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完成“十二五”及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南政综[2011]150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我市2011年度污染减排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目标任务
2011年我市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化学需氧量减少2.9%(其中工业加生活COD减少1.6%,农业5%)、氨氮2.9%(其中工业加生活NH3N减少2.5%,农业5%)、二氧化硫3.5%、氮氧化物1%。
二、主要减排项目
(一)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项目
1、淘汰关停邵武洪墩造纸厂年产1万吨以下废纸造纸生产项目,削减化学需氧量26.3吨;关停邵武市绿源人造板有限公司(位于邵武水北)人造板生产线,削减化学需氧量0.26吨;关停邵武市康捷针织有限公司染整生产项目,削减化学需氧量9.5吨;关停邵武双圈化工有限公司化工生产项目,削减化学需氧量3.08吨。
2、邵武市污水处理厂要完善配套管网和雨污分流系统,提高处理水量和进水浓度,基本满负荷运行。2011年新增COD削减量437吨/年、氨氮61吨/年。
3、邵武中竹纸业有限责任公司造纸及纸制品生产废水深度治理项目采用生产采用生化+物化处理工艺,2011年新增COD削减量280吨/年。
4、邵武市农业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减排。计划对污普5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污染治理,2011年底前要改进养殖方式或者进行全过程综合治理的养殖数量(头/只数),应占当地养殖总量(头/只数)的30%以上,COD、NH3-N排放量分别比污普排放总量削减5%。
5、邵武经济开发区在2011年底前应完成一期日处理0.3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和中控系统建设,并投入正常运行。邵武和平镇日处理0.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要积极开展污水处理项目前期工作,2011年底前应完成项目审批,并开工建设。
6、邵武市金塘工业园管委会加快邵武市金塘工业园一、二期污水处理厂建设,要在2012年底前建成集中治理工程。2013年应承担污染减排任务。
(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项目
1、淘汰关停邵武洪墩造纸厂年产1万吨以下废纸造纸生产项目,削减二氧化硫17.6吨、氮氧化物3.24吨;关停邵武市绿源人造板有限公司(位于邵武水北)人造板生产线,削减二氧化硫63.24吨、氮氧化物13.67吨;关停邵武市康捷针织有限公司染整生产项目,削减二氧化硫36吨、氮氧化物6.6吨;关停邵武双圈化工有限公司化工生产项目,削减二氧化硫0.12吨、氮氧化物1吨。
2、邵武中竹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应完善自动加钙和中控及在线监控,加强运行管理,提高脱硫运率和脱硫效率,必要时进行炉外脱硫,要求综合脱硫效率要达到80%以上。2011年新增二氧化硫削减量1000吨。稳定低氮燃烧,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低于100毫克/立方米,达不到排放标准则必须实施SNCR脱硝。
3、福建华电邵武发电有限公司非调峰需要不发电,2011年应抓紧实施“上大压小”项目,淘汰落后产能,新建燃煤电厂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不设置烟气旁路,综合脱硫效率要达到95%以上。
4、邵武市交警大队负责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对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的机动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对已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辆,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辆,以及黄标车限期予以淘汰。2011年机动车NOx排放总量必须低于2010年,做好国四机动车油品替代准备工作,确保完成南平市下达的2011年机动车NOx减排任务。
三、工作要求
按照《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南政综[2011]150号)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公告)、省政府《关于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11]30号)等文件规定,按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
1、对未实施废水深度治理、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制浆、造纸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依法关闭。淘汰关闭单条年生产能力1万吨及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幅宽在 1.76 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 120米/分以下的文化纸、幅宽在 2 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 80 米/分以下的白板纸和箱板纸及瓦楞纸生产线,以及石灰法制浆工艺。2011年底前,淘汰以废纸为原料的抄宽 1092mm 及以下造纸机组成生产纸和纸板的生产线、抄宽 1575mm 及以下生产生活用原纸和迷信纸等造纸机(白纸边除外)、年产 1 万吨及以下造纸生产线。
2、2011年底前,淘汰74型染整生产线、使用年限超过 15 年的前处理设备、浴比大于 1∶10 的间歇式染色设备,淘汰落后型号的印花机、热熔染色机、热风布铗拉幅机、定形机,淘汰高能耗、高水耗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强制使用小浴比染色设备和工艺,限期淘汰单位产品水耗超标的染色设备和工艺。
3、加强涉水行业整治,结合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及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效益低的小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生产线)。
4、淘汰石灰土立窑,实心粘土砖,砖瓦 24 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
