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我市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以保护环境、优化发展、维护权益为根本要求,以污染减排与总量控制为抓手,以大气污染防治与清洁空气行动为重点,以启动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验收为契机,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综合作用,毫不松懈地推进总量减排和污染防治,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在制度层面深入有效推进环保工作,运用生态环境、绿色创建载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体要抓好以下“七个深化”的工作。
一、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在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上有新进展
(一)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推进清洁空气行动。结合《宁波市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明确技术标准、时间期限和考核要求,实施多因子总量控制,保质保量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同时整合出台有利于清洁空气行动的环境经济政策,加大对生产和使用清洁能源环节的财政补贴力度,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政策保障。(胡杰局长助理牵头,污控处负责)
(二)以优化能源结构为重点加强燃煤污染控制。全面开展中心城区无燃煤区建设,加快建设集中供热设施热力管网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配套设施,禁止销售、使用煤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限期淘汰现有燃煤锅炉。(胡杰局长助理牵头,污控处负责)
继续深化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示范项目推广的指导与扶持,以项目示范带动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方安兴副局长牵头,法规处负责)
(三)以重点行业整治为重点强化大气污染治理。继续探索开展VOCs总量控制机制,在化工、机械制造、家具制造、船舶修造、彩钢瓦生产、汽车修造等重点行业开展VOCs排放源调查及排放总量测定等基础性工作,提出VOCs减排和整改的技术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减少挥发性有机废气产生量,督促做到集中收集、限期达标排放,并为今后的VOCs减排以及项目审批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胡杰局长助理牵头,污控处负责)
(四)以排气定期检测为重点加大机动车污染治理力度。依照《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全面实施《宁波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继续严格管理外地机动车转入,认真落实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制度,组织实施环保合格标志和区域限行制度;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推动公交车、出租车等高频使用车辆的天然气替代,稳步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各项工作。(胡杰局长助理牵头,污控处负责)
(五)以整合监测资源为重点构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以国家灰霾监测试点城市为契机,着力加强灰霾监测和研究工作;启动鄞州横溪镇空气背景站建设工作,新增8个环境空气特征有机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站,加强对环境空气中VOCs监测监控力度;在中心城区和方桥背景点改建基础上启动酸雨自动监测网建设。(林绮纯局长助理牵头,监测中心负责)
二、深化污染减排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有新措施
(六)做好“十一五”污染减排考核工作。继续加强主要污染减排工程的运行监管,完成好国家对宁波“十一五”污染减排的考核工作。对各县(市)区“十一五”污染减排指标、减排重点工程和攻坚任务书等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核算,全面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的考核工作。(胡杰局长助理牵头,污控处负责)
(七)落实“十二五”和年度减排任务。在国家“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下达后,修订《宁波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全面摸清我市的污染减排潜力,由市政府对全市“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和工程任务进行分解下达,并加强对污染减排措施的核查核算和督查督办,确保顺利完成2011年减排任务。(胡杰局长助理牵头,污控处负责)
(八)推进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在化学需氧量方面,加快全市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管网建设,完成鄞西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以及宁海西店、象山石浦、西周、奉化莼湖四个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用。在二氧化硫方面,加快燃煤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和脱硝设施建设,加强已投运脱硫脱硝设施的运行监督,实施宁波钢铁烧结机脱硫建设,对各类非电燃煤锅炉及工业窑炉污染物排放浓度实行严于国家标准的限值,超过限值的现有锅炉一律限期整改。(胡杰局长助理牵头,污控处负责)
(九)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新增污染。把好空间准入关,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审查成为项目审批的必经环节;把好总量准入关,实施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新上项目的污染物不同比例削减替代方案,继续运用好区域限批等手段,严格控制高污染行业的建设;把好项目准入关,拒批“两高一资”项目,继续提供绿色通道,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及“三同时”环保验收。(方安兴副局长牵头,建管处负责)
(十)抓好减排成果利用工作。充分运用价格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继续深入探索排污许可证发放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推进镇海区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各项试点经验,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单位。探索开展排污权银行抵押贷款制度,实现在价格机制上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胡杰局长助理牵头,污控处负责)
三、深化绿色创建活动,在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上有新突破
(十一)分解落实好生态文明建设任务。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战略任务和省委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结合宁波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或纲要编制等工作,并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2011年度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同时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好环保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励志武副局长牵头,生态处负责)
