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和政府主导、 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综合推进,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3)《信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4)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
(5)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通知(环发〔2011〕148号)
(6)《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试行)》(豫政〔2008〕8号)
(7)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豫政〔2011〕74号)
(8)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1〕144号)
(9)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函(豫环函〔2012〕41号)
(10)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信政〔2011〕29号)
(11)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十二五”污染减排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信政办〔2011〕108号)
(三)编制原则
(1)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资源消耗、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过程角度提出综合工作方案,系统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2)同口径比较原则:以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指标 2010 年排放基数、统计口径、范围为实施方案编制范围。将排放总量基数分为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和机动车辆四部分,现状分析和未来综合措施均按照同口径分类进行比较。
(3)强化动态变化原则: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方案编制重点是安排工程减排措施,以能形成稳定削减能力的硬件建设为主,以反映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削减量的工程因素为核心,注重实效,强化新增量部分的预测。
(4)责任分解落实原则:以实现政府污染减排责任目标任务为基本要求,通过方案的编制,将污染减排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县(区),将减排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企业。
(5)可达性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在综合考虑排放量的基础上,系统分析新增量、存量、减排量之间的关系,实现减排目标和计划任务相吻合,强化可达性分析。
(四)基准年和范围
基准年:以 2010年为基准年,同时分析2012年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增减变化情况。
总量排放基数与范围:主要污染物指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四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以2010年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最终数据确定。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现状分析及预测
(一)现状分析
2010 年信阳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55631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986吨,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4280吨,农业源排放量为26035;氨氮排放量7056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为356吨,生活源排放量为3469吨,农业源排放量为3089吨;二氧化硫为3888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60509吨,其中机动车辆排放量19440吨。
(二)污染物排放预测
1.社会经济增长、城镇人口及能源消费预测
(1)经济增长预测
按照《信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全国、全省的整体情况,预测2012年信阳市GDP增速为11%。
(2)城镇人口增长预测
根据全省3%抽样调查结果测算,2011年全市城镇常住人口为184.7万人,城镇化率36.36%。预计2012年城镇化率增长1.8%,2012年末,我市城镇人口将达到195.8万人,新增人口11.1万人。
(3)煤炭消费量预测
随着居民生活能源结构的不断调整,2012年生活源煤炭消费量将进一步下降。2012年我市平桥电厂及三家大型化工企业继续停产,且由于2012年省厅分配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新增指标有限,不能新上马高耗煤项目。预计2012年一般工业和生活燃煤量将与2011年持平。
2.水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1)工业源新增量
2012年由于金伦纸业关停到位,我市造纸业产品产量将与2011年基本持平,行业COD、氨氮新增量为0;信阳市共有8家纺织企业,均不涉及印染、整染,污染物排放量极小,行业COD、氨氮新增量为0;其它行业按照2011年水平核算,预计2012年COD排放量增加223吨,氨氮增加15吨。工业源合计新增COD 223吨,氨氮15吨。
(2)生活源新增量
2012年末,我市新增城镇人口11.1万人,按照系数法测算,2012年生活源化学需氧量新增1621吨,氨氮新增203吨。
(3)农业源新增量
2012年,种植业和水产养殖业污染物排放量平移,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量采用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等5种畜禽的产排污系数分别计算,预测2012年农业源新增化学需氧量185吨,新增氨氮26吨。
