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鼓励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09-4-15 10: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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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4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鼓励各市县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我区制定以奖代补相关办法。
《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从今年开始,自治区财政将根据各市县上一年度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完成情况、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进行考核。本着鼓励快建、多建并早日投入使用的原则,加大以奖代补力度。规划内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的配套管网,中央财政按建成管网长度每公里奖励20万元,日污水处理能力每增加1万立方米奖励40万元。奖励标准与COD排放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对于完成规划年度COD减排目标的,适当提高奖励标准;反之,未完成目标的将适当降低奖励标准。
据自治区环保局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区已投入运行1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65.5万吨,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较上年提高4.2个百分点。今年,我区计划建成西吉、海原、泾源、彭阳、隆德、同心、盐池、红寺堡8个县(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实现全区县以上城市全部都有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新消息报 记者 裴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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