(十二)培育好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搭建各种宣教平台,加大生态文明、“811”行动成果和“十一五”减排成效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认同度。同时要继续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创新环保宣传形式和载体,积极利用各类创建活动、环境纪念活动,吸引更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环境保护。充分发挥环保民间组织和环境志愿者的作用,使之成为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环保、关爱生态的良好氛围。(吴建伟纪检组长牵头,宣教信息中心负责)
(十三)大力开展生态创建。把各类生态创建活动作为整体推进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市、县、乡镇、村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积极探索社会化的生态文明创建机制,大力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积极提升生态创建的示范效应,有序开展绿色系列的创建工作,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生态区和1-2个省级生态市、区,培育1个国家级生态县,继续开展市级生态乡镇复查工作,完善生态创建退出机制。(励志武副局长牵头,生态处负责)
(十四)高度重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薄弱环节,我市要以与环保部签订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为契机,做好责任分解和任务落实工作,完成各地农村环保规划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确保按时履约。逐步建立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强化农村环境保护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年度目标考核。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各项资金安排要向农村倾斜。巩固全市100头以上养猪场及其相当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作成果,启动50头以上养猪场排泄物治理工作,继续推行畜禽养殖沼液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继续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太阳能生物处理设施建设,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励志武副局长牵头,生态处负责)
四、深化饮用水源保护,在改善水环境质量上有新成效
(十五)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全面完成全市水源地农家乐休闲旅游环境整治工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督查和考核工作。(励志武副局长牵头,生态处负责)
加快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做到实时快速反映水源地水环境质量和变化状况,为饮用水水质安全提供有力保障。结合“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规划内容,适时启动全市水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以更好的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林绮纯局长助理牵头,科监处负责)
(十六)加强水污染治理。落实市人大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审议意见,继续推进甬江流域环境整治,着重开展水污染重点行业的环境整治工作。以电镀行业整治为重点全面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及时出台《宁波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实行生产用水定量管理制度,全市水污染物重金属排放量比2009年削减10%;通过集中搬迁、纳管排污、原址治理等整治手段,实现水产品加工行业集中地的污水达标排放;总结慈溪市榨菜废水治理试点成功经验,进一步开展慈溪、余姚等地榨菜行业废水全面达标的治理整治工作。(胡杰局长助理牵头,污控处负责)
深入开展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工作。(林绮纯局长助理牵头,科监处负责)
按计划完成印染行业环境整治及规范发展工作。(方安兴副局长牵头,建管处负责)
(十七)加强水质自动监测。加大县(市)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力度,加强主要江河水系生物监测和理化监测相结合的复合毒性环境监测,建立江河、湖库水生态监测网络体系,实现从常规水质指标、痕量毒害物指标、水体生物毒性指标和水生态完整性指标等四方面来系统监控河流水环境的安全,实现水质自动监测单点管理逐步走向流域管理。(林绮纯局长助理牵头,监测中心负责)
五、深化监督管理,在保障环境安全上有新举措
(十八)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按照检查频次不减、打击力度不减、高压态势不减要求,加大执法力度,既出重拳,依法依规从重从严从快处理一批违法案件,又出组合拳,综合采取媒体曝光、公开道歉、区域限批等制度以及荣誉摘牌、考评降档等制约性措施,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创新执法方式,组织好联动检查、交叉检查,县级推行网格化管理,实行分片分人包干,营造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增强执法刚性,有效整合司法力量和行政监察力量,加大对监管主体、肇事主体的问责追究力度;扩大执法渠道,积极利用环境信访、媒体揭露、有奖举报等,及时掌握环境违法线索,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丰富执法手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特别是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立“移动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继续开展群众长期投诉的环境污染积案的处理和化解工作,开展环境问题下访、排查和整治,重点抓好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汪友方副局长牵头,监察支队负责)
(十九)加强辐射安全监管。大力加强电离辐射安全管理,继续推进输变电工程和通讯基站等电磁辐射项目环保管理工作,保持电离辐射的持证率、验收率和废源收贮率均为100%。开展宁波市放射性本底调查工作,全面实施放射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全市放射源的实时在线监管。开展流动探伤放射源规范管理的试点工作,研究出台全市流动探伤放射源规范管理办法。(胡杰局长助理牵头,污控处负责)
(二十)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加大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力度,投运危险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加快建成电子废物处置设施。分类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置工作,推进污泥的无害化处置,全市生活污水处理污泥实现100%按规范处置。进一步优化废塑料利用企业的发展,按时完成土壤修复、有毒化学品的监管和 POPs、ODS的国际履约等工作。(胡杰局长助理牵头,固废中心负责)
(二十一)抓实环境应急防范处置。以省厅公布的73家省环境安全重点企业为切入点,持续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坚决落实企业“一案一阀一池”,建立全国领先的环境应急信息平台。完善跨区域环境污染和信访纠纷联合调处机制,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实现应急事故按预案分级响应率达100%,确保区域环境安全。(汪友方副局长牵头,监察支队负责)
(二十二)全面启动第二轮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制定第二轮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方案,成立组织和工作机构,针对薄弱环节和落后指标,逐项分解考核指标和跟踪落实整改任务。完成好大岙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提标、城市内河综合整治等迎检重点工程;加强宣传发动,切实提高环保模范城市知晓率和满意率,确保2011年底前通过省级预验收并向环保部提交复查申请,2012年顺利通过环保部验收。(胡杰局长助理牵头,污控处负责)