综上,2011年全市水污染物COD新增量2029吨,氨氮新增量244吨。
3.二氧化硫新增量预测
2012年,我市火力发电、钢铁等二氧化硫重点排放行业均不再新增加产能,其它行业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186吨。
4.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
2011年我市两家水泥熟料企业基本满负荷生产,2012年不会增加氮氧化物新增排放,其它行业新增量302吨。
(三)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征求2012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意见的函》(豫环函〔2012〕12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修改意见的函》(信政函〔2012〕9号),信阳市2012年总减排任务为:化学需氧量3320吨,氨氮430吨,二氧化硫1840吨,氮氧化物2300吨。
三、主要减排措施
(一)水污染物减排措施
1.工程减排
(1)城镇生活源
通过完善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提高收水率和处理率,大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可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850吨、氨氮105.4吨。减排项目清单见下表:
信阳市2012年生活源工程减排项目清单
项目名称 |
建成时间 |
日处理能力(吨) |
运行管理及管网完善新增减排量(吨) | |
COD |
氨氮 | |||
罗山县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00710 |
30000 |
324 |
38 |
鸡公山管理区李家寨镇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
201206 |
200 |
72 |
9.2 |
罗山县楠杆镇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
201206 |
200 |
72 |
9.2 |
罗山县彭新镇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
201206 |
300 |
103 |
13.2 |
息县项店镇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
201206 |
400 |
57 |
7.3 |
潢川县仁和镇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
201206 |
800 |
123 |
15.8 |
商城上石桥镇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
201206 |
300 |
99 |
12.7 |
合 计 |
850 |
105.4 |
(2)工业源
2012年,信阳宏润冷冻加工有限公司和信阳万富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治理工程共可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COD 153.5吨、氨氮减排10.0吨。减排项目清单见下表:
信阳市2012年工业源工程减排项目清单
企业名称 |
减排措施内容说明 |
处理工艺 |
年计划减排量(吨) | |
COD |
氨氮 | |||
信阳宏润冷冻加工有限公司 |
日处理 300 吨水产加工废水项目 |
生化处理法 |
55.6 |
1.9 |
信阳万富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
日处理 1000 吨 食用植物油加工废水项目 |
UASB |
97.9 |
8.1 |
合 计 |
153.5 |
10.0 |
(3)农业源
2012年,我市重点对18家畜禽养殖场进行工程治理,年计划削减COD 687.7吨,氨氮115.1吨。减排项目清单见下表:
信阳市2012年农业源工程减排项目清单
序号 |
养殖场名称名称 |
减排措施 |
年计划减排量(吨) | |
COD |
氨氮 | |||
1 |
浉河区琵琶山养殖场 |
沼气工程+氧化塘 + 雨污分离 + 粪便干化 |
12.2 |
0.5 |
2 |
罗山县万林种猪场 |
沼气工程+氧化塘 + 雨污分离 + 粪便干化 |
172.8 |
34.6 |
3 |
罗山县徐庄村丁氏养殖场 |
沼气池+氧化塘 |
8.1 |
1.6 |
4 |
淮滨县恒祥养猪场 |
沼气工程+氧化塘 |
4.8 |
1.0 |
5 |
淮滨县胡祥山养猪场 |
沼气工程+氧化塘 |
3.4 |
0.7 |
6 |
淮滨县中庭养猪场 |
沼气工程+氧化塘 |
5.5 |
1.1 |
7 |
淮滨县王文和养猪场 |
沼气工程+氧化塘 |
8.6 |
1.7 |
8 |
淮滨县强盛猪场 |
沼气工程+氧化塘 |
4.6 |
0.9 |
9 |
淮滨县永盛生猪养殖场 |
沼气工程+氧化塘 |
7.3 |
1.5 |
10 |
淮滨县全红养殖场 |
沼气工程+氧化塘 |
3.7 |
0.8 |
11 |
淮滨县永强养猪场 |
沼气工程+氧化塘 |
8.9 |
1.8 |
12 |
潢川县柳治发生猪养殖场 |
沼气工程+氧化塘 |
19.8 |
1.3 |
13 |
潢川县张杰养殖场 |
沼气工程+氧化塘 |
32.9 |
2.2 |
14 |
潢川县七里岗养猪场 |
沼气工程+氧化塘 |
32.9 |
2.2 |
15 |
潢川县益来养殖场 |
沼气工程+氧化塘 |
32.9 |
2.2 |
16 |
潢川县李金贵生猪养殖场 |
沼气工程+氧化塘 |
36.9 |
2.5 |
17 |
信阳明港向阳牧业有限公司 |
沼气工程+氧化塘 + 雨污分离 + 粪便干化 |
292.6 |
58.5 |
合 计 |
687.9 |
115.1 |
2.结构减排
2012年,通过结构调整,共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727.2吨、氨氮减排45.7吨。减排项目清单见下表:
信阳市2012年水污染物结构减排项目清单
项目名称 |
所属行业 |
产品及产量 |
年计划减排量(吨) | ||
产品 |
产 量 |
COD |
氨氮 |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淮滨分公司屠宰生产线 |
畜禽屠宰 |
冷冻鸡 |
4000 万只 /a |
348.7 |
19.6 |
潢川县天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氮肥制造 |
合成氨 |
6 万吨 /a |
360 |
24 |
河南省商城县猪鬃加工厂 |
鬃毛加工 |
鬃刷等 |
900 吨 /a |
18.5 |
2.1 |
合 计 |
727.2 |
45.7 |
3.监管减排
严格实施污染企业尤其是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可有效促进污染物减排。我市确定了废水排放重点监控企业16家,详见下表:
