助环保部门制定机动车污染物减排计划,配合做好机动车减排核查核算;强化对机动车强制报废、淘汰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拨付年度减排专项资金,做好相关项目资金的保障和监管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全县农业源污染物减排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管;做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农业源污染治理工作,完成农业源污染物减排任务;制定全县农业源污染物减排规划,制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减排项目表,按年度完成农业源污染物减排任务;牵头做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指导、督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的养殖废弃物、废水综合治理,完成畜禽养殖业污染物减排任务;提供全县农业源污染物减排的有关数据和档案资料。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监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和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提高进水浓度和负荷率。
县商务局:负责全县屠宰行业污染物减排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督促屠宰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督促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畜禽养殖相关污染物的处理设施建设,做到增产不增污,完成上级下达的农业源减排任务,并提供相关数据和档案资料。
县统计局:负责收集整理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和环境等的统计数据;加强污染物减排统计工作,及时提供经济社会发展、能源消费等各项相关统计数据,为污染物减排核算提供技术支持;核实基层上报的发电量、燃煤量、城镇人口增长等与污染物减排核算的有关数据。
(二)积极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不断优化经济结构
1、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的管理力度,提高重点行业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要通过“以新带老”或“关小上大”措施,对老污染源进行治理或关停,做到“增产不增污”。针对新建项目,要明确其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
2、发展循环经济。以工业园区为重点,以创建绿色园区为契机,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切实抓好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把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于园区发展的全过程,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布局,防止出现交叉污染。加快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
3、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在单位面积排放强度大的区域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有计划关闭或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以技术经济可行为依据,对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以及落后产能标准进行更新,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新增量。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推行集中供热,进一步改善能源消费结构,控制煤炭消费增量,促进经济发展的绿色转型,推广气化工程、农村建设沼气、太阳能,加快我县城区天然气工程建设步伐,逐步扩大天然气网管履盖率,实现小型燃煤锅炉淘汰制度,减少大气污染。
4、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积极推进落后产能的淘汰落实;制定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详细计划;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不断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措施,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按计划淘汰景阳民族水泥厂立窑生产线,尽早实现等量替换。
(三)突出重点,加快推进工业领域污染治理
不断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督促企业加强整改,实施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以电力、水泥行业为重点,强化脱硫设施的督促管理,进一步提高综合脱硫效率。积极支持建始泰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实施低氮燃烧污染治理,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量。
(四)强化生活污染源控制,加快推进城市及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污水管网
1、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现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和年负荷率,力争投运满三年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不低于150毫克/升,不断增加污水处理量。重点加快建设徐家沟和建巴路至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管网和马栏溪段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实现县城区内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
2、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为依托,完善分散型人工湿地的动力设施,充分发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的减排效益。
(五)将农业畜禽养殖规模化及污染治理工作作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努力实现养殖规模及养殖方式的转变
加强农业源水污染治理工程,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大力推行零排放工程,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一是努力实现养殖规模转变,即推进养殖专业户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转变,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增量不增污。利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条件,促进养殖专业户逐步向规模化养殖小区升级,完善污染治理设施。二是努力实现养殖方式转变,促进养殖企业由传统养殖方式向清洁养殖方式转变。三是大力推动有机肥的生产与应用、提高畜禽粪便的利用率。
(六)提高减排监管能力,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1、完善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运行管理水平,确保运行正常,数据准确,传输稳定。强化减排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管理设备能力。建立和完善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库,切实做好重点污染源的监督和监测工作,按照减排要求对重点减排项目实行按月监察和监测工作,为污染物减排提供可靠依据。
2、加强环境监管力度。确保已完成污染物减排治理项目的企业污染治理设备稳定运行,发挥减排效益。主要对湖北花果山实业有限公司(杨家湾火力发电厂)总装机容量1.2万千瓦脱硫设施运行监管、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治理设备稳定运行以及屠宰行业治污设施的日常有效监管,建立重点减排项目现场监管责任人机制,实行精细化管理,确保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动员全民共同参与污染减排
组织好环保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日常性减排宣传教育。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普及减排知识和方法,引导形成爱护环境的文明风尚,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建始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