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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主城区污水处理费将逐步上调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08-11-19 10:52:30
  •     2008年初开始,重庆主城区污水处理费将逐步上调。记者从第九届全国城市排水收费研讨会上获悉,由于重庆市拟在5年内将主城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由目前的0.7元/吨,逐步调整到1元/吨。非居民污水处理费从1元/吨调整至1.2元/吨。

        收缴费用不够处理成本

        截至2007年,重庆市已建、在建的污水处理厂达96座,处理能力达到184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

        据市排水收费办公室介绍,随着大批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营,使得重庆市目前的污水处理费征收额、征收标准达不到国家“保本微利”的运营要求。据市排水收费办统计,截至2007年10月,重庆市污水处理费征收近3亿元。目前,重庆市的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成本在2.7元/吨,而目前收缴的费用只有0.7/吨,也就是说每吨有2元的成本缺口。    

        处理费2008年起逐步调高

        据市排水收费办相关负责人透露,根据国务院的要求,重庆市将在2008年初开始上调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目前主城区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为0.70元/吨。2008年初,主城区居民污水处理费拟上调0.1~0.2元。拟在5年内,主城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将逐步调整到1元∕吨。同时,主城区非居民污水处理费1元∕吨也将调整至1.2元/吨。相关事宜已交市政府审批。

        排水收费办同时称,全市40个区县中,有14个区县属国家级贫困县,当地老百姓收入相对较低。因此,区县污水处理费是否调整,还要报市政府研究。据悉,从2008年1月起,忠县居民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将按市级相关规定,由每吨0.4元调整为每吨0.5元。

        调价后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市排水收费办表示,目前居民的生活污水处理费是和自来水费合并收取的。主城居民和非居民的污水处理费调整后,其征收标准在全国将处于一个“中等偏上”水平,虽然调整幅度不大,但将缓解污水处理资金问题。

        市排水收费办相关负责人算了一笔账,重庆市一般的三口之家每月用水量大约为3至10吨,如污水处理费每吨上调0.1元,居民月增加支出为0.5元至1元,对居民生活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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