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台州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1-4-6 12:13:44

2011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核心,以生态市建设为抓手,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推进生态经济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培育生态文化,着力完善生态机制,努力建设生态文明,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11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奋斗目标是:完成省里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全市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65%以上;台州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达到良好;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空气环境质量好于等于二级以上的天数占全年的比例达95%以上。重点抓好以下九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推进生态经济发展

坚持以发展生态经济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科学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积极推动产业集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重污染行业产品结构调整,努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围绕“一轴一港一核三区”的总体布局,按照转型升级的要求,积极服务沿海产业带和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努力推进产业集聚发展。严格实行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制度,重点抓好国家级医化园区、石化园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建设,开展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启动临海川南医化基地、台州经济开发区、玉环工业园区等地生态化改造,努力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和污染集中控制区。

二是助推循环经济发展。积极培育循环经济产业链,大力发展生物制药、电力、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医化、固废拆解等传统产业,引导医化企业产品结构从以中间体与原料药为主向原料药与成品药并重转变,引导固废拆解企业由纯拆解向中间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产品加工制造延伸,不断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全面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引导医化、造纸、印染等重污染企业开展工艺改造,完成一批清洁生产企业审核。

三是加快重污染行业产品结构调整。充分利用环保政策制度倒逼医化、印染、造纸、食品等重污染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加快淘汰小化工、小电镀、小造纸、小印染等落后产能,不断提升重污染行业工艺水平、装备水平和末端治理水平。重点抓好医化行业产品结构调整,引导、推进医化企业退出“三废”排放量大的中间体项目;从严控制医化、电镀、印染、造纸、食品等重污染项目审批,不断提高重污染行业的整体档次和水平。

二、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坚持以解决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整治,进一步解决好危害群众健康的水、气等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一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高度重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积极落实截污控源等保护措施,推进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确保饮用水源安全。重点抓好长潭水库水质保护工作,编制长潭水库水质中长期保护和利用规划以及底泥清淤研究报告,落实入库溪流生态湿地建设和库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各项保护措施。加大农村地区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开展农村地区饮用水源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农村地区饮水安全。

二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落实《台州市清洁空气行动方案》,全面开展工业、交通物流、城市、农村等领域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抓好化工恶臭防治,落实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发酵合成项目退出方案,停止椒江外沙区块发酵合成项目审批,严控岩头区块发酵合成项目审批;落实黄岩江口轻化投资区医化转医药方案;实现临海水洋化工区全面关停;落实临海川南化工区整治提升方案;严控天台、仙居、三门医化产业发展,力争主城区化工恶臭发生率控制在4%以内。

三是加强水环境整治。编制实施椒江水系平原河网“十二五”水环境整治规划,全面推进椒江水系、椒北河网、金清河网、玉环河流、三门河流等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突出抓好市区水环境整治,进一步摸清沿河两岸污染源分布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完善工业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积极推进截污管网建设、养殖业污染治理、河道疏浚保洁和生态补水工作,力争基本消灭市区河道劣Ⅴ类水体。

三、着力深化环境污染整治

坚持以深化环境污染整治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点,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环境整治,加强固废和辐射环境管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一是深化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按照台州市拆解业土壤污染整治规划和修复技术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抓好路桥、温岭两地拆解业土壤污染整治和修复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力争2012年达到农用地标准;总结使用功能调整地块经验,推广土壤污染地块调整使用功能,建设苗木基地;加大场外非法拆解打击力度,巩固场外非法拆解整治成果。开展前两轮“811”三年行动重点区域整治“回头看”行动,坚持以项目化形式推进已“摘帽”省级、市级重点区域深化整治工作,巩固“摘帽”整治成果,严防污染反弹。

二是深化重点行业环境整治。加强医化行业深化整治,制定医化行业整治标准和指导意见,积极开展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和临海川南化工区VOC污染防治试点,推进医化行业工艺改进、装备提升、末端整治和恶臭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建设,继续抓好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深化整治项目建设,进一步控制化工恶臭发生率。加强涉重行业污染整治,坚决淘汰无证无照企业和含氰电镀、六价铬钝化等重污染项目,加快玉环、临海、路桥、三门等地电镀园区建设,开展涉重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升级改造,启动玉环、路桥、温岭三地重金属重点防控区综合整治,完成5家重点重金属防控企业整治任务。