5、推行燃煤锅炉集中区域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严格控制新上中小规模燃煤锅炉。以工业园区及大企业为中心建立集中供热区,集中供热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项目不予批准新上燃煤锅炉。集中供热范围外新建、扩建项目应优先采用清洁能源,原则上不再批准新上规模小于 20 蒸吨的燃煤锅炉,确需新上的必须同步除尘、脱硫、脱硝。
6、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和清洁生产。对无法进行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覆盖范围外的小型燃煤锅炉,要积极改用LNG或改电。分期分批加快实施造纸、纺织印染、化工、电镀等重点污染行业全行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7、鼓励重点排污行业“上大压小”。对造纸、印染、化工、火电、建材等重点排污行业,实行全行业排污总量控制,鼓励企业通过行业内兼并重组整合,或者引进规模大、工艺技术和设备先进、污染排放低的生产线,加快淘汰、关闭落后产能,实现“增产减污”,腾出的排污总量指标可直接调剂给新上项目使用,促进传统重点排污行业升级优化。
8、实施工业废水深度治理。造纸、印染、化工、农副食品、食品、饮料、有色等行业,应分批实行全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
9、提高工业企业水回用率。2011 年底前,造纸行业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定的吨产品废水排放量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水回用率,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企业2012 年底前吨产品废水排放量要低于 10 吨,其中一般包装用纸和纸板吨产品废水排放量要力争低于5吨。印染行业要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加大水回用力度,2013年底前单位产量废水排放量力争下降 50%左右,水回用率力争达到 50%左右。合成氨生产企业 2013 年底前工艺用水循环利用率要达到 90%以上,NH3-N 排放浓度要力争低于 30mg/L,吨氨产品废水排放量要低于10吨。
10、开展非电燃煤锅炉脱硫脱硝。规模大于 20 蒸吨的非电燃煤锅炉,要着手开展并确保于2013年底前建成投运脱硫设施及完成低氮燃烧改造。
11、邵武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严格按照固体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现有污泥自2011年起,必须全面、及时、妥善处置或者暂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切实防止污泥二次污染。
12、严格控制畜禽和河库水产养殖总量。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必须立即关闭、拆除到位。未经环保、国土、工商、质量监督等部门审批的养殖场,一律依法关闭、拆除。农业部门要严格控制区域内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总量。现有分布在富屯溪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所在库区的投饵类、施肥类网箱养殖场(点),应于 2011 年 10 月底前全面取缔。
13、全面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所有不属于拆迁关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以及养殖专业户,应在充分考虑生物安全与环境风险的基础上,采取生态种养、生物发酵床、垫草垫料等养殖方式减排,所生产的废物、废水经处理后完全进入农田利用。对于不能改进养殖方式的,限期完成全过程综合治理,包括建设雨污分离污水收集系统、采用干清粪的方法收集粪便、尿液进入沼气池发酵处理、沼液经生化处理或多级氧化塘处理后达标排放或灌溉还田、粪渣和沼渣通过堆肥发酵制取颗粒有机肥或有机无机复混肥。
14、引导科学种植。大力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防治化肥和土壤有机质流失。推广循环农业生产模式,减少污染物排放。
15、完善减排监测体系落实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和经费保障,健全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控网络并逐步拓展。完善自动监控系统管理机制,规范运营维护,认真抓好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检定、验收、联网工作,重点突出数据有效性审核及使用。充分发挥在线监测监控作用,提升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质量和效率。
16、健全污染治理中控系统进一步完善现有燃煤电厂(自备电站),邵武市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推进企业减排设施自动化控制,所有燃煤电厂(自备电站)、非电行业企业脱硫、脱硝工程都必须规范建设和完善脱硫、脱硝中控系统、在线监测系统。所有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单位,都要按要求安装污水排放在线监控系统;邵武市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以及废水排放量在1万吨/日以上的化工、造纸、纺织染整、食品行业工业企业,都要按要求规范建设污水处理(或预处理)设施中控系统。
17、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强环保监察监测信息队伍建设,配备先进完备的监测、执法装备,提高业务素质,推进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加强污染防治和减排设施检查、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18、严格新(扩)建项目总量指标调剂新(扩)建工业项目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必须在区域内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或者实施工业、生活污染治理新增的削减量中调剂,不予审批不符合总量指标调剂要求的项目,且不得重复使用已调剂的削减量。对实行全行业排污总量控制的造纸、印染、化工、火电、建材行业,新(扩)建项目所需总量指标,必须在本企业或本行业内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或者实施深度治理新增的削减量中调剂。
三、减排责任
1.企业减排主体责任