六、深化改革创新,在制度完善能力提升上有新进步
(二十三)完善机制体制。以建立和完善环境有偿使用制度为核心,加快制定环境经济政策。完善环境保护宏观决策机制,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经济发展中的参谋服务作用。完善环境保护分级管理和协作机制,两级环保部门建立起沟通及时、配合默契、运转有序的上下联动协调机制。强化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完善排污权交易和绿色信贷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有效的经济利益引导和刺激约束机制,更好地调动市场主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有效地约束破坏环境的行为。(方安兴副局长牵头,法规处负责)
进一步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完善补偿的内容、方式、标准和实施措施。(励志武副局长牵头,生态处负责)
(二十四)加强能力建设。紧紧围绕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全市环保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勤政廉政和业务建设,树立环保系统良好形象。以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理顺体制,力争机构和人员编制有所增加。(励志武副局长牵头,组人处负责)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财政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增强财政对环境保护投入的保障能力。(汪友方副局长牵头,计财处负责)
继续抓好环境监察、监测及预警、信息、宣传教育和农村环境监管等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监督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分管副局长牵头,责任处室负责)
创建国家持久性有机物重点实验室,持续提升应急监测重点实验室整体能力,努力实现环境噪声监测自动化。(林绮纯局长助理牵头,监测中心负责)
深化科研合作与交流,推进环保新技术新工艺示范项目,促进科研项目为我市污染防治发挥作用。(方安兴副局长牵头,环科院负责)
(二十五)推进数字环保。依照市委市政府智慧城市构想,充分利用各类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测得准”功能,通过现有的网络传输以及将建的移动执法系统等“传得快”手段,实现高速、无缝、可靠的信息传输;同时面向多维海量环保信息,继续推进“说得清”的智慧信息处理项目的整合,全面提升分析决策的智慧化程度;进一步建成环境数据中心平台、污染源管理和建设项目管理等系统,并在建设环境地理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同步建成环境功能区规划系统;扎实抓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二期)和县(市)区检测站的建设,形成内外结合、高度信息化的管理平台,实现“管得好”的智能管理服务,切实规范环境保护业务,提高业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吴建伟纪检组长牵头,宣教信息中心负责,相关处室配合)
(二十六)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全面优化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强化部门间信息采纳的联动机制,鼓励企业自愿公开环境行为;依托局外网,设立环境信息公开栏,公开各类评先、评优的环境信用记录,依法定期公开上市公司和超标企业的环境行为;开展重点监管企业和上市公司的环境行为定期审计工作,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短信、LED显示屏、简报专报等不同形式向街道社区、人大代表、企业法人、社会大众公开环境信息,进一步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健全环保网络评论员队伍,重视网络环保舆情的应对处置工作,建立网络环保舆情应对处置机制,提高网络环保舆情应对处置能力。充分发挥“生态之友”环保志愿者服务总队以及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污染治理机构等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吴建伟纪检组长牵头,宣教信息中心负责)
七、深化规划编制,在谋划“十二五”环保工作上有新思路(林绮纯局长助理牵头,科监处负责)
(二十七)深刻把握时代背景。从宏观层面看,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把环境保护放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十二五”期间将继续实施节能减排战略,把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从发展历程看,宁波的人均GDP已超过1万美元,建设现代化港口城市和发展转型的现实需求,要求更加突出地主动保护环境,以环境保护等手段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从环境压力看,“十二五”期间,宁波社会经济发展仍将保持较高的速度,必然新增废水、废气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而工程性减排的空间有限。如果不转变当前的产业和能源消费结构,资源与环境的约束仍比较突出。从污染趋势看,压缩型、复合型的污染特征将更加突出,特别是酸雨、灰霾、臭氧和水体富营养化等区域性环境问题受外部和本地双重污染,改善的难度比较大,随着工业向临港聚集和郊区转移,区域性环境风险和污染矛盾也将继续困扰城市发展。
(二十八)指导思想和原则上突出生态文明引领和“六个转变”。“十二五”期间,坚持“建设生态文明”为引领,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以污染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为抓手,持续加强全过程污染预防与控制,加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促进绿色增长和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重点要推进“六大转变”,一是战略上从传统污染防治向环境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转变。二是战术上从单项、常规控制向全面、协同控制转变。三是工作重点上从重基础设施建设向建管并举转变。四是区域重点上从中心城区为主向城乡一体转变。五是推进手段上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转变。六是组织方式上从以政府推动为主向全社会共同参与转变。
(二十九)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上重点聚集总量、质量、风险和优化发展。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目标,在规划重点上,突出“削减总量、提高质量、防范风险、优化发展”四个着力点,涉及水、大气、固废、工业、农业、生态、噪声、辐射等8大领域。污染减排方面,在完成国家约束性指标(COD、氨氮、SO2、NOX)的基础上,增加对体现宁波环境特点的总磷和VOCs总量控制,主要措施是提高污水处理厂标准、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和电厂全面脱硝、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削减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等。在提高环境质量方面,主要是进一步提高全市主要环境质量指标,遏制复合型污染恶化趋势。防范风险方面,主要是加强集中式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提升污水、固废收集处置能力和水平;强化对饮用水源保护、放射源、危险废物等的环境监管,完善风险源控制体系、辐射和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和突发污染事故应急体系。优化发展方面,主要是推进石油化工、印染、电镀、冶炼、铸造等重点行业污染减排;严格环境准入制度,以环境标准推动重点行业技术升级,加大重污染行业或企业淘汰力度,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快推进工业向规范的工业园区集中,完善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管理体系。宁波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