三是深化工业企业环境整治。开展工业企业“三废”处理设施及运行情况调查,筛选“三废”排放量大、排放浓度高的重污染企业名单,重点核查300家市级重点监控企业和112家市级重点监管企业排污情况,对未建环保处理设施、生产设备老化、处理工艺落后、处理设施规模不足、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实行分类指导、科学治理,完成工业企业达标整治500家以上,确保工业企业环保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率达到90%,达标排放率达到85%。加强已建成企业“三废”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建立工业企业“三废”动态信息库,强化达标整治考核,巩固达标整治成果。

四是加强固废和辐射环境管理。科学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加强椒江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技术改造,开展重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调查和无害化处置,提高污泥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大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力度,强化台州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等处置单位运行监管,加强进口废物、电子废物和新化学物质管理,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防治,确保固废环境安全。巩固“放心放射源”活动创建成果,建立“放心放射源”创建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创建“绿色电磁”活动。加强辐射环境监管和矛盾纠纷调处,探索建立常备核与辐射应急管理体系,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四、着力抓好污染减排工作

坚持以抓好污染减排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抓手,严格执行减排计划,大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减排项目的管理和考核,确保完成省里下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任务。

一是严格执行减排计划。认真总结全市“十一五”减排工作经验,科学分析全市“十二五”减排潜力,编制实施台州市“十二五”减排实施方案,认真落实2011年减排工作计划,明确减排目标、重点工程和减排措施,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认真做好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和环境统计工作,认真核实本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基数,建立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二是加强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完成临海、天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完善玉环、三门等地污水管网建设,推进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工艺改造,加快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完成一批工业园区及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加强热电行业和工业企业燃煤锅炉脱硫设施技术改造,加强热电行业和工业企业燃煤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及烟气脱硝工程建设,提高综合脱硫脱硝效率。

三是强化减排管理考核。积极推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管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情况考核,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率达90%以上。加强热电行业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管理,完善“以热定电”工作机制,确保治污设施的运行效率和减排效果。严格执行减排考核办法,强化减排目标责任,坚决落实区域限批和“一票否决”制度。

五、着力加大生态市建设力度

坚持以生态市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载体,科学谋划“十二五”各项生态环保规划,加大生态创建、“创模”和生态环保宣教力度,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努力营造推进生态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是科学谋划生态环保规划。认真总结全市“十一五”生态环保工作经验,编制实施《台州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和《台州市“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明确“十二五”时期全市生态经济、节能减排、环境质量、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环保能力建设、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生态文化建设等八大方面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2011年全市生态市建设和“811”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加大生态创建力度。大力推进生态系列创建和绿色系列创建工作,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争天台县基本达到国家级生态县考核要求,争创省级生态县1个以上,争创省级以上生态乡镇10个以上。继续抓好生态文明试点乡镇和试点村建设工作。继续开展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绿色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群众性创建活动。

三是扎实推进“创模”工作。加大“创模”工作推进力度,切实增强城市居民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的热情,积极打造生态宜居城市。认真落实《台州市2010-2012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紧扣开展“清洁空气”、“清水河道”、“安全饮用水”等八大行动共30项工程、近60个项目的重点任务,出台2011年“创模”工作计划,巩固已达标指标创建成果,加大“创模”重点工程推进力度,重点抓好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市区化工恶臭、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公众对环境满意率等未达标指标的整改落实,为2014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奠定基础。

四是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加强生态文明宣传,进一步与新闻媒体合作,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正反典型,努力营造生态文明建设氛围。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完善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学校学生及社会公众的培训教育体系,大力倡导绿色生产、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努力培树生态优先的政绩观、科学理性的致富观和健康良好的生活观。切实加强环保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支持各类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热心人士开展工作。