信阳市废水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控制级别 |
所属县区 |
1 |
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控 |
平桥 |
2 |
信阳市明港民生水务有限公司 |
国控 |
平桥 |
3 |
罗山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国控 |
罗山 |
4 |
光山县城污水处理厂 |
国控 |
光山 |
5 |
新县污水处理厂 |
国控 |
新县 |
6 |
商城县开源污水处理厂 |
国控 |
商城 |
7 |
潢川县淮利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控 |
潢川 |
8 |
淮滨县碧波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控 |
淮滨 |
9 |
息县县城污水处理厂 |
国控 |
息县 |
10 |
百威英博(信阳)啤酒有限公司 |
国控 |
平桥 |
11 |
河南金鼎化工有限公司 |
国控 |
罗山 |
12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国控 |
潢川 |
13 |
金星集团信阳啤酒有限公司 |
国控 |
潢川 |
14 |
亚洲新能源控股(信阳)有限公司 |
国控 |
息县 |
15 |
潢川县天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国控 |
潢川 |
16 |
平煤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光山化工分公司 |
省控 |
光山 |
各县、区可结合本辖区污染源实际情况,确定县(区)级重点污染源名单,全面准确地摸清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动态档案及台账。对不正常运行废水处理设施,造成废水超标排放的单位,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恢复正常使用,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对未建立污染处理设施或处理设施不完善,满足不了处理要求,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的单位,一律下达限期治理。对经常不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的企业,提请同级政府予以关闭,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实施“区域限批”。通过以上监督管理措施,确保重点污染企业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100吨、氨氮减排10吨。
以上所列为2012年信阳市主要减排措施,各县、区须按照2012年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进一步挖掘减排项目,强化减排措施,确保共同完成全市2012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二)大气污染物减排措施
1.工程减排
2012年我市计划大气污染物工程减排措施三项,实现SO2减排6940吨,氮氧化物3372吨。
信阳市2012年大气污染物工程减排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减排措施 |
年计划削减量(吨) | |
SO 2 |
氮氧化物 | |||
1 |
大唐信阳华豫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 机组烟气脱硫工程 |
4845 |
/ |
2 |
大唐信阳华豫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3# 、 4# 机组烟气脱硝工程 |
/ |
3251 |
3 |
信阳豫信轧钢实业有限公司 |
焦化烟气脱硫 |
1747 |
/ |
4 |
罗山高盛瓷业有限公司 |
燃煤锅炉节能改造 |
348 |
121 |
合 计 |
6940 |
3372 |
2.结构减排
2012年我市计划大气污染物结构减排措施三项,共实现SO2减排231.5吨,氮氧化物58.8吨。减排项目清单见下表:
信阳市2012年大气污染物结构减排项目清单
项目名称 |
所属行业 |
关闭原因 |
产品及产量 |
年计划减排量(吨) | ||
产品 |
产 量 |
SO 2 |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淮滨分公司屠宰生产线 |
畜禽屠宰 |
破产 |
冷冻鸡 |
4000 万只 /a |
9.1 |
|
潢川县天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氮肥制造 |
破产 |
合成氨 |
6 万吨 /a |
201.0 |
|
河南省商城县猪鬃加工厂 |
鬃毛加工 |
破产 |
鬃刷等 |
900 吨 /a |
21.4 |
|
合 计 |
231.5 |
3.监管减排措施
2012年,我市确定了排放废气重点监控污染源6家,详见下表:
信阳市废气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控制级别 |
所属县区 |
1 |
大唐信阳华豫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国控 |
平桥 |
2 |
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公司 |
国控 |
平桥 |
3 |
信阳平桥电厂有限公司 |
国控 |
平桥 |
4 |
华新水泥(河南信阳)有限公司 |
省控 |
浉 河 |
5 |
天瑞集团光山水泥有限公司 |
省控 |
光山 |
6 |
信阳豫信轧钢实业有限公司 |
省控 |
平桥 |
各县、区应加强洁净煤新技术的应用,监督检查用煤质量,推广使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凡是燃气管道覆盖的区域,一律改用燃气锅炉,其他地区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一律使用低硫煤,并加装除尘装置。对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不定期监测,督促各单位正常运行除尘设施,依法对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超标排放的单位进行处罚,保证各项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加强监管,可实现二氧化硫减排100吨、氮氧化物减排45吨。
