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庆元县“十二五”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2-3 10:20:31

“十一五”期间,在上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县减排办及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共同努力,我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据上级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污染减排办公室核定,庆元县2010年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1678.38吨,比2005年的2009.9吨下降16.4%;二氧化硫(SO2)排放量为676.95吨,比2005年的824.2吨下降17.86%,两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均顺利完成了 “十一五”减排目标。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为打好我县“十二五”减排基础,稳步有序地推进我县污染物减排工作,根据丽水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污染减排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特制订2011-2015年庆元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以《庆元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为依据,项目为依托,科学测算、合理分配,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确保实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衔接。要服从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节能减排重大战略、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从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全过程系统控制角度,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进行总体设计。在计划目标制定过程中,要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衔接、部门联动,做到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区域与流域相结合,行业与项目相结合。

(二)分类指导。基于分区域、分流域、分行业的技术、政策、标准等差异化要求,合理测算减排潜力,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资源能源消费需求,综合考虑地区差异、经济发展水平、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治理现状、污染密集型行业比重、环境容量等因素,因地制宜地确定。

(三)分解落地。按照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要求,准确掌握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重点行业治理水平,科学测算总量控制基数、新增量,上下统筹衔接,将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地区、行业、项目,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切实推动污染减排工作。

(四)合理可行。总量控制目标确定和任务落实要兼顾需求和实际可能,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按照技术可达可控、政策措施可行、经济可承受的思路,做好存量、新增量、减排潜力、削减任务之间的系统分析,合理把握工作节奏和步伐,做到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和投入、政策相匹配。

三、主要目标

根据2010年普查,2010年度我县COD排放量为2510.57吨(其中工业源586.59吨,生活源1801.105吨,农业源122.879吨),NH3-N排放量265.2吨(其中工业源5.79吨,生活源228.276吨,农业源31.139吨);SO2排放量763.4吨,NOX排放量156.43吨。以上指标要在2010年的基础上分别削减8.7%、11.7%、7.8%和1%,则2015年我县COD计划排放量为2292.15吨,NH3-N排放量为234.17吨,SO2排放量为703.85吨,NOX排放量为154.86吨。

四、实现减排目标采取的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减排协调联动机制。严格实行减排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和减排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充分激发企业的主体作用,切实做好政府自身的污染减排工作。强化社会责任,全面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尽快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各部门齐抓、人大政协监督支持、全社会联动”的污染减排工作格局,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格执行区域环境容量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把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作为区域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环境准入依据,按照生态环境功能区和“新建工业项目必须有污染物削减替代方案”的要求,制定落实与庆元县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环境准入政策,突出选商择资,坚决执行“三个不批”、“四个不招”,深化建设项目许可与污染物减排绩效挂钩制度,主动引导清洁发展,强化选商引资,大力推进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步伐,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三)完善减排经济改革,激励企业减排。加快我县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等地方性政策的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落后产能退出经济补偿机制,对退出的落后产能给予补偿补助资金;逐步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加大生态补偿制度实施与创新力度;建立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用于减排项目的激励推进,合理调整污水处理费等环保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加强环保、税收、银行系统信息交流,推进绿色信贷,将污染减排作为政策优惠、贷款发放的重要前提条件。

(四)积极推进污染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将“三大体系”建设作为实施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措施和保证,积极推进全县“三大体系”建设。

五、加大全县污染减排项目的实施工作力度,抓好重点减排项目的落实。

(一)以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管网建设为基础,狠抓工程减排。

(二)以关闭高耗能、重污染企业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重点,强力推进结构减排

(三)加强对全年生猪存栏50头以上规模的畜禽养殖场(户)进行全过程治理,推进农业减排。

(四)逐步淘汰1999年(包括1999年)之前注册的“黄标车”车辆,加快实施机动车油品的替代工程。

(五)以清洁生产为手段,严格监督管理减排

六、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减排和环境保护全民行动,大力倡导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形成崇尚自然、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营造减排人人有责的深厚氛围。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环境信访举报查处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庆元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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