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发布时间:2012-7-17 15:10:25
为确保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宝鸡市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污染物总量减排政策,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大投入,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强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努力削减存量,确保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控制目标
    2012年我县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1.8%,氨氮排放总量下降2.5%,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下降1%。重点做好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项目3个,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项目4个,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项目1个。
    三、减排措施
    (一)提高准入门槛,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不得降低准入门槛。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制订并实施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实施方案,尽快完成落后产能淘汰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12-2014年)》,淘汰半化学制浆生产设施。 
    (二)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努力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力争达到75%以上。加快大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提标改造工程和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力争早日投入运行。加强大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出水稳定达标排放。认真做好污泥处置工作,确保污泥处置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三)全力推进水泥行业脱硝工程。宝鸡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宝鸡众喜凤凰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必须加快低氮燃烧改造工程和SNCR脱硝建设进度,同时加强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建成低氮燃烧的水泥企业氮氧化物去除率要达到30%以上,建成SNCR脱硝设施的水泥企业综合脱硝效率要达到50%以上。岐星热力公司要按时完成锅炉脱硫减排项目,单台吨位大于或等于65蒸吨的锅炉必须建成脱硝设施。
    (四)结合水污染物新排放标准的实施,抓好涉水企业治理工作。宝鸡科达纸业公司等企业要尽快稳定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1)要求,对超标排污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继续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加快农业养殖源治理设施建设进度,宝鸡天和畜牧业有限公司必须落实“干清粪、粪便生产有机肥、无废水排放”的减排措施。
    (五)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淘汰黄标车。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机动车定期尾气检测率必须达到80%以上,争取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达到90%以上。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年内淘汰载客、载货“黄标车”56辆和186辆,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淘汰计划。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高度重视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建立和完善领导机构,实行领导包抓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任务,夯实责任,严守时限,确保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县环保局负责做好全县污染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减排计划的制定和督办。县发改局、县工信局负责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完成年度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县环保局、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实施工业源治理,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县统计局负责提供与污染减排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能源消费、城镇人口增长等数据。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负责督促完成年度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计划,督促现有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县农业局、县环保局负责加快规模化养殖业和小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削减农业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负责淘汰“黄标车”,实施机动车环保检测标志管理。县财政局负责对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等重点减排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县考核办、县监察局、县环保局负责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追究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县区、部门及企业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减排执法监督。县发改、环保、工信等部门要切实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减排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减排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督促项目单位全面落实减排。加大重点污染源执法检查力度,对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减排设施未按要求运行等行为,要限期整改,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三)加强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各镇、有关部门、重点排污单位要根据减排计划明确各自责任,狠抓落实。县政府将严格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部门和企业,实施约谈、问责,不予评优评先。(岐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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