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镇环境质量,巩固以往污染治理成果,全面完成全县环保工作会议下达的任务目标,结合我镇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及重点行业污染的特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环保工作会议要求,重点解决大气和水污染问题,维护群众利益,服务全镇经济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环境综合整治,确保镇域内河流水质达到水域功能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消除空气异味,保证环境安全。
(一)水环境质量治理目标
对辖区内污水排放企业进行综合整治,改善镇域内河流水质。
弥河水系辛寨镇辖区内弥河干流及丹河等支流COD≤20mg/L、氨氮≤1.0mg/L;对已取缔非法小电镀点进行重点监控,严防死灰复燃,加大对非法小电镀项目的防范、打击力度,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对非法小电镀责任人从重从严处置,确保水质不受污染。
(二)环境空气治理目标
进一步巩固空气污染治理成果,大力推行集中供热,对辖区内炉窑进行全面整治,确保无冒黑烟现象;着力解决其它空气污染源,经上级监测站抽样监测或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根除空气异味污染源,确保辖区内无异味,全年无因空气异味造成群众重复上访事件发生。
(三)环境风险防范目标
辖区内企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重金属、危险废物等环境风险隐患。
三、治理任务
(一)巩固去年环境整治成果
按照《关于全面做好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010〕2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违法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发〔2010〕85号)要求,对去年关停、取缔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二)今年重点整治任务
加快污水处理进程,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水处理方案,完成原卧龙镇区污水管网敷设,完成辛寨镇区及原卧龙镇区天然气管网铺设范围内炉窑煤改燃气工程。镇域内的各中心村的污水处理系统,结合当地情况,采用化粪井、沼气、人工湿地等无害化、资源化的处理工艺对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完成涉铅、涉砷企业关停治理任务,并对危险废物妥善处理;加强冶源水库水源地保护,辖区内河流不得有重金属检出,其他指标符合功能区要求;巩固35家小电镀、发蓝企业的取缔关闭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狠抓责任落实。镇政府是这次环境综合整治的主体,结合我镇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保障。并逐级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人,严格责任考核。
(二)强化日常监管。镇环保部门每月一次向镇分管领导汇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相关排污企业的监控力度,建立监管记录,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加强日常巡查,严防已关闭的污染企业和“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
(三)大力宣传发动。利用广播、公开信、标语等大力宣传我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配合好县电视台对整治行动的报道,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曝光。
(四)严格考核奖惩。我镇对环保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对圆满完成环保任务、成绩显著的,年底予以表彰;对因工作不力,致使工作进展迟缓,影响全镇减排任务完成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临朐县委员会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