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环境保护局2010年及“十一五”工作总结和2011年及“十二五”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1-4-12 17:15:45

“十一五”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环保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攻坚克难、强势推进,环保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重大进展,在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同时,保持了环境质量的基本稳定。现将2010年及“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和2011年及“十二五”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0年主要目标任务完成及工作情况

1.严控污染,县域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截止12月20日,我县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为353天,其中一级天数181天,空气污染指数为1.35,大幅度超过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00天以上的目标。几年来全县空气环境质量连续稳定达到二级标准,空气环境质量一直保持在全省前十强。水环境质量段柳断面水质达到IV类水水质标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确保了全县饮用水水源安全。

2.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全面完成。沁县大华焦化公司年内破产关停并全面拆除地面上的生产设施,关停后年可削减SO2585吨,COD110吨,烟尘697吨,粉尘421.05吨,固体废物9.75万吨,使我县淘汰落后产能取得实效。县污水处理厂,经过二年多的建设,于年内正式进入运行阶段,该项目总投资2970万元,共建设主干管道12.425公里,日可处理生活污水4000吨,年内投资55万元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实现了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污水处理厂运行后,年可削减COD407.2吨,年削减NH3-N24.6吨,工程完成情况名列全市前茅。关停大华和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确保了我县SO2、COD两个环保约束性指标全面控制在1480吨和890吨之内。

3.排污收征收工作规范运作,按要求上缴国库。一年来,我们不懈努力,按标准核定、规范征收并及时上缴国库,全年共征收入库248万元,其中:焦炭排污费188万元,一般排污费30万元,行政处罚30万元。全面完成了市局下达的排污费征收任务,为县域污染项目治理集聚了资金。

4.以“北方水城”建设为契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我们以“北方水城”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沁县生态环境特别优越的实际情况,在去年成功获得“中国绿色名县”的基础上,又积极参与申请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活动。今年1月,我县通过“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初审,6月获得“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称号。

5.环保“十二五规划”、“生态经济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年内编制完成。年内,我们多方筹资,聘请省、市环保专家编制了全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并报请县政府批准实施。“全县生态经济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已完成收集资料等前期工作,聘请了省市有关专家年底即可编写完成。以上三个规划,为下一步县域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

6.环保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年内,我们先后派员参加了国家、省、市组织的环保培训6次,组织参加了环境监察执法和环境监测技能培训;并根据省环保奖励政策文件精神,争取回了149万元环保监测能力建设奖励资金,配备监测仪器和装备,全面进行监测站实验化验室标准化建设;安装了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备;启用了全县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系统等,使环保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热情得到极大提升。

7.规范环保专项资金运作,出台“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促进县域环境污染治理。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的实施意见》和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山西省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以奖代补”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我县出台了《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以奖代补”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即:将每年征收的排污费留县级部分的50%作为专项资金,用于为创建国家级或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或者取得重大环境综合整治成效的项目,进行环境保护奖励,该政策作为市环保奖励办法典型被全省推广运用。

8.规范建设项目管理,建立“一企一档”,推进“环评”审批力度。今年,我们结合建设领域反腐败工作,与县人大、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全县近年来所有建设项目是否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排查,以“一企一档”的形式为企业建立了档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了下达限期改正、限期补办和立即停产等措施。截止目前,共清理整顿建设项目154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112项,补办环评审批手续76项,已建立重点企业环保档案15家。通过规范环评审批和建设项目管理,全民环保意识普遍提高。

9.引进环保资金取得空前突破。年内为水城建设引回环保资金820万元;为唯思可达公司争取环保资金50万元;争取环保监测能力建设资金149万元(全省10家,全市2家,我县占了一家);争取监测站住房建设资金200万元(全省10家,市3家)。全年引进争取回环保资金共计1219万元,创历年之最。

10.其他工作整体推进,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接处环保12369举报热线电话,及时查处信访举报案件9起;接处书记县长热线转办案件10起;接处市环保部门转办案件2起,案件查处率、结案率均达到100%。征订《中国环境报》110份,征订《绿色印象》40份,利用一切宣传机会宣传普及环保知识,全民环保意识有了较大提高;创办绿色学校1所(漳源中学),完成企业环境行为评价1个(县煤运公司);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县委政府下达的全年植树造林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创先争优”、党风廉政政建设、包村工作、党报党刊征订和各项捐助任务等。

二、“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十一五”期间,我局着力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按照县委、县政府《“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源整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一)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

2006年,县环保局由事业环保中心独立设置为环保行政执法局;2009年,机构改革,环保局为政府工作部门,设置一正二副一总工;局下设县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为股级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保障环保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执行提供了组织保证。环保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常务副县长分管、职能部门参与的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强化认识,各级领导对环保工作的重视显著提高