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减排项目。规范建立并完善减排工作档案台帐,做到资料完整、齐全、数据翔实准确。要定期向环保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减排项目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排污企业,要予以公开通报、限期整改、项目限批,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并向金融机构通报相关情况,列入企业征信系统。
2.部门“一岗双责”责任
各部门要认真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按照各自分工,齐抓共管,充分发挥减排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沟通配合,协调联动,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环保局负责监督《工作意见》的落实。负责监督排污企业落实减排项目、实施在线监控、完善中控系统,对未按期建成或者不正常稳定运行治理设施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法查处。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各行业减排项目的实施,指导排污单位要按档案台帐统一模式要求,规范建立并完善减排工作档案台帐,对已落实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的治理项目的档案应当做到资料完整、齐全、数据翔实准确,从而有效支撑减排量的核算。牵头开展并配合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南平环保局对全市减排情况、重点减排项目进行核查核算。
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制定重点区域发展规划,推动重大产业合理布局,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发展。协同有关部门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污水处理产业化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市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支持。经贸局负责指导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推动企业达标排放;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措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提请政府关闭、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艺、装备和产品;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指导督促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污染减排,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配合做好工业减排计划制定和项目核查核算。
建设局负责指导督促城乡生活污染减排,制定并监督落实我市对邵武市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规划,推进管网配套和雨污分流工程,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加强对邵武市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的监管。指导督促邵武经济开发区落实污染集中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以及区内企业减排工作,配合做好生活污染减排项目核查核算。农业局负责指导督促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制定并监督落实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科学合理控制畜禽养殖业发展规模,促进畜禽养殖业整合、提升、优化。配合做好畜禽养殖减排项目核查核算。负责制定并监督落实水产养殖业减排措施。
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机动车强制报废、淘汰的监督管理工作,向环保部门提供机动车相关数据,配合做好机动车减排项目核查核算工作。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推进公共交通发展,严禁污染物排放不合格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协助有关部门推进国四油品替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快一期日处理0.3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和中控系统及配套污水管道建设,2011年底要投入正常运行。洪墩镇要跟踪落实邵武洪墩造纸厂利用废纸制浆造纸年产1000吨神纸及类似用品项目的关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关停工作落实到位。
和平镇政府要积极开展日处理0.5万吨的污水处理项目前期工作。2011年底前应完成项目审批,并开工建设。
财政局负责筹措必要的减排专项资金,加大减排监督管理体系和重点减排项目的资金投入。物价局负责牵头组织执行减排价格政策。统计局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开展污染减排核算和统计,提供经济社会发展、行业发展、能源消耗、人口增长等情况。质监局负责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检定,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受检情况,配合监督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和联网。
监察局根据减排工作要求,对乡镇(街道)和市直各职能部门的减排工作情况实施监督,对执行不到位、不得力、不落实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推进减排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加强减排工作考核通报,强化企业减排主体责任和部门齐抓共管责任。对环境事故多发、环保工作未及时部署落实、重大环境隐患未在限期内整改到位、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未依法查处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将根据环保监管“一岗双责”规定的要求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邵武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