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环境保护局2012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2-12-28 10:25:44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国家生态县目标,抓好污染减排、和环境监管,突出饮用水源保护、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农村环保和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重点,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为建设宝鸡后花园,打造魅力新千阳努力工作。

二、重大项目及创建活动

(一)生态县创建。成立机构,抽调人员,落实措施,全面开展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

(二)生态镇村创建。力争建成3个市级以上生态镇,24个市级以上生态村。

(三)能力建设。完成环境监察综合楼装修及院落绿化,迁入新址办公。

(四)污染减排。污水处理厂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实现达标排放。

(五)农村环保。争取中省农村环保专项资金100万元,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三、主要工作任务

1、开展生态创建,提高环境质量。巩固提高生态示范县建设水平,积极开展国家生态县创建活动。重点抓好验收资料收集整理,示范点建设和创建申报等工作。一是扩大创建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多方位、多渠道地宣传创建。二是抓好规划实施。依据创建规划,分解目标任务,抓好规划实施。三是收集整理资料。指导督促各部门、各有关乡镇和村,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收集、整理、上报创建资料,各类资料都要完全符合环境保护规定,完整、连续、符合逻辑,并能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创建工作的具体过程,各项指标完全达到或超过验收指标值,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统一。

2、抓好环境治理,完成减排任务。分解下达污染物削减任务,制订减排措施,确保完成年度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一是抓好大气污染物减排。进一步抓好建陶企业污染减排措施落实和千阳海螺水泥公司环境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建陶企业污染治理措施,督促各企业建设完善除尘设备和污水循环利用系统,强化运行监管,杜绝环境违法。抓好砖瓦、白灰、洗浴行业环境管理,努力削减烟尘排放量。采暖期大力整治城区锅炉烟尘污染,对采暖锅炉经监测不能达标排放的责令停炉整改,确保烟控区复测达标。积极推广天然气和洁净型燃煤,进一步优化生活、生产燃料结构,督促宾馆饭店加大油烟治理力度,倡导宾馆饭店和城镇居民积极使用天然气、液化气、农村使用沼气燃料,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使县城和交通干线地区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二是切实做好水污染减排工作。全力推进县污水处理厂技改工作,确保达标排放。抓好千河沿岸企业污染防治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落实辖区环境质量政府负责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飞天乳业公司、荣盛茧丝绸公司、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企业已建成的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已关停取缔企业无反弹迹象。督促绿源奶业、八戒、新绿奶业公司等企业健全完善污水治理设施,各建筑陶瓷企业生产废水循环利用。深入开展水源地环保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严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

3、规范项目管理,杜绝新增污染。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评法》,进一步抓好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对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全程监管。严把环评审批关,严格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做到“支持发展不动摇,环境标准不降低”。新建项目不执行“三同时”和不通过环保验收,坚决不能投产,未经审批擅自开工的坚决叫停。严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批关,对申报审批的建设项目,采取分管领导组织业务人员结合环评报告进行现场查勘,提出初步意见,经局务会议讨论审定的方式审批。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重点放在监督落实环评及环评审批时提出的环保要求上,对不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和环评审批要求施工建设、投产运行的,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严查重罚,着力从源头上杜绝新污染源产生。

4、整治农村环境,防治面源污染。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一是确定基础较好的镇和村,积极创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树立典型,示范带动。二是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加强农村水源保护、畜禽养殖场和畜牧小区畜禽粪便污染防治等工作。落实《千阳县化肥农药农膜控制使用规划》,积极督促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三是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争取资金,在有关镇村实施以饮用水源保护、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清洁能源推广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逐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5、加大环保执法,解决突出问题。一是坚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建设项目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等环境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有效遏制环境违法。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减排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二是加强现场执法检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对重点污染源每周检查1次,对集中饮用水源和一般污染源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建立现场检查笔录等档案资料。严格按法定程序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健全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严防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三是认真查处噪声扰民、餐饮业油烟扰民等群众投诉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夜查和不定期检查,坚持巡查与预防相结合,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扎实落实整改,积极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6、严格日常监管,提高环境质量。年内开展2次以上环保执法大检查,重点查处饮用水源保护、违法排污企业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震慑力,严防污染反弹。加强日常监管,突出夜查和节假日检查,落实周检查、月巡查制度,及时查处治理设施运转不正常和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环保局长接待日制度和“12369”投诉热线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环境污染案件和信访、投诉案件的查处,结案率达到100%。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统计工作,健全环境信息档案。认真扎实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坚持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完成全年排污费征收任务。加强辐射安全环境监管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力度,严格建筑施工噪声审批,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的噪声监管,为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环境。

7、坚持环保宣传,增强环保意识。突出节日宣传、阵地宣传和媒体宣传,围绕创建国家生态县,以普法宣传月、科技之春和“六.五”世界环境日为重点,全面开展环保宣传教育、环保警示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活动,提高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基本知识的普及率。年内计划上街设点宣传不少于4次,印发资料5000份以上,培训会3期。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学法、懂法、守法意识。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和中小学生环保小卫士活动,增强群众环保观念和自觉参与意识。

    8、狠抓能力建设,争创一流业绩。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教育、业务素质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开展岗位培训、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通过学习竞赛、技能比赛等提高环保干部适应新形势的能力。加强内部管理,狠抓思想、作风、业务、制度建设,提高爱岗敬业素质,规范行政行为,健全完善绩效考评和监督考核机制。落实行风建设、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违纪问题。巩固提高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平安单位成效,深入开展“创佳评差”,“创先争优”活动。将创评工作与环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以创评总揽全局,制订实施方案,落实综合管理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清风正气,健全完善机制,严格德、能、勤、绩、廉考核,着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环保队伍。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好环境监察综合楼及配套办公设施,全面提高环境保护工作能力。(千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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