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始县2011年环保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1-4-7 10:49:28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县环保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州环保工作会议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总量减排、改善环境质量和防范环境风险为着力点,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始终坚持把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放在首位,强力推进重点企业、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科学布局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强化监管,严格执法,为促进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一、主要目标

  ------总量减排:全面完成省、州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削减1%,氨氮削减1%,二氧化硫削减1%,氮氧化物削减0.5%)。

  ------空气质量:确保业州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0天以上,农村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水环境质量:业州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地表水广润河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以上,清江景阳段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环境管理目标:当年开工的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率、环境标准执行率均达到100%,当年竣工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率达到100%。

  二、主要工作措施

  1、以环保宣传教育为推手,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第40个“世界环境日”活动,使环保宣传教育经常化。立足找准载体,选好突破口,继续深入开展环保宣教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五进”活动,全面启动“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医院”、“绿色商场”、“绿色酒店”及“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活动,倡导生态文明新理念,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通过选树典型,不断强化生态文明道德意识和自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生态文明创建氛围。逐步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范畴,充分利用国家生态文明创建奖励和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创造条件,适时推进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

  2、突出重点,全面落实总量减排目标。

  在充分考虑全县经济发展水平和总量削减能力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和稳步实施“十二五”总量减排规划,强力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在工程减排上,主要是要进一步协调天然气工程的顺利推进,力争下半年投入运行,在此基础上适时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燃煤锅炉的替换,减少燃煤锅炉二氧化硫排放;在结构减排上,主要是抓紧协调泰丰旋窑水泥生产线建设,力争尽快投入运行,削减立窑生产线二氧化硫排放量;在管理减排上,要进一步强化对已经建成的减排项目的运行监管,确保城区污水处理厂、九皇食品、兴旺食品等涉水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和杨家湾火电厂烟气脱硫设施正常运转,逐步实现达标排放。有序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继续加强同工商等职能部门的配合,把排污许可证持证纳入企业注册、年检等环节的必要条件,确保重点排污企业排污许可证持证率达到95%以上。

  3、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政策,强化环境管理。

  一是要依法履职,严把项目建设环境准入关。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科学化解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将环保要求融入到经济发展中,进一步完善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于涉及民生的项目和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积极创造方便、快捷的审批条件。属于县级审批权限的项目一律简化程序,优质服务。属于上级审批权限的项目,积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力争尽快落实审批。对于资源开发型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有冲突项目和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项目,要严格把关,落实好省环保厅提出的“四个一律不批”和“两停止”要求,即: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空间的项目,一律不批;对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一律不批。停止审批未开展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和开发区内的入园项目;停止审批向在河流中排放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在落实环评审批手续上,要进一步推进“阳光审批”措施,鼓励和扩大公众参与面,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环境意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环评审批的标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二是严把项目建设环境管理关。继续完善重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联络员制度”,在重点建设项目与环境管理部门之间建立信息沟通桥梁,严防重点建设工程突发环境事故发生。

  三是严把竣工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关。进一步完善竣工项目试运行审批和“三同时”专项验收制度,按照省环保厅要求,所有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运行的项目,一律责令停产并限期验收;所有“三同时”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一律限期改正;所有整改不力、不到位的项目,一律依法严肃查处。

  4、依法履职,强化环保执法。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继续完善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环境监管台帐,对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排污企业和近几年来环境违法行为较多的企业,采取限批、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综合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整治。严肃查处一批严重危及饮用水安全和长期整改不力,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排污企业。

  二是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在总结近几年环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煤矿企业、建筑施工噪声和废物回收加工三个行业的专项治理行动。配合省、州集中组织开展“两整治”(未批先建、未验收投产)行动。整合经信、商务、工商、监察等环委会成员单位的力量,联合行动,全力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是全面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继续深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防控工作,构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体系,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队伍,落实应急人员培训和必要的物资储备,不断提高处置各类突发环境问题的能力。

  5、继续加大力度,扎实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突出饮用水源监管重点,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要继续坚持饮用水源“月巡查”制度,坚决杜绝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工建设与保护饮用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长期危及饮用水安全的排污企业。强化对所有涉水企业的排污监管,不断完善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强力推行工业废水监测制度,对废水排放不达标的,要坚决落实限期整改,确保达标排放。继续加强同巫山县环保部门的配合,强化对跨省际煤矿企业的监管措施,巩固已经形成的治理成果。

