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5-24 10:50:39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按照“科学测算、合理分担、分级负责”的原则,优化任务分工,细化工程项目,强化保障措施,突出抓好结构减排,深入推进工程减排,全面提升管理减排,确保完成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二、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3.《国家环保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

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92号)

5.《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豫政〔2011〕74号)

6.《滑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滑政〔2012〕9号)

7.滑县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及环境统计有关材料

三、减排目标

省政府下达我县的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是:到2012年,全县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分别控制在1.463万吨、0.137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1.594万吨、0.14万吨分别减少8%、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64万吨、0.069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0.68万吨、0.077万吨分别减少6%、5.5%。

COD总预支增量为:0.055万吨(未含农业新增量)(其中工业源预支增量为0.015万吨)

NH3-N总预支增量为:0.005万吨(其中工业源预支增量为0.0018万吨)

SO2总预支增量为:0.012万吨

NOx总预支增量为:0.013万吨

四、主要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在总量现状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我县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趋势和新增量做出科学分析和定量预测。

(一)COD新增排放量预测

1.工业源

根据2012年全县GDP增长10%,我县七个低COD行业占工业增加值比例为51.8%,2010年污染源普查数据库中全县工业COD排放量为2639.83吨。

COD新增量=E2010COD×tGDP增长率×〔1-(V低/P工业增加值)〕=125.32吨;

2.生活源

根据2011年全县常住人口120.26万人、城镇化率20.01%,2012年城镇化率增长1.9%,COD综合产生系数(60克/人·日)。

N2011年城镇常住人口=n常住人口×r城镇化率=22.74万人;

N2012年城镇常住人口=n常住人口×r城镇化率=25.2万人;

△N2012年新增人口= N2012年城镇常住人口- N2011年城镇常住人口=2.46万人;

COD新增量=△N2012年新增人口×60×365×10-2=538.74吨;

3.农业源

根据2010年全县COD排放量8486.85吨、2012年五类畜禽饲养量增长率10%。COD新增排放量为263.96吨。

COD新增量=E工业+E生活+E农业

=125.32+538.74+263.96=928.02吨

(二)NH3-N新增排放量预测

1.工业源

根据2012年全县GDP增长10%,我县九个低氨氮行业占工业增加值比例为70.49%,2010年污染源普查数据库中全县工业氨氮为109.04吨。

氨氮新增量= E2010氨氮×tGDP增长率×〔1-(V低/P工业增加值)〕=3.22吨。

2.生活源

根据2011年全县常住人口120.26万人、城镇化率20.01%,2012年城镇化率增长1.9%,氨氮综合产生系数(7.7克/人·日)。

N2011年城镇常住人口=n常住人口×r城镇化率=22.74万人;

N2012年城镇常住人口=n常住人口×r城镇化率=25.2万人;

△N2012年新增人口= N2012年城镇常住人口- N2011年城镇常住人口=2.46万人;

氨氮新增量=△N2012年新增人口×7.7×365×10-2=69.14吨。

3.农业源

根据2010年全县氨氮排放量563.62吨,2012年五类畜禽饲养量增长率10%。氨氮新增排放量为32.76吨。

氨氮新增量=E工业+E生活+E农业

=3.22+69.14+16.38=105.12吨

(三)SO2新增排放量预测

根据2012年全县GDP增长10%,GDP能耗下降3.4%(按十二五下降17%推算),煤炭增长5.1%。2012年煤炭增量为4.4万吨,其他行业SO2排放强度为77.21吨/万吨。

其他行业新增量为I其他=△M其他×q其他=4.4×77.21=339.724吨

(四)NOx新增排放量预测

根据2012年全县GDP增长10%,GDP能耗下降3.4%(按十二五下降17%推算),煤炭增长5.1%。2012年煤炭增量为4.4万吨,其他行业NOx排放强度为8.76吨/万吨。2010年全县天然气消耗量99万立方米,2011年158万立方米增长59.59%,燃气NOx排污系数为18.71千克/万立方米。2012年增长30%,天然气NOx新增量为I其他=G其他增×ef其他×10-3=158×30%×18.71×10-3=0.88吨

其他行业新增量为I其他=△M其他×q其他+G其他增×ef其他

=4.4×8.76+0.88=39.424吨

五、污染物减排措施

(一)废水减排措施

1.工程减排1个项目,2012年,我县通过实施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等措施,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345.6吨、氨氮27.2吨。详见附表1。

2.结构减排3个项目,2012年通过淘汰造纸、、印染、化工等3家企业,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216.15吨、氨氮67.22吨。详见附表2.3.4。

3.农业畜禽养殖减排项目24个,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655.563吨、氨氮72.9666吨。详见附表6。

以上合计COD共计削减1217.313吨(其中工业和生活削减561.75吨),氨氮共计削减167.3866吨(其中工业和生活削减94.42吨)。

(二)废气减排措施

2012年通过淘汰造纸、化工、纺织、钢铁等4个企业,预计削减二氧化硫2505.49吨,氮氧化物141.18吨。详见附表5。

六、减排目标可达性分析

(一)COD和氨氮减排目标分析

2012年,我县通过实施污水处理厂新建管网、结构调整等措施,预计COD共计削减1217.313吨,氨氮共计削减167.3866吨。可完成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化学需氧量减排750吨、氨氮减排80吨的减排目标。

