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加快湟水流域8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2009年工作要点》中关于湟水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部署的有关要求,做好全省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监督、落实工作,近日,青海省环保厅召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就加快湟水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等问题召开了碰头会议。
会上,省财政厅介绍了目前污水处理厂建设中省级专项资金、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中央新增投资等资金下达情况及项目招投标进展情况;省建设厅介绍了目前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的有关情况并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设进度、时间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沟通、衔接。大家一致认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对改善湟水水质和完成“十一五”我省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意义重大。按照省政府加快湟水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要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责任纳入到相关州、地、市和沿湟各县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责任主体,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湟水流域8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实现两年内建成投运的目标。
省环保厅张生杰副厅长在会上指出,实现8家污水处理厂两年内投入运行的目标,需要各部门相互沟通、配合,一要建立部门会商制度。环保部门要依托发改、财政、建设等部门加强相互沟通、衔接,每月要召开一次碰头会,协商解决项目建设中碰到的问题;二是建立推进项目建设检查制度。环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项目建设现场检查督办工作,每两个月对8家污水处理厂开展一次督办,对督办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省政府进行报告,及时发现、分析、解决项目建设检查督办中遇到的问题。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做好动态分析和动态管理;三是相关部门要联合开展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运行保障制度的调研工作,既要结合本省实际,也要借鉴外省经验,提出切合我省实际的运营保障政策的建议。环保部
相关推荐
- 青海加快湟水流域8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三峡坝区三斗坪镇兴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
- 乌兰浩特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将于10月投入使用
- 浙江今年内将在全省铺开排污权交易
- 诸暨:科学治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吉林重点防治松花江等流域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