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街畲族乡创建省级生态乡镇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4-28 11:02:05

根据《关于印发青街乡2011年度生态县建设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的通知》(平生态办〔2011〕31号)精神,为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进一步巩固我乡市级生态乡的成果,有计划的深入开展生态乡镇创建工作,确保在2011年达成省级生态乡镇创建目标,结合青街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生态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创建省级生态乡镇为目标,以环境整治、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为主要抓手,增强群众生态环境意识,美化村容村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升乡镇生态文明水平,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促进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青街畲族乡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根据《浙江省省级生态乡镇(街道)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积极开展省级生态乡镇创建,通过不断优化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建设一批生态农业和生态工业示范点;大力开展各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工程要求有完善的排污管网和规范的进出水口。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积极探索垃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并在原有4个市级生态村的基础上,增加王神洞、朱山、南网3个行政村开展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通过半年的创建,把青街建设成为一个环境优美、生态功能良好的生态乡,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逐步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并在2011年通过省级生态乡镇验收。

三、工作重点

1、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对村庄道路和房屋前后的垃圾进行大清理,在主要村庄建立垃圾的清扫保洁、清运制度,设置垃圾箱和垃圾中转站;继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工作,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以上。

2、继续深入流域治理和污水集中处理过程:一方面对青街小流域进行驳坎、疏浚,开展小流域治理工作,今年完成我乡垟心-睦源段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完成该路段堤防工程,并在乡辖区内主要河流或溪流设立1-2个监测站位,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另一方面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基本全覆盖工程,目前已完成青街等4个村污水治理,2011年重点完成余下剩余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3、加强城镇管理,强化绿化措施,提高城镇品位。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绿和绿化造林工作,在已建成的康庄大道两侧种植绿化树木,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开展绿化造林工作,做好树木的养护工作。对青街主要道路两侧和睦源村、九岱村和十五亩村沿大道乱搭棚架进行拆除,对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加大对殡葬改革的宣传,开展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确保治理率达到75%以上。

4、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生态旅游: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发展适合青街农业生产的高效益、生态型农业,提高经济作物的比重。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开展农产品无公害认证工作。同时,立足青街实际,依托南雁荡山和玉苍山国家级风景区,发挥青街做为竹乡、畲乡以及历史文化名乡的旅游资源优势,开发富含历史、民俗文化底蕴的生态休闲旅游。继续抓好下山脱贫工作,采取优惠政策支持农民下山脱贫。

5、开展环保意识教育:在全乡中小学生在开展“爱我青街、美我环境”主题环保教育,在各村的宣传栏窗进行环保知识宣传教育,利用各村的党支部、村两会会议进行教育。通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创建,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

6、积极组织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辖区内废塑料洗涤业、废布角褪色业及非法电镀业等非法排污企业,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污染整治成果,防止死灰复燃。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该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青街畲族乡省级生态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由乡长兰江旭任组长,许道琦、周丽君为副组长,抽调精干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由综合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措施

创建省级生态乡是一项系统工程。创建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全乡上下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把省级生态乡镇创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领导,统一协调。省级生态乡创建工作由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要对创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各村、各部门单位是创建的具体责任单位,要认真制订详细可行的工作计划,成立相应的创建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形成各方面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要将创建活动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创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生态村、卫生村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生态建设的整体水平。

2、综合决策,科学规划。各村、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考核要求,编制规划,制定创建计划,早字当头,按照积极、快速、有序的原则开展创建活动。坚持环境保护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统筹兼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要求;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努力实现乡、村环境整体优化;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并举,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建设的方针,防止出现边建设,边破坏现象。各村、各部门单位要从实际出发,重点解决影响当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关键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坚持乡、村两级联动,生态乡、生态村创建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整体推进。

3、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创建省级级生态乡,既是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也是思想观念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动员群众加强环保、支持环保、完善治理设施,推进清洁生产,承担社会责任,投入公益事业。要倡导人人关心环境、热爱环境,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完善和疏通公众参与环保工作的渠道,形成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4、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各村、各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及严格的考核制度。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做到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任务落实,进度落实。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要经常组织督查活动,对全乡创建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村、各部门单位要自觉接受检查监督,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不断提高创建水平,确保规定时限内高标准通过创建考核验收。(青街畲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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