综合以上三项措施,全市2012年二氧化硫总减排量为7271.5吨,氮氧化物总减排量为3475.8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是污染减排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有具体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减排工作,完善污染减排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导,严格目标管理,提高环保目标在政府目标中的权重。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两次以上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达任务、明确责任、督促实施、严格落实。
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信政〔2011〕29号)要求,市环保局负责污染减排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计划制定以及核查核算、组织考核工作;市监察局负责行政效能监察和对污染减排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未能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行政问责;市财政局负责污染减排的财政资金保障和专项资金落实;市统计局负责提供污染减排核算所需的有关统计数据;市公安局、环保局、质监局负责研究制定二手车转入标准和机动车环保标志、提升车用燃油品质等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市商务局、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配合,负责落实机动车报废制度,确保全市机动车减排任务完成;市农业局、畜牧局负责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全市60%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得到治理;其他各部门按照污染减排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减排工作。
(二)强化目标,严格考核
市政府已将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政府绩效管理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考核体系,实行污染减排“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严格按照《信阳市“十二五”污染减排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对县、区进行考核,对超额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的地方、企业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地方、企业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 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严把企业环保准入审批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严控涉水项目、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的建设。把总量指标核定作为新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前置条件,钢铁、电力、水泥、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实行行业内替代,其它新建项目实行区域替代,实现增产减污。
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环境监测部门对辖区内重点监控企业严格实施每月一次监督性监测,每季度一次比对监测,及时上报监测结果,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环境监察部门加强重点污染源和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每月两次对污染减排项目和重点监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现场监察,依法严格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和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定期组织开展污染减排专项执法检查,确保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完善自动监控平台建设,把通过有效性审核的自动监控数据用于排污收费、环境执法和总量减排核定;继续实行总量减排月报、季核、半年公示和减排预警制度,加大调度通报、现场核查力度。
(四)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
大力实施减排重点工程,大力推广城市天然气工程建设,积极推动信钢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建设,及时将淘汰落后产能和关闭小企业的工作成效转化为减排成果,采取切实措施推进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加快信阳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潢川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等建设进度,加大现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力度。
大力开展农村连片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乡镇污水集中治理,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对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清粪方式改进,废弃物综合利用,沼气处理,推广生态养殖模式等。
(五)确保污染减排投入及时到位
各县、区要将污染减排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优先保障,足额供给。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同其减排量及减排效能挂钩,经环保部门核准后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污水处理厂。鼓励直接投资于重大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等方面的环境保护项目。(信阳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