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于污水收集排放的综合管廊结构

发布时间:2018-1-3 9:08:51

  申请日2016.12.16

  公开(公告)日2017.08.11

  IPC分类号E02D29/045; E03F1/00

  摘要

  本实用新型属于综合管廊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便于污水收集排放的综合管廊结构,包括污水舱及雨水舱,所述污水舱的顶部敷设有污水管,所述污水舱的底部并列设置有检修道及所述雨水舱。本实用新型雨水管道及污水管道共用一个检修道,使检修人员可同时检修雨水及污水管道,便于检修同时节约地下空间,降低综合管廊的造价;污水管设于污水舱顶部,便于污水管与检查井、污水支管的连接,从而方便污水的收集与排放。

  摘要附图

 

  权利要求书

  1.一种便于污水收集排放的综合管廊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污水舱及雨水舱,所述污水舱的顶部敷设有污水管,所述污水舱的底部并列设置有检修道及所述雨水舱。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污水收集排放的综合管廊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管通过吊架固定在所述污水舱顶板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污水收集排放的综合管廊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管设于所述雨水舱上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污水收集排放的综合管廊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管上连接有三通管,所述三通管的顶部立管伸出所述污水舱顶板。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便于污水收集排放的综合管廊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三通管顶部立管的伸出端连接有污水支管。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便于污水收集排放的综合管廊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舱上方对应所述三通管设有污水检查井,所述三通管伸出所述污水舱顶板的高度不小于200mm。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便于污水收集排放的综合管廊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检查井的底部连接有污水支管,所述污水支管的最低处高于所述污水管顶部立管的最高处。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于污水收集排放的综合管廊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综合舱及燃气舱,所述综合舱、燃气舱及所述污水舱并列设置。

  说明书

  一种便于污水收集排放的综合管廊结构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综合管廊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便于污水收集排放的综合管廊结构。

  背景技术

  城市道路作为都市的骨架,不仅担负着繁重的底面交通负荷,同时还是城市各种市政公用事业管线的地下通道,合理高效地开发利用城市道路下部空间,正收到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城市的重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发布前,国内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多为电力管、给水管和通信管,通常为单舱布置,且《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2)中不建议在综合管廊内纳入雨水和污水管线,也未对雨水、污水、天然气管纳入综合管廊的手段进行详细说明。

  目前我国提倡将所有地下管线均纳入综合管廊内,由于市政雨水管及污水管口径较大,且长度较长,按建筑排水管的室内检查口的布置方法,在雨水及污水分舱设置的情况下,要满足管道通风和检修的要求会导致综合管廊端面增大,从而大幅增加投资。故而亟需一种既满足管道通风和检修需求,又能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的设有雨水及污水舱的综合管廊结构。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检修方便,充分利用地下空间,便于雨水及污水排放的综合管廊结构。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便于污水收集排放的综合管廊结构,包括污水舱及雨水舱,所述污水舱的顶部敷设有污水管,所述污水舱的底部并列设置有检修道及所述雨水舱。

  优选的,所述污水管通过吊架固定在所述污水舱顶板上。

  优选的,所述污水管设于所述雨水舱上方。

  优选的,所述污水管上设有三通管,所述三通管的顶部立管伸出所述污水舱顶板。

  进一步的,所述三通管顶部立管的伸出端连接有污水支管。

  进一步的,所述污水舱上方对应所述三通管设有污水检查井,所述三通管伸出所述污水舱顶板的高度不小于200mm。

  更进一步的,所述污水检查井的底部连接有污水支管,所述污水支管的最低处高于所述污水管顶部立管的最高处。

  优选的,综合管廊还包括综合舱及燃气舱,所述综合舱、燃气舱及所述污水舱并列设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雨水舱设于污水舱内,雨水管道及污水管道共用一个检修道,使检修人员可同时检修雨水及污水管道,便于检修同时节约地下空间,降低综合管廊的造价;污水管设于污水舱顶部,便于污水管与检查井、污水支管的连接,从而方便污水的收集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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