建立了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保障机制。“十一五”时期,制定出台了《关于下达沁县“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沁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沁县创建环保模范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加强县城区锅炉烟尘限期治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调整环保委成员领导组的通知》等20多个文件专门安排部署环保工作;聘请省市环保专家编制出台了《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沁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大气环境容量规范》、《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生态县示范建设规划》、《创建环保模范县规划》等十个专门规划,为县域科学决策发展提供了保障。

(三)突出重点领域,执法行动成效显著

连续5年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确保了我县的乡镇饮用水安全。设立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一步加强漳河流域企业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强化执法和严格监管,关闭(搬迁)了县城3家污染较重的企业。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深入开展了畜禽养殖专项执法行动,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基本实现乡镇垃圾和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设施的全覆盖。    

(四)严把“环评”审批关,提高服务效率

将总量控制作为项目审批的“总闸门”,从严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三同时”制度及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严格环评审批、验收,强化污染源头控制。尤其是在全县“双百工程”、“水城建设”和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推动项目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服务于“水城建设”成为我局的中心任务,我们进一步规范了环评审批行为,转变环评审批工作理念,从被动制约向超前进入角色、超前服务转变,提前介入,做好重点建项目环保前期调研,提高审批效率,将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批时限由法定规定的60、30、15个工作日缩短为30、15、3个工作日。5年来,共否决突破环境容量、不符合环保和产业政策要求的新建项目10多个。县级审批环评报告表   12个、登记表720个(其中畜禽养殖项目650个)。

 (五)深挖细掘,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

我县“十一五”减排目标:SO2、化学需氧量目标分别控制在1480吨、890吨,在2005年的基础上分别削减314吨、184吨,削减比例分别为21.2%、20.7%;通过积极规划,充分运用关停落后产能、工程治理、严格监管等手段,对污染物进行有效减排,依法关停取缔了大华焦化公司、造纸厂二家企业,佳美公司实现了从县城的搬迁,对15家中小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对县城区80余台锅炉进行了除尘治理,实现集中供热小区12个,否决3个污染项目。截至2010年底,我县大华公司关停累计减排SO2585吨,COD110吨;县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累计减排COD407吨,已超额完成了“十一五”期间减排任务,排放总量控制在总量要求之内。

(六)强化执法监管,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十一五”期间,我局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手段,完善了执法程序。按照国家要求,先后在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工业园区整治、新建项目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五年来,共计出动执法车辆600辆(次),排查各类企业530余家(次),取缔“十五小”企业2家,取缔关停18门以下的粘土砖瓦厂8家,立案查处案件5件,处罚90余万元,十一五期间累计征收上缴国库排污费2470万元,为全县污染治理集聚了资金。通过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县整体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出境河流断面水质持续好转,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达标,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优良。

(七)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十一五”期间,我们坚持把环保宣传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公众积极性的重要手段。5年来,共举办各层面环保知识培训班10余期,培训人员1000人(次),设立环保宣传咨询台20余次,发放环保宣传资料6000余份,提高了全社会整体的环境意识。充分发挥电视、报纸新闻舆论作用,对环境治理先进企业和违法企业予以表扬和曝光,接受全社会监督。为加大环保宣传力度,组织环保征文、书法、绘画有奖竞赛,开展环保志愿者活动,举办环保宣传一条街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公众参与环保的意识。共创建了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2个省级文明生态村、3所省级绿色学校、2所市级绿色学校。进行企业环境行为评价2个。先后荣获“中国绿色名县”、“中国最具特色魄力县”、“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等殊荣。十一五期间,环保意识、环保理念可以说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八)化解信访纠纷,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建立了环境信访举报制度,开通了“12369”环境污染举报热线,拓宽了举报渠道。建立了24小时接访制度、协调办案制度、案件督查制度、举报回访制度,规范了环境信访案件的接访、查处、结案等程序。2006以来,每年接待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的各类信访案件30起左右,及时办结率、满意率都在98%以上,未发生一起越级集体上访。按时完成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回复工作,代表和委员满意率达100%。

(九)以提高队伍素质为核心,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把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素质作为根本。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开展了四项基本功教育活动,采取聘请专家授课、干部轮流讲课的方法,环保执法人员的素质得到提高。把搞好硬件建设作为强化环保执法的基础,为每个股室配备了电脑,接通了网络,先后争取上级支持,配备环境监察执法车辆2台,环境监测仪器设备39台(套),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大大提高了环境监察应急能力。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春节前可基本建成,将于明年5月前投入使用。

