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闽政[2011]32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龙政综[2011] 213号)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为确保“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和2011年减排任务的有序推进和顺利完成,现提出2011年度污染减排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县目标任务
2011年全县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氨氮化物(NOX)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3.5%(其中工业加生活COD减少1.5%,农业减少5%以上)、12%(其中工业加生活NH3N减少16%,农业减少5%以上)、1%、0.5%。
二、工作措施
(一)抓结构减排。认真落实省政府淘汰落后造纸生产线及淘汰建材行业落后生产线的实施意见。2011年重点抓好童坊镇三家无证纸厂的关停以及童坊水泥一厂的前期关停准备工作。
(二)加强对污染物减排重点项目的跟踪督促检查。督促各重点减排企业,按照削减任务和完成时限的要求,组织制定削减方案,落实削减任务,抓好工作进度,确保污染治理项目按期完成。加强对各企业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削减任务落到实处。
2011年重点督促县污水处理厂要进一步加强管网配套延伸和雨污分流工作,挖掘潜力,提高负荷率,确保全年基本满负荷运行。
(三)通过污染物减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一是抓住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契机,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逐步减少以能源、资源消耗为主的粗放型工业,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形成一个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二是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逐步淘汰落后的燃烧方式。三是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逐步淘汰机立窑,发展新型干法旋窑水泥,按计划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011年将重点抓好稀土冶炼行业的金龙、虔东两家稀土公司的技术改造提升,在2010年工艺改造实验的基础上,全面采用无氨工艺代替原来的氨皂化工艺,从生产源头上解决氨氮排放量的问题,从而实现氨氮的减排。其次重点抓好木制品加工业及针织服装加工业的锅炉燃煤改燃木屑,从改变燃料结构上实现SO2减排。
(四)严格环评审批,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一是认真贯彻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思想,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通过严格环境准入,限制和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产业和行业的发展。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新建的项目排污量进行严格审核、审批和管理,严格控制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对无法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不能满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实行限产、限排。二是加强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污染物总量控制台帐管理工作,对每个建设项目的总量调剂实行点对点、一一对应原则,并跟踪落实到项目环保验收环节,努力做到总量控制分析清楚、总量指标来源明确、总量调剂方案具体、总量控制措施合理可行。
(五)严格排污许可管理。按照排污权有偿使用的原则,根据减排需要和各行业排污实际、减排潜力,全面清理、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严格规定排污单位允许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排放浓度、排放总量及排放方式、时限、去向、排污口数量与位置等。对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六)推行清洁生产,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加强企业内部生产全过程管理,在造纸、水泥、化工等非电二氧化硫重点排放行业中的重点企业和超标、超总量排放的企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2011年重点抓好金龙稀土公司、龙翔半导体有限公司、瑞华纸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七)畜禽养殖污染的整治。2011年计划在年存栏生猪100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场(非禁养区范围)中重点开展“减排”和养殖方式的转变,主要推广四种养殖方式。一是猪、沼、果草模式,做到沼液有去处,猪粪有出路,种养殖结合,互惠互利,良性循环,消纳粪污。二是漏缝地面,免冲洗液泡粪减排放,环保实用型模式,节约用水70%以上,大大减少污水排量,环保养殖。三是达标排放环保型养猪模式,采用干清粪,固液分离,沼气池、沉淀池,并要进行曝氧曝气处理降低COD、BOD,降低氨氮量,沼气池能容纳猪场三个月的用水量,沼液经多级氧化处理达标并通过水生植物塘排放或灌溉还田。四是生物发酵垫料无冲洗零排放养猪模式,通过以上四种模式改造达到减排目标,计划在河田、三洲、南山、涂坊、濯田、策武六个乡镇先开展,全县完成25户,累计治理生猪存栏量的50%以上。
(八)机动车排气NOX治理工程。坚决淘汰老旧机动车。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已到使用年限的,以及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辆,以及黄标车(国一以下的汽油车,国三以下的柴油车),一律按期淘汰。
(九)围绕总量减排,强化环境执法监督。加大执法监督和核查力度,控制新污染,促进老污染治理,确保各项减排措施得到落实。加强排污申报核定、现场执法检查、自动监控和监督性监测等工作,建立动态污染物排放总量数据台账,提高污染减排核查能力。充分运用执法监管的法律手段和排污收费等经济手段,以管促治,以征促治,促进企业加大治污力度,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加强污染治理设施日常监管,增加对重点减排任务企业的监察频次,结合环保专项行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污染源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十)部门“一岗双责”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落实长汀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制度,按照各自分工,齐抓共管,加强沟通配合,协调联动,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十一)加强减排工作的宣传。大力宣传国家和我省污染物减排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调动各方面参与减排工作的积极性,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使减排成为每个企业、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为,形成以保护环境为荣,以破坏环境为耻,树立只有保护好环境才能又好又快发展的理念,在全社会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依法管理的污染减排工作新局面。(长汀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