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污染减排工作顺利完成,按照省、市要求,现将2011年全县环保十件大事和减排工作任务明确如下:
一、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一)污染物减排目标
根据中省市“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的要求和我县减排项目实际情况,2011年我县的减排任务是:在2010年的基础上,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2%、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氨氮排放量下降1.8%。
(二)重点减排项目及措施
1、加大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县城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完成今年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任务,主要依靠去年建成县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但从去年核查结果看,该项目仍存在较多问题,特别是实际处理污水量偏低,污水处理、在线和中控设施运行还不稳定等问题较为突出。县水务局要把县城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及在线设施稳定运行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安排财力、人力,加大落实力度,确保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达到国家减排核查的要求。
2、强力推进工程减排力度。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陕西新元发电有限公司于10月底前至少一台机组要建成脱硫设施,并完成低氮燃烧的前期准备工作。蒲白矸石电厂完成低氮燃烧的前期工作。华力乳业公司于10月底前完成畜禽粪便综合治理工程,将我县畜禽养殖业减排指标落实到位。
3、提高准入门槛,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对新、改、扩建的项目,要通过“以新带老”或“关小上大”措施,对老污染源进行关停或治理,做到“增产不增污”。对于新建项目,要明确其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若项目无指标来源或超过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4、完善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坚持把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作为今年提升监管水平的主要工作来抓,确保运行正常,数据准确,传输稳定。加强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管理,对重点污染源实行持证排污。强化减排能力建设,提高环境执法、监测、应急能力。建设和完善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库,切实做好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按照中省市要求每月监测一次。
5、加强环境监管,提高管理减排水平。要确保已建成减排设施的稳定运行,提高减排效率。蒲白矸石电厂循环硫化床锅炉要加强管理,落实脱硫措施,提高脱硫效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县污水处理厂要做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县环保局要加强执法监管,提高全县重点污染源达标水平。各减排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减排档案台帐,为减排提供有力支撑。
6、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要以工业园区为重点,以创模为契机,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拉长产业链条,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经济和环境双赢的目标。要切实抓好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布局,防止出现交叉污染。抓好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完善果汁、煤电等重点行业污染处理设施,推广先进治污工艺,年底前完成2-3家清洁生产审核。
7、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减排工作职责。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定期召开污染减排协调会议,研究全县减排工作进展,协同落实工作要求。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县环保局:加强污染减排工作协调,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牵头做好全县污染减排工作, 负责减排重点工作的督办、检查、考核等,完成2-3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县经发局:加大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减排项目的支持,加快推进循环经济;
县经贸局:督促有关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和淘汰计划做好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县畜牧兽医局:做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牵头做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做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快超标车辆的报废淘汰速度,及时提供机动车统计数据;
县统计局:加强污染减排统计工作,及时提供经济社会发展、能源消费等统计数据,为污染减排核算提供技术支持;核实基层上报的发电量、煤量、城镇人口增长等与污染减排核算有关的数据。
二、环保十件大事工作任务
(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夯实工程、结构、管理三大减排措施,二氧化硫排放量较上年削减2%,氮氧化物排放量较上年削减1.0%,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较上年削减2.0%,氨氮排放量较上年削减1.8%。(责任单位:有关乡镇部门及企业;督办单位:县环保局)
(2)白水县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加快管网改造,提高污水归集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并督促污水处理厂提高规范运行水平,确保稳定运行,达到减排要求。(责任单位:县水务局;督办单位:县政府办、县考核办、县环保局)
(3)华力乳业公司畜禽养殖粪便治理工程。加大投入,确保于10月底前完成畜禽粪便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畜牧局;督办单位:县政府办、县考核办、县环保局)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重视环保十件大事和污染减排。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环保工作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非常重要。污染减排任务是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点目标任务,是国家控制的一项约束性指标。2011年全县削减任务指标虽然较“十一五”有所下降,但空间有限,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环保十件大事是市政府确定的今年全市环保方面重点工作。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以上两项工作,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二)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本区域环保十件大事和污染减排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把环保十件大事和污染减排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
(三)严格工作考核。县委、县政府已把环保十件大事和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列为今年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重点考核和重点督查。对工作滞后造成严重影响的乡镇、部门,将进行通报、预警。对未完成环保十件大事和减排任务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并于7月5日前将半年工作完成情况、12月5日前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书面报县政府,抄送县环保局。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明确减排工作分管领导、主管科室和联系人,并将有关人员名单、联系电话于4月15日前报送县环保局(联系电话:6126710)。(白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