(二)SO2和氮氧化物减排目标分析

2012年,我县通过结构调整等措施,预计SO2共计削减2505.49吨,氮氧化物141.18吨。可完成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二氧化硫490吨、氮氧化物110吨的减排目标。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下达的各单位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是年度刚性指标,各单位必须按要求完成。要切实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是总量减排任务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落实总量减排相应机构和人员,明确工作责任;要加强统筹调度,严把减排任务时序进度,确保年度总量减排计划的落实。

(二)强化目标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各单位一定要严肃对待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严格落实总量减排各项工作要求;要进一步强化目标意识和责任意识,严防总量减排工作中的不作为和“缺位”现象;要满足国家减排核查的技术要求,认真做好减排工程现场管理、台帐建设以及污泥处置等工作。为确保完成年度减排指标任务,应留有充足的富余量,要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总量减排工作情况。

(三)加强资金筹措,落实减排工程

工程减排是完成总量减排任务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保障各项减排工程建设;要加大投入,下大力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在扩大污水收集范围、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推进污水处理厂减排能力的稳步提升;要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钢铁等非电行业脱硫工程建设,切实提高气污染物总量减排能力;加大对农业源污染减排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资金投入。

(四)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围绕总量减排这项中心工作,把好环保准入关,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增量。严格按照“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的原则,提高建设项目行业的综合审批门槛,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和控制,严格控制双高企业的准入,没有预支增量的地方,原则上不再核定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五)强化部门减排责任,实施减排联动机制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调推进2012年污染减排工作。县环保局:负责全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计划制定以及核查核算工作;负责全县工业污染防治,确保完成工业减排任务;配合公安部门落实机动车报废制度,确保完成全县机动车年度污染减排任务。县发展改革委:调整我县能源结构,严格控制全县煤炭消耗新增量,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纳入滑县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将污染减排重点工程优先列入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一律不予备案、审批、核准。县工信局:落实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完成年度淘汰任务。县公安局:开展新增车辆规划、二手车转入标准和提升车用燃油品质等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的研究制定,全面控制机动车辆污染排放;按照上级统一要求,牵头并会同交通、商务、环保、质检等部门对机动车辆进行污染检测,发放环保标志,限制无环保标志车辆运行,减少车辆尾气污染,落实机动车报废制度,制定2012年机动车淘汰计划并按计划淘汰“黄标车”,确保全县机动车减排任务完成;详实统计机动车污染减排核算所需的相关数据。县监察局:定期对污染减排工作进行监察。负责对负有污染减排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能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快推进滑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项等各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现有污水管网。完善污泥处理设施,污泥做到无害化集中处理处置。县农业局: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和测土施肥,降低农业污染;会同县环保局搞好农业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推进重点乡镇及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会同县畜牧局对规模化养殖场进行规范整治,完善配套固体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促进农村能源沼气化改造和有机肥料再生及秸秆的综合利用,使农村、农业污染逐年减少。县统计局:提供污染减排核算所需的相关统计数据。重点做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能耗、规模以上分行业能耗、规模以上重点企业耗能及人口自然增长率、城镇化率的普查统计工作,确保我县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完成。县商务局:对2012年报废机动车辆实施补贴,配合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完成年度机动车辆报废工作,确保全县机动车减排任务完成。县畜牧局:详实统计养殖数据,降低养殖污染新增量;加强畜禽养殖业的规范管理和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规范污染治理设施;会同环保局完善规模化养殖场手续,无环保手续的不予补贴,减少杜绝散户养殖,完成畜牧业减排任务。县城管局:确保滑县美洁垃圾处理场稳定运行、垃圾渗滤液达标排放。县交通局:配合公安部门落实机动车报废制度,按照营运车辆淘汰计划淘汰“黄标车”,确保全县机动车减排任务完成;对全县营运车辆推广使用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县财政局:加大污染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搞好专项资金的保障和落实;确保污染减排资金和奖励资金足额拨付到位,强力支持污染减排工作。县质监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汽车燃油的质量检测,提升全县车用燃油品质;配合公安部门研究制定二手车转入标准及报废车辆的技术鉴定等。县科技局:加强科技攻关,推进先进污染减排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加快新建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辖区内农业源减排项目的督导力度,确保列入环保目标的畜禽养殖场按时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国家减排核查。县电力公司:配合环保局做好结构调整减排项目关停的停电工作。县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开展污染减排联合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国家能源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载体,广泛宣传党委、政府关于污染减排的决策部署和已取得的成效,提高全社会对污染减排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组织开展污染减排科普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污染减排工作的了解。落实环境质量公报、污染减排结果发布和企业环境行为公告等制度,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公众参与,切实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污染减排宣传力度,树立全民环保意识,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宣传和推广好的范例,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污染减排工作的浓厚氛围。(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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