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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要求流域重点污染源实行排污许可证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2008-11-18 14:13:44
  •   我省环保部门积极推进《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项目实施建设。截至目前,我省86个项目中,有30个完工,49个在建,7个未建(处于前期阶段)。

      我省列入规划中的重点工程项目共计86个,总投资约50.39亿元。其中工业企业重点治理项目47个,总投资约11.78亿元;城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30个,总投资约34.00亿元;重点区域污染防治项目9个,规划投资4.62亿元。

      目前全省累计完成规划项目投资约24.151亿元,占项目规划总投资的47.93%。我省47个工业企业重点治理项目中,有26个完工并运行,19个在建,2个未开工。我省30个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项目中,有4个完工并运行,21个在建,5个未开工。我省9个重点区域污染防治(打捆)项目均为在建。

      省环保局污控处处长张岩介绍,我省要求流域重点污染源2008年度实行排污许可证,否则不得排污(也包括城市污水处理厂)。

      目前,已对30余家企业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如吉林化纤、吉林燃料乙醇、长春银瀑啤酒、松原不二蛋白公司等。此外,我省已规定重点企业今年底前列入规划的47家企业必须全部办理完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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