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日2017.02.27
公开(公告)日2017.07.25
IPC分类号C02F1/00; C02F1/50; C02F1/68; C02F1/52; A01N65/06; A01P3/00; A01P13/00; A01P7/04
摘要
本发明涉及饮用水领域,具体设计一种植物水处理剂,其原料按重量份计为:淀粉10~20份、辣木提取物15~30份、松针提取物15~20份、柏树提取物15~20份、薄荷提取物10~20份、牡丹鲜叶提取物10~20份。可以有效起到初步净水功效,为纯净水制备提供基础,且采用纯植物成分配合,不会对水体造成二次污染,保障人体健康。
权利要求书
1.一种植物水处理剂,其特征在于,其原料按重量份计为:淀粉10~20份、辣木提取物15~30份、松针提取物15~20份、柏树提取物15~20份、薄荷提取物10~20份、牡丹鲜叶提取物10~20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植物水处理剂,其特征在于,其原料按重量份计为:淀粉16份、辣木提取物24份、松针提取物18份、柏树提取物18份、薄荷提取物15份、牡丹鲜叶提取物15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植物水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计,淀粉:辣木提取物=2:3。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植物水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计,柏树提取物:松针提取物=1:1。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植物水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计,薄荷提取物:牡丹鲜叶提取物=1:1。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植物水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每吨水使用所述植物水处理剂为60~120g。
说明书
一种植物水处理剂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饮用水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植物水处理剂。
背景技术
近些年来污染越来越严重,饮用水的净化现在已经是一个全世界共同关注的课题。在发展中国家,饮用水的质量通常得不到保障。纯净水越来越多的进入千家万户。但是纯净水水源也存在一定的污染问题,在制备前期往往需要进行处理。未经过初步处理的水直接进行纯净水制备会导致纯净设备压力过大,造成废水量提升,从而导致成本提升。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问题,本发明提出了一种植物水处理剂,用于处理纯净水前期处理。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植物水处理剂,其原料按重量份计为:淀粉10~20份、辣木提取物15~30份、松针提取物15~20份、柏树提取物15~20份、薄荷提取物10~20份、牡丹鲜叶提取物10~20份。
作为优选,一种植物水处理剂,其原料按重量份计为:淀粉16份、辣木提取物24份、松针提取物18份、柏树提取物18份、薄荷提取物15份、牡丹鲜叶提取物15份。
作为优选,按重量份计,淀粉:辣木提取物=2:3。
作为优选,按重量份计,柏树提取物:松针提取物=1:1。
作为优选,按重量份计,薄荷提取物:牡丹鲜叶提取物=1:1。
进一步,每吨水使用所述植物水处理剂为60~120g。
本申请采用淀粉、辣木提取物与辣木提取物共同作用,起到絮凝作用;松针提取物与柏树提取物共同作用可以有效杀菌、灭藻、除虫;薄荷提取物与牡丹鲜叶提取物共同作用可以有效除臭,同时提升水中有益物质含量,使水具有一定的抗氧化等功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实施例1:一种植物水处理剂,其原料按重量份计为:淀粉16份、辣木提取物24份、松针提取物18份、柏树提取物18份、薄荷提取物15份、牡丹鲜叶提取物15份。每吨水使用所述植物水处理剂为60~120g。
实施例2:一种植物水处理剂,其原料按重量份计为:淀粉10份、辣木提取物15份、松针提取物20份、柏树提取物20份、薄荷提取物10份、牡丹鲜叶提取物10份。每吨水使用所述植物水处理剂为60~120g。
实施例3:一种植物水处理剂,其原料按重量份计为:淀粉20份、辣木提取物30份、松针提取物15份、柏树提取物15份、薄荷提取物20份、牡丹鲜叶提取物20份。每吨水使用所述植物水处理剂为60~120g。
实施例4:一种植物水处理剂,其原料按重量份计为:淀粉10份、辣木提取物30份、松针提取物15份、柏树提取物20份、薄荷提取物20份、牡丹鲜叶提取物10份。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内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这些等同的变型或替换等,均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