六、着力加强农村环保工作

坚持以加强农村环保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积极参与“清洁家园、和谐乡村”和“森林台州”行动,进一步做好全国、全省农村环保试点工作,切实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努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一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认真抓好微动力生化、人工湿地、生态塘等农村生活污水示范工程建设,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400个以上,力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台帐,定期抽查已建成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运行情况,积极探索第三方委托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二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认真抓好天台县雷峰乡生活垃圾生态化处置经验的总结、提升和推广,积极推进平原农村“一体化”和偏远山区、海岛农村“生态化”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处置工作,力争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力促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治本措施,按照“三有”要求,健全城乡环卫长效保洁机制,提高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

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深化推行沼气工程建设,推广“猪-沼-果”、“猪-沼-蔬”等农业生态模式,配合完成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年度任务,建成一批畜禽生态养殖小区。加强化肥农药面源污染治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配合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和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年度任务。

七、着力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坚持以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手段,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大比武、应急管理大演练、环境信访大排查、排污收费大稽查、执法人员大培训”活动,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环境信访调处和隐患排查处置,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一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交叉执法、联动执法、义务环保协管员点单式执法等多种形式的执法检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高发势头。重点抓好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的执法监管,完善“飞行监测”、限产停产、值班巡查和查处通报等制度,建立完善恶臭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始终保持对区域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是加强环境信访调处和隐患排查处置。加强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24小时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完善环境信访快速反应机制和被投诉人面商机制,完善重点信访问题化解台帐和责任落实制度,开展重大信访案件听证工作试点,提高信访调处的效率和质量,有效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加大环境隐患排查、处置力度,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乡镇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队伍,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区域联动机制,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三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制度化、规范化。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遏制行政争议案件上升趋势。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环保政务管理和监督。出台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暂行规定,努力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水平。开展《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限期治理管理办法》执法检查,规范行政管理行为。继续抓好基本功训练,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重视环保政策调研,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八、着力建立完善生态环保机制

坚持以建立完善生态环保机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支撑,建立完善生态环保考核投入机制、长效管理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进一步增强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合力。

一是完善生态环保考核和投入机制。积极实施《台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办法》,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合力。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面实施新建项目排污权交易,启动推行原有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加强生态市建设和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完善长潭水库等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制定椒江流域生态补偿办法。总结推广温岭农村环保投入政策,完善农村环保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确保农村环保事业发展。

二是完善生态环保长效管理机制。推广水产、砂洗等涉水行业治污设施第三方运行管理,探索开展家具、橡胶、制鞋等涉气行业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确保工业企业“三废”排放达标率。完善内河水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落实“河长制”,加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管理,确保水环境整治成效。继续实行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推动工业企业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三是完善生态环保公众参与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违法环境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加大生态环境问题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网络公众参与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生态环保的渠道。加大生态环保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召开生态环保新闻发布会,公开重污染企业“三废”排放情况,切实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九、着力提高环保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以提高环保队伍整体素质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强保障,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创业创新”大讨论活动,大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以及人才培养和机构建设,着力保障生态环保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统揽全局、理清思路、真抓实干、科学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加强干部职工素质工程建设,加大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力度,完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讲课制度,重点提高干部职工解决突出环保问题、服务经济发展、科学执法和沟通协调等实际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继续做好“双服务”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塑造环保部门的良好形象。加大队伍管理力度,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提高干部职工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加大对县市区局领导班子的考核力度,加大对各县市区局和局内部处室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建成市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和文明机关,指导推动椒江、路桥、温岭、仙居建成文明单位。

三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大反腐倡廉专题教育、价值体系教育和警示教育力度,开展廉政党课和廉政短信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完善环保“八大权力”专项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加强关键环节权力制衡与监督,加强重点岗位的监督和绩效考评,确保权力运行的公开、公正、透明。

四是加强人才培养和机构建设。切实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大高学历、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力度,完善环保队伍知识结构配备,推动生态环保事业发展。抓好机构改革,完成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机构改革任务。加强乡镇环保派出机构建设,加强重点村和重点企业环境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强环保行风监督员和义务协管员的管理和培训,不断增强基层环保工作力量。台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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