  二是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控。要继续强化对重点涉气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强除尘、脱硫设施的维护,逐步淘汰落后的除尘工艺,减少对大气的污染。积极探索城区“灰霾”综合防治措施,完善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控系统,着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推动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和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努力减少机动车废气对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

  三是有序推进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切实加强同农口部门的合作,抓好对农药、化肥和散养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努力控制和减少单位面积农药、化肥的使用量,促进有机农药、有机肥料的使用。

  四是强化危险废物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污水处理厂污泥、垃圾处理厂渗滤液等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清理各种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建立详实、规范的登记统计制度。防治发生次生环境污染。

  五是强化核与辐射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涉及放射源单位的监管措施,建立放射源安全管理责任制,规范放射源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安全监管周报、月报制度。严格按照废弃放射源处置要求,及时监督企业安全处理。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开展涉源从业人员和辐射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继续推进持证上岗制度。以“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年”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辐射环境管理宣传教育。

  6、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要充分把握省政府把建始纳入全省28个重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的良好契机,精心编制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整治工作,在整治中,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环境整治同新农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考虑,整体实施,切实解决好农村环境中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创新农村环保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农村环保机构建设,妥善解决农村环保监管缺位的问题。认真落实省环保厅提出的“环保下乡、干部下乡”制度,逐步培养农村环保“明白人”。要大力推进农村清洁生产,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村为依托,广泛开展“清洁种植、清洁养殖”试点示范活动,促进农业产品升级。

  7、密切关注民生,完善环境信访调处机制。

  要坚持民生优先,进一步健全环境信访调处责任制,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投诉、来信来访问题。要高度重视群访案件,实行领导挂帅,限时办结制度。对于群众反复投诉的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杜绝反弹,严防因调处不力或落实不到位造成重访、越级上访和群体事故发生。

  8、进一步规范排污申报秩序。

  要认真贯彻落实排污申报要求,把排污许可、排污申报和排污费核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开展排污费核定工作。切实加强同地税部门的协作,共同督办排污费的征收入库,确保当年排污费征收入库总额突破300万元。

  9、不断完善环境监测能力,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监管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能力。要充分把握国家加大对基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扶持的机遇,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充实环境监测业务用房和41项常规项目的监测能力,力争尽快达到国家三级监测站的标准。

  二是努力提高环境监测人员业务水平。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委培、挂职锻炼、短期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

  三是优化监测选点、取样等措施,全面掌握县域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定期综合分析,定期发布环境质量信息,为环境统计、排污费核定和环境问题纠纷的调解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四是强化环境预警监测和应急监测措施。健全环境应急监测机制,组建环境应急监测专班,与环境应急处置分队协调呼应,形成处置突发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的安全屏障,切实保障公众环境安全。

  10、完善环境保护规划,为做好“十二五”环保工作奠定基础。

  要按照省、州环保部门关于编制“十二五”环保规划的要求,围绕全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科学确定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精心谋划一批具有全局意义、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环保项目和生态建设项目。逐步建立和完善环保项目储备库。

  11、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切实增强服务意识。

  一是要围绕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项目建设做好服务工作。组建工作专班,积极主动参与煤矸石发电项目、铁矿开发项目、五家河流域水电开发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协调上级环保部门落实好环评报批手续,推动全县重点项目建设。

  二是积极发挥职能,为县域经济发展当好参谋。坚持用环保和生态的理念引导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是坚持均衡、全面发展思路,统筹机关综治、计生、保密、扶贫开发、档案和工、青、妇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充分利用活动载体,丰富职工生活,活跃机关工作氛围,调动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推动环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12、以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扎实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要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以开展环保局机关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弘扬正气”教育,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作风、思想、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创建效能型机关、学习型机关和节约型机关,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党员干部公开承诺制度,进一步完善环评审批、排污申报、排污费核定、项目申报等权力运行监管措施,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规范运行。努力建设一支作风务实、工作高效、清正廉洁的环保干部队伍,用实际行动迎接建党90周年和全省第八次环保大会的召开。建始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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