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9-21 16:07:31
为确保我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顺利完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始兴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书》、《关于落实2012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减排治理工作的通知》(韶环〔2012〕41号)及《关于印发韶关市“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2〕44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现有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污染物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建立污染物减排的长效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污染物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总量目标以内。
    二、“十二五”减排项目与任务
(一)企业污水治理项目。始兴县联兴造纸实业有限公司的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工程,投运时间2013年。
(二)新扩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截污管网项目。
1.东莞石龙(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投运时间是2013年,责任部门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2.始兴县污水处理厂完成工艺改造及配套管网整改完善,确保进水COD不低于110mg/L浓度,完成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工艺改造责任部门为中山环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配套管网整改完善责任部门为县环境保护局。
3.始兴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完成时间是2014年6月30日,责任部门为县环境保护局。
4.马市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时间是2014年6月30日,责任部门是马市镇政府。
5.顿岗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时间是2014年6月30日,责任部门为顿岗镇政府。
(三)结构减排项目。已淘汰始兴县广丰水泥经营部立窑生产线,关闭合兴发泡胶厂。
(四)企业脱硫工程项目名单。
建滔积层板(韶关)有限公司和始兴县联兴造纸实业有限公司的锅炉改造,投运时间为2013年。
(五)列入“十二五”广东省重点减排工程项目的畜禽养殖场。
始兴优百特生态公司:采取雨污分流+干清粪+废弃物综合利用,完成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六)我县初步列入明后年的农业源减排项目。
1.弘悦生态农业园、韶关均航畜牧有限公司:采取雨污分流+干清粪+废弃物综合利用方式,粪污处理推荐模式为农牧结合生态型、能源利用生态型,完成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2.陈来安猪场、张省华猪场:采取雨污分流+干清粪+废弃物综合利用方式,粪污处理推荐模式为农牧结合生态型、能源利用生态型,完成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七)机动车减排工程。
公安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并制定限制外地车辆在我县注册登记的实施方案并报县人大、县政府批准实施。加快“黄标车”更新淘汰,到2015年全面淘汰2005年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交通部门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本县“黄标车’限行方案制定,全面启动“黄标车”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我县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任务考核。继续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考核制度,把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在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统计、监测办法的基础上,根据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制定我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细则,每年分解任务,对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能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扣减相应考核项目的评分。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对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或被国家、省核查组发现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大力完善污水厂配套管网。针对我县污水处理厂存在的进水浓度偏低,影响减排效率的问题,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修复渗漏的截污管网,提高雨污分流比例,尽快建设过江管道,扩大纳污范围,确保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
(四)按期完成污染减排重点工程。按期完成始兴县污水处理厂二期、东莞石龙(始兴)产业转移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及两个中心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程,并加强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运行。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高脱氮除磷能力。到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50%,再生水回用率达到10%。
(五)重点治理高污染、高能耗行业。从我县实际出发,主要加强对造纸、化工、有色矿山等行业的污染治理力度,使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工业废气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达到85%以上。加大造纸、化工、有色矿山等行业工艺技术改造,使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强度下降50%以上,确保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强化垃圾渗漏液治理,实现达标排放。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六)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一是严格执行韶关市环境保护规划,对重污染行业实行统一规划定点,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二是在承接产业转移中严格环保审批,坚决不引进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治理难度大的重污染项目。对未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三是对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暂停审批新增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四是建立项目审批的部门协调机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各级投资主管部门不审批、核准项目,国土部门不批准用地,银行不予贷款。五是建立新建项目审批问责制,对违法违规审批项目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严格环保监管。加强环保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保证企业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一是要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超总量排污、超标排污和无证排污。二是实施企业环境信用制度。由环保等有关部门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将环境执法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管理系统,限制污染严重企业贷款。三是强化对重点行业和企业污染的整治。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要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整治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坚决依法关闭。四是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鼓励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减少污染排放,对超标、超总量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强制审核。
 (八)加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提高机动车和农业源减排监管能力,推进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指标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规范中控系统和在线监控系统管理。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总量控制工作的领导,我县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顺明(副县长)
    副组长:钟祥荣(县府办副主任)
 张朝东(县环保局局长)
 成 员:黄月文(县发改局)
 李士杰(县经贸局)
 汤爱亮(县财政局)
 谭聪礼(县国土资源局)
 聂金明(县住建局)
 刘传应(县水务局)
 梁志君(县农业局)
 邓国柱(县统计局)
 杨炳祥(县工商局)
 张志良(县供电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朝东同志兼任,魏学才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按照各部门职能实行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的原则,推动减排指标的完成。
1.县环保局:负责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一是负责把好环保准入关,执行产业政策,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二是具体负责制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方案和年度减排计划,对我县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进行分配,组织制订和实施减排考核办法;三是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污染长效管理机制,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四是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建设东莞石龙(始兴)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始兴县污水处理厂二期、过江管道和马市、顿岗生活污水处理站等减排工程;五是指导督促减排企业做好污染减排台账。
2.县公安局:加快“黄标车”的更新淘汰,到2015年全面淘汰2015年之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通过执行环保达标车型目录严格新车准入;通过加强定期监测与维护制度、路检、环保标志管理等措施强化在用车污染控制;通过强化机动车到期强制注销、禁止超标车上路等措施,落实机动车报废制度。会同县环保部门制定“黄标车”限行方案等工作。
3.县交通运输局:对排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不予发放营运证;协助环保部门开展对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的达标排放进行抽检;负责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4.县发改局:负责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将环保及能源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将有关重点工程项目列入县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积极引进并利用优质清洁能源,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协同县物价、建设、环保等部门制定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办法。
5.县经信局:负责资源节约,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实施、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淘汰落后的设备、工艺和技术;引进先进型环保企业,促进企业产业化、市场化等。负责指导淘汰报废机动车拆解和回收监管工作。
6.县财政局:负责对污染减排的财政支持,研究制定区域综合整治及发展环保产业的财政政策,加强县级排污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及对企业环保资金投入的政策指导,促使企业加大环保治理投入,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7.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解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问题;重视工业布局的合理性与环境保护问题,按规划保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重大环境保护工程的用地,做到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8.县住建局:负责全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和修编,合理布局工业项目,减少环境污染。在城镇规划和管理方面严格把关,指导城乡建设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对建设施工单位的管理,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影响。
9.县水务局:按照国家水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水资源调配,协助保护饮用水源的水质,协同制定水功能区排污总量控制方案,加强入河排污口的审批与管理工作,对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的,向县环保部门提出治理方案,并报县政府批准实施;组织安排好河道清淤工程,利用水利工程调度增加水环境容量,进一步抓好流域和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加强取水、节水管理工作。
10.县工商局:要配合县环保部门全力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执行,对没有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或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发放工商营业执照,不得通过年审。
11.始兴供电局:负责加强电力调度管理,协助县物价局推行环保电力优先上网,或在电价中体现环保折价。协助县环保局对违法排污企业实施停电整改。
12.县农业局:指导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订农业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与县环保局一起制定农业源年度减排计划,开展畜禽养殖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督促列入减排计划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做好减排台账,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加快沼气池建设,合理利用沼气;发展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指导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13.县统计局:及时提供人口、经济、能源消耗等统计数据,协助县环保局核算当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情况。(始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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