回顾“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距“十一五”规划及目标任务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环保能力建设中的机构人员编制数量严重不足、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和环境监测人员工资经费还为自收自支,严重存在吃排污费问题,还不能达到收支两条线管理,环保办公住房紧张,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任务还差距很大;县城污水处理厂还需加快管网建设和污水收集达到正常稳定运行;垃圾无害化处理、县城集中供热工程、供气工程等和周边县区还存在较大差距。按照市政府与县政府签定的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到今年底,县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需达到国家中部地区“三级标准”、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需达到国家中部地区“E级标准”;县城污水处理厂和生活垃圾填埋场于2010年建成投入运行,这些指标均已纳入省政府对市政府目标考核。当前一是要解决全局人员编制问题、参公问题、工资列入财政渠道问题,尽快完成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任务;二是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后续设施建设步伐并实现满负荷正常运行;三是要尽快开展集中供热、集中供气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行。

三、“十二五”规划展望

(一)规划总体目标

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明显,解决局部区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重点领域整治工程逐步开展;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得到有效控制;环保能力建设得到加强;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集中无害化处理基本达标;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好转。

(二)规划具体目标

1、环境质量目标

水环境质量:漳河流域及段柳断面出境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境内主要河流、湖泊、库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大气环境: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320天/年,达到96%,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城镇环境空气质量维持在2010年的水平。

声环境:县城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dB(A);县城区各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大于95%,夜间达标率大于90%;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65dB(A)。

2、总量控制目标

全县SO2、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在“十一五”期末的水平上削减10%,氮氧化物执行下达的控制指标,随着经济的增长,排放总量力争控制在“十一五”末期水平。

3、工业污染防治目标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100%,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8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70%,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强度降低2%。

4、城市污染防治目标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县城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90%,县城气化率达85%,集中供热率达85%,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8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达标率达到100%。

5、农村污染和防治目标

到2015年,我县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率达到80%,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达标率为100%;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基地面积占耕地面积60 %;单位面积农田化肥、农药施用强度比2010年降低5%;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 %;建制镇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建制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达标率达到80%;

6、生态建设和保护指标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保护区面积比例不断增加;生态乡镇数量达到50 %以上;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5%。

7、核与辐射污染防治指标

核与辐射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达到《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的标准。积极开展电磁波辐射污染防治工作。

8、环境管理能力指标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达到国家标准化中部地区“E级站”标准,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达到国家中部地区标准化建设“三级标准”。环境信息、统计、宣教、核辐射能力显著提升。市级以上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安装率达80%以上。

(三)主要措施

1、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一是开展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二是对所有新建项目环保把关,提高企业环境准入水平,确保“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三是加强对工业园区内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管;四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对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五是以循环利用为导向,实现生产——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及产品转化率,提高环境效益,减少环境污染;六是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等的综合利用,强化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对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重点企业必须制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强化城市环境污染防治。一是全面推进我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的建设步伐,确保县城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二是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进入排污管道。严格控制县城区漳河段新建有污染和耗水量较大的项目,现有的排污企业全部实现达标排放。三是调整燃料结构,扩大清洁能源,提高城市气化率。四是开展重点饮食业单位和重点区域饮食业的油烟污染治理。五是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六是加强对建筑、拆迁和市政等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强化对市区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的控制,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努力减轻扬尘污染。七是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绿化水平,把景观绿化功能融入防尘降噪功能之中。

3、强化农村环境保护。一是发展生态农业,建立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示范区。二是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力度。三是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四是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是加大生态城镇体系建设力度。

4、强化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一是强力推进生态县建设,基本形成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二是切实保护好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提高自然保护区建设质量。

5、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建立和完善水源地预警和应急机制,强化监测、监察,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6、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项目审批监管,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7、强化环保系统能力建设。按照到“十二五”基本构建“数字环保”体系的要求,深入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县环境监测站按照国家标准化“E级站”建设标准,完成环境监测站资质认证等相关工作;县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达到国家三级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面提升全县环境监管执法水平。环境信息、统计、宣教、核辐射能力建设得到大大提升,为环境保护提供保障。

四、2011年工作计划                        

2011年,我局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政府确立的“四以”治县方略,切实强化自身能力建设,主动做好各项环保服务,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有较大提升,为北方水城建设和构建和谐生态沁县作出新的贡献。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加大环保能力建设力度,实现环保局人员编制足额规范,能正常开展各项工作;环境监察大队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三级标准”要求并通过省级验收;环境监测站达到“E级标准”并通过省级验收。

(二)向国家或省市环保部门争取资金200万元,开展环保监测执法用房建设,建筑面积2000m2,年内完成土地征用、审批和主体工程建设。

(三)确保饮用水安全,强化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流域水源的监管,加强农村饮用水污染防治,着力整治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染、垃圾污染和企业污染,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村污染防治能力。

(四)进一步加大治污减排工作力度,切实加强污染总量减排工作,结合以奖促治,深入开展农村环境保护,把上级下达的主要污染物SO2、COD、NH3-N、NOX控制在规定指标内,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

(五)监督督促有关部门,不惜余力完成完善县垃圾填埋场、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建设,并启动